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小友,女,漂亮。小友有一追求者,追求小友快半年了,小友一直不冷不熱著。某天,追求者突然捧一束鮮花至。花顯然經過精心挑選,朵朵嬌豔。小友看到花,突然變了臉色,搶過花來,扔進一邊的垃圾筒去,生硬地送上一句,誰讓你送花的?

一盆冰水潑將下來。眾目暌睽下,隻見追求者的臉色,先是紅了,後轉白——煞白。他怨恨地看了小友一眼,轉身走了。再沒見過他來。小友卻不曾為她的行為有一點點內疚,滿不在乎地說,管他呢,我又不愛。

我很替那些鮮花委屈。鮮花何罪?它們一朵一朵,開得多好,卻莫名其妙地葬身垃圾筒。若是我,我定會收下它,說聲謝謝。大不了照單付賬。我會找好的瓶子裝它們,讓它們開盡美麗,吐盡芬芳。縱使不愛,也不用惡臉相向,留條後路好相逢。惜花是善良,惜人是美德。

也是巧了,翻閱最新社會新聞,看到一起因鮮花引發的事件,讓人感慨。

與鮮花關聯著的,是兩個人,男孩,女孩。男孩來自偏僻山區,在某家公司,討得一份做保衛的差事。女孩是那家公司的員工,長相甜美。女孩日日從大門口過,久了,男孩喜歡上女孩,找了機會搭話,一來二去的,也成熟人。男孩有時買點小禮物,吃的,玩的,送給女孩,女孩笑納。男孩私下歡喜,以為女孩也是喜歡他的。

千方百計地,男孩探得女孩的生日。為她的生日,他節衣縮食了好些日子。那天終於來到了,男孩很激動,提早就在花店預購了紅玫瑰。是歌裏唱的,九百九十九朵。男孩一人捧不過來,另請了幾個朋友幫忙,組成一支鮮花小分隊,開往女孩的宿舍。惹得路上行人頻頻觀望。男孩一直笑著,他想象著,女孩若見了,會是何等的意外和開心。

相見的結果,卻大相徑庭。一屋子的人,正在鬧,喝著啤酒吃著蛋糕唱著歌,都是女孩請來的朋友。女孩開門,看到男孩的鮮花小分隊,先是驚訝,後是惱羞成怒。她未等男孩把花擺好,就連拽帶踩,別人拉都拉不下來。瞬間,花瓣紛飛,零落如雨——女孩壓根兒就沒喜歡過男孩。

男孩愣怔在現場,緊抿著嘴唇,什麽話也沒說。第二天,男孩辭去了工作。後來的後來,有一天,女孩在下班途中,突然遭到男孩襲擊,一瓶硫酸潑下來,女孩如花似玉的臉,頓時扭曲成一團。

女孩美好的人生,從此不再。審訊室裏,男孩一直喃喃著一句話,她毀了我的花,她毀了我的花。

其實,她毀的哪裏是花,而是他的自尊和他愛著的一顆心。

是的,這個男孩很殘忍,他像打碎一件精美的瓷器那樣,打碎了女孩的一生。但當初她若懂得尊重,溫婉相待,何至於此?我們可以選擇不愛,但我們沒有權利傷人自尊。愛沒有錯,鮮花無罪。

自尊,是人生杠杆的一個必不可缺的支點,因為它賦予生命以意義。當羅徹斯特作為財大氣粗的莊園主向地位低下、其貌不揚的家庭教師簡·愛吼叫“我有權蔑視你”的時候,簡·愛毅然地說:“你以為我窮,不好看,就沒有自尊嗎?我們的精神是平等的,正像你和我最終將通過墳墓站在上帝麵前一樣。”她最終因自尊而獲得了羅徹斯特由衷的敬佩與愛慕。傷害一個人的尊嚴,就毀滅了他最聖潔的靈魂。是的,學會尊重,我們可以選擇不愛,但我們沒有權利傷人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