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其餘的時間我在巴黎定居下來。我對科學一竅不通,我認為現在是至少應該跟科學有個點頭之交的時候了。我讀了很多書。我知道我學會的不多,卻懂得我極其無知。不過我早就明白這一點了。春天到來時,我去了鄉下,那裏有一些美麗的法國古鎮,我住在其中一個古鎮附近的一家河畔旅舍裏,那裏的生活似乎二百年來都沒有變化。”
我猜想這就是萊雷跟蘇珊·魯維埃一起度過的那個夏天,但我沒有打斷他。
“後來我去了西班牙。我想看看委拉斯開茲和埃爾·格列柯的畫。我想知道藝術是否能夠為我指出宗教沒有指出的道路。我漫遊了一段時間,然後來到塞維利亞。我喜歡這個地方,心想就在這裏過冬吧。”
我本人在二十三歲時去過塞維利亞,我也喜歡那個城市。我喜歡它那蜿蜒曲折的白色街道,喜歡它的大教堂,以及廣袤的瓜達爾基維爾平原;不過我也喜歡那些安達盧西亞女孩,她們優雅而快活,黑眼明媚,頭發上插著康乃馨,襯托出發色的烏黑,花色在對比之下更加鮮豔;我喜歡她們深色的皮膚和她們誘人的性感嘴唇。而年輕的確是極樂時光。萊雷去那裏的時候,比我去那裏時隻大了一點點,我不禁問自己:他是否可能麵對那些令人銷魂的尤物的**而仍然無動於衷呢?他回答了我沒有說出口的問題。
“我邂逅了我在巴黎認識的一個法國畫家,一個叫做奧古斯特·科太的家夥,他曾收留蘇珊·魯維埃一段時間。他是來塞維利亞畫畫的,跟他在那裏勾搭上的一個姑娘同居。一天晚上他邀請我跟他們一起去埃雷坦尼亞聽—名弗拉曼柯歌手演唱,他們還帶了他女朋友的一個朋友。我從沒見過那麽漂亮的小東西。她才十八歲。她跟一個小夥子惹下了麻煩,不得不離開故鄉的村莊,因為她要生孩子了。那小夥子正在服兵役。她生下孩子之後,把嬰兒送給別人照管,自己在煙草工廠找了份工作。我把她領回家裏。她非常快活非常可愛,幾天後我問她是否願意來跟我同居。她說她願意。於是我們在一家酒店裏租了兩個房間,一間做臥室,一間做起居室。我告訴她,她可以放棄工作,但她不想放棄,那對我倒是很方便,因為白天的時間我可以隨意支配。我們可以用那裏的廚房,於是她常在去上班之前為我做早飯,然後她在中午回來做午飯,晚上我們去餐館吃飯,上電影院,或找個地方去跳舞。她把我當成瘋子,因為我有個橡皮澡盆,並堅持每天早晨洗冷水澡,用海綿擦身。孩子寄養在離塞維利亞幾英裏遠的一個村莊裏,我們常在星期天去看望。她不隱瞞實情,她說和我同居是為了賺夠錢,等她的男朋友服完兵役後,他們就用那筆錢在他們打算租住的一所房子裏買些家當。她是個叫人疼愛的小東西,我相信她會成為她那個帕克的好妻子。她令人愉快,脾氣好,而且多情。她把我們委婉地稱為**的行為看做身體的一種自然功能,和其他功能一樣。她從中得到快樂,她也很樂意給予快樂。她當然是個小動物,卻是一個非常親切、非常誘人、被馴養了的動物。
“後來在一天晚上她告訴我,在西屬摩洛哥服兵役的帕克給她來信了,說他要退伍了,兩天內就會到達加的斯。第二天早晨她收拾好自己的東西,把錢塞進長襪裏,我把她送到火車站。當我把她推進火車車廂時,她給了我熱誠的一吻,但是,與情人重逢的心思使她過於興奮,她沒把我放在心上了,我相信等不到火車出站,她就已經忘掉我的存在了。
“我繼續住在塞維利亞,秋天我踏上了把我送往印度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