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那一天,當周衛美來找羅雲霞調查丁仆的事情時,羅雲霞對丁仆是恨之入骨的,把丁仆槍斃也解不了她的心頭之恨。所以,她把能置丁仆死地的證據提供給了周衛美,並且告訴了那三盤黃色錄象帶的藏匿地點。可就在周衛美走後,羅雲霞突然嘔吐起來,連著嘔吐了三次。以為是生病了,去了區醫院,人家問她多長時間沒來例假了。她的例假一直不正常,這次,雖然間隔時間長了點,但也沒有往心裏去,讓大夫這麽一問,馬上想到了是不是懷孕了。跟丁仆幹那事,丁仆隻顧痛快,根本沒有想到懷孕這檔子事。大夫讓羅雲霞過些天來做個B超。羅雲霞回到自己的宿舍,思想鬥爭很是激烈。她有過兩次人工流產的經曆了,第一次是跟她的大學同學,第二次是孫保全造的孽。大夫跟她說過,再做那樣的手術很可能造成終生不孕。羅雲霞是非常渴望當母親的,雖然她跟丁仆沒有成為夫妻,但她覺得丁仆的基本素質還可以,跟丁仆在一起有的孩子智商不會低。思想鬥爭的結果是把孩子生下來。

但那時候對計劃生育抓的還是很緊的,一個沒有丈夫的人懷孕,即使把孩子生下來,也上不了戶口,以後上學、就業都是問題,還要受到同齡人的歧視。在做出把孩子生下來的決定之後,羅雲霞想得最多的事情是給未出生的孩子找一個爸。她知道再去找丁仆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丁仆已經跟劉英複婚了,丁仆不會承認她肚中的孩子是他的,因為她沒有證明。那就得找另一個男人結婚。在城裏找對象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即便是沒有那些傳說中的事情,三十五歲的女人,已經是昨日黃花了。這麽大歲數的男人,即便是離了婚的,也還是要找比自己小七八歲的大姑娘。她如果要在城市裏找,除非找一個五十多歲的光棍。這樣的事情又等不得,一旦肚子大起來,讓廠裏搞計劃生育的人發現,她就落得違犯計劃生育政策的罪名,說不定就得被開除。於是,她也想到了征婚,不是在雜誌上,那樣等啟事登出來,她的肚子早大了。她是在本市的晚報上登的征婚啟事,當然用的是化名。本人情況證明是托人從廠工會開出來的,知道她征婚的隻有給她開信的那個人。她的征婚條件放的很寬:年齡從三十五歲到五十歲,學曆是初中以上,地域是城鄉不限。把錢交給報紙廣告部的第三天,她的征婚啟事就見報了,見報的第二天就有人傳呼她。她是為征婚專門買了一個傳呼機的,那個號碼沒有告訴廠裏的任何人。

羅雲霞相中了一個叫靳一步的男人,腿有點毛病,走路時身子總往右傾,在一家國有廠看大門。四十歲了還打著光棍。羅雲霞之所以相中他,是覺得這樣一個人對婚姻要求不高,跟她結了婚會對她和孩子好,就算是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也不會抱怨她,說不定還會很高興,沒費什麽力氣就有了下一代,挺劃算的事情。羅雲霞和靳一步見了麵,見麵的當天就提到了結婚的事情,跟靳一步說如果對她沒意見,兩個人歲數都不小了,趁早把婚事辦了。天上掉下來一個林妹妹,靳一步高興的找不到北了,聽羅雲霞說結婚要早點,他自然求之不得,跟羅雲霞說你說什麽時候結婚就什麽時候結。結果,兩個人在見麵後的第七天領了結婚證。領了結婚證就算結婚了,連一桌酒席也沒有擺,隻是靳一步下班後回羅雲霞的單身宿舍,跟羅雲霞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了。

羅雲霞的肚子漸漸大了起來,靳一步樂得整天合不上嘴,把家務活都包了,為得就是讓羅雲霞好好保養身體,大人小孩都平安。靳一步和羅雲霞結婚七個多月,孩子降臨了。這時候靳一步才明白羅雲霞為什麽要找他這樣的一個男人,為什麽要那麽急著結婚,原來是跟野男人有了野雜種,怕露餡才找了他。卻原來沒有結婚羅雲霞就給他戴上了綠帽子!這讓靳一步心裏很不平衡。覺得這輩子真是太虧了,四十歲之前沒有碰過女人,四十歲找了個女人還是個二手貨說不定是三手貨四手貨。靳一步就想到了補償,方法是找“雞”。有一次跟“雞”在一起時被警察抓住了,罰款三千元,他哪裏有那麽多的錢?讓警察管羅雲霞要錢。羅雲霞拿了錢把他贖出來,苦口婆心地規勸他不要再去找小姐了,靳一步竟然破口大罵,說你這個婊子,有啥資格管我?兩口子撕破了臉,從動嘴發展到動手,別看靳一步腿腳不好,胳膊的力氣很大,把羅雲霞按在地上狠打,羅雲霞還真不是他的對手。最讓羅雲霞不能容忍的,是靳一步對她的兒子恨之入骨,動不動就把兒子掐哭。羅雲霞真擔心哪一天靳一步失去理智,會危及兒子的性命。提出了離婚,靳一步說離婚可以,但你得拿一筆錢,硬是把羅雲霞的家底都炸幹了,才跟羅雲霞辦了離婚手續。

跟靳一步一起過日子時,羅雲霞給兒子起名靳俠,跟靳一步離了婚,她把兒子的姓名改成了羅俠。羅雲霞帶著兒子過日子,不再想成家的事情。她認為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屬於她的愛情了。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兒子身上,把所有的情感都給了兒子,對兒子傾注了她的全部心血。當廠醫跟她說她的病需要住院治療時,她問廠醫她得的到底是什麽病,從廠醫閃爍其辭的回答中,她意識到了自己得的不是一般的病。後來,她找到了陳子敬,在她的一再要求下,陳子敬告訴了她實情。那一刻,羅雲霞險顯些沒有倒下,鎮定之後,她想到的第一件事情是安排兒子的生活。不把兒子的生活安排好,她死不瞑目啊!

羅雲霞想到的第一人就是丁仆,再怎麽說,羅俠是丁仆的親骨肉,當娘的不在了,做父親的,理所當然地要負起對兒子的責任。問題在於怎樣讓丁仆接受他有一個兒子的現實。除了去做親子鑒定,她沒有任何有利的證據證明羅俠就是丁仆的種。如果直接跟丁仆說這個事情,丁仆肯定一口就回絕她。羅雲霞想到了高學軍。沒有高學軍,她就不可能認識丁仆,就不會有了後麵一係列的事情,高學軍應當再一次充當她和丁仆的牽線人。

她萬沒有想到,丁仆竟然連見她的意思都沒有。這讓羅雲霞很是傷心。看來,對丁仆不能存在幻想了。羅雲霞記得,在Z廳,這樣的事情是人事處或者機關黨委管,具體的負責人叫周衛美。羅雲霞從高學軍辦公室出來,去找周衛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