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可養巧,先知拙而後知巧;愚可養智,先知愚而後得智。

丹麥一家大規模的技術建設公司,準備參加前聯邦德國在中東的某一全套工廠設備簽約招標工程。開始時,他們認為無法中標,後來經過詳細地研究分析,在技術上經過充分的討論,他們相信自己比其他競爭對手有更優越的條件,中標是很有希望的。

在同德方經過一段時間的談判後,丹麥公司方麵想早點結束談判,抓緊時間爭取早日達成協議,盡早和對方簽約。可是,德方代表卻認為應該繼續進行會談。在會談中,德方一位高級人員說:“我們進行契約招標時,對金額部分采取保留態度,這一點你們一定能夠理解的。現在我要混點看法,這可能很傷感情,就是請貴公司再減2.5%。我們曾把這同一個提案告訴了其他公司,現在隻等他們回答,我們便可作出決定了。對我們來說,選誰都一樣。不過,我們是真心同貴公司做這筆生意的。”

丹麥方麵回答:“我們必須商量一下。”

一個半小時以後,丹麥人回到了談判桌旁。他們故意誤解對方的意思,回答說,他們已經把規格明細表按照德方所要求的價格編寫,接著又一一列出可以刪除的項目。德方看情況不對,馬上說明:“不對,你們搞錯了。本公司的意思是希望你們仍將規格明細表保持原狀。”接下來的討論便圍繞著規格明細表打轉,根本沒有提到降價的問題。

又過了一小時,丹麥方麵準備結束會談,於是就向德方提出:“你們希望減價多少?”德方回答說:“如果我們要求貴公司削減成本,但明細表不作改動,我們的交易還能成功嗎?”這一回答其實已經表明了對方同意了丹麥公司的意見,於是丹麥公司向對方陳述了該如何工作,才能使德方獲得更大的利益。德方聽了之後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丹麥方麵則主動要求請德方撥出負責監察的部分工作,交由丹麥公司分擔。這樣一來,交易談成了,德方得到了所希望得到的利益,丹麥公司幾乎也沒有作出什麽讓步。

點評:

老板有時不應該事事都表現得精明、幹練,而要講究策略。對不同的對手有不同的應付方法。對精明的談判對手,有時不能以強治強,要采取軟化措施——適當的裝傻,這種方法有時會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