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779~831),字微之,在二十四歲時與白居易同時考中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他又考取製舉才識兼茂科,名列第一,授右拾遺。與白居易一樣,在剛剛踏上仕途時,他也抱著“兼濟天下”、為國除弊興利的願望。

元稹生性敏銳,既然身為諫官,便不願碌碌度日。被授官的當日他便上疏論諫官之職,以後又論及西北邊事,皆朝廷大事,憲宗多次召他詢問方略。但元稹很快受到權貴們的嫉恨,被出為河南縣尉。恰在此時他的母親病逝,沒有赴任。服喪結束後,他被授為監察禦史。元和四年,元稹出使東蜀,彈劾劍南東川節度使嚴礪擅自加賦,又吞沒吏民田宅、奴婢及財物。當時嚴礪已死,七州刺史都被責罰。元稹雖然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但引起朝中與嚴礪交好之人的厭惡。其後元稹又彈劾了一批不法官吏,使得他們非常不滿。後來宦官劉士元在驛館羞辱元稹,打傷了他的臉。事發之後,執政借口元稹年少氣盛,務作威福,將他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這次貶斥對元稹是一次很大的打擊,他逐漸改變了過去的信條和做法。史書上說他“信道不堅,遂失所守”。元和十四年(819),元稹回到京師任膳部員外郎。穆宗一直很欣賞元稹的文采,與元稹相厚的宦官崔潭峻進元稹詩歌數十百篇,穆宗大悅,即擢祠部郎中、知製誥。朝中宦官因崔潭峻的緣故,爭相與元稹結交,元稹益發得到穆宗重用。長慶二年(822),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裴度同為宰相。但因為元稹在朝中沒有威望,詔下之日,朝野皆譏笑之。元稹思穆宗恩寵眷顧,超次拔擢,急於有所建樹以報答皇恩,堵塞眾人之口。當時深州有戰事,元稹的好友於方詭稱有人可以說服叛賊,但需要兵部空名告身二十,以便宜行事。於方以此賣官納賄。後元稹給於方二十個兵部告身之事暴露出來,元稹、裴度俱罷相,元稹出為同州刺史。諫官言此事與裴度無關,裴度不當罷,而責罰元稹太輕。穆宗回護元稹,隻削去其長春宮使之職。

大和三年(829),元稹入朝為尚書左丞,整頓綱紀,出郎官無狀者七人,然而因元稹威望掃地不被公議所讚揚。恰值宰相王播突然死亡,元稹四處活動,想要恢複失去的宰相之位,但沒有結果。不久拜為武昌軍節度使,大和五年七月,卒,年五十三,贈尚書右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