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鎮江楊字和述一事。有鄉人新娶,滿月後,送其妻歸寧。途遇成衣匠某,謂鄉人曰:“爾氣色不佳,當有大難。須在房中避過百日,方無事。”鄉人信之。送妻至嶽家而返,以告父母,果然足不出房,茶飯則其母從窗中送食。月餘,其妻帶箱而歸。妻為送食,鄉人複發狂疾。婦奔出房,將門倒鎖。一日晚,婦曰:“房中馬桶數日不倒矣。”乃開房門。忽鄉人自內跑出門外投於河。眾大嘩救,杳不可得。燭之,則遺鄉人之衣於河灘,婦號哭不已。鄉人之父母見子已死,婦又年少,不如嫁之。已為擇配,婦不願嫁。後其母為主婚,許配成衣匠某,即前途中所遇者,遂嫁之。

後輿人議曰:“投河無屍,二可疑也。姑為擇配,則願守;母為擇配,則願從,二可疑也。”於是訟於官。官謂發狂投河事甚匆忙,萬無既到河邊,猶從容脫衣之理。立提成衣匠及婦到案。嚴刑之下,盡得其實。從床下得鄉人屍,奸人**婦皆置於法。

初,婦之未嫁也,與成衣匠有私。二人預為設計,先令避災不出房門。婦歸時某即藏於箱內,乘夜謀殺之,埋屍床下。某素識水性,因佯狂投河,乃從別處上岸,又置鄉人之衣於水邊,使人益信為鄉人之死。其計甚巧,然終不免敗露,亦何益哉!

《見聞續筆》

【譯文】

這是鎮江人楊宇和講述的一件事。鄉裏有個人新近娶了妻子,滿月後,送他妻子回娘家省親。半路上遇到成衣匠某,成衣匠對那人說:“你臉上氣色很不好,肯定要遇到大難。你要在屋裏躲過一百天,才能安然無事。”那人聽信了成衣匠的話。他把妻子送到娘家回來後,把這事告訴了父母,果然就足不出戶,喝茶、吃飯則由他母親從窗口送進去。過了一個多月,他妻子帶了口箱子從娘家回來。妻子為他送茶遞飯,他又瘋癲失常。他妻子趕緊從屋裏奔出來,把門反鎖起來。一天晚上,他妻子對他說:“屋裏馬桶已經好幾天沒倒了。”於是打開了房門。忽然鄉人從屋裏跑出門外跳進了河裏。眾人見狀嘩然,立刻想辦法搶救,已經不見蹤影了。打起燈燭照看,隻見河灘上留著鄉人的衣服,他妻子大聲啼哭不止。鄉人的父母見兒子已死,兒媳又年輕,不如讓她改嫁。已為她選配了一戶人家,兒媳卻不願嫁出去。後來她母親為她定了婚事,將她許配給成衣匠某,就是以前在半路上遇到的那個人,她就嫁給了成衣匠。

事後大家紛紛議論道:“她丈夫跳河死了卻找不到屍體,這是一個可疑之處。她婆婆為她選配婆家,她要守節;她母親為她定下婚事,她倒願意改嫁,這是第二個可疑之處。”於是告到官府。縣官說發狂投河事發突然,絕沒有已經跑到河邊,還從容脫下衣服的道理。於是立即將成衣匠和這女人拘拿到案。在嚴刑拷問之下,縣官查清了全部情況,從床下找到了那人的屍體,將成衣匠和那**婦都依法處置了。

原來那女人尚未出嫁時,就和成衣匠私通。兩人預先設好計謀,先叫她丈夫避災不要出門。那女人從娘家省親回來時成衣匠就躲在她那口箱子裏,於是乘夜將她丈夫謀殺了,又將屍體埋在床下。成衣匠一向水性很好,於是假裝發狂投河,又從別的地方上了岸,還把那女人丈夫的衣服放在河邊,使人更相信那人是投河而死。這計謀設計得很精巧,但最終免不了敗露,又有什麽好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