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征購土地(3)
楊玉琴與劉書記繼續商談著。
“前麵汪總已將具體的辦法說得很清楚了,我也征求了詹局長的意見。詹局長認為:此方案可行。並提示如果是村辦企業,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的征用費用還可以按相關政策減免。”楊玉琴說。
劉書記說:“他認為可行,可具體申報得由村裏辦理,承擔責任也是村裏。”言語間表露出利益的要求。
到了該明確個人利益的時候了,楊玉琴心知肚明。
“這些我們都知道。以村辦企業申報,你們既要承擔責任又要辛苦奔波,我們準備單獨地以每畝1000元的標準拿出15萬元作為村幹部的報酬交給你,由你自主支配,我們不予過問。”楊玉琴以村幹部報酬的名義亮出了此番交易的標準底牌。
利益的趨動,15萬元的“報酬”逗得劉書記心裏癢癢的。
劉書記思忖著:自劉甸經濟開發區規劃後的招商引資以來,自己村及臨村的招商引資都是以出讓土地為主要形式實現土地收入,還沒有一家是形式上或實質上采用以土地作為投資的合作形式,這種形式符合招商引資的政策和要求,或許是一種創舉能夠得到區招商辦和鎮政府的支持;自招商引資、出讓土地以來,征地者均按征地的辦法及價格標準征用土地,多為免節外生枝,區、鎮兩級領導及相關部門直接參入,自己與征用方涉情不深,除了經辦過程中的吃喝玩樂、享受諸如手機及最大限度的數千元惠贈外,何曾有人以這樣的標準“報酬”;自己可能也隻能幹這一屆書記了,若能按這種方法實現土地出讓村民的利益得到了保證和提高,村集體的利益留存也有了增加,這不正是自己利用這塊僅存路邊的土地希望達到的目的嗎?他決心接受這個標準,采納這種方法。
劉書記說:“你們提出的方案我已理解,向上報告及向下宣傳的理由和方法我也認同,憑我的老麵子和能力,加上詹局長的支持估計能夠通過。既然汪董已將報酬標準和處理報酬的辦法說得很清楚,我們就不妨統一口徑,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任何人麵前不要提及‘報酬’事宜,以免節外生枝,保證方案能夠順利實施。更何況做區、鎮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人員和村幹部的工作需要用這‘報酬’作為費用來源。”
楊玉琴感覺到劉書記的口味真大,他想獨吞這筆報酬。管他呢!隻要他配合將此事辦成。楊玉琴說:“請放心。做鬼的人怎能讓人當鬼打。任何情況下我都不會提及報酬之事,否則我們也是違法,且影響合作進程,對我們也不利。”
楊玉琴的態度讓劉書記放了心。
劉村與楊玉琴就具體的經辦事宜繼續交流了一陣後,問:“約定明日下午商談的時間沒有變化嗎?”
在得知楊玉琴沒有變化的肯定答複後劉書記起身向楊玉琴說:“我現在就回村裏與村幹部統一意見,下午到鎮政府做點工作,以免下一步商談時出現太大的分歧。”
楊玉琴極力挽留吃了午餐再回去,劉書記以下午有許多工作要做謝絕了。
見劉書記執意要走,楊玉琴拿出一疊人民幣塞給劉書記說道:“這一萬元你先拿去作招待費之用,待事情辦完一並結算。”
劉書記接過現金,在楊玉琴的相送之下離開了公司坐上“雪佛蘭”由司機送回了劉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