女兒是個大大咧咧的人,舉例來說,上了幾年小學,一塊橡皮從未用足過一星期;書包是個小型垃圾場,臨時要用支鋼筆什麽的,兜底將書包嘩啦往地上一倒,撿出鋼筆,開始寫她的作業,地上的那堆破爛再不管它。
就是這麽個人,前些時忽然提出要我教她打毛線。努力學做家務當然是好事,我熱情高漲地翻出竹針和毛線來教她。女兒居然學得認真,前後堅持了半小時,吭哧吭哧地送針繞線,鼻尖上憋出汗粒來。又一天她跟我要一塊布,說要給洋娃娃做衣服。一個人在燈下又裁又縫,忙活了足有一個小時。本是為一個尺把高的洋娃娃做的,結果套不上。換一個小的,還套不上。換到最後,穿在一個比食指大不多少的娃娃身上。她極開心,得意地送來給我看。自然我誇獎了她。
心裏就很有點感觸:女孩子畢竟是女孩子,無論外表多麽粗疏豪放,天性中總有柔情的一麵,長到一定的年齡,自然而然要對女紅發生興趣。
我母親是個心靈手巧的人,做得一手好針線活兒,一直到我大學畢業,我身上的棉衣還是母親用手縫出來的。我們當地有句老話:巧媽媽生個笨女兒,笨媽媽生個巧女兒。這話很有道理,試想一家子男女老少,豈能少得了一個縫縫補補之人,媽媽和女兒當中,總得有一人擔此重任,一個是笨的,另一個自然不巧也得巧了。我母親自己手巧,就生怕我將來太笨,從小逼著我學做針線。打毛衣、納鞋底、縫衣服邊,一樣一樣趕鴨子上架。文革當中我小學畢業,有的是空閑時間,先做弟弟的小鞋,再做自己的,最後給父親做。好大好厚的鞋底,也不知多少次紮得手上鮮血直冒。鄰居見了免不了誇我一兩句,我那點小小的虛榮心便得了滿足,越發做得來勁,恨不能把一家大小的衣服鞋襪統統包了才過癮。
二十多歲上大學,正是姑娘家最愛打扮的時候。無奈口袋癟著,望著滿街時裝沒錢買。怎麽辦?總不能一錢憋死英雄漢吧?咬咬牙,買點零頭布料回來自己做。我自裁自縫還加上自己設計,做過短袖衫、百折裙、三角裙、連衣裙,做到興頭高的時候,飯不吃水不喝,甚至課也不去上了,一口氣完工才算了事。想起來,那其實也是一種非凡的創造熱情,是精力太過旺盛,找到了這麽一件事情釋放釋放。我記得我縫過一件咖啡色仿絲綢的連衣裙,因為是比著身子裁剪的,該凸該凹處,絲絲入扣,還縫出兩隻高高聳起的“公主袖”,領口和下擺鑲上一圈同色花邊,穿上身去,自覺美麗無比。這件衣服在此後好幾年裏成了我最為得意的禮服,直至工作以後才壓進箱底。至於別人對我的手工製品怎麽看?是背後嘲笑了?還是真心稱讚了?我一點都沒在意。年輕真是本錢啊!它可以任憑自己隨心所欲地生活著快樂著,把背後的眼睛輕輕一揮就揮落在地上。
工作以後,衣服是很少縫了,毛衣卻是常織,心血**的時候,就上街買毛線,或是把家裏的舊毛線拆了,重新組合、配色、變出花樣。女兒的出生更給我提供了不小的用武之地,孩子的衣服盡可以大膽想象,任意翻新,隻要胳膊腿能夠放得下去。街上買來的衣服,也常常加以合理改造,換一段花邊,重釘幾個扣子什麽的。每當這時候,我真是感謝上帝賜我一個女兒,如果是個兒子,滿街的花紅柳綠不是存心惹我眼饞嗎?
孩子長得飛快,衣服總是半年就覺得短了。我不停地跟在她後麵拆了褲邊袖邊再接上點什麽。有時候想想好笑:有這做針線活的功夫,寫點文章,幾件新的都能買回來了。想歸想,手裏邊還是樂此不疲,不為一別的,喜歡幹這個。又有時想,當初若不學文學,去學時裝設計,該是多麽開心的一件事!沒有痛苦不成作家,而時裝設計接觸到的隻有美麗和嫵媚啊!
寫到這裏,我直覺得手癢心也癢,又要翻箱倒櫃,去拆點什麽,再縫點什麽了。女人天生是閑不住的命,手裏做著活兒時,才覺得這個世界真是溫馨得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