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省的大出殯
在宜賓警方、瀘州警方和成都警方夜以繼日地圍繞著“3.19”、“3.25”、“3.27”案件展開偵察工作的同時,“宜賓大哥”隋文昌的喪事也在緊鑼密鼓地籌劃中。
3月25日夜,隋文昌的屍體火化後,骨灰一直控製在宜賓警方手中。陳國富副局長下了命令,沒有他的允許,任何人不準把骨灰交給隋文昌的親屬。
隋文昌被殺案件,以及與此案相關的一係列案件,已引起宜賓局黨委乃至宜賓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市委書記高萬權、市長李敦伯多次聽取偵察工作進展情況的工作匯報,他們從宜賓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做出了“打黑除惡,維護穩定”的重要指示,對市局的工作給予充分的肯定和堅決的支持。
陳國富的腦子裏清晰地形成了兩條工作路線,一條是案子。抓住出租車——何琦被殺的重大線索,攻克湯泉,解開隋文昌被殺之謎,進而突破全案,借此東風,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黑除惡的戰略任務。另一條是全力以赴控製住宜賓的治安形勢,穩住陣腳,剪除黑道團夥再生事端的口實。為確保這一點,必須低調處理隋文昌死亡事件,盡量減少在社會上的負麵影響,維護宜賓良好的社會環境。
隋文昌的親屬,多次找到市局、分局,提出領回隋文昌骨灰,進行安葬的要求。隋文昌手下的小弟也多次為“大哥”的慘死鳴冤叫屈。他們推舉出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中間人物張鎮江為代表,找到市局、分局領導,就骨灰事宜進行交涉。
陳國富委托有關部門耐心做正麵工作,強調隋文昌屬非正常死亡,涉及的是刑事案件,而且是牽涉有組織犯罪的非一般性刑事案件。為確保宜賓社會的安定,也為了隋文昌親友的人身安全,在案件沒有破獲之前,隋文昌的骨灰必須由警方管理,不得由親屬取回。
分局領導,也持同樣態度。幾經交往,分局提出幾點要求:一、骨灰的安葬,必須依照警方的要求進行;二、不準設置靈堂;三、不準搞治喪活動,骨灰必須直接下葬。
這本來是警方強調的一個原則性要求。然而,此口一開,隋文昌的親屬立即於3月29日向翠屏分局提交了保證書,保證在隋文昌骨灰取出後,不設置靈堂,不公開搞治喪活動,僅在親屬等小範圍內吊唁後,立即下葬。
骨灰問題已拖得較久,何況家屬又寫來了保證書。在這種情況下,分局同意了隋文昌家屬把骨灰領回的請求。
陳國富當時正在外地開會,獲得這個消息,他馬上意識到可能要出問題,但現在追回骨灰已經不可能了——他打電話給程忠實副局長,提出三點看法:第一,對方保證不設靈堂,是否可靠?第二,如果死者家屬一定要設靈堂——這並不違法,我們警方不好幹預,但一定要從治安角度上,嚴密控製住局勢,避免發生意外。第三,既然骨灰已被取走,一定要委派專人負責,敦促隋文昌家屬按照保證書的承諾,將其直接下葬。
然而,這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樣,魔鬼裝在瓶子裏時它是一副樣子,打開瓶蓋之後,它立刻變成了另一個樣子。
下午四點三十分,隋文昌骨灰被家屬取回。
下午五點三十分,隋文昌家屬已經設立了靈堂。
到晚上七點,靈堂前已聚集起數十人之多。
翠屏分局刑警大隊袁寶昆帶領偵察員與張鎮江及隋文昌家屬交涉,提出要求,加強控製。
晚上八點,袁寶昆打電話向中心組報告,靈堂已聚攏了一百餘人。
九點之後,袁寶昆再打電話,隋文昌靈堂聚集到數百人,局麵已無法控製了。
陳國富副局長已趕回宜賓,他指示,要增派警力,嚴密監視治喪活動。市局鄭易支隊長、方伯倫副支隊長,分局於秀局長,程忠實副局長,楊光大隊長都關注著事態的發展。市局刑警支隊、分局刑警大隊的偵察員,身著便裝,分布在治喪現場及周圍地區,以防止突變事件的發生。治喪現場氣氛緊張,景觀獨特,一麵是黑道人物雲集,一麵到處是便衣警察。不少人彼此認識,是多年的對手,平時見麵很難,此刻都遇到了。
隋文昌的喪事做得十分氣派。
靈堂內高懸隋文昌的大幅遺像,兩邊垂落著黑紗幕帳。靈堂前,隋文昌的數十名小弟,一律身穿黑色高檔西服,內著白襯衣,打著黑領帶,胸前佩帶小白花,左右分成兩排,站立在遺像兩旁。宜賓的黑道人物、隋文昌的生前友好一批批地走進靈堂,向隋文昌的骨灰和遺像鞠躬告別。
不僅宜賓社會的各派人物聚齊,內江、成都、重慶等地的黑道老大也出現在隋文昌的靈堂中。
治喪活動由宜賓社會上威信較高的“老社會”張鎮江、宋某某主持。
黃毛毛露麵了,他在手下眾小弟的陪同下,走入靈堂,帶領眾小弟站在靈堂中央,向隋文昌的遺像三鞠躬。
然後黃毛毛走到隋文昌的親屬麵前,拿出五萬元,交給隋文昌父母,以表示他的哀悼之情。
黃毛毛還是那樣性格,場合上不多講話,也不喜歡顯露山水。此後他就坐到一角,獨自抽煙,並不和其他人打招呼,靜靜地觀看吊唁場麵。
袁寶昆發現了黃毛毛,他走過去,他們間是無須什麽開場白的。
袁寶昆問:“你過來了?”
黃毛毛說:“文昌走了,我當然要過來,送送他。”
袁寶昆說:“文昌死得挺慘,是吧?”
黃毛毛說:“想不到,文昌會是這樣的下場。”
袁寶昆哼一聲說:“那條路,誰也走不通。”
黃毛毛說:“各人的走法不一樣,文昌不能說把路走錯了,可他應該承認,他的命不好。”
人來人往,不好多談。黃毛毛站起,和某人點點頭,走開。
袁寶昆也是有任務在身,周圍轉過一遭,再尋找黃毛毛,已經找不見他,黃毛毛自此便在宜賓消失了,袁寶昆成為警方最後一個見到黃毛毛的人。
宜賓地方習俗,做喪事要守夜,請班子唱川劇。隋家在靈堂外設置桌椅,擺上煙酒茶水。川劇演員咿呀呀地唱著,周圍不時響起一陣陣的爆竹聲。靈堂內外,被臨時拉起的照明燈照耀得如同白晝,為隋文昌守夜人員,有數百人之多。
張鎮江、宋某某與隋文昌親屬研究後,準備在31日上午10點,為隋文昌出殯,屆時要沿宜賓市內的主要街道,東南西北走一圈。陳國富得到這一消息,立即做出指示:堅決不許可他們這樣做。上午10點,正是宜賓各機關單位上班的時間,街市也已經開門營業,他們要搞大出殯,那將造成怎樣的影響,宜賓的老百姓會怎樣看待我們公安的工作,怎樣看待宜賓的形勢?他要求一線的同誌直接找到張鎮江等人談話,向他們講清楚,10點出殯,不能允許。他們要下葬,必須在早晨六點之前,不能招搖過市。同時還要告誡他們,他們設立靈堂,大搞吊唁活動,已經違背了他們在公安局立下的保證,奉勸他們不要走得太遠。
張鎮江等人還是顧及警方的態度的,特別是陳國富副局長直接提出了要求,他們不好違拗。張鎮江與諸方協商後,按照警方要求(實際隻是在時間上順應了警方的要求),把大出殯提前了五個小時。
經過徹夜的準備,3月31日淩晨5時,隋文昌的出殯儀式正式開始了。
出殯隊伍前麵由八輛摩托車開道,行走得十分緩慢。摩托車手均為一色的白頭盔、白手套。隨後是錄象車,多台錄象機一起工作。錄象車之後,是隋文昌的靈車。靈車兩側有人在高拋紙錢,洋洋灑灑。在靈車行進中,高音喇叭反複播放反映三十年代上海黑幫生活的歌曲
《上海灘》,據說,這是隋文昌生前最喜歡的一首歌。
靈車之後,是前來送葬的各路賓客組成的車隊。五十多輛高檔轎車排成單列,拉開距離,一眼望不到盡頭。
車隊浩浩****地在宜賓市內轉了兩圈。車走到東街,靈車上有人高喊:“昌哥——走東街嘍——”車隊經過北門,又有人高喊:“昌哥——過北門嘍——”
墓地,仍由張鎮江、宋某某主持隋文昌的安葬儀式。隋文昌的小弟、家人、親友數百人站在周圍,祭祀人員宰殺大公雞,以雞血祭陵辟邪,在一陣喧鬧和鞭炮聲中,隋文昌的骨灰下葬。
隋文昌的墓碑樹起,墓碑前的石牌樓兩旁刻有對聯,居然是:俠膽柔腸,義薄雲天。
下葬儀式完畢,隋文昌的小弟們排成數行,一批接著一批,向隋文昌的陵墓鞠躬告別……
隋文昌的大出殯影響極壞,按照陳國富副局長的話說,它的惡劣影響,超過了“3.25”案件本身。大出殯震動了全省,其負麵影響波及全國。國內20餘家有影響的報刊對宜賓此次黑社會老大出殯事件做過報道,紛紛譴責社會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
時間差
世界上許多事,都不是依照人的意誌為轉移的,順其勢當然一切都不可阻擋,可你要反轉它,穿插它,切斷它,在實際上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過後,回過頭來再去總結,當然誰都能找出許許多多的遺憾來。
隋文昌的大出殯,這決不是警方和一切善良的人們希望看到的,也不是人們預先能夠想像到,能夠製止得住的。但事情發生了,場麵愈演愈烈,各類人員越聚越多,許多黑道人物——按照鄭易的說法,平時不易見麵的人物全都浮出了水麵,這曾在客觀上為我們製造了一個大緝捕的極好的時機。
從吊唁活動一開始,我們就部署了警力,隨著吊唁活動的升溫,我們投入的警力很多。當時的首要任務是控製局麵,嚴防突然事變的發生。不過,由控製轉為對重點人物實行拘留審查,並不十分困難。
市局、區局的主要領導,乃至部分偵察員的腦海裏都曾躍出過這種想法。
當時黃毛毛還沒有逃跑,黃毛毛手下的眾多小弟還滯留在宜賓。隋文昌手下的眾多打手還在扮演著受害者的角色——如果警方在這個時候收網,這應該說是酒美肉肥的一頓盛餐。
倘若案件已有實質性的進展,倘若我們手裏把握了黃毛毛乃至他手下小弟的犯罪證據,這當然是逮捕他們的絕無僅有的大好時機。
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也就是說,就當時而言,我們並不具備實施大拘捕的條件。
其一,吊唁及送葬的人群中魚目混珠,好壞人交織在一起。
其二,社會上的黑道亡命徒,參加這類活動都會攜帶武器,一方麵他們懼怕公安,另一方麵又擔心遭人暗算,警惕性極高,重要人物一般都是露過麵即走,留下來的都是些無關緊要的外圍人員。
其三,隋文昌被殺已經過了五天,其團夥內部的情緒應該有所緩解,但隨著為隋文昌做喪,他們的情緒可能發生較大反彈。警方把控製場麵作為頭號任務是正確的,盲目抓捕,很可能引發犯罪團夥間以及團夥與警方的暴力衝突。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時間——
時間給我們開了個小小的玩笑。3月30日,瀘州警方由杜副局長帶隊來到宜賓,提供了瀘州“3.27”凶殺案的詳細資料,第二天,即3月31日下午,宜賓警方捕獲周玉祥。31日晚上,審訊獲得突破……在成都,警方3月31日深夜獲得珠峰賓館的信息,4月1日淩晨抓人——而隋文昌的喪事自30日下午 5時始,至31日早晨結束。換句話說,警方獲得“3.25”案件的重大線索,比隋文昌的大出殯,晚了10—24小時。
在各方情況明了之後,陳國富副局長經請示局黨委及省廳偵察局,發布了對組織參加“3.31”大出殯的人員進行拘留審查的命令,此時,黃毛毛團夥的主要成員、隋文昌團夥的主要成員,均已逃離了宜賓。
陳劍洪、王剛等人於3月22日乘飛機飛往北京“旅遊”。紀曉華於3月28日離開的宜賓。紀曉華走前,黃毛毛拿出一口袋錢,大約有十幾萬,要他出去“跑灘”,紀曉華僅從中拿了兩萬元,告訴毛毛,他夠用了。黃毛毛本人3月30日晚上去隋文昌靈堂吊唁之後,立即離開宜賓。黃毛毛手下人員於誌軍、王剛、李山等人,均於30日深夜逃離宜賓。陳劍洪等人自北京返回宜賓途中,聽到消息,滯留在成都,向“家”中要錢繼續在外“跑灘”。穆三毛隻身逃往雲南。而黃毛毛及手下骨幹人員如湯泉、陳劍洪等人的親屬,早在“3.19”案發生前,便被安排到新馬泰旅遊,此時均不在宜賓。
隋文昌集團的主要成員宋亞平、郝四、趙茗、及楊威、楊猛等人,在為隋文昌做完喪事之後,也全部“失蹤”,或逃往外地,或在宜賓周圍各縣藏匿起來。
省廳4.1聯席會議
宜賓、瀘州兩地公安機關對“3.19”、“3.25”案,及“3.27”案各自立案。按照本地案件的案**況、偵察條件、獲取的線索,各自進行部署,都取得了相當的進展。
宜賓兩案,牽涉社會上幾大帶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集團;瀘州案就案件本身來說,是當地建國以來第一起涉及軍用槍支殺人案,兩地公安機關都非常重視,兩地案件都在省廳掛了號,為省廳掛牌的督辦案件。兩地案件越走越近,兩地公安人員已在成都會師。並案已成為必然。
為協調兩地關係,推進偵察工作順利開展,省廳偵察局在黃建華副局長的主持下召開了有省廳偵察局、宜賓市公安局、瀘州市公安局三家參加的工作會議。
瀘州的孫仲文、葉浩兩位副支隊長已在成都,省廳通知瀘州刑警支隊支隊長王定全來成都開會,同時通知宜賓市局刑警支隊鄭易支隊長、翠屏分局程忠實副局長、刑警大隊楊光大隊長來省廳參加工作會議。
會上,兩地分別匯報了案情和偵察工作進展情況。此時,涉黑團夥頭目隋文昌大出殯的消息已傳到成都。省廳有關領導對此十分重視,指示宜賓公安局要以“3.25”案及“3.31”大出殯為突破口,加大打擊力度,全力追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
會議研究了兩地案件的並案問題。
省廳認為,宜賓、瀘州兩地發生的案件,有內在的因果聯係。瀘州“3.27”案件,可以判定為宜賓兩案的繼發案件——湯泉為了掩蓋其罪行,殺人滅口。兩地案件,是同一個犯罪團夥所為,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宜賓,被害人也均在宜賓。因此,省廳偵察局決定,兩地三案並案偵察。省廳在充分肯定瀘州方麵的工作的基礎上,本著對偵察工作有利的原則,確定了案件的管轄範圍。省廳決定兩地案件總稱為“3.25”係列案件,案件由宜賓市公安局主辦,瀘州公安局協辦,省廳督辦。
瀘州方麵尊重省廳的決定,將“3.27”案前期形成的有關材料全部移交給宜賓警方;把在成都抓獲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移交宜賓警方帶回;把偵察工作中提取的犯罪證據材料移交給宜賓警方。
工作會議上,省廳偵察局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幾點要求:
一、全力追捕紀曉華。
二、對已抓獲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強審訊,盡快固定證據。
三、規定了此案的紀律:凡是已經采取拘留以上措施的人員,變更措施要經省廳批準。
四、專案隊伍要精幹,專案組成員要認真審查,凡與犯罪團夥成員關係不清的人員,應當回避。
五、廳偵察局成立專門班子。偵察局為黃建華副局長,偵察處為龐雪明副處長,大案科為偵察員王強,三人間實行垂直領導,單線指揮,不與任何人發生橫向聯係。
這次會議的主要收獲有三點,第一,決定並案,捋清了案件的管轄範圍,便於統一指揮;第二,確定了單線垂直領導的工作模式,規定了保密紀律;第三,把改變拘留以上措施的權力收歸省廳,這一方麵加強省偵察局的監督力度,同時也是為基層公安機關撐腰,是減少幹擾的一項有效措施。
此三條,在後來的偵察實踐中,對案件的偵破,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突審“四大金剛”
瀘州刑警支隊在省廳九處和刑偵局的大力支持下,一舉在成都珠江賓館抓獲於誌軍、王剛、李山、史某某等四人,關押在成都看守所,並連夜進行了突審。
4月1日,省廳聯席會議後,瀘州警方把已抓捕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宜賓警方。宜賓市局派分局李玉文中隊和巡警一大隊,用專車把犯罪嫌疑人押回宜賓。為防止串供,仍采取了分散羈押的辦法。湯泉仍關押在屏山縣看守所,於誌軍、李山押在宜賓縣看守所,王剛送到在南溪縣看守所。隋文昌的姘婦孫玲玲,轉移到宜賓縣看守所女號看押。
宜賓警方接手後,審訊工作的力度加強了。
於誌軍的審問由宜賓刑警支隊的何大軍承擔。
於誌軍,29歲,工人家庭出身,母亡故。1998年春曾在象鼻鎮打架傷人,賠償醫藥費一萬元。同年10月,在宜賓市安阜鎮與張偉一起,在鬥毆中將李昌華打死。於誌軍前期為隋文昌團夥的重要成員,1999年後,投靠黃毛毛,又成為黃毛毛團夥的重要成員。
據於誌軍交代,他與陳劍洪、宋某、王剛、紀曉華準備一起上北京,訂好22日的機票後,紀曉華因故未走。於誌軍因賭賬未收上來,也滯留在宜賓。
3月23日,於誌軍在紅珊瑚茶房的賭場裏看見紀曉華,問起上北京之事,紀曉華並未露真情。
3月24日,於誌軍打電話給陳劍洪,陳劍洪等人正在北京天壇公園遊玩。
3月30日,陳劍洪給於誌軍打電話,告訴說,他們已回到成都。於誌軍馬上告訴他:“宜賓現在很亂,文昌死後,公安局到處抓人,宜賓不能回來,我和李山馬上就走。”陳劍洪說:“等你過來再和我聯係,我們在成都見麵。”
宋某因攜帶的路費已經花光,委托於誌軍過來時為他帶些費用。
因此,於誌軍在紅珊瑚茶房打電話給宋某的女友蝴蝶,蝴蝶拿一萬元交給於誌軍。於誌軍也向自己的女友的母親借款二萬元,自籌二萬元,作為此次“旅遊”的費用,把錢裝在一隻密碼箱內。
密碼箱裏還有一串汽車鑰匙,鑰匙是湯泉的。3月27日湯泉到公安局“自首”前,就把蘭鳥車交給於誌軍保管。這幾日,於誌軍開著蘭鳥車,在宜賓市裏風光了幾天。
30日晚上10點,於誌軍和李山在宜賓敘府賓館門前花 900元包了輛桑塔納轎車,開到成都。下高速公路時,他和陳劍洪聯係上。當時陳劍洪在成都的“零點酒吧”唱歌、喝啤酒。陳劍洪叫他們過去。於誌軍說:“我們帶著行李,過去不方便。”問清他們住在珠峰賓館,就先到賓館,用李山的假士兵證登記了房間。這個假士兵證和紀曉華的證件一樣,均為假軍人閻學禮的“作品”。
於誌軍並不知道隋文昌被殺內幕,他是交叉人物,與黃毛毛與隋文昌,關係都不淺。
於誌軍在宜賓也算個人物,是位終日泡賭場的“大耍”。於誌軍認識的五行八座閑雜人物極多,幹娘、幹姐、大師兄、小師妹一大群,數不勝數。他手下養著四五個小弟,經常在賭場裏豪賭,同時放水,收水錢,追水賬。
何琦就是於誌軍的小弟,另一個小弟叫娃娃。何琦被紀曉華殺害前,經常和娃娃在一起。
於誌軍近日賭事不暢,在紅珊瑚茶房賭錢,他做莊輸掉二十四萬。接下來由夜明珠茶樓老板坐莊,他押閑又輸掉十餘萬。轉天與象鼻鎮一位老板連手坐莊,結果更慘,兩人輸掉近七十萬,每人三十幾萬。後來另一位姓周的老板坐莊,他扳回十五萬。晚上,他和女友一起去地平線茶樓小耍,贏回四萬。前後平賬,這幾日一共輸掉四十二萬,其中欠水債二十七萬。
於誌軍說,他離開宜賓也是為了躲水債,時間拖久了,再來再去講清,隻還本錢。其實這是個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他得到消息——有人告訴他,由於隋文昌被殺,公安局要把宜賓所有有底案的人全抓起來。於誌軍負有命案,曾與張偉一起,把李昌華打死。此外,他受黃毛毛之命,騎摩托車追殺七鼓眼,是重要殺手之一。得此消息,立刻籌款外逃……
王剛,26歲,他原與於誌軍在同一家工廠上班,是師兄師弟。離職後,於誌軍介紹王剛到隋文昌在長寧縣開的賭場,幫隋文昌看場子,每月拿薪水和獎金。那時,隋文昌對他很器重,沒錢花便可以找昌哥要。後來,於誌軍盤下一家卡拉OK廳,請王剛過去幫忙。這邊生意一忙抽不出身,王剛也就沒時間去給文昌做事。但隋文昌懷念舊情,時常喊人到他們的OK廳來消費,關照他們的生意。
據王剛說,他與隋文昌關係走淡,是為了一件他所“看不起”的小事。他有個朋友,叫小狐狸。一次,隋文昌喝多了酒,在迪吧裏看中小狐狸的女友,非要霸占人家。小狐狸很憋氣,把自己灌醉之後,提刀要去殺文昌,被王剛死死按住。雖然如此,王剛認為文昌這件事做得過了分,以後漸漸不願再與他往來。
這是情結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於誌軍倒向了黃毛毛。他與於誌軍交情很鐵,他自然也會跟著於誌軍,倒向黃毛毛的。
事情的複雜性在於:原本是王剛的小弟的小狐狸,與隋文昌鬧了場“大不敬”的矛盾,後來卻跟定了昌哥。而原來跟著昌哥的瓶瓶,卻脫離了隋文昌,跟上了王剛。王剛為他買手機,當作自己的小弟養了起來。
王剛也參與了黃毛毛布置的對七鼓眼的追殺,第二次,他把手下的瓶瓶介紹過去。
王剛3月22日和陳劍洪、宋某一起飛到北京,住在王府井大飯店。他們在北京住了八天,長城、故宮等旅遊景點轉了一遭,晚上到陽光夜總會消費,泡小姐。外出遊玩也把小姐帶在身邊,好好地花天酒地紙醉金迷了一番。
3月29日回到成都,陳劍洪和紀曉華聯係上,大家一起住進珠峰賓館。見到紀曉華之後,陳劍洪、王剛等人才知道出去這幾日,宜賓已發生諸多事情。
陳劍洪又打電話與於誌軍聯絡,摸摸“家裏”的形勢。果然,於誌軍說:“不要回宜賓,宜賓現在亂得很,公安局到處抓人。”陳劍洪等人當即決定,在成都等候他們過來。大家見見麵,把資金備足,繼續在外地漂遊。
3月30日,陳劍洪、紀曉華、王剛、宋某四人晚上出去,在“零點迪吧”唱歌,喝啤酒,吃串串香消譴。
午夜之後,於誌軍等人抵達成都,給陳劍洪打通電話。宋某先過去,幫於誌軍他們登記了房間。又返回來,在迪吧玩到淩晨。大抵是商量這次“旅遊”的目的地。於誌軍想去北京,陳劍洪諸人因剛從北京返回,欲去廣州,沒最後拿定主意。天將明時,幾人回到珠峰賓館睡覺。
此時,瀘州警方獲悉紀曉華曾在W家落腳,並未查到珠峰賓館。
3月31日,臨近中午,大家陸續起床。先到八寶街去吃牛肉麵,接著又到人民商場轉了一圈,於誌軍買了些用品。這期間陳劍洪接到一個電話。回到賓館,他和紀曉華突然決定先走。
紀曉華對於誌軍說:“你們不是帶了幾萬塊錢嗎,借我一萬,我和劍洪有事,先走一步。”
李山問:“你們去哪裏?”
紀曉華說:“你不要管,我們去辦件事情。”
於誌軍便從他的密碼箱裏拿出一萬塊錢,交給紀曉華。紀曉華和陳劍洪兩人整理好行李,下午三點離開賓館。
不好判斷二人提前離開的真正原因是什麽。據於誌軍、王剛、李彬交代,二人的決定十分突然,他們也覺得事情蹊蹺。不過,按行裏的規矩,“出去做事”,是誰也不好多問什麽的。
紀曉華、陳劍洪走後,李山覺得減少一萬元經費有些緊張,便打電話給留在宜賓的史某某。史某當天晚上趕到成都珠峰賓館,給他們把錢送過來。
李山32歲,曾因搶劫罪被判刑四年。他比於誌軍、王剛都要大些,但地位沒有他們高。他平日也在賭場裏耍。因年齡關係,自認為與隋文昌、黃毛毛都有交情。李山身有積案。1999年,他幫一“朋友”討要債務,索回一批白酒。他委托另一“朋友”大蚊子販給重慶一酒販子。但貨款始終沒付。李山懷疑大蚊子做扣,把他酒錢黑下了。幾經交涉,大蚊子百般抵賴,反稱那批酒是假酒,被工商沒收。李山激憤之中找到獄友趙強,帶了幾名弟兄找到大蚊子的家,把大蚊子、小蚊子一頓亂刀,統統砍傷。大蚊子第二天報案,李山此案並未了結。
史某某參與的事情較少,他到成都,主要是應李山之約,為他送錢來的。
第一追捕小組由渝抵粵
省廳決定瀘州案與宜賓案並案偵察,宜賓市局鄭易支隊長返回宜賓後立即把省廳會議精神向主持此案偵察工作的陳國富副局長做了匯報。按照省廳要求,第一件大事就是追捕要犯紀曉華。
市局黨委和支隊領導研究決定,指派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全國優秀民警季克儉和翠屏區刑警大隊偵察員楊靜二人前往省廳,領受追捕紀曉華、陳劍洪的任務(當時我們已經獲悉,紀曉華和陳劍洪在一起。)
此次追捕工作,嚴格遵照省廳會議的要求,派出人員要少而精,
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季克儉、楊靜接受任務時,並不知道具體工作細節。他們被要求:除接受指揮部直接指揮人員的指令外,與原部門、原領導及任何其他人員均不得發生聯係,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他們工作任務的內容和目的地。對家屬隻能稱出差,不得透露出差地點。到外地之後,不得與任何與任務無關的人員通電話。
實踐證明,在打黑,特別是在追捕涉黑團夥成員的過程中,這樣的紀律非常必要。這並不會撮傷辦案人員的積極性,也不會傷害原單位同事、原單位領導的感情,完全能夠被基層和各級領導理解、接受。這樣做,除了對辦案有利,還有幾個好處:一,任務單純,辦案人員易於集中精力,提高工作效率;二、對“無關”的事情,知道得越少,壓力就越小,幹擾也越小,辦案人員沒有工作顧慮;三、嚴格的保密紀律,本身就能刺激辦案人員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四、避免其他人員“走透消息”,保護我們的隊伍,減少犯錯誤的可能性。
季克儉、楊靜二人4月2日趕到成都,立刻與省廳專案人員王強取得聯係,匯報了他們所掌握的紀曉華、陳劍洪的個人資料,包括二人的具體身份、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照片等,以及紀曉華手中持有化名為王勇的某部隊的假士兵證等情況。
王強、季克儉等人通過調查獲悉,紀曉華、陳劍洪等人,除珠峰賓館外,在成都還有另一個落腳點——蜀漢賓館。
4月3日,王強、季克儉、楊靜到蜀漢賓館進行調查,未發現紀曉華、陳劍洪的行蹤。
第一追捕小組與宜賓指揮部聯係,指揮部在突審於誌軍等人時獲悉,陳劍洪曾有過南下廣州的意圖。其他情報線索也反映出,二人有可能已經前往廣州。結合時間、飛機航班、火車車次等因素綜合分析,警方認為,紀曉華二人未坐飛機,很可能於4月1日下午,乘坐火車離開成都,經貴州前往廣州。其目的地應是廣州。
宜賓指揮部中心組鄭易指示,季克儉等人應立即前往廣州追捕二犯,並提示他們注意,對方可能持有軍用槍支。
4月3日中午,王強、季克儉、省廳九處胡勇三人登機,於下午五點抵達廣州白雲機場。
當晚,王強、季克儉等人便與廣東省廳大案處取得聯係,通報了案情。省廳派人接待,把他們安置在省廳招待所休息。
4月4日上午,追捕小組向省廳大案處詳細匯報了“3.25”係列案件的案情及被追捕人情況。大案處非常重視,立即抽調警力,協助追捕小組,展開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