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酷熱的夏日,密歇根州高速公路旁一條雜草叢生的小路上,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一路向北走著。這個男孩名叫路易斯·巴納維爾特,他正氣喘籲籲、滿頭大汗地奮力跟上前麵女孩的腳步。“太熱了,真的不適合徒步旅行,”路易斯抱怨道,“我們回家玩跳棋什麽的吧。”

“哦,別傻了。你需要去探險!”那個名叫羅絲·麗塔·波廷格的女孩回答。她甩了甩又長又直的黑發,朝他咧嘴笑了笑。“而且,這不是徒步旅行。這是散步!來吧,路易斯!”她大步走在前麵,朝高大的牛蒡草和細長的蒲公英揮舞著手中的棍子,仿佛它是一把利劍,而那些草是敵軍的騎士。

這就是路易斯後來回憶起整件事情時最初的記憶。那時,他才十一歲,剛來到這個鎮上。一年多以前,他的父母死於一場可怕的車禍。去年八月,路易斯從威斯康星州搬到密歇根州新西伯德鎮高街100號,和他的叔叔喬納森一起生活在一棟漂亮的老房子裏。

第一年過得很艱難。路易斯很胖,不擅長運動,而且很膽小。最糟糕的是,他發現自己很難交到朋友。不過,這期間也發生了一些美好的事情。首先,他發現他那樂觀、大腹便便、留著紅胡子的叔叔喬納森是一個魔法師,不是那種簡簡單單可以變紙牌魔術、假裝從你耳朵裏掏出二十五美分硬幣的魔術師,而是一個真正的魔法師,他可以揮舞手杖,召喚出奇妙逼真的立體幻象。

他們隔壁的鄰居是一位退休教師,名叫弗洛倫斯·齊默爾曼,她不僅是一位友好的、滿臉皺紋的、喜歡穿紫色衣服的、會為喬納森叔叔和路易斯做出美味飯菜的女士,而且也是一位女魔法師。喬納森叔叔解釋說,女魔法師是“女巫”一詞的一種華麗的表達方式。路易斯很快就了解到,齊默爾曼太太不是一個邪惡的女魔法師,而是一個善良溫和的女魔法師,她的魔法甚至比喬納森叔叔還要強大。

在某種程度上,最讓路易斯意想不到的是,他認識了一個新朋友,一個高個子、黑頭發、相貌平平的女孩,名叫羅絲·麗塔·波廷格。她有點兒像個假小子,知道各種大炮的名字,從隼炮到半蛇銃,從炮車到舊式小炮。這是路易斯在新西伯德生活的第一年的夏天,羅絲·麗塔拽著他走遍了整個城區,滔滔不絕地為他介紹這裏的各種曆史,比如用石頭建成的南北戰爭紀念碑和市中心的圓形噴泉。

雖然路易斯經常抱怨散步後他的腿會疼,腳後跟會起水皰,但事實上,他很喜歡聽羅絲·麗塔說話,喜歡聽她說那些她覺得有趣的事情。這也讓他開始對這些事情感興趣了。盡管滿腹牢騷,但每當羅絲·麗塔出現,建議他去探險時,他總是暗自高興。

悶熱的七月的一天,他們徒步出了鎮子的北部,穿過樹林,來到了一片肥沃的、長滿了香甜玉米的綠色農田。羅絲·麗塔穿著紅色T恤和牛仔褲,用她的棍子砍雜草的“頭”,偶爾還會大喊:“哈!受死吧,你們這些壞蛋!”路易斯在她後麵吃力地走著,汗流浹背。每當棍子打到蒲公英時,他都會往後縮一下。突然,羅絲·麗塔停住了腳步,路易斯差點兒撞到她身上。“真有趣。”羅絲·麗塔若有所思地說。這時,路易斯搖搖晃晃地停了下來。

“有什麽有趣的?”路易斯一邊問,一邊從他棕色燈芯絨褲子的口袋裏掏出一塊皺巴巴的手帕擦擦汗淋淋的臉,“除了我快要中暑了之外。”

羅絲·麗塔舉起棍子,煞有介事地指向左邊。“那條彎曲的小路,”她說,“我想,我從來沒有去那裏探過險。”

路易斯疑惑地看了一眼雜草叢生的小路。那條小路根本算不上是一條小路,更像是一片雜草叢生的空地,在黑暗的樹林中蜿蜒而行。“那裏沒什麽可看的,”他咕噥道,“如果我們要探險,還是繼續往前走吧。你還有一大堆雜草沒幹掉呢。”

“來吧。”羅絲·麗塔回答。她把棍子高高舉過頭頂,就像一個騎兵軍官拔出的劍,催促著他的士兵向前走:“我們遇到了敵人,那是我們的敵人!全速前進!準備開火,格瑞德利[1]!”說完,她就離開了大路,朝兩排茂密的白胡桃樹和橡樹中間的一條雜草叢生的小路走去。

路易斯跟在她的後麵,但他的心裏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盡管燦爛的陽光照耀著小路上高高的綠色雜草,但濃濃的陰影卻像潑灑在樹下的墨汁一樣。任何東西都可能潛伏在那裏,比如蛇或野獸。路易斯告訴自己要控製情緒,並提醒自己,他們離家並不遠。這又不是什麽深山老林,隻是市郊的一片樹林。如果遇到危險,他可以在五分鍾內跑回高街100號。不過,羅絲·麗塔看起來勇氣十足,也許有一部分勇氣也滲入了他的內心。他使勁咽了口唾沫,蹣跚地小跑著,拉近和羅絲·麗塔的距離,直到再次緊跟在羅絲·麗塔身後。“這太可怕了,”他邊走邊抱怨,高高的雜草抽打在他的褲腿上,“我不喜歡茂密的樹林。”

“這就像一個真正的叢林,”羅絲·麗塔表示讚同,“你可能會在這裏遇到一頭暴龍,或者一條巨大的水蟒,或者一兩頭灰熊。我想知道這條小路通向哪裏。它這樣蜿蜒曲折,看著就不是一條普通的道路。”

“也許是……”路易斯開口說道。他突然停了下來,大聲喊道:“有一棟房子。”

這是他見過的最奇特的房子。它聳立在齊胸高的雜草裏,看上去就像一艘擱淺的遠洋客輪。房子的主體部分很長,有三層高,周圍環繞著一圈遊廊。懸挑的屋頂很寬,把下麵的一切都籠罩在深深的陰影中。建築物的正中是更高一層的方形塔樓,它有一個奇怪的尖尖的屋頂,下麵是一個開闊的露台,離地麵至少有十二米高。這看起來是一棟廢棄的房子,但奇怪的是,它並沒有任何損壞的痕跡,牆壁被刷成了淺綠色、粉紅色和白色。

“看起來像是一棟中式的房子。”路易斯咕噥道。

羅絲·麗塔心不在焉地搖了搖頭:“我不這麽認為。我的意思是,那座塔樓看起來有點兒像東方寶塔,但其實不是。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麽我從來沒聽說過這個地方。我和我的家人肯定無數次開車經過那條車道,但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它。這裏已經很多年沒人住了。”

“你為什麽這麽說?”路易斯不安地問。他一直在想象某個瘋狂的老家夥會從房子裏咆哮著衝出來,手裏拿著獵槍,大喊有入侵者。

“很簡單,華生[2],”羅絲·麗塔回答,“這條小路一定是通往那邊的車道,但你看這裏雜草叢生,有馬尾草、巫婆草,甚至還有白胡桃樹苗。看來很久沒人開車從這裏經過了,甚至連馬車也沒有。來吧,讓我們仔細看看。”

雖然天氣很熱,但路易斯還是覺得有點兒冷。他不但膽小,而且想象力豐富,這簡直就是對他的詛咒。他能在腦海中描繪出最可怕的災難,一旦他幻想出來,就會感覺這些災難好像馬上就會變成現實:“要是裏麵有人怎麽辦?”

“裏麵看起來像有人嗎?”

“不像,”路易斯勉強同意,“但是闖入別人的房子是不禮貌的。”

“我們不進去,”羅絲·麗塔說,“我們隻是走近一點兒,僅此而已。”

於是,他們慢慢向前走。多年的日曬雨淋侵蝕了房子附近的地麵,門廊旁邊出現了一條溝壑,裏麵集滿了雨水。他們沿著路邊走著,羅絲·麗塔透過圓圓的黑框眼鏡往下看。她突然彎下腰,得意地叫了一聲,從泥土裏撿起一個白色的東西。她用拇指撥掉上麵的一些泥土,然後舉起來讓路易斯看。“一個燧石箭頭?”他問。

“這隻是冰山一角。這個你可以拿著,”她說著把它扔進路易斯的手心裏,“我已經撿到過上千個這樣的東西了。”

路易斯把那個白色的小碎片翻來覆去看了看。它比他的拇指指甲蓋稍長一點兒,摸起來感覺異常光滑圓潤,一點兒也不像石頭。然而,它的邊緣卻很鋒利,有鋸齒。他從來沒有發現過這樣的東西。他和羅絲·麗塔在街上閑逛時,她可能會彎腰撿起他剛剛跨過的五十美分硬幣。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麽總是錯過這樣的小東西,盡管羅絲·麗塔堅持說,他隻需要再多留點兒心。他小心翼翼地把斷了的箭頭放進襯衣口袋裏。

“真有趣。”羅絲·麗塔平靜地說。他們在被雨水衝刷過的地方跨出了一大步,正好停在通向門廊的寬闊台階前麵。

“我想知道這個地方發生了什麽事。它一定是在多年前就被廢棄了,但外牆並不是很髒,也沒有剝落。窗戶是髒的,但沒有一個是壞的,你知道其他孩子看到空房子時會做什麽。隻要他們撿幾塊石頭,窗戶就會碎了。”

“我不喜歡這個地方。”路易斯堅持說。

“我要到門廊上去看看。”

“不,別去,”路易斯使勁咽了口唾沫,“這裏感覺不對勁。這兒,呃,這可能是某種陷阱。”

羅絲·麗塔歪著頭,烏黑的頭發從她的臉上拂過:“你說的就像我們在《關燈後》裏一樣。”那是廣播裏的一檔恐怖節目。它總是在深夜播放,而路易斯從來沒有聽過,因為他隻要聽到一點點,他的夢中都會出現複活的木乃伊、尖叫著的凶殘蝙蝠和慢慢滲出的血。

“我隻是不想上去。”路易斯喃喃地說,他為自己的膽怯感到羞愧。

“那你就待在這兒吧。”羅絲·麗塔放下手裏的棍子說道。

路易斯試圖咽下哽在喉嚨裏的東西,而羅絲·麗塔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踏上台階。“看起來很結實。”她說。她走過門廊,路易斯能聽到她腳下木板的嘎吱聲。“這裏看起來好像有人時不時在打掃,”她說,“我的意思是,這裏確實到處都是枯葉,但不像想象中那麽雜亂。”她走到一扇又高又窄的窗戶前,雙手攏在眼睛旁邊,身子靠得很近,試圖往裏麵看:“什麽也看不見——”

這時,從附近的某個地方傳來一陣巨大的鼓聲,震得路易斯的心怦怦直跳。

[1] 美國南北戰爭與美西戰爭期間的海軍戰鬥英雄,後來有軍艦以此命名。

[2] 阿瑟·柯南道爾所著小說《福爾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虛構人物,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搭檔。這裏是羅絲·麗塔對路易斯的戲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