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內總管,說白了,就是太監頭子。那問題就來了。一定會有人發出這樣的疑問:既然對太監卑躬屈膝,哪裏還稱得上最高實權人物呢?也可以反過來問:既然是最高實權人物,又怎麽可能對太監卑躬屈膝呢?

問得好!其實,這也正是我想搞清楚的一個大問題。

前麵已經說過,太監馮保是有政治野心的。按照常理,張居正勾結馮保,采取極其陰險的手段罷黜高拱以後,無論出於什麽動機,接下來采取措施壓抑馮保為首的宦官勢力,都是符合邏輯的選擇。原因很簡單:抑製宦官,是“憲法”確定的原則。在傳統政治倫理和意識形態看來,和宦官的關係,一向被認為是檢驗一個高級領導幹部道德品質的試金石。討好宦官的,從來就被視為奸佞、邪惡的小人;而抵製和清除野心勃勃的宦官,則被視為是有道德、有擔當的大臣義不容辭的責任。況且,倘若不壓抑宦官,那麽,也就意味著正常的權力係統難以正常運作。

可是,張居正和馮保的關係,似乎是個例外!

張居正從來沒有壓抑太監。毋寧說,他的所作所為,簡直就可以說與之背道而馳。早在張居正陰謀篡黨奪權(借用這個大家熟悉的詞而已,那時候當然不存在黨這個組織)的時候,他就走了歪門邪道,巴結上了當時還是太監中的二、三把手的馮保。

馮保和張居正年紀差不多,比張居正稍長兩歲。他有點文化水平,曾經在專門為太監開設的速成班——內書堂——培訓過,而且書法還有點檔次。當年嘉靖老皇帝就給他起了個“大寫字”的外號。後來他服侍隆慶皇帝的長子,也就是後來的萬曆皇帝,被稱為“大伴”。因此,在李貴妃、後來的李太後麵前,算得上是個紅人。

這個馮太監野心勃勃,貪婪而狠毒。正史對馮保的評價是:性貪、橫肆、狡猾(難怪能夠和張居正做鐵哥們兒,彼此彼此啦)。在張居正晝思夜想要篡黨奪權的時候,馮保也躍躍欲試,想當太監裏的“一把手”,成為大內總管。偏偏當國的高拱對馮保防範甚嚴,總是想方設法壓製他。馮保不能不對高拱恨之入骨。這是可以理解的。

張居正深有城府。這個情況,伺機“篡黨奪權”的張居正看在眼裏,喜在心中。他讓自己的管家遊七,和馮保的幹兒子徐爵結成了“兄弟”,自己則在政府裏當了馮保的臥底情報員。當然,張居正還時不常給馮保送個紅包什麽的,表達孝敬之意。馮保對此求之不得。

這樣,兩個野心勃勃的陰謀家,就狼狽為奸,策劃並實施了驅逐高拱的大政變,此後又企圖利用一個小混混闖宮事件,鍛造驚天假案,滅高拱一族。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配合默契,頗是融洽。張居正很注意自己的形象,說句不好聽的話,他是既要當婊子,又要立貞節牌坊,所以總是隱藏在幕後,並且事後總會虛偽表演一番,似乎他不僅與陰謀毫無瓜葛,而且是阻止陰謀得逞的功臣。馮保呢,不僅每次都衝在前台,而且還要獨自背黑鍋,居然也沒有抱怨的表示。或許,在馮保看來,反正太監尤其是參與權力之爭的太監,在人們心目中,也不是什麽好人,虱子多了不怕癢,認了就認了吧!在張居正看來,馮保老兄稱得上任勞任怨的鐵哥們兒了。

運氣不錯,他們發動的政變居然成功了!那,到底最高權力由誰掌握呢?我說過,張居正和李太後、太監馮保,三個都不是什麽坦**君子,是對權力、利益都有強烈欲望的人,卻結成了“政治鐵三角”,而且出人意料的,在張居正當國的十年時間裏關係一直維持良好。這個現象打破了人治官場、威權社會的權力遊戲規則,是極為罕見的。

實事求是說,在張居正當國期間,並沒有出現馮保過分幹預朝政、大肆破壞正常權力係統運作的現象。所以有專家就說,這是馮保值得肯定的一麵。

這是為什麽呢?權力到手,接下來就是分肥。這個一般的政治邏輯,在馮保、張居正和李太後之間,失靈了。

的確,在張居正當國的這十年間,中央的權力掌握在張居正手裏,他是事實上的國家掌舵人。正如專家韋先生所說,國家的大政方針,隻有張居正才能拍板定案。張居正的權力可以說是絕對的,他的統治手腕是殘酷的,相信所有吹捧張居正的人,誰也不願意攤上這麽個領導。為了作個對比,這裏不妨稍稍拐個彎兒,先看看張居正對其他人什麽態度。

張居正對中央的高級領導幹部,是沒有什麽情麵可言的。當年他還是內閣裏最後一名閣老的時候,首相李先生是個老好人,威信不高,受窩囊氣不少。有一天他在張居正麵前訴苦,說要這樣的話,我還不如回家抱孫子呢!張居正一臉嚴肅,正色道:“最好這樣,還算有自知之明!”足見他實際上是很刻薄的人。

張居正當“一把手”的時候,副職都是他精心挑選的。常務副職呂先生,對他唯唯諾諾,他還是不滿意、不放心。張居正生病請假(也可能是去和李太後**去了),人家常務就得主持工作啊,可是,張居正上班後,就得把他主持期間發的文件、作的批示重新審查,而且經常要收回重新起草;有一次還當麵批評說,這樣的文件,不怕部長們笑掉大牙嗎?其他的副職,更是常常受到張居正的訓斥。對待內閣的同僚尚且如此,對部長們和地方幹部,張居正的態度就可想而知了。

要說,按照“憲法”,負言責的“議員”對張居正是有監督的權責的,也有些“議員”按照“憲法”的規定做了。可是,最後的結果,不是貶、就是撤,甚至體罰、幹掉!對反對派,對知識分子,張居正始終是高壓態勢,鎮壓殺戮,毫不手軟。甚至,張居正對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也是管教者的身份,對他的言行舉止指手畫腳是家常便飯,當眾訓斥的事也有的。

可是,唯獨對馮保,這個陰險的太監,張居正的態度,可以說是畢恭畢敬,巴結討好,奴顏婢膝。這樣說,毫不誇張。當然,按照“憲法”,政府領導幹部,是不能隨意結交太監的。所以,與這些人的交往,都是秘密狀態;況且,這樣不太光彩的事,當事人是不會對外誇耀的。我的意思是說,具體的細節,是很難在史料上查到的。在某某場合,張居正如何對馮保點頭哈腰、如何替馮保點煙續茶(打個比方)、如何給馮保掀門簾引路等等,我是查不到的。

就有一條記載,已經很能夠說明問題。

在張居正權勢如日中天的時候,他的父親去世了,圍繞張居正要不要按照製度回家奔喪的問題,眼看要引起軒然大波。這個時候,一個小太監代表馮保到張居正家去慰問,張居正就強製那個小太監接受他的跪拜,邊跪拜邊說:“此頭寄上馮公公!”想想看,堂堂的國家最高實權人物,生拉硬拽,逼小太監接受他的跪拜,還低三下四地說把自己的腦袋交給一個大太監了!是不是很令人駭然?!

據我的考察,大體上說,張居正討好巴結馮保,有四個方麵的表現。一是投其所好,送紅包很慷慨;二是對敢於對馮保為首的太監說三道四的“議員”,無情打擊;三是對馮保胡作非為不僅不敢製止,還不顧體統,親自上陣,為之搖旗呐喊;四是對馮保要求提拔的人,不顧物議,破格提攜。

不妨舉幾個實例。

先說第一方麵:送紅包。

馮保是很貪婪的。張居正也是坦然笑納饋贈和賄賂的。但是,最好的東西,張居正是不敢自己留著賞析的。當年嚴嵩被打倒,抄家抄出不少寶貝,據說後來這些寶貝一半以上都進了張居正的府邸。這可能有些誇張。不過,中央和地方的幹部,軍隊的將帥,經常給張居正送禮倒是不可否認的。但有了好東西,張居正常常不得不忍痛割愛,給馮保送去。據說,有一次,張居正就給馮保送了價值數以萬計的夜明珠兩顆。絕對國寶級的《清明上河圖》,原來在嚴嵩家裏,抄家後,本應該入國庫的,可是就落到了張居正的手裏;張居正呢,又把它送給了馮保。想想看,一個最高實權人物,對一個太監,真夠巴結的!說起來,我都替他臉紅呢!

再說第二方麵:打擊敢於監督糾彈太監的“議員”。

前麵說過,按照“憲法”和意識形態的精神,皇帝也是要接受“議員”監督的,其他的任何人當然都不能例外。正常情況下,“議員”對太監進行監督,政府是絕對支持的。毋寧說,“議員”監督太監,是政府求之不得的。可是,張居正是個例外,他絕對不允許“議員”監督太監。

話說在張居正和馮保勾結,發動政變罷黜極力壓抑太監勢力的高拱以後,太監們一時興高采烈,有點揚眉吐氣的味道了。當時的留都南京,一個叫張進的太監,是被派去監督南京守備司令的,經常喝酒,在禁地耍酒瘋,而且追辱留都南京的“議員”。有個姓趙的“議員”看不下去了,就參了張進一本。要說,這樣的事,張居正知道後應該是震怒才對。倘若反過來,是政府的幹部做了追辱太監的事,張居正絕對會打發這個幹部回家。可是,張居正不僅不去懲治那個太監張進,而是把趙“議員”謫貶了。後來,那個張進得寸進尺,在南京鬧得實在不像話了,別人見趙“議員”因為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責居然觸怒了最高實權人物,就敢怒不敢言了;那個被謫貶的趙“議員”忍不住又參了一本,這次,張居正更加惱怒,居然說這個趙“議員”欺負皇帝年幼,“不道”!

一個“議員”依法履行職責,參劾違法太監,找不到別的理由懲處,就說他不講政治,簡直令人啼笑皆非。所以,有曆史學家說,馮保因為有張居正的關係,根本就不用擔心“言路”了。

應該看到,張居正這樣做,是要冒很大的政治風險的。這樣做,是完全顛倒黑白,與道義背道而馳的。人心是不服的。高壓手段在你當權的時候或許是有用的,可是,誰能永遠當權呢?況且,身為文官的總代表、代言人,本來是應該毅然決然保護堅持公理、堅持正義的“議員”的,為了太監而打擊這樣的“議員”,這個曆史汙點是抹不掉的。

精明過人的張居正,為了討好馮保,連這些都不管不顧了,那隻能說,他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

該說第三個方麵了。

張居正以堂堂的最高實權人物,不顧體統,親自上陣,為馮保的胡作非為搖旗呐喊。

要說,太監也有他的可憐處。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是古訓。太監注定要斷子絕孫的,死後逢著忌日,恐怕連個燒紙的人也沒有。因此,他們的心理就和普通人不同,行為也頗是怪異。生前攬權、貪財,故意欺負那些政府的幹部等等,對他們來說是很常見的。而且有了權勢,還往往喜歡建座寺廟,以為身後延續香火。馮保就是這樣一個典型。

這個太監頭子不僅大肆斂財,修建寺廟,還大興土木,營建所謂的壽宮(也就是自掘墳墓)!更有甚者,全國各地建祠堂(活人的祠堂啊)!對此,按說張居正是有責任加以約束、勸阻的,或者,你出於哥們兒義氣,睜隻眼閉隻眼,假裝不知道,也就罷了,何必還為馮保搖旗呐喊呢?他居然給馮保的這些豪華建築題詞寫記!寫就寫吧,還肉麻吹捧,稱馮保為“公”!

過去,太監專權最盛的時候,政府的領導人中,誰叫太監一聲“老公公”,已經被認為巴結了,很失身份了!可是,張居正居然稱馮保為“公”,真是史所罕見!可駭可怪!稱“公”就稱“公”吧,張居正公然吹捧馮保,說國家“中外寧謐,宮府清晏,蓋公之力為多”!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政治安定、社會穩定,幾大班子很和諧,馮保的功勞最大。聽聽,這成什麽話了?!如果馮保“之力為多”是真的,那不是頌揚宦官幹政嗎?如果是假的,那不是純粹的溜須拍馬嗎?叫人如何替張居正打掩護啊!所以,很多吹捧張居正的人回避了這些。

下麵輪到說第四個方麵了:對馮保要求安排的人,不顧物議,破格提攜。最典型的是對馮保的家奴徐爵的任用。記得我已經說過,在張居正伺機“篡黨奪權”的時候,他已經巴結上了馮保,並讓他的管家遊七與馮保的私人秘書、也被認為是其幹兒子的徐爵,結拜金蘭。馮保和張居正相互勾結,遊七和徐爵是主要管道。張居正大權在握,為了討好馮保,就破格提拔徐爵當了錦衣衛同知指揮,署南鎮撫。這個職位是十分顯赫的,權力也是很大的。提拔太監身邊的人到如此重要的位置,在宦官專權鼎盛時期,也無非如此。想像一下,看到這個局麵,軍隊裏的多少幹部,一定會感慨萬千,後悔沒有給太監當“秘書”!巴不得給太監做幹兒子!

但是,我估計也有不少人,因此而鄙夷張居正了。

還有一次,馮保要張居正安排一個人,張居正給辦了,一位部長看不下去了,提出異議,結果,張居正就找借口把這位部長給撤職了。

好了,四個方麵說完了。是不是能夠得出結論呢?

請允許我再補充一點。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反正,我還沒有看到張居正批評馮保的任何記載;相反,卻看到過馮保批評張居正的史料。當年張居正剛剛當國,還有點在嘉靖老皇帝時代的思維,喜歡給皇帝獻祥瑞。於是,他就給李太後和萬曆小皇帝獻上了白蓮、白燕,結果被馮保一陣猛批,說你這樣做,不是在誘導皇帝玩物喪誌嗎?這話倒沒有錯,不過說話者的身份不對——如果因為他說的對我們就認可,就等於認可宦官可以訓斥政府首腦。如果是“議員”對張居正提出這樣的批評,那才符合身份。當然,倘若真是“議員”說了這話,恐怕他的飯碗就保不住了。馮保批了張居正一頓,張居正還真的表示反省,悔過了呢!

我再提醒一句,張居正對高級領導幹部,是從來不留情麵的,對“議員”,是高壓手段,對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態度也很嚴厲。按照著名明清史專家韋先生的話說,張居正當國,整個就是“以君諛臣”的局麵。就是說,皇帝還要討好、逢迎張居正的。可是,皇帝的奴仆太監馮保,卻不需要討好張居正,相反,張居正卻要處處討好巴結馮保,整個就是卑躬屈膝的表現。真是可駭可怪啊!

張居正作為一個強勢的最高實權人物,不顧體統,對太監卑躬屈膝,違背“憲法”,敗壞風氣,有失人格。他幹嗎要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