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乾隆辛亥春,京師得勝門外,有一老人雇車往南城,未至而死。禦者赴官報驗。日暮,未及檢,命裏甲二人守之。更深冷甚,守者各覓火向煖。既歸,屍烏有矣。懼罪,計無所出。有黠者曰:“吾見僻處厝一棺,已被挖,可偷其屍代之。”遂往發焉。黑夜間,不複審視,匆遽將屍覆置驗所。明日,官來檢驗,則女屍也。項有扼痕,共相駭愕。嚴鞫守者,迫於刑,遂吐實。亟拘屍主至,嚴訊之,蓋西人某姓女,其父娶一後婦,婦本有夫,以貧故,偽為兄妹而賣之以度生。某貪其色,娶焉。前夫以親故,時相往來。某業賈,每出必竟日,或越夕不返。其前夫得以交好如初。久之,為女所窺,懼發其私,謀並汙之。與女婉商,不允。至夜強劫之,女號詈百端。婦計無所施。適其父以索逋赴通州,須十日方歸,遂共扼殺以滅口。比某歸,紿以暴病死,亦弗究也。至是始得其情,二人抵罪。顧老人之屍,烏有也。遍索弗獲,姑係車夫與裏甲以待。

忽一日,有老人言於官曰:“前日所失之屍,即吾也。吾夙有痰疾,冷則發,發則如死。至中夜醒,見黑暗無人,意禦者棄我去耳。暗中尋路自返。孰意興此大獄哉!”官出車夫及裏甲驗之,確,並釋之。案乃結。噫!此天之不欲**凶漏網,抑貞魂烈魄假手於人以自明其冤歟?

【譯文】

乾隆辛亥年春天,在京師得勝門外,有一個老人雇車到南城,沒有走到南城就死了。趕車的人到官府報案驗屍。天已黃昏來不及檢驗,就命令裏長、甲長二人看守死者屍體。因為夜深天冷得厲害,看守的人各自找火取暖。回來以後,屍體不見了。裏甲二人害怕犯罪,又想不出辦法。有一個狡猾的家夥說:“我看到僻靜去處放著一副棺材,已經挖好墓穴,還沒有安葬,可以偷棺材中的屍體來代替。”於是他們二人前去開棺偷屍。黑夜裏,不能仔細察看,急匆匆地將屍體放在檢驗的地方覆蓋好。第二天,官員來檢驗,發現是一具女屍。頸子上有用力掐死留下的痕跡,大家都感到驚訝。官員嚴刑審問看守的人,看守人為刑罰所迫,就說出了實情。於是緊急拘捕女屍家裏的人到官府,嚴刑審訊他們。原來女屍是城西人某姓的女兒,她的父親娶了一個後妻,後妻本來有丈夫,因為貧窮的原因,假裝成兄妹把她賣了維持生活。某姓貪圖她的姿色,就娶了她。她前麵的丈夫以親戚為理由,經常互相來往。某姓以經商為業,每次出門就是一天,有時連夜晚也不回家。她的前夫因此得以和她相親相愛象當初一樣。時間長了,被女兒發現,他們害怕私通關係被揭發出來,就打算連女兒一起奸汙。和女兒婉言協商,女兒不答應。到了夜晚,強迫與她發生兩性關係,女兒哭著百般辱罵,後妻束手無策。恰恰在這時候,她的父親因為催還拖欠的債款到通州去了,需要十天才能回來,他們就一起把她掐死了滅口。等到某人回來,誑騙他說,女兒因為突然得病死了,他也沒有追究。到了這時,才了解女屍死的真正原因。就拿他們二人抵罪。但老人的屍體沒有了,到處搜索也沒有找到,於是暫且關押車夫和裏長甲長二人,以等待事態的發展。

忽然有一天,有一個老人對官員說:“前天所丟的屍體就是我。我素來有痰疾,天冷了就發病,發病後就象死人一般。至半夜醒來,見黑暗無人,料想是趕車人拋下我走了,因此在黑暗中尋路自己回家了。誰想到發生了這樣大的案子呢!”官府派出車夫和裏長、甲長二人一起查看,確切不疑,就把他們一起放了。這樣以來,案件才了結了。呀!這是天意不想叫**殺人的凶犯漏網,還是貞潔、剛烈的魂魄借別人的手為自己明冤昭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