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上見到一位走路無規律晃動之人,側觀其麵,煞白有汗。問他怎麽了,他唇微動。我將我耳送到他唇邊,聽見兩字:“我餓。”

都什麽年代了,還有人在大街上餓晃**了。不行,我左臂一伸,指示他步入“大明包子鋪”。這是鄙單位邊上一小型餐飲場所。他——後得知其為安徽省潁上縣人氏,到沈陽找工作不可得,連回家路費都耗盡——吃了3籠包子、2碗米粥、1碟子小菜。我跟你說,人要是餓了,他沒工夫感謝你,隻感謝包子。吃飽了之後也不感謝,血湧到胃裏,大腦昏沉沉的,困了。吃包子,他下頜骨與咬肌堅實有力,別說包子,花梨木、雞翅木、膠皮管、開泰管、雨靴、羊羔皮、前進帽都可“哢哢”嚼碎咽到肚子裏消化吸收之。吃飽了,這個60多歲的農民,麵色紅潤,眼神柔和有光。

結賬,他走了。包子鋪老板與我熟,說:“大哥,你讓人騙了。”我驚訝,他都餓成這樣了,騙我什麽?騙子者,利用別人占便宜的心理謀取對方錢財,我在他餓中占到了哪一樣便宜?沒有嘛。

我不止一次看到,下層人士對更下他一層的人的凶狠。作為一個經常得到別人幫助偶爾小助他人的人,我想發表如下三個小感想:

一、兜裏揣20元錢的人不要瞧不起揣19元錢的人,在國家統計局看來,他們屬於同一階層的人。窮而惡比富而惡還嚇人。

二、對貧困人士不需提高全身的警惕,他們騙不了你。能給倆銅子兒就給,不給拉倒,毋庸切齒怒目。人警惕的應該是自己的貪心,是衣著考究又善於在言說中宏大敘事之人。氣宇軒昂的人物才騙得了不如他們的弱者,弱者騙不了強者。

三、如果靜下心來體察周遭,並放些零錢在兜裏,就可以幫得上別人一點點忙。我小時拜父母大人之福,在3年困難時期也不曾吃糠咽菜。我從小看畫報,聽唱片,五六歲穿皮鞋。而小夥伴兒穿布鞋,下雪天也穿帶窟窿眼的夾布鞋,使我的皮鞋顯得不好看,像牛蹄子。我拒穿竟遭父親吹胡子瞪眼,極其不爽。但我不管在兒時、青年乃至現今,一直知道餓是怎麽一回事兒,它是恥辱之中最大的恥辱。或者說,饑餓者的存在,是時代的傷疤。

一個時代不管蓋了多少高樓大廈,不管有多少人買了珠寶首飾,當還有一個人餓的時候,人們應該停下自己的事務,幫他在10分鍾內填飽肚子,讓手裏的錢產生應有的道德感。

窮困是恥辱之中最大的恥辱,是因為社會發展到了較為現代化的時代,還是因為貧窮照出我們裹在“皮袍子裏麵的‘小’來”?恥辱不在於有多少人生活在貧窮之中,而在於人們對待窮困的態度。麵對窮困,伸出援助之手,盡自己的綿薄之力,這是個人對社會的義務。然而,這種善良會麵對欺騙甚至利用。這樣的故事太多,以至讓人心生恐懼,所以就有了不敢做好事這樣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