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雲霞本來是一個很要強的女人。她是她們村裏的第一個大學生,雖然是保送上去的,學的知識不如考上去的人紮實,但能被保送上大學,足以說明她在廣闊天地裏做出的成績是一般的年輕人所不能比的。在學校裏,她是學生會的副主席,學生會主席說,學生會裏少了她,活動就開展不起來。到了農機廠上班,她真的是以廠為家,工作十多年,連假都沒有修過,每年的廠先進都少不了她……
她的不幸是碰上了幾個心術不正的男人,而她又輕易聽信男人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比如丁仆給她買了一枚胸飾並親自為她別在衣服上,她就認為眼前這個男人是很愛她,很懂情調的。丁仆是她寄希望最大的男人。她覺得等到35歲,碰上丁仆這樣一個男人,算是很幸運的了。年齡合適,學曆合適,丁仆還是國家公務員,這樣的男人很不好找呢!所以,他很快就對丁仆投入了全部感情,很快在丁仆的強烈要求下跟他上了床。她認為,一個男人跟一個女人上了床,就得對這個女人負責一輩子。她也相信當時丁仆對她許下的諾言,一輩子對她好。可誓言是那麽地不堪一擊,丁仆又是那麽果斷地離開了她。她為此傷心過,憤怒過,隨著丁仆回到前妻那裏的日子一天天過去,羅雲霞對丁仆已經不抱希望了。可偏偏在這時,她懷孕了。她覺得自己做出的做偉大的人生決定就是要把這個孩子生下來。為了生下這個孩子,她委屈地嫁給了一個她並不喜歡的人。雖然她不喜歡那個人,但隻要那個人肯跟她過一輩子,能夠對她的孩子好,她也會跟他過下去。可事情不是像她所希望的那樣。她唯一的一次婚姻也就隻持續了幾個月的時間。她心冷了,決定從此不再想嫁人的事情,獨自帶著孩子過日子。更大的打擊在後頭,她被查出了不治之症。我的命怎麽就這麽苦呢?我死不要緊,孩子怎麽辦?這是羅雲霞在得知自己將不久於人世後想到的第一個問題。她很自然地想到了丁仆。丁仆可以不娶她,但沒有理由不接受自己的兒子。可事情還真不是她想象的那麽簡單,丁仆死活不承認孩子是他的。那段日子,她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愁得頭發都白了。就在她萬般無奈的時候,高學軍兩口子幫了她的大忙。高學軍兩口子心眼好啊!高學軍抱走孩子前跟她說,他和妻子不會讓羅俠受半點委屈,會如親生兒子一樣待羅俠。
羅俠把買斷工齡所得的一萬塊錢全部寄給了高學軍,為得是減輕點高學軍夫婦的經濟壓力。她知道高學軍的妻子已經懷了孕,馬上就要添丁增口了,帶個孩子不容易。自己給人家填了那麽大的麻煩,在經濟上盡點力會使她的心得到寬慰。她怕高學軍收到錢後來找她,所以,給高學軍寫了那樣的信。然後,她回老家看了看。父母已經不在了,她是父母的獨生女,回到老家,唯一的親人是叔叔嬸子。她隻在叔叔和嬸子家住了兩天就回到了省會。她偷偷地打聽到了高學軍的住處,等在小區的門口,等了好幾天,終於有一天,看到高學軍和一個老太太從樓裏走出來,兩個人牽著羅俠朝小區外麵走。看得出來,羅俠已經適應了在高學軍家裏的生活。她尾隨著高學軍和那老太太,來到了小區北麵的省直第一幼兒園。看到老太太把羅俠交給了老師,她還聽到老太太跟高學軍說,你去上班吧,下了學我來接他回家。羅雲霞知道,省直第一幼兒園是全市最好的幼兒園,兒子由高學軍帶,才能進這麽好的幼兒園。因為,這個幼兒園隻招收省直幹部的子女。要是兒子還在農機廠的單身職工宿舍裏住,也就隻能上廠裏的幼兒園了。廠子這一改製,幼兒園能不能保留還說不準。
羅雲霞放心了,徹底沒有了牽掛。她認為自己應該走了。如果等病情嚴重,那就麻煩了。早走一天,少一天的焦慮,也免去了病情嚴重後的痛苦。她聽說過,她這種病到了後期會很疼痛。羅雲霞知道省會的三環路外有個小唐河。她覺得那裏是她很好的歸宿。她是走到小唐河的,走了好幾個小時。從午飯後一直走到黃昏。她不想在大白天走進河裏。她在那裏坐了好久,直到夜幕降臨。
羅雲霞對生活的留戀是被路大春救起後重新複蘇的。特別是聽路大春講了他的身世之後,她很震動。一個從小就沒爹沒媽的農民,快四十歲了沒有談過戀愛,沒有跟女人有過肌之親,住在這樣的屋子裏,每天早出晚歸,隻為心中那蓋上幾間房子,說上一房媳婦,生下一個兒子的信念,活得挺自然,挺簡單。羅雲霞就在突然之間悟出一個道理。什麽是幸福的人生?簡單的人生就是幸福的人生。路大春說得好,死皇上不如活螻蛄,好死不如賴活著。雖然自己有病,但還沒有感覺到哪裏疼痛,她也聽人說過,被大夫判了有期徒刑四五個月的人,活兩三年的大有人在。說不定我就是那樣的幸運者!如果還能活兩年,為什麽不好好享受生活?羅雲霞不想死了。她很感謝把她從死亡邊緣拉回來的路大春。如果不是路大春,她現在已經是淹死鬼了。她覺得路大春是個好人,夜裏睡覺,他主動睡在地上,而把床讓給她。她也知道路大春對她有那種要求,因為路大春每次走到床邊她都是知曉的。她知道,在這樣偏僻的地方,在這麽深的夜裏,如果路大春對她強來,她是無法反抗的。實際上如果路大春強來,她也不想反抗。她覺得那種生活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對於救了自己的恩人,她心甘情願地讓他體驗那麽一種生活。但她不能讓路大春知道她的真實情況,她怕路大春會因為知道了她的真實情況後不敢要她。她引導著路大春完成了那種路大春從沒有過的人生體驗。體驗過那種人生的路大春離不開她了,即使她跟他說了她是有病之人,他也要義無返顧地帶她回他的家鄉,還說要給她治病。羅雲霞被路大春的真情感動了。她決定跟著他回他的老家,哪怕是在一起生活一年,也是上帝的恩賜。
羅雲霞在作出了跟著路大春回家鄉的決定之後,想到的是自己的兒子羅俠。這一去離家數千裏,不知道什麽時候再回來。她想再去看看兒子。一連兩天,在幼兒園下學的時候,她等在幼兒園出口的對過,遠遠地看著兒子被高學軍的丈母娘接走。有兩次,她抑製不住自己的情緒,想跑過去跟兒子擁抱,可又怕再也離不開兒子。隻有目送著一老一幼手牽著手的樣子走遠。
是路大春的一句話,讓羅雲霞起了疑心。她問路大春為什麽不趕緊走就走不了了,你是不是有什麽事情瞞著我?路大春說你就別問了,等到了老家,我把什麽都告訴你。羅雲霞坐在了**,說,你要不把實情告訴我我就不走了。路大春見狀,隻好也坐在**,把他在紡織廠宿舍收破爛,認識了一個中年人,那中年人說他是來市裏串親的。那中年人對他很好,有時候給他幾個易拉罐、啤酒瓶什麽的也不要錢。有一天,中年人把他帶到飯店裏吃了一頓上好的飯菜。說到這裏,羅雲霞插嘴說,他是不是有什麽事情要求你?路大春說,他還真是讓我為他辦一件事情。他讓我去找省二院一個叫陳子敬的大夫,給陳子敬送一個信封,然後,讓我第二天從陳子敬那裏拿回一個書包,他讓我把書包交給他。我為他辦這些事情,他給我一萬元的報酬。羅雲霞插嘴:“是什麽重要的東西,他會給你一萬塊錢?”路大春說我也好奇,所以,從陳子敬那裏拿到書包後,我開始是想給那中年人送過去的,可到了約定的飯店,那中年人沒在,騎著三輪車往家走的時候,我在一個小胡同裏打開了那書包,你猜那裏是什麽?羅雲霞說我哪猜得出來?路大春說,說出來嚇你一跳,書包裏用報紙包著五捆錢,整整五萬塊。我想,有了這五萬塊,就可以給你治病了。治好你的病,我們就可以在一起過一輩子了!就這樣,我把五萬塊錢拿了回來。可剛才我到火車站買票,一個警察拿著一張照片讓人們辨認照片上的人,也讓我看了,你知道照片上的人是誰不?沒等羅雲霞說什麽,路大春很神秘地告訴羅雲霞:那個男的,就是省二院的陳子敬!
啊?是他?羅雲霞也驚呆了。好一會兒,才緩過神來,問路大春:“你拿回來的那五萬元錢在什麽地方?”路大春說就鎖在木箱子裏。羅雲霞說趕緊拿出來,還給陳子敬去。路大春說為啥?這錢還要用來給你治病呢。羅雲霞就急了,說大春,你這是犯罪,警察在查這件事情,如果查到是你幹的,你就得坐大牢,弄不好會判死刑的。
路大春一聽說要坐牢,還可能被判死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說:“我怎麽這麽倒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