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3月26日深夜至淩晨,宜賓室翠屏區公安分局大樓內燈火通明。陳國富從火葬場趕回,市局、分局主管刑偵工作的主要領導聚集在會議室,“3.25”專案指揮部在聽取各方麵的匯報,研究下一步工作。
這是一個不眠之夜。
各偵察小組獲得的情況逐步匯總上來。
孫玲玲是現場唯一的目擊人。她提供了案發的準確時間——3月25日下午5點35分;提供了殺手的確切人數和特征:4人,男性,均蒙麵,戴棒球帽,手持槍支。
警方在樓道中提取到案犯在撤離時匆忙丟棄的作頭套使用的女式絲襪和李寧牌運動帽。
現場勘查及驗屍結果表明,張一兵被獵槍擊中胸部死亡,隋文昌所中六槍,其中四槍為“柯爾特”手槍所致,兩槍為獵槍霰彈所致。現場發現相應的兩種槍彈彈殼。
現場出現過一輛車牌號為川Q13099的紅色夏利出租車,為凶手乘坐的車輛。
據孫玲玲提供,隋文昌的這一秘密住所是三天前搬入的,這一地址除了已經死亡的隋文昌、張一兵外,隻有她、張鎮江、宋亞平和房主四人知道。並提供了事發前這所房間人員來往情況。因下午五點郝四要來看望隋文昌,他可能是知道這一地址的第七人。
宋亞平在二醫院看護隋文昌時被警方一網兜住,押到分局接受審查。
宋亞平供述的情況與孫玲玲一致。案發生前,他的確把這個地址告訴過郝四,因隋文昌已允許郝四前去看他。宋亞平對槍手能夠準確找到這個秘密地址頗感意外,他推想不出此地址泄露的渠道。
警方核實過商業街修理點,宋亞平在案發前的確在那裏等候修理打火機。
說到宜賓幾大社會團夥的背景關係和重大矛盾,宋亞平認為,殺害隋文昌,肯定是王辛垣手下人員幹的,他們一次不成又殺二次。
持這樣看法的不僅宋亞平,社會輿論都是如此。王辛垣團夥的主要成員“3.19”案發之後已在宜賓消失,加重了社會麵上對王辛垣團夥的懷疑。袁寶昆派人收集社會麵上的反映,反饋的信息均認為這是王辛垣團夥所為。
警方由於有“3.19”案件的工作基礎,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已把黃毛毛集團納入了視野。“3.25”案件發生後,專案指揮部在分析案情時,並未走彎路,直接把懷疑對象指向黃毛毛集團。
他們的主要依據是:
第一,“3.25”案的作案手法不像王辛垣集團,王辛垣是一個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團夥,聚眾毆鬥家常便飯,但如此凶殘且計劃周密地殺人,沒有先例。楊光認為,這起案件手法凶悍,更像黃毛毛集團。1999年宜賓發生的一係列案件的作案特征,說明了這一點。
第二,兩案反映出殺手配備的武器精良,有打霰彈的節筒槍,有連發式獵槍,還出現了美製軍用手槍。王辛垣集團的武器,沒有這麽豐富。而1999年反映出的黃毛毛與林傳金火並的一係列案件中,這些武器大都出現過。
第三,王辛垣集團與隋文昌集團的矛盾衝突已趨表麵化,在這種情況下,王辛垣殺害隋文昌隻能引火燒身,招來警方的打擊。王辛垣不至於愚蠢到如此地步。
第四,“3.19”案件發生後,王辛垣迫於社會壓力,已經逃往外地。這次隋文昌被殺,王辛垣得到消息,立刻托中間人找到公安機關,聲明隋文昌不是他派人殺的,並透露其淡出江湖的想法。從邏輯上推理,王辛垣有可信之處。
第五,隋文昌、黃毛毛是宜賓勢力最大的兩個團夥,他們間具備相互火並的基本條件。這一點,警方在 3月23日會議上已做過分析。
基於以上認識,指揮部明確規定了偵察的主攻方向,這就是:以現場提供的線索為依據,以黃毛毛與隋文昌兩大團夥的矛盾衝突為背景,深入調查黃毛毛集團與“3.19”、“3.25”兩案的關係,尋找殺手及幕後指揮人。
針對宜賓社會上普遍存在的、認為王辛垣是殺害隋文昌凶手的這一情況,指揮部確定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偵察策略,在社會上廣泛施放空氣,公開地大張旗鼓地追捕王辛垣,製造假象,麻痹真正的凶手,為我們的偵察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翠屏區刑警大隊四中隊,加強社會麵上的控製工作的同時,在大範圍內進行布置,加強對王辛垣團夥的打擊力度。公安上層人員,凡在公開場合,一律宣稱“3.25”隋文昌被殺一案,是王辛垣團夥所為,口徑一致。袁寶昆率領偵察員,清剿了幾處王辛垣的窩點,做出姿態。這都給社會上留下同一個感覺:警方的偵察方向十分清晰,打擊對象就是王辛垣。
與此同時,由陳國富、於秀、鄭易、程忠實、楊光、任春風組成的指揮部中心組,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組織精幹隊伍,圍繞“3.25”案現場反映的線索,有步驟地深入開展了偵察工作。
出租車之謎
3月26日淩晨,指揮部碰情況時反映出,現場出現過一輛紅色夏利車。
警方在現場走訪群眾80多人,綜合起來反映出的過程是這樣的:
5點30分,一兩紅色夏利出租車停在路邊,車上下來四個人,他們提著包,走到宿舍樓前。其中一人先走進樓洞,返回後幾人一起走進去。門衛曾詢問,前麵人稱:住在樓上。其餘人稱:與他是一起的。門衛放行。四人上樓後,又有母女二人上樓。此後三四分鍾,聽到連續槍聲。緊接著四人先後跑出,鑽進路邊的出租車。出租車啟動,開走。
整個過程大約有六七分鍾。
多名目擊群眾記下了出租車牌照號,從不同渠道反映給警方。出租車牌照號為“川Q13099”,目擊群眾的證詞完全一致。
目擊群眾證實,出租車停下時,車上人員(四人)全部下車,車內沒留司機。
25日晚,翠屏區刑警大隊偵察員已對牌照號為 川Q13099的出租車進行了調查。查出車主姓穀,名叫穀明。
當晚12點,司機穀明被傳喚到刑警大隊。
擔任問訊工作的是翠屏區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肖海峰和偵察員溫海。
穀明交代說: “3月25日下午,我在街上跑出租,有四個人上了我的車,在街上轉了兩圈,要去南岸。我拉他們到六中附近,他們下車,給我 100塊錢,說他們要去辦點事情,要我在路邊上等侯。時候不大,他們回來,我拉著他們離開。到了後來,我才知道那個地方出了事情……”
肖海峰不動聲色,反複砸實有關細節。
很顯然穀明在講假話,他在細節上說得驢唇不對馬嘴。停車地點不對,時間說不清楚,群眾反映車上隻有四個人,他卻交代他拉了四名乘客。群眾反映,車上沒見司機,他卻說,他始終坐在車上。
從穀明編織的謊話中,肖隊長得到兩個基本判斷:一,穀明不是案犯;二,他知道一些內情。因此,他采取正麵疏導的辦法,從午夜一直談到26日早上九時。問訊雖然沒有突破,但穀明已不能自圓其說了。肖海峰給他留下思考的時間,中斷了問訊。果然,到了下午一點,穀明主動提出,他要單獨麵見肖隊長。
肖海峰把穀明帶到辦公室,穀明交代說:“三月十幾號的時候,具體日子記不大清了,我大姐的男朋友湯泉對我說,他有個朋友要用我的車,每天付租金500元,用多長時間,到時候跟我結賬。我同意了,這輛車他們就拿過去用了。到了昨天晚上八點多鍾,湯泉給我打電話,告訴我,車子放在冠英街,要我自己開回來。我過去找到我的車,把車開回了我家。”
肖海峰問:“你為什麽開始的時候不講實話?”
穀明支吾,不做回答。換個方式再問,仍不回答。
因出租車涉及到湯泉,這是一條令人興奮的線索,肖海峰和溫海立即把這個情況向楊光大隊長做了匯報,楊光立刻匯報給指揮部。
湯泉是什麽人物,楊光心裏清楚,他是黃毛毛集團的軍師,是二把手。湯泉有犯罪前科,他原是唐昌明、李兵團夥外圍人員,與警方多次打過交道。
出租車牽扯出湯泉,與警方的整體判斷相一致,隻是線索來得太快了些,基於楊光大隊長與黃毛毛團夥打交道的經驗,他們肯定要給你製造麻煩——這方麵我們有過多次教訓:要麽,警方得不到信息;要麽,你得到信息時人已經找不見了。這是他們慣用的伎倆。
依照指揮部的指示,楊光立刻做出布置,在嚴密封瑣消息的情況下,通過內線尋找湯泉。果然,湯泉已經失蹤,在他經常活動的場所裏已經找不見他。
然而, 3月27日上午,出乎警方意料,湯泉突然冒頭了。
他先打電話給肖海峰,問:“我聽說公安局找我,有什麽事情?”
肖海峰說:“我們要核實點情況,你到公安局來一下。”
然後,湯泉又給楊光大隊長打電話,說:“那輛出租車的事,我想跟你解釋一下,車子跟我沒有關係。”
楊光說:“有沒有關係,你到公安局來講清楚。”
本來警方是在試探,湯泉也在試探。警方不了解湯泉躲在哪裏,湯泉似乎在摸警方的態度。
楊光立刻把這一信息匯報到專案指揮部。鑒於我們采用“明修棧道”的偵察策略,指揮部認為,湯泉有可能與警方接觸,我們應做好“接待”的準備。
然而,湯泉表現出的“主動性”還是超乎警方的預料。
下午一點,湯泉大搖大擺地走進分局刑警大隊的辦公樓,竟然主動來“自首”了。
楊光決定,先由肖海峰中隊長和他單獨交鋒。
湯泉個頭不高,方臉盤,大眼睛,長得較胖,大腹便便的樣子。說話語調平穩,總能顯出幾分真誠。他對肖海峰說:“3月12日,有個叫何二娃的人,給我打電話說,他要跟一個朋友出去做生意,找我借車子用。我有輛白色蘭鳥車,沒答應借給他。我說,我的女朋友家有輛夏利出租車,二娃你要用可以拿過去。後來兩下裏講好,每天租金500元,用過之後再結賬。何二娃就把車子開走了。到了8月25日晚上,何琦打電話給我,說車子用完了,放在了冠英街。我就打電話給我的小舅子穀明,讓他把車開了回去。”
表麵上看,湯泉所說,與穀明後來所講的情況,大致相符。
肖海峰問:“就這些嗎?”
湯泉說,“就這些。我聽穀明的母親說,你們把穀明叫過來,一晚上都沒讓他回去。他母親抱怨我,一再追問,把車子借給了什麽人,要我過來把事情講清楚。正好我聽說你們要找我,我就過來把事情解釋一下。”
說完,湯泉站了起來,對肖海峰說:“我下午還有個事情要辦,約好了見銀行經理,談貸款的事情……肖隊長您沒別的事情,我就回去了。”
肖海峰說:“你不是還想見見楊光隊長嗎,他要你等他一下。”
他立刻把問訊情況向楊光做了匯報。
該楊光大隊長出麵了。楊光早已想到,湯泉敢來,肯定把背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不過——他既然來了,就不能輕易讓他走掉。放回去,再想找他就難了。一有風吹草動,他肯定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兩人在楊光的大隊長辦公室見了麵。
楊光給他倒了杯水,說:“坐。”然後問:“我們為啥子找你,你曉得嗎?”
湯泉說:“我曉得的,為了車子的事情。”
楊光望他一眼,提高些嗓音問:“隻是車子的事情嗎?”
湯泉停了一下,說:“文昌被殺了,那個車是我舅子的。這事情就有點絞亂了頭。所以我要過來說清楚。那個車子,不是我舅子開的,也不是我用的,是一個叫何二娃的人,借過去的。這個情況,我跟肖隊長都講清楚了,你們可以調查。何二娃把車借走七八天,講好的租金都沒收起,卻出了這樣的事情……”
楊光問:“何二娃是哪一個?”
湯泉說:“在茶館裏邊認識的,常見麵,名字不曉得。”
楊光拿出一堆照片,叫湯泉辨認——照片便是二醫院大清查的成果。楊光說:“你看一看,這裏邊有沒有你說的那個何二娃?”
湯泉看了一陣,把何琦的照片挑出來,說:“就是這個人。”
他這麽痛快就把何琦指認出來,楊光心裏就有些冒涼氣——他當時就覺得,這個何琦恐怕是找不到了。要麽,他已經外逃,要麽,他已經被他們滅了口。不然,湯泉不會這樣有持無恐。
湯泉說:“我該講的都講了,我要回去了。”
楊光說:“這不可以。你也知道,這個夏利出租車,與隋文昌被殺的案子有關。事情沒弄清楚前,我不能放你走。”
湯泉問大眼睛一翻一翻的:“為啥子喲?我可是主動過來,向你們說明情況的。”
楊光說:“你講是講了,可我們總要核實一下,你講的是不是真話嘛。”
湯泉叫板說:“我這個人,你了解,是從來不說假話的。”
楊光說:“我這個人,你也了解,從你上學時偷子彈那次算起,我們打了有十幾年交道了吧?你想一想,在我沒弄清楚你說的是不是真話之前,我會不會放你回去?”
湯泉無話可說,他實際上早做好了準備。
肖海峰開辦手續,送湯泉去看守所。湯泉的傳呼機、手機均沒帶在身上,隻帶了不多的現金,那是在看守所用得著的——他有備而來,已經做好回不去的充分打算。
尋找何琦
3月25日夜裏,公安局對二醫院現場圍觀人員進行大清查時,何琦就進入了我們的視野。他是50名被審查人員之一。負責問訊他的是任春風副大隊長。
任春風在詢問了有關情況,拍下他的正側麵照片之後,要求他24小時開機,隨時聽候警方的傳喚。
出租車——穀明——湯泉——何琦,這條線索的步步推進,是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這是宜賓警方在打擊涉黑團夥的鬥爭中總結出的一條成功經驗。重要線索隻有指揮部中心組和具體辦案人員清楚,在工作上實行垂直領導,為此,他們規定了嚴格的保密紀律。在“3.25”案件的偵破過程中,保密紀律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被各級領導和偵察員譽為偵察工作的生命線。這在後麵的工作中表現得很為鮮明。
會議室裏的氣氛是緊張的。
任春風在撥何琦的電話號碼——他已經撥了幾遍,正像指揮部擔心的那樣,何琦的手機打不通——他關機了。
一般情況下,在警方、特別是刑警隊副大隊長要求開機的情況下,何琦這一級別的人物,是不敢公然違拗公安局的指示的,他不會找這個麻煩。
情況仍是那兩種:要麽,何琦已經逃匿;要麽,何琦已被殺害。
何琦是解開出租車之謎的鑰匙,也是推進全案偵破的一個關鍵環節。湯泉能來投案,把何琦的線索明明白白送到警察麵前,你再想痛快地找到何琦,這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的。
指揮部所有人心裏都憋著把火,一個共同的感覺是——湯泉在跟警方玩遊戲。可明明知道他開的是一張空藥方,警方卻不得不按他的方子去抓藥。
翠屏區刑警大隊把工作布置了下去,各中隊把網撒了下去:各種線索的網絡都張開著,全力尋找何琦。
下午三點,一個消息傳到指揮部,南岸派出所接到報案,南岸城鄉結合部有一個叫鳳凰溪的地方,發現一顆砍下的人頭,男性。
指揮部人員吃驚不小,程忠實、楊光、任春風立刻驅車趕往鳳凰溪現場。
南岸派出所所長已在現場等候他們。
發現人頭的地方是一個準備填起來的泥塘,人頭被塑料袋包裹著,是被人無意中發現的。
見到人頭,大家才鬆了口氣,因該人頭已經腐敗,辯不清麵孔,從死亡時間上看,不會是何琦。這是另一起殺人碎屍案。
該案當天就被破獲,刑警大隊在南岸派出所的配合下,很快查清,殺人者是一對夫婦,作案後潛逃。公安人員從他家屋頂上的花草間,找到了肢解的屍體。
到了晚上,幾條線上的信息都反饋回來,情況基本相同——3月26日中午,有人看見何琦在西街宜賓大酒店裏玩牌,下午以後,沒人再見過他。
3月29日,何琦沒有任何消息。
3月30日,何琦仍沒消息。
這一天,肖海峰、溫海奉命到看守所提審湯泉。
湯泉泰然自若,在看守所裏吃得香,睡得著,與肖海峰談話時,表現得十分輕鬆。
肖海峰問:“你平時跟何琦的關係怎樣?”
湯泉說:“平時接觸不多,關係並不太好。”
肖海峰問:“關係不好為什麽還要借車給他。”
湯泉說:“有錢賺啊?這事為我舅子,價錢合適誰也會幹。”
肖海峰似在有意無意之間問:“社會上的人反映,殺隋文昌是你幹的,有這回事嗎?”
湯泉大眼睛眨了眨說:“那件事跟我沒關係,我絕對沒幹。”
肖海峰嚴肅地說:“你在這裏說話,是要負責任的。”
湯泉拍拍胸脯說:“我絕對負責任。”
這次提訊,沒有可切入的話題,楊光的意思也是讓肖海峰泛泛地談一下,用隋文昌的事刺激刺激他,看他有什麽反應。
給肖海峰的感覺:第一,他與外界保持著聯係,對這幾天社會上發生的事情知道得很清楚;第二,他在看守所裏呆得自在,精神上很放鬆,並沒有後顧之憂。
肖海峰向指揮部匯報提審情況,說:“湯泉在看守所裏太舒服了,給人的感覺像住娘家一樣。我建議給他換一下看押地點,一方麵,可以割斷他與社會上的聯係,第二,也煞煞他的囂張氣焰。”
楊光也正在琢磨這事,馬上說:“好啊,我們把他送到屏山去,給他加加壓,不然他是不願意好好考慮問題的。”
指揮部決定,把湯泉轉移到宜賓市最邊遠、條件最艱苦的屏山縣監獄。宜賓刑警支隊立刻與屏山縣取得聯係,白天還得意洋洋的湯泉,晚上就受到了“懲罰”,連夜被押解出宜賓城。
傳訊宋亞平,收繳六四槍
指揮部在沿著出租車線索步步深入的同時,並未忘記加強對隋文昌團夥幾其他團夥人員的社會控製工作。
“3.25”現場群眾反映,在警方趕到之前,人們向救護車上抬隋文昌時,有一把六四式手槍掉在了地上。
現場勘查報告稱,警方技術人員在現場勘查時,在隋文昌的床頭,發現兩枚六四式手槍子彈。這也證明隋文昌持有槍支。但這隻六四槍並沒收繳上來。
陳國富副局長對這支軍用手槍十分重視,多次指示,必須把槍找到,避免發生新的暴力衝突。
楊光大隊長責成袁寶昆中隊長負責此事。袁寶昆通過關係,尋找隋文昌團夥的二號人物宋亞平。告訴他:警方已掌握隋文昌有一支六四式手槍,警方有確鑿證據證實,這條槍曾在隋文昌被殺現場出現過。警方希望宋亞平能夠合作,協助警方盡快找到這支六四槍。
第二天,袁寶昆傳出的信息收到回音,宋亞平通過中間人捎過話來,他願意說明這個情況。
袁寶昆向中間人提供了自己的手機號碼,不久,他接到宋亞平的電話。
宋亞平說:“袁隊長,我接到你的通知,在下邊做了些了解,的確有這麽回事,隋文昌有一隻自衛手槍。我已經按照公安局的要求,把槍追了回來。袁隊長你看,我是以什麽方式,把這隻手槍交給你們為好?”
袁寶昆:“你到公安局來一下嘛。”
宋亞平說:“這不行。現在,文昌的事還沒個眉目,我不能到公安局去。別人問起,也說不清楚。”
袁寶昆說:“你有什麽說不清楚的?”
宋亞平說:“袁隊長,我這樣講你應該明白,現在形勢緊張,我去公安局,對我有危險。”
袁寶昆不再強調,問他:“你不來公安局,槍支怎麽交?”
宋亞平說:“我信任袁隊長,我隻希望和你一個人打交道。”
袁寶昆說:“你說怎麽辦吧?”
宋亞平說:“下午,我在金沙江碼頭等你,你一個人來,我們是君子協定,你要保證,不找我的麻煩。”
袁寶昆同意了他的要求。
放下電話,袁寶昆把情況報告給楊光大隊長。楊光大隊長慎重考慮過,認為隋文昌事件發生後,社會上的人小心謹慎,不願把事情鬧大,可以理解。為了防止萬一,他要袁寶昆帶兩名偵察員,暗中做接應。
下午四點,袁寶昆依照宋亞平的約定,隻身出現在金沙江碼頭。
一同前來的偵察員陳虎、餘海風在附近隱蔽下來。
時間滴答過去,宋亞平並沒有出現。
袁寶昆一邊看表,一邊注意觀察周圍。周圍並無異常。他已向陳虎他們交代好,沒有他的信號他們不要出現。以免給宋亞平留下口實。
過了將近半小時,袁寶昆已經等得不耐煩了,他準備離開。這時候他的手機響了。
來電話的正是宋亞平,他在電話裏說:“對不起啊袁隊長,我早就到了,我並沒違約……不過我要弄清楚,袁隊長是不是也遵守了我倆的協定,現在我相信了,請袁隊長向左邊走,我在巷子口上等您。”
袁寶昆向左邊看了看,宋亞平果然在巷子口上站著。
原來,宋亞平擔心被抓,在預定時間並沒有出現,而是躲在一邊暗中觀察,他確信袁寶昆沒帶刑警隊員,才給袁寶昆打了這個電話。
繳槍的過程十分順利,誰也沒多說什麽。
采用這種秘密接頭的方式收繳武器,並不常見,但在幾大團夥火並的特殊的背景下,也不失為一種方法。數天之後,當他們再次相見的時候,情況就迥然不同了。
誰是猶大
在“3.25”專案指揮部的領導下,宜賓刑警在全力尋找何琦的同時,加強了對孫玲玲的審訊力度。
為了嚴格保密,同時也為了確保孫玲玲的人身安全,審訊工作在軍區招待所秘密進行。
據孫玲玲介紹,隋文昌在第一次遭槍擊後,精神上十分緊張,一掃平日的驕橫和霸氣。在二醫院做完手術,立刻躲進南岸鳳凰小區。在這期間,社會上看望隋文昌的人很多,一般通過二弟宋亞平安排。警方約見隋文昌之後,他感到鳳凰小區不安全,通過張鎮江的朋友蔣三哥,於3月22日轉移到現地址。隋文昌此次轉移極為秘密。他已經預感到,殺手對他不會罷休,這個意思他多次向孫玲玲談起過。
搬到城監所宿舍大樓之後,他與孫玲玲、張一兵均不出門,吃飯由外邊送到門口,送飯人也不準進屋。
知道他這個住址的隻有七人,他們是:隋文昌本人,孫玲玲,保鏢張一兵,二弟宋亞平,以及張鎮江和蔣三哥,郝四也應該知道這個地址。
殺手能在三天之內,準確摸到隋文昌的秘密住所,從容地做好準備,把隋文昌槍殺在臥室中,沒有內線人員做接應是難以做到的。
這個判斷,在3月26日淩晨,指揮部中心組的案情分析會上已經提出來,以後隨著案情的深入,不斷得到印證。
指揮部中心組認為,從條件上分析,除了隋文昌本人,其餘六人均不能排除充當內奸的可能性。
其中,蔣三哥和張鎮江的可能性最小。他們與隋文昌沒有直接的利害衝突,與隋文昌是朋友關係,本身不是隋文昌團夥成員,“3.25”案件發生後,沒有異常表現,基本上可以排除。
張一兵雖被殺害,他仍然是第一位嫌疑對象。首先,保鏢由於其地位所決定,是最容易買通的人員。許多著名的暗殺事件,比如印度前總理班德拉·奈克夫人便是被自己的兩名保鏢殺害的。其次,據警方目前掌握,張一兵跟隨隋文昌的時間不長,背景不清,這是隋文昌用人的特點所致。第三,張一兵有與外界聯絡的條件,他的手機和孫玲玲的手機被隋文昌指定為對外聯係的兩部通訊工具。至於他的死,也比較容易得到解釋——如果他是唯一的知情者,殺手在實施暗殺方案時,為滅口先把他除掉,這在邏輯上完全能夠解釋得通。
警方始終沒有放棄對張一兵極其周邊關係的偵察工作。
孫玲玲是隋文昌的小姘,但她與隋文昌僅同居半年。應該說,她是殺手可以利用的一個薄弱環節。為什麽室內三人僅她一個保全了性命?這就很費解釋。她同樣有著對外聯絡的便利。倘若她被收買,她隻需做兩件事,第一,提供隋文昌現在的藏身地點;第二,說明室內有幾個人。別的,都不用她再去操心,對方就能把一切安排妥當。
宋亞平,雖然他是隋文昌的二弟,深得隋文昌的信任,隋文昌的治療、安全都由他一手安排,但同時,他也最有條件把這一切出賣給殺手,討一個好價錢的人。宋亞平天天都要過來看望隋文昌,同時他又天天都在外邊活動。倘若他被收買,對隋文昌最為危險。他完全有條件行走於隋文昌與殺手之間,這邊把隋文昌安排得天衣無縫,那邊再安排殺手在無縫的天衣裏邊把隋文昌除掉。
郝四,他在幾人中最晚一個得到隋文昌的住址。這兩天他受隋文昌派遣外出辦事。但是,殺手正是打著郝四的旗號,才暢通無阻地進入房間,從容地殺害隋文昌和其保鏢張一兵的,這一點無法解釋。
當然,反過來推理,他們又誰都不可能是告密者。
張一兵對隋文昌忠心耿耿,孫玲玲深受隋文昌垂愛,宋亞平是隋文昌的貼心知己,重大事情隋文昌都要聽他的意見,郝四是他的信徒——隋文昌與他們無仇無怨,隋文昌之死,對他們每一個人都沒有好處,他們又為什麽要勾結殺手,暗害隋文昌呢?
然而,社會之複雜,人心之叵測,或許在隋文昌這樣“黑吃黑”的團夥裏都不好推測。這裏麵的是非曲直,是無法用“常規常理”來詮釋的。
從隋文昌被殺的現場情況分析,六人中,必定有一個人是內奸。
——尋找出這個內奸,是警方破解此案的又一條重要途徑。
那麽,誰是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