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孫悟空。在古代文學中,沒有哪一個文學形象能比孫悟空更富喜劇色彩。
孫悟空,到處搗亂的潑猴。放在林中倒蠻好玩,可他偏要到神仙堆裏混。於是神界諸多的喜劇、鬧劇,讓他悟空演了一幕又一幕。
他先是被玉皇大帝封了個“弼馬溫”官,潑猴悟空聽了那叫一個高興。歡歡喜喜領命而去。後經打聽才知道,那個官的別稱又叫“飼養員”。他吱吱亂叫,但沒辦法,隻得回了花果山。既然玉皇舍不得官位,俺老孫自己整一個,就裁了挺大一塊布,在花果山的山頭豎了一麵旗“齊天大聖”。
那管用嗎?列位,什麽叫幹起來再說。果然,玉皇大帝竟同意了,“齊天大聖”的名號變違法為合法,悟空從此成了大聖。
當官隻是大聖向神界玩耍的一個噱頭,他自知不是那塊料。他更為夠格的,是爭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西遊記》共一百回,他打了多少妖精,除了多少害,是曆代讀者心中真正的“齊天大聖”。
悟空雖有齊天的本事,最終還是個在一線幹力氣活的。而且他受的委屈大了,單是在五行山下就被壓了五百年,吃的是鐵丸,喝的是銅汁。頭上堆苔蘚,耳中生薜蘿。遭老罪了。可他就是不懂啥叫愁,跟大學者胡適一個毛病,是個“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
孫悟空不是人卻說人話辦人事。在花果山,悟空雖貴為一把手,卻處處甘當公仆。遇有危險,他一馬當先:“你們休怕,且自玩耍,等我尋他去來。”在由孫悟空領導的那樣一個團結戰鬥的集體裏,你想不溫暖都不行。
孫大聖也有許多缺點,我僅提一條,希望他改正。那次他打賭要跳出如來的掌心,一個筋鬥翻出十萬八千裏,在天的盡頭,有五根肉柱子,見四下無人,就在上麵留下了墨寶:“齊天大聖,到此一遊。”結果,惹得後世紛紛效仿。“老劉到此一遊”“小徐到此一遊”,令文物部門傷透了腦筋。
200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