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最早知道司馬光這個人,大概是因為“司馬光砸缸”的故事,人們欣賞他的,大概就是他的機智與隨機應變。實際上,司馬光在官場的生存之道也值得我們欣賞借鑒。

司馬光,字君實,自稱齊物子,號迂夫,晚年號於叟,世稱涑水先生。是我國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史學家和文學家。他著作的《資治通鑒》一書曾被魯迅先生高度評價為“鑒前世之興衰,考當今之得失”,可見其價值之高。

司馬光少年時,是個活潑機靈有膽有識的孩子。一次,他和幾個小夥伴在院子遊戲,一個孩子登上一口盛滿水的大甕玩,忽然失足跌進甕中,別的孩子看見,嚇得紛紛逃走,唯有司馬光急中生智,“持石擊甕,破之,水進,兒得活。”這件事,很快在開封和洛陽一帶流傳開了,畫家將它繪成《小兒擊甕圖》。九百餘年以來,這一故事久傳不哀,至今仍有教育意義。

寶元元年(1038年)三月,年僅20歲的司馬光中了進士甲科,被授以奉禮郎,改任華州(今陝西華縣)、蘇州(今屬江蘇)判官。至此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皇祐元年(1049年),龐籍為樞密副使,力薦司馬光試用館閣校勘,同知禮院。三年,宋仁宗的老師夏竦死了,仁宗親自給予“文正”的諡號。但夏竦平時心術不正,常在同僚之間撥弄是非,且生活腐化,不得人心。仁宗知道按照正常程序夏竦是不可能得到“文正”這個“至美”之詞的。當夏竦的諡號頒布下來,滿朝文武大臣議論紛紛。司馬光不避斧鉞,兩次上奏《訟夏令公諡狀》,言詞十分激烈。仁宗無奈,隻好接受司馬光等人的意見,改諡“文莊”。這件事,當時的人們對司馬光評價很高,司馬光因此獲得不虛美、不隱惡的美名。

皇祐五年七月,龐籍先後出任鄆州(今山東鄆城)、並州(今山西太原)知州,司馬光以通判作為副手赴任。嘉祐二年(1057年)因麟州屈野河西築保為西夏兵所敗,龐籍被貶為青州(今山東淄博)知州。但是,龐籍把司馬光參與此事的信件和材料隱匿起來,由他一人承擔責任。六月,司馬光被調回京,改任太常博士祠部員外郎、直秘閣、判吏部南曹。當他聽到群僚對麟州事件議論紛紛,指責龐籍時,他百般解釋無濟於事,於是一連“三上書自引咎”,要求“獨治臣罪,以正典刑”。他不文過飾非,爭著承擔責任的精神是可貴的,但他始終以清正廉潔之身立於官場不授人以柄才是明智之舉。

嘉祐三年,司馬光任開封府推官。京城皇親國戚、勢官大姓、豪強奸猾錯雜其間,是有名的難治的地方。他不徇私情,秉公辦事,抑惡揚善,一府安然。

嘉祐六年三月,司馬光調任起居舍人,同知諫院。他薦賢才,擊奸邪。當時蘇轍回答問題很大膽直率,考官胡宿怕惹出事來,便將他黜之。司馬光說:“轍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宜黜。”最後蘇轍被置之末級,總算未被黜落。慧眼獨識,善於薦才的司馬光,曾將自己舉薦的朝士的名字寫成一冊,在卷首題“舉賢才”。後人對其逐個考證,“失之者十不一二”。當時朝綱顛倒,賢人君子雄才難展,奸邪佞幸恣行其誌。針對此弊,司馬光於嘉祐六年上《十二等分職任差遣劄子》,提出了八條建議:(1)分十二等任職差遣,上等缺員,在次等中擇優遞補。(2)以現有官員為定額,不可複增。(3)隨才授任,政績卓著者,雖未滿職,也可“改官益祿,賞賜獎諭”,不稱職者,降職或廢除:“有罪者,貶竄刑誅。”(4)選拔官吏,不論資排輩。(5)分等級選任官吏。(6)地方官升任京官,要根據政績或薦舉人數的多少。(7)依靠恩蔭得京官,必須曆縣主簿、尉,不得直接任命。(8)凡貪虐不公,不稱職者,永遠不得複舊等差遣;如無貪贓,五年後,有五人以上舉薦,方可複舊等差遣。這些建議,宋仁宗雖未盡取,但任官要長久,憑政績升遷的思想被采納了。

嘉祐七年三月,朝廷任命司馬光為知製誥《正四品》。這是“文士之高選,儒林之極致”,是士大夫求之難得的清要職位。然而,他卻一連上了九道辭呈,終於在五月改任天章閣待製兼侍講,任知諫院。待製是從四品,比知製誥降了半格,可他卻十分高興。

司馬光作為一位政治家,也十分關心經濟問題。他在嘉祐七年七月所上的《論財利疏》中說:“在隨才用人而久任之,在養其本原而徐取之,在減損浮冗而省用之。”這三句話,集中概括了司馬光的經濟改革思想。所謂“隨才用人而久任之”,意思是說,用人用其所長,管錢穀之事,要任用懂錢穀之人,不必講究出身資曆;讓他們在此崗位上工作較長時間,使之成為理財行家,然後逐級提拔;提高三司使的政治地位,使之與中書、樞密並列。所謂“養其本原徐取之”,他解釋說:“農盡力,則田善收而穀有餘。工盡巧,則器斯堅而用有餘。商賈流通,則有無交,而貨有餘。”反對竭澤而漁。所謂“減損浮冗而省用之”,是針對當時崇尚奢侈而說的。他指出:皇帝及其左右的人浪費驚人,宮廷賞賜十倍於前。“夫府庫者,聚天下之財以為民也,非以奉一人之私欲也。”地方官吏賄賂公行,“凡有毫厘之事關其手者,非賂遺則不行”,百姓的財產“太半盡於史家”。根據上述弊端,指出:要節約開支,必須“先由近始”。皇帝首先要帶頭,對宗室、外戚、後宮內臣以及外廷大臣的“俸給賜予,皆循祖宗舊製”。有非分求取者,“一皆塞絕,分毫勿許”,“致以奢麗之物誇眩相高及貢獻賂遺以求悅媚者,亦明治其罪。”然後任用廉吏,誅斥貪殘,不祿無功,不食無用之人。他還建議宰相應當總領經濟。

嘉祐八年三月,宋仁宗卒,英宗趙曙即位。由於英宗體弱多病,曹太後垂簾聽政。司馬光上疏力主重用忠臣賢士,剔除奸惡。他指出:“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猥鄙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英宗親政,為了收買人心,把仁宗價值百餘萬的遺物,遍賜兩府、宗室、近臣及將領。司馬光率領同僚三上奏章說,國有大憂,內外窘乏,不應將如此多的錢財賞賜群臣。當朝廷不準其請時,他將自己“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金以遺舅氏,義不藏於家。”

司馬光凡看到違法背理的事就諫諍,是一位當之無愧的諫官,曹太後之弟曹佾“無功除使相”,他說:“遷除無名。”治平三年七月,宦官頭子任守忠升官,他上疏議奏任守忠是“大奸”,是“國之大賊,人之巨蠹”。“資性貪婪,老而益甚,盜竊官物,受納貨賂,金帛珍玩,溢於私家,第宅產業,甲於京師。聚斂之心,曾無紀極。”“乞斬於都市,認謝天下。”結果,任守忠被貶為節度副使,蘄州(今湖北蘄春縣蘄州鎮西北)安置。終英宗朝,司馬光“皆盡言無所隱諱”。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卒,神宗趙頊即位,司馬光被擢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以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在如何變法的問題上,司馬光與王安石意見不合。司馬光老成持重,處事謹慎;王安石雷厲風行,急於事功。隨著變法的深入和推廣,新法中也出現了不少弊端,兩人的矛盾日漸尖銳對立,終於由好友變成了政敵。司馬光認為新法嚴重脫離實際,尤其在新法執行中,官吏做壞事,失去惠國利民之意。因而司馬光堅決反對新法。

神宗皇帝既用王安石變法,又欲用司馬光為主管軍事的樞密副使。司馬光不肯就職。從熙寧三年二月十二日至二十七日,一連上了六道奏折,堅辭樞密副使。是年八月,司馬光請求到外地當一名地方官或散官。九月以端明殿學士出知永興軍。次年四月,又出判西京留守禦史台。從此,居洛陽十五年,專心撰寫《資治通鑒》,“絕口不論事”。然而,“天下以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五日,神宗卒,不滿十歲的哲宗趙煦即位,太皇太後高氏垂簾聽政。當司馬光前往皇宮致哀時,“所至,民遮道聚觀,至馬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當司馬光拜謁當時的宰相時,“市人登樓騎屋窺瞰。人或止之,曰:‘吾非望而君,所欲識者司馬相公之風彩耳!”嗬叱不退,屋瓦為之碎,樹枝為之折。”由此可見司馬光在當時是如何地深得人心。

司馬光一生,官不可謂不高,祿不可謂不厚。然其“於物澹然無所好”。他雖為官近五十年,可“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自己“惡衣菲食以終其身”。平素“家居食不敢常有肉,夜不敢純有帛”。“所居才能避風雨”。他在《訓儉示康》中說:“有德者,皆由儉來也。”他的兒子司馬康沒有辜負他的期望,一生“為人廉潔,口不言財”。司馬光一生光明磊落,潔身自好,堪稱一代廉士,為人所景仰。

[點評]

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盡管司馬光並未曾遭遇改朝換代,但也是幾易其主。可他仍能縱橫官場,其生存之道便是自始至終都光明磊落,不留人以口實,不授人以柄,以清正廉潔之身立於官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