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住了路大春和丁仆,知道了丁仆前後兩次敲詐陳子敬,而路大春隻從陳子敬那裏拿了五萬元,那麽,那女小偷從陳子敬那裏拿到被出租車司機盜取的五萬元也肯定是陳子敬的了。經過核查,警察把從出租車司機那裏繳獲的五萬元也還給了陳子敬。十萬塊千失而複得,陳子敬大喜過望,特意買了一個錦旗,上麵印上了“人民警察為人民”幾個字送到了郊區公安局。正巧,省政法委的一位副書記帶著司法局、公安廳、檢察院、法院相關的人到郊區公安局檢查工作。看到了那麵錦旗,從屬的日期上看,錦旗是剛剛送來,那位副書記懷疑是郊區公安局的領導作秀,是故意做給檢查組的人看的。請有關人員講一講這麵錦旗的來曆。辦案人員就把近些天破獲的兩個案子跟領導做了匯報,提到了一個關鍵性的人物——陳子敬。那位領導非得要見一見陳子敬。領導就派檢查組中紀檢委的人和郊區公安局的人一起來找陳子敬。那兩個人先到了二院院長辦公室,出示的證件就是省紀檢委的。於是,就傳成了陳子敬被紀檢委帶走了。
陳子敬剛送錦旗回來不久,還沒到辦公室,就在樓道裏碰到了院長辦公室的小賈,小賈指了指身後的兩個人跟陳子敬說陳大夫,這兩位同誌找你。自打陳子敬被免去副院長職務,好多人碰到他老遠就繞開了。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知道該怎麽稱呼他了。陳子敬問那兩個人找他有什麽事情,紀檢委的人說我是省紀檢的,我們領導找你了解一些事情。陳子敬一聽,心裏就“咯噔”一下,心說我的案子不是結了嗎,副廳長沒有當上,副院長也給撤了,紀檢委還找我幹什麽?心裏不高興,但還是得表現出很配合的樣子。跟著來找他的人走了。樓道裏好多人見到了這一情形。“陳子敬被紀檢委的人帶走了”這說法就更加肯定了。
晚上,趙飛燕回到家,趙飛燕跟李晉生說了陳子敬又被紀檢委的人帶走的事情。李晉生沉思片刻,說這回陳子敬可能吃官司,他也是利令智昏了。趙飛燕問李晉生為什麽這麽說,李晉生說你想啊,紀委是幹什麽的?查案子的。按照我們的收入水平,不吃不花,一年才能攢下幾個錢?李晉生卻能一下子拿出十萬塊來給敲詐者。那麽,他用來買官又得花多少錢?他從哪來這麽多的錢?紀委的人能不問一個為什麽嗎?連一般人都分析得出來,靠陳子敬的工資收入,就算收點紅包什麽的,也沒有那麽多的錢,不是貪汙就是受賄。趙飛燕說怎麽會是這樣呢?那陳子敬也太傻了吧?人家把敲詐他的錢送回來悄悄地收起來不就完了嗎?幹嗎讓那麽多的人知道?李晉生就笑趙飛燕,說虧你還是陳子敬的學生,一點不了解你的老師。你以為陳子敬樂意往外說呀?是因為他想保密也保不住,警察不是把案子破了嗎?
趙飛燕就歎了一口氣,說,人,還是什麽都順其自然好。
其實,省二院的人和趙飛燕都是杞人憂天,陳子敬一點事情也沒有。他心裏有底。省紀檢委是查出他收受過紅包和回扣,但已經結案。問他十萬塊錢是從那裏來的,他會拿出出版社給他開出的稿費完稅證明。他出版了四本書,得了六萬塊錢的稿費,餘下的四萬元,我的工資收入!十萬塊是合法收入。別人做不了文章。倒是省政法委的那位副書記在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之後有了利用陳子敬事件做文章的打算。他指示隨同的同誌,跟省電視台法製天地欄木目組聯係一下,就這兩起相關聯的敲詐案做個專題,借此教育廣大的群眾和國家工作人員。
羅雲霞是從電視台播出的節目中了解事情的真相的。路大春被警察帶走之後就沒有回來。也不知道警察會怎麽處罰路大春。雖然路大春跟羅雲霞認識時間不長,但路大春畢竟救了她的命,她和他不僅有了肌膚之親,而且在心靈上也有了共鳴。她已經在心裏把未來不多的時日給了這個河南漢子了。她之所以力勸他把得到的五萬元不義之財退回去,就是為了能讓他和她平平安安地生活,哪怕是一年,甚至是幾個月,她也要和他充分享受生活而不是在擔驚受怕中度過。她不知道,路大春已經把錢送過去了為什麽警察還來抓他?難道路大春還有什麽事情瞞著她嗎?羅雲霞想到過去郊區公安局探個究竟,可就她所知,在案子沒有弄清楚之前,當事人的家屬是不準探望的。她隻好呆在那間不大的屋子裏,等著路大春的歸來。路大春的屋子裏有一個收破爛時收來的黑白電視機,雖然圖象模糊,但能看清人的模樣。打發寂寞的最好辦法就是擰開那台黑白電視機的開關,再轉動一下室內天線的角度,讓屏幕上的圖象清晰一些。
那天,她正轉著那台黑白電視機的天線,一邊轉著天線一邊盯著屏幕,看天線轉到哪個角度時圖象最清晰。突然,她看到了路大春,坐在一張椅子上,說了一句什麽,然後是主持人的解說,她停止了轉動天線,盯著屏幕,路大春的圖象時隱時現,她還從屏幕上看到了丁仆、警察……那些人的圖象是交替出現,模模糊糊,看不太清楚,但主持人的聲音很清晰。羅雲霞從主持人的解說中知道了電視上正在播的是一擋子法製節目。故事中的人物涉及到丁仆、路大春,陳某。陳某的頭部畫麵是用馬賽克圖形檔住的。故事的情節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丁仆拍到了陳某和某女士一起走出飯店的照片,一直想利用這照片做點什麽,此後不久,陳某競爭某單位副廳長的職位。丁仆認為時機已到,便給陳某寄去了照片,並給陳某寫了一封敲詐信,要陳某拿五萬元錢,保陳某平安,否則,他就把照片寄給有關部門和陳某的家人,讓陳某身敗名裂。丁仆怕陳某認出他,沒有親自出麵,而是雇傭了在省會收廢品的外省人路大春,許諾路大春從陳某那裏拿來他所要的東西,他付給路大春一萬元的報酬。聽到這裏,羅雲霞就覺得很恐怖了,接下去,故事的發展更讓她恐怖,路大春拿到錢後,沒有交到丁仆的手中,丁仆不甘心,又第二次敲詐陳某,還是讓陳某拿五萬元錢買平安。這回丁仆雇傭了一個女孩,女孩從陳某手中拿到五萬塊錢後,也沒有交到丁仆手中,而是乘坐一輛出租車溜走了,出租車司機見財起意,殘忍地殺害了那女孩……偏偏在這個時候停電了,電視機上的圖象閃了一下,整個屏幕就變成黑的了,主持人的聲音中斷了。羅雲霞無力地坐在了**,心說怎麽會這樣呢?丁仆怎麽會是這樣的人?一個貪婪的念頭,毀了多少人?那個花季女孩死了,出租車司機肯定會判死刑。路大春也受到了牽連,還有丁仆自己,會受到什麽樣的懲罰?會不會也被判死刑?丁仆被判了死刑,他的老婆孩子怎麽辦?羅雲霞接著想到了羅俠,幸虧沒有給了丁仆,要是給了丁仆,那孩子就成了罪犯的兒子,會一輩子抬不起頭來的。但羅雲霞還是不想丁仆被判死刑,甚至不想他被送進監獄。她自己也說不清楚這到底是為了啥。按說,丁仆對她那麽無情,聽到丁仆被抓起來的消息,她應該高興才是,但她不但高興不起來,反而心情很沉悶。
幾天後,路大春的問題徹底查清了,因為把錢主動退了回去,又有立功表現,幫助公安部門抓到了真正的敲詐者,免於刑事處分,被放了回來,看到羅雲霞還在等著他,這個已近不惑之年的男人哭了,給羅雲霞下了跪,說羅雲霞救了他,如果不是羅雲霞讓他把錢送回去,他肯定也會坐大牢,說不定也會挨槍子。羅雲霞把他扶起來,說,有多大的命吃多大的飯,不是我門的東西我們不要,以後記住就是了。吃晚飯時,路大春給羅雲霞講了這些天來的經曆,從路大春的講述之中,羅雲霞聽出來了,丁仆的被抓,是跟她羅雲霞有直接關係的。如果不是她勸路大春把錢還給陳子敬,陳子敬就不會知道路大春住在什麽地方,他們就去了河南,警察就找不到路大春,就不會帶著路大春去指認丁仆,那樣,事情就可能會是另一種結局。羅雲霞覺得,丁仆這樣的人,該受到懲罰,可被她送進了監獄,或許還可能被槍斃,讓丁仆的老婆和孩子生活在痛苦之中,讓她的兒子羅俠沒有了爸爸,怎麽說,都是她所不情願的。這難道就是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