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次年接近六月底,埃利奧特來倫敦,我才見到他。我問他拉裏是否真去了巴黎。還真去了。對於埃利奧特的火氣我感到有些好笑。
“我私下裏是同情這小夥子的。我不能責怪他想在巴黎待兩年,而且我還準備好了要推舉他呢。我讓他到了之後告訴我,可直到路易莎寫信說他到了我才知道。我由‘美國運通’轉給他一封信,地址是路易莎給我的。我邀他來用晚餐,見見幾個我覺得他應該認識的人;我想先從美裔法國人開始:埃米莉·德·蒙塔多爾、格雷西·德·夏多-加亞爾等等,你知道他怎麽回答麽?他說很抱歉來不了,沒帶晚禮服。”
埃利奧特留意瞧我是否露出他期待的震驚神情,當看到我不為所動時,眉頭便高傲地聳起來。
“他的回信寫在一張髒兮兮的紙上,抬頭是拉丁區的一家小餐館。我回信請他告知住址。我感到為了伊莎貝爾我得有所作為,而我還以為他大概是不好意思——我是說我無法相信像他這樣的有識青年能不帶晚禮服到巴黎來,而且不管怎樣巴黎也還有說得過去的裁縫。於是我還是邀請他共進午餐,聲明隻是個小型聚會,而你相信麽,他不但沒有理會我想要直接地址的請求,還說自己從不吃午飯。那對於我來說就跟他到此為止了。”
“不知道他一直獨個兒在做什麽。”
“我不清楚,實話說我也不關心。我得說他是個完全不討人喜歡的小子,我覺得伊莎貝爾嫁他是個大錯。畢竟如果他混得還算可以,我早就能在麗茲或是富凱或別的酒店碰見他了。”
這些時髦的場所我有時是去的,但我也會到別的地方轉轉。就有這麽巧,那年初秋我在巴黎逗留了幾天,打算接下去借道馬賽,搭乘去新加坡的法國郵船。有一天晚上我和朋友在蒙帕納斯[1]吃飯,餐後逛到聖心大教堂去喝杯啤酒。很快,我遊**的目光瞥見了在擁擠的陽台上獨自坐在一張大理石台麵上的拉裏。他正悠閑地看著往來漫步的人,他們在悶熱了一天後享受著晚間的涼爽。我離開同伴向他走去。他看見我時臉色一亮,流露出動人的笑容。他請我坐下談,但我說還有朋友在無法逗留。
“我隻想過來打個招呼。”我說。
“你一直待這兒嗎?”他問。
“就幾天。”我說。
“明天和我一起吃午飯?”
“我還以為你從不吃午飯呢。”
他輕笑起來。
“你見過埃利奧特了。我平常是不大吃。我花不起這時間,我就來杯牛奶吃個蛋卷,但我很樂意你來和我一起吃頓飯。”
“好吧。”
我們約好次日在聖心大教堂碰頭喝點兒Apéritif[2],然後到大街上找個地方吃飯。我回到同伴身邊,坐著聊天,等我目光再去尋找拉裏時他已經走了。
[1]蒙帕納斯(Montparnasse),巴黎塞納河左岸的一個區。
[2]法語: 開胃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