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在製造密室之前再次環視整個房間。房間很寬敞,有八張榻榻米那麽大,地上鋪著胭脂色的地毯。裏側的牆上有一扇通往陽台的窗戶,厚重的窗簾拉得密不透風。離他較近的那一麵牆邊放著一張桌子,桌上有一部文字處理[1]機。左手邊有靠牆的書架與大號保險櫃,櫃門敞開,裏頭空空如也。行凶前,他用托卡列夫手槍[2]逼岸本徹夫打開保險櫃,取出了岸本用來勒索自己的材料。為了這個大日子,他特地找了點門路,問暴力團員買了這把槍。

右手邊的牆壁上裝飾著幾隻風箏,形如武家的持槍奴仆。岸本徹夫就喜歡這玩意兒。貫穿他心髒的子彈,就嵌在那麵牆上。

岸本徹夫的屍體仰麵躺在房間正中央。這個身材矮小的男人胡子拉碴,眼睛半睜,上半身穿著黑白格紋毛衣,下身是米色的棉布褲子,左胸的衣服紅了一大片。

凶手沒有一絲一毫的負罪感。岸本徹夫本就是個隻會敲詐勒索的人渣,人人得而誅之。碾死一個人渣,豈會有什麽負罪感?

該收拾的東西都收拾了,應該沒有任何遺漏。

房門鎖好了,所有窗戶上的半圓形鎖扣也都扣上了,除了這間屋子裏那扇通往陽台的窗戶。最後一步,就是製作密室。

凶手戴著橡膠手套,剪下其中一隻風箏的風箏線,再把桌子底下的椅子搬到通往陽台的窗戶旁。

這扇窗還沒有鎖,鎖扣的把手是朝下的。凶手在風箏線的一端打出一個繩圈,套在窗鎖的把手上,然後站在椅子上,將風箏線穿過窗簾軌道與窗框之間的空隙。之後,他回到地麵,拿著沒有線圈的那一頭,朝正對著窗戶的書桌走去。

桌上放著一部文字處理機。幾年前,文字處理機進入日本市場。東西是好,就是太貴,最便宜的型號也要三十萬日元以上。文字處理機後側配有打印機,打印機的進紙口前並沒有白紙。凶手用速幹膠將風箏線的一頭貼在打印機的卷紙軸上。速幹膠是從書桌抽屜裏拿的。

他打開文字處理機,CRT顯示器[3]亮了。凶手工作時也會使用文字處理機,很清楚機器的操作方法。他從軟盤裏隨便找了一個岸本徹夫寫的文檔,按下“打印”鍵,開始打印。

即使進紙口沒有紙,卷紙軸還是轉了起來。確認卷紙軸在正常運作後,凶手拿起裝有勒索材料與托卡列夫的手提包,打開窗戶,用手稍稍抬起窗簾,來到放著晾衣杆的陽台。十二月的夜晚寒風刺骨,凶手不禁打了個寒戰。他環視四周,確認家家戶戶都拉著窗簾,沒有人往這個方向看。

接著,他關上窗戶,窗簾留了一條縫。他將眼睛湊近玻璃窗,凝視著窗框上的鎖。

風箏線從卷紙軸出發,朝斜上方伸去,經過窗簾軌道與窗框之間的空隙,急轉直下,最後抵達半圓形的鎖。因此卷紙軸在轉動時會將鎖的把手往上拉,等拉到底時,把手就會轉動一百八十度,將窗戶牢牢鎖上。之後,打印機會繼續打印,卷起更多的風箏線,使窗鎖把手上的繩圈脫落,風箏線則會穿過窗簾軌道與窗框之間的空隙,全部卷入打印機的卷紙軸。

凶手等待了一分鍾左右。他親眼看見,窗鎖的把手開始緩緩上升了。片刻後,把手完全升起,卡進卡口。為保險起見,凶手用手拉了拉窗戶,窗戶紋絲不動。

凶手微微一笑,密室已大功告成。

他再次環視四周,沒有人在看他。

翻過陽台扶手,便是戶外的停車場。凶手在冰冷的黑暗中冷靜地邁開步子。過一會兒,他要去公用電話亭打一通匿名電話給警視廳,向警方通風報信。不過現在還不是時候。要是現在就打電話,那警方就會立刻發現屍體,法醫推測出的死亡時間也會更準確。要是警方懷疑到自己頭上,詢問自己是否有那個時間段的不在場證明,那可就麻煩了。

凶手必須把“死亡時間”的範圍拉得盡可能大。為此,他必須稍後再打電話去警視廳。

警方會如何看待這個密室呢?凶手心想。

凶手用鑰匙在門外鎖了房門,等發現屍體的人打破密室,發現屍體後,凶手再偷偷把鑰匙弄回屋裏——警方一定會這麽想吧。但他們很快就會意識到,這種假設絕不可能成立。因為房門的鑰匙在岸本徹夫的胃裏。又有誰能把鑰匙偷偷弄回死者的胃裏呢?

莫非第一發現人打破密室發現屍體時,凶手還躲在現場,趁發現者六神無主離開現場時才偷偷溜走——警方會不會這麽想呢?然而,他們會立刻發現這種假設也站不住腳。因為發現屍體的人應該會是一名警官,豈會被屍體嚇得六神無主擅離現場?他一定會用案發現場的電話向警局報告情況,並留守現場保護證據,所以凶手絕不可能偷偷溜出案發現場。

也許,警方不會被這些可能性所蒙蔽,而是打從一開始就看破了用文字處理機與風箏線打造的密室。

那也無妨——警方破解不了才怪呢。但他們絕不會察覺到隱藏在“密室”中的真正陷阱。

凶手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