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邑陳氏子,稚齒即聘定徐女為妻,家皆素封。陳子旋出天花,麵大麻,一睛突出,而背且駝焉。徐女及笄,嬌嬈綽約,畫中人也。其鄰鄉韋氏子,世業儒,幼聘定鄭女為室,彼此皆以教讀為業。韋子長而秀穎,而鄭女乃青唇黑臉者。鄉居同在數十裏內,知之者成謂“天公錯配”,為憾事也。

乾隆庚辰二月之望,二家同擇此日婚娶。半途合路處,兩家相遇同行。鄉間迎親彩輿,貧富無甚異。道傍觀者不辨其某鄉某家也。是日天氣暗霾,至此更大雷雨以風,昏不見人,各舁人破廟中,接連並置而避之。約二時久,雨略小,而晦暝如故。且時值日暮,從人匆遽,昏黑中舁肩輿分路行。

初更方及門,富室鼓吹喧闐,然風雨益驟,堂中燈燭俱息,幾不成禮。草草送入洞房,郎自慚形穢,急登床以被蒙首;新婦亦惟恐郎窺,以袖障麵,潛就枕焉。郎素豔其妻,一旦偎紅倚翠,不啻劉阮之到天台也,遂成於飛之樂。次早,女先起。而東方白矣,郎隨起。彼此覿麵,大驚,急喚伴娘詢之,則與新人不相識。問,為鄭女。然後知避雨時,與徐家錯舁也。

韋子家貧,門庭冷落,自歸洞房。花燭之前,女偷窺婿,美秀而文;婿睨新人,光豔奪目,異乎所聞。駭極,即告母。詢問,乃知其徐家女也。韋氏子以彼富我貧,齊大非耦,囑母伴新人,而己出外舍親朋清談。

達旦,急馳怦告其家。兩家父母聞而疾至。徐母問女將何從,女曰:“天也。”蓋陰懷西袒意。鄭父母至陳家,見女歸富室,喜溢眉宇。而陳子以妍易媸,不勝憤懣,口出嫌言。鄭母曰:“郎君與小女可謂相當相對,莫非前緣。何嫌之有?”陳以為誚己,益憤,訟之公庭。

時仁和葉公世度,以庶常改授陽春縣,訊知陳、鄭業已成親,韋子避嫌而俟堂著,於是義韋而斥陳。判曰:“韋郎能守禮文,坐以待旦;陳子已成伉儷,訟則終凶。天孫女應嫁裴航,鳩盤茶合婚鬼卒。以故雨師引線,風伯為媒,人何與焉?天作合矣。貧富自安於命,妍媸各配其宜。其一切妝奩,判歸各女。仰其父母,即日親自討回送婿家。無違,速速。”其判出,一時傳誦。陳子愧悔欲死。徐女奩贈豐厚,韋藉以起家,琴瑟調和。明年遊泮,束修有加,稱小康焉。

《粵屑》

【譯文】

廣東陽春縣陳家的兒子,小時候就已經和徐家的女兒訂婚,兩戶人家雖沒什麽官爵封邑,但都家財頗豐。陳家的兒子不久患了天花,臉上全是麻點,一隻眼睛突出,而且背也駝了。徐家女兒長到婚嫁年紀,出落得嫵媚漂亮,好像畫中的美人。附近鄉村韋家世代是書香之家,這家的兒子年幼時和鄭家的女兒訂婚,兩家都是書院鄉學的塾師夫子。韋家兒子成年後聰敏超人,而鄭家的女兒長得黑不溜秋。住在方圓幾十裏的人,知道這情況的都覺得是“天公錯配”,人間憾事。

乾隆庚辰年(1760)二月十五日,陳、韋兩戶人家都挑這一天成親。兩戶人家的迎親隊伍走了一半路,因為兩條路合在了一起,兩支隊伍就一路同行。鄉間迎親的花轎,貧富人家沒多大差別。路旁看熱鬧的人當然分不清迎親花轎是哪戶人家的。這天天氣陰沉昏暗,這時更是風雨交加,雷聲陣陣,天黑得幾步之外就看不清楚。兩戶人家都把迎親花轎抬入破廟,並排放在一起躲避風雨。大約等了兩個多時辰,雨漸漸小了,天色還是晦冥昏暗。因為已經是傍晚時分,抬轎的腳夫隻想早點回家,昏黑中抬起花轎便匆匆忙忙分路而行。

迎親隊伍初更時分才到家,富戶蒙裏鼓樂聲聲,喧騰熱鬧,但風雨一陣緊似一陣,堂屋中燈燭全被吹滅,婚禮儀式幾乎進行不下去。於是隻得草草結束儀式,把新婚夫婦送入洞房。新郎自慚形穢,急忙上床拿被子把頭蒙起來;新娘也怕新郎看見自已的醜貌,用衣袖遮住了自己的臉,悄悄地依枕而臥。新郎早就羨慕新娘美貌,一旦依傍著日思夜想的女子,簡直無異於傳說中劉晨、阮肇重入天台山尋訪美貌的仙女,於是盡享夫妻之樂。第二天清晨,新娘先起床。等到東方大亮,新郎也起了床。彼此一見麵,新郎吃驚不小,急忙找來伴娘問個究竟,伴娘卻說根本不認識這個新娘。再一打聽,原來這女子是鄭家的女兒。這才知道昨晚在破廟裏避風躲雨,原本接徐家女兒的花轎卻錯抬回了鄭家女兒。

韋家生活清苦,門庭冷落。遠不如陳家鼓樂熱鬧,新郎、新娘自己進了洞房。花燭之前,新娘偷偷看去,新郎儀表堂堂,頗有書卷之氣;新郎側麵觀察,新娘光彩照人,遠勝風聞傳說。新郎心裏又驚又怕,趕緊告訴自己母親。細細詢問,才知道新娘是徐家女兒。韋家兒子認為兩家一富一貧,差別懸殊,門既不當,戶亦不對,就請母親陪伴新人,自己到外屋與朋友敘談聊天。

天亮以後,陳家、韋家都立刻派人告訴女家。徐家、鄭家父母都匆匆趕去。徐家父母問女兒願與誰成家,女兒答道:“順從天意吧!”心裏已經暗暗向著頗有書卷之氣的韋家兒子一邊。鄭家父母趕到陳家,見女兒嫁了富戶,喜形於色。但陳家兒子認為原本要娶的漂亮姑娘換成了醜陋女子,既氣憤又惱怒,嘴裏喋喋不休,口裏牢騷不斷。鄭家的母親說:“你家郎君與我家小女可說是般配相對,那真可說是前世有緣。又有什麽牢騷好發?”陳家兒子認為這是在責罵自己,更是憤憤不平,就告到官府去。

當時浙江仁和人葉世度,從庶吉士改任陽春縣令,問知陳、鄭已經成親,而韋家兒子為避嫌徹夜等在屋外,於是對韋家兒子大加讚賞,對陳家兒子訓斥貶責。然後他擬寫了判詞:“韋家兒子講理守法,在外屋聊天坐等天明;陳家兒子木已成舟,打官司還要氣勢洶洶。天仙織女當然要嫁給秀才裴航,醜陋女子理當許給怪誕鬼魅。所以雨師會穿針引線,風伯做紅娘媒人,凡人何必要參與其間?那全是老天在撮合成雙。貧富要安於命中注定,俊醜早晚會各得其所。所有嫁妝,都歸還送出的女方。請徐家、鄭家的父母今天親自上門討回自己的嫁妝,送到女婿家去。千萬別違背這一判決,快快去落實吧。”判詞一出,民間廣為傳頌。陳家兒子悔恨交加,痛不欲生。徐家女兒嫁妝價高量多,韋家兒子一改窘困拮據狀況,夫妻倆關係融洽,感情日深。第二年他被錄為生員,收入增加,過上了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