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商父質直有守,初仕趙州林城令,決事嚴明。會鞫劫盜,獄吏令盜偽通買物者十數人,以狀稟乞追證,意欲乘時規利。商父佯為無能者,判曰:“並要正身,違限重斷。”及期如數勾至,皆衣服鮮潔,豪子也。商父命屏鞫獄吏,別以他吏引賊至庭下,認之,皆無識者。商父曰:“爾能通姓名而有不識者乎?”賊愕然,實告。命盡釋之,當行吏置重法,一境侵畏,不敢欺。商父謂諸吏曰“我河北村秀才,深知民間利病,爾乃敢爾,宜屏縮以俟來者。
《過庭錄》
【譯文】
劉浩字商父,為人樸實正直有操守。開始作官時任趙州林城縣令,審理案件嚴正而明察。恰恰遇到審訊盜賊,獄吏命令盜賊假裝串通收買財物的十幾個人,把這種情況稟報上級要求追查贓證,想乘此機會謀求利益。商父假裝成無能的人,判決說:“一概要買物者本人,誤了期限重新判決。”到了期限按數押到,都是衣服嶄新整潔的豪門子弟。商父下令屏退審理案件的官吏,另外選用別的官吏帶領盜賊到公堂,認買物的人,這些盜賊一個也不認識。商父說:“你們能和他們串通,知道姓名卻不認識嗎?”盜賊現出驚恐的神色,把實情告訴了商父。商父下令把他們都釋放了。依法重判負責審理這樁案件的官吏,一縣之內從精神上感受到壓力,因而敬畏商父,再也不敢欺騙他了。商父事後對一般官吏說:“我是河北鄉村的秀才,深深了解民間利弊痛苦,你們竟敢這樣作,應該把你們一概屏退罷官,以待未來的公正之人接替你們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