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某些社會階層卻從穀物價格上漲中獲得了好處,如收實物地租的地主、什一稅征收者、領主、商人。這些人恰恰都屬於貴族階級、僧侶或資產階級,即屬於主導階級。社會對立和人民同政府當局的矛盾更為加劇,關於“饑餓協約”的傳聞便應運而生了。懷疑的矛頭指向了負責城市糧食供應的市政當局和政府。內克本人也被譴責偏袒麵粉廠主。
“**”與反抗在這種苦難和群體心態中醞釀生成。1789年4月28日,在巴黎第一次爆發了反對壁紙工場主雷維庸和硝石場主昂裏奧的騷亂。他們被指控在一次選舉大會上對人民的苦難發表了輕率的言論。雷維庸可能講過:每天15個蘇可以使一個工人生活得蠻好。4月27日出現了遊行示威。28日,兩個人的住所被洗劫一空。警察總監調來了軍隊,鬧事者則進行反抗,結果有若幹人死亡。經濟和社會原因在這第一個革命日中已經顯而易見。這並不是一場政治騷亂,人民群眾對於政治事件還沒有明確的認識,是經濟和社會方麵的動機使他們投入運動。但是,這些人民**反過來產生了政治後果,即便隻是觸動了一下政權。
人民認為,解決糧荒和生活用品昂貴問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求助於物價管製。為了嚴格實行這一點,即使采取征用和限價等手段也應在所不辭。人民在經濟方麵的要求與資產階級的要求是對立的:資產階級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在其他方麵都要求自由。歸根結蒂,這些要求說明了人民在1789年7月突然闖入政治舞台的原因和第三等級內部的矛盾將引起一些波折,尤其是共和二年的民主嚐試。
3.農民:統一的實體,潛在的對立
舊製度末期的法國主要是個農業國,農業生產在經濟生活中占主導地位。革命過程中農民問題的重要性便在於此。
首先是農民在法國人口中的重要性。在2 700多萬人口中,城市人口占16%至20%,農村人口大約有2 300萬,占絕大部分。1846年進行的城鄉人口比例狀況普查表明,此時的農村人口仍然占總人口的75%。
其次是農民在大革命史中的重要性。如果農民群眾保持被動消極狀態,革命便不可能成功,資產階級也不會取勝。促使農民介入大革命進程的主要原因是領主權和封建殘餘問題。農民的介入導致封建製度的徹底廢除,盡管這種廢除是逐步實現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大恐懼導致了8月4日之夜。購得了國有產業的農民作為土地所有者義無反顧地成為新秩序的擁護者。
在舊製度末期,法國農民擁有部分土地,因而他們不同於歐洲中部和東部服徭役的農奴,也區別於英國的雇農。後者雖有人身自由,但隻能靠工資為生。自16世紀起,“圈地”運動開始使英國農民的財產被剝奪一空,使雇農的人數越來越多。還應該了解農民所擁有的土地占多大比重。就整個法國來說,我們隻能提出近似值。經營的問題也應該考慮到:地產與土地經營是兩個各不相同又互相關聯的問題。對農民來說,經營製度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彌補地產分配造成的不利因素。
在不同地區,農民地產在全部土地中的比重為22%至70%不等。在北部、西北部和西部的小麥高產區和畜牧區,它的比重較低:在諾爾為30%,在莫日為18%,在蒙彼利埃教區的平原地區為22%。相反,在原來多灌木或樹林的地區和山區,農民地產的比重比較高。這些地區的開墾大多是個人自發所為。在那些需要投入大筆資金進行土地整治(如排幹沼澤)的地區,或者在城市近郊那些特權者和資產階級地產集中的地區,農民地產則極少。盡管農民產業總的比重顯得比較大(35%左右),但是鑒於農村人口眾多,攤到每個農民身上的份額便微乎其微了。許多農民甚至沒有一點土地。舊製度下的法國農民中不少人擁有一小塊地,但無地農民的數量更多,他們構成農村的無產階級。
農民生活條件差別很大,造成這種差別有兩大因素:一個是人的法律地位;另一個是地產的分配和土地的經營。
從第一個方麵看,農民分為農奴和自由農。盡管大多數農民長期以來已成為自由人,但農奴的數量仍然很多,在弗朗什-孔泰和尼韋爾內地區有100萬左右。在農奴的身上壓著領主的“永久管業權”,除非向領主繳納大筆稅金,否則農奴的子女連父輩的流動財產也無權繼承。1779年內克在王家領地廢除了永久管業權,在全國廢除了“追及權”,即領主對於逃亡農奴所擁有的權利。
在自由農中,“散工”、“零工”和農業短工構成了日益增多的農村無產階級。18世紀末,由於領主的反動,封建和王室捐稅的加重以及人口的增長,下層農民的無產者化加速了。在第戎農村和布列塔尼,散工數量在一個世紀內增加了1倍,而小自耕農卻相應減少了。盡管名義工資有所增長,而物價更大幅度的上漲卻使農村無產者的處境愈加惡化。
許多小農的狀況與農村無產者相似。他們隻有一小塊不足以為生的土地。這塊土地或屬於自己或是租佃來的。因此,他們不得不在雇傭勞動或農村工業中謀取收入以補其不足部分。擁有地產的教士、貴族或資產階級很少自己經營,他們把土地以永佃製,更多是以產品分成製的方式出租。由於地塊往往是分散的,出租按地塊單獨進行。這使得短工有可能得到一小塊土地,使小自耕農有可能擴大經營範圍。在這些擁有小塊地的農民中,分成製佃農無疑是數量最多的:法國2/3或3/4的地區實行分成製地租。當然,應該把這一比重看成是最高限度。這種製度在盧瓦爾河以南,尤其是在中部(索洛涅、貝裏、利穆讚、奧弗涅)、西部(布列塔尼的一半租地使用這種製度)和西南部地區占主導地位,在盧瓦爾河以北則較罕見,主要集中在洛林地區。分成製是最貧困地區的一種租佃方式,這些地區的農民既無牲畜又無資金。
在大麵積耕作區,如巴黎盆地盛產糧食的平原,大佃農常常吞並所有出租土地,使短工和小農一無所有。這些人是名副其實的“農村資產階級”。他們加速了農民的無產者化,因而招致農民對他們的仇恨和憤怒。這是一個人數不多,但成分單純的社會集團。它集中在大麵積耕作區,在經濟上占有重要地位,是糧食產區農業資本主義改造的倡導者。大佃農租用大片地產,租期一般為9年,這需要有一筆經營資本。這種永佃製遠不如分成製普遍,主要流行於農民地產較少的糧食高產區和盛產小麥的衝積平原,如庇卡底、東諾曼底、布裏、博斯等地區。
“大自耕農”指那些生活寬裕、甚至富有的有地農民和租用大片地產、主要以貨幣支付地租的佃農。他們在廣大農民中隻是一小部分,但其社會影響卻是很大的。他們是農民整體中的顯貴、“村裏的公雞”或一種“農村資產階級”。這些人的經濟作用很有限。他們也把一部分產品投入市場,但這些產品在整個農產品中隻占很小部分。好年景時自耕農就把多餘糧食推銷出售。在許多地區,自耕農主要出售葡萄酒。葡萄酒的價格在1777—1778年以前始終保持大幅度上升的趨勢(70%左右)。於是,擁有土地的富裕農民在路易十六統治以前一直從農產品價格上漲中得到好處。
在農村中,農民可分為大佃農、大自耕農、永佃農、分成製佃農、小自耕農以及大量短工,他們包括了從擁有房屋、庭院和租入小塊土地者到一無所有的人。由此可見,農村的社會差別和對立與城市不相上下。
傳統的耕作方式在某種程度上緩和了貧農的無地之苦。盡管各地區的程度不同,農村公社製仍然十分盛行。農村公社具有自己的政治和行政組織(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它還經常行使其經濟職能,在貧農占優勢的地方,它趨向於保持集體權利。在北部和東部,鄉村的田地被劃分成狹長和相互開放的地塊,並實行三圃輪作製(冬麥和春季穀物),其中總有一塊田休耕以便恢複地力。在南方則實行兩圃製。休閑的1/2或1/3可耕地以及收割後的田地被看成是“公共的”,經過一次收割的草場也是如此(二茬草權)。在這些公共地塊上可以行使“共同放牧權”;每個農民都可在此放牧牲畜。這樣,田地和牧場就成為開放性的。“公社產業”(牧場、森林)以及與之相聯係的“使用權”為農民提供了其他生活來源。除此以外,村民還享有“拾穗權”、“拾草權”。富農對這些限製其耕作自由和財產權利的集體權利持敵視態度。而貧農卻相反,他們非常重視這些權利,多虧這些權利他們才得以生存。貧農致力於限製個人財產權以保衛集體權利,因而他們反對以“圈地法令”為主要特征的“農業個人主義”的發展,以及農業的資本主義改造。從整體看,18世紀末農民的經營仍然是前資本主義性質的。小農的所有製觀念與貴族、資產階級地主和大耕作區的佃農有天壤之別。資產階級的所有權概念,即所有者對其財產享有絕對權利與小農的集體所有權觀念發生了衝突。這種衝突在19世紀很長一段時間內依然存在。
農村經濟越是落後,農民的負擔便越沉重。他們在反對君主製度和貴族階級把這些負擔強加在他們頭上的鬥爭中實現了農民的團結。
首先是王室負擔:軍役稅的繳納幾乎全落在農民身上,同時他們還須繳納人頭稅和念一稅。築路徭役、運送輜重、組織民團等義務也全由農民承擔。最後還有非常沉重的間接稅,其中以鹽稅為最。與17世紀和1715年以前相比,王室負擔在18世紀大部分時期裏有所減輕。但隨著北美獨立戰爭的爆發,這些負擔又重新開始加重,如在瓦隆人的弗朗德勒地區,僅在路易十六統治時期直接稅就增加了28%。
其次是教會負擔:什一稅是向僧侶繳納的,其稅率並不統一,但大都低於1/10。其中“大什一稅”的征收對象是4種主要作物:小麥、黑麥、燕麥、大麥,“小什一稅”以其他作物為征收對象。牲畜也是征稅的對象。繳納給主教、教堂、修道院甚至領主的什一稅很少被用於維持宗教活動和救濟教區窮人。這使農民對什一稅不能容忍。
最後是領主負擔,這是最為沉重、最不得民心的。封建製度的觸角伸向所有平民的土地,封建權利便由此產生。領主在領地上享有高級和低級司法權,這是他們社會優勢地位的象征。“低級司法權”是強迫繳納捐稅的經濟武器,是領主剝削不可缺少的工具。領主權本身包括狩獵、捕魚、養鴿的獨占權和橋路稅、市場稅的征收權,以及使用個人徭役和作為經濟壟斷的專利權(磨房、壓榨器和烤爐的使用稅)。“物權”是指對土地而不是對人的權利。領主手中掌握著土地的“支配產權”(直屬權),土地(采地)由農民耕種(他們隻有“使用產權”)。農民要繳納年賦(以貨幣為主的地租和年貢以及作為實物地租的一部分收成)。農民由於出售土地或繼承地產引起使用權變更時還要繳納“額外酬金”(地產轉移與出售稅)。這種製度的嚴格程度是不一致的。在布列塔尼最厲,在洛林也很嚴格,在其他地方則較鬆弛。估價這種製度的後果,不僅應注意到這些負擔本身,還應該看到它所引起的欺淩壓迫和種種弊端。
“領主的反動”在18世紀非常突出。它使得封建製度越加令人難以忍受。領主的司法機關對有爭議的農民實行壓服。領主們攻擊集體權利和公社產業使用權,要求對公社產業實行財產支配權。而“選用權法令”往往使他們得到1/3的公社產業。領主的反動在某些地區特別猖獗。例如在曼恩,18世紀中,一些領主莊園合並起來,使封建地產更加集中。長子繼承權成為根深蒂固的習俗,使采地得以保持。公社財產被領主吞並殆盡。在弗朗什-孔泰仍然嚴格保留著對農奴的追及權和永久管業權。而這些權利在其他地方都已廢棄了。1779年國王發布的廢除令在這裏則直到1788年,經過一場38小時的辯論後才被“強行”在高等法院登記注冊。
領主的反動還由於整個18世紀的物價上漲而加劇。物價上漲使領主和收稅人的實物地租與實物什一稅的價值增加。農民身上承受著捐稅加重、物價上漲和人口增長等多方麵的壓力,他們手中的貨幣日漸減少。這也是造成農業技術停滯的原因。每逢危機來臨,什一稅和領主捐稅的壓力便空前加重,例如在1788—1789年發生的那種情況。中等農民在正常情況下能勉強在自己的土地上謀得生存。在危機時期,繳完什一稅和領主捐稅他們便落得兩手空空,不得不以高價買糧,1788—1789年就是這樣。這就是農民對領主權勢懷有深仇大恨的原因所在。
農業形勢與這種社會狀況互相聯係。傳統的耕作製度顯然不利於技術的進步。農業經營獲利甚微,耕作方式原始落後,產量很低。實行兩圃或三圃製致使土地每兩三年就要休耕停產1年。這使農民缺乏土地的問題更為嚴重。大革命前夕到法國來旅行的英國農業專家阿瑟·揚證明了農村這種落後性和傳統習慣勢力的根深蒂固。18世紀中,在重農學派的宣傳下,一種主張對農業實行資本主義改造的思潮應運而生。“農業狂熱”一時間風行開來,幾個大領主在這方麵還作出了榜樣。實際上,特權者所追求的隻是增加收入,他們對農業問題的解決並不關心。他們從經濟學家的理論中找到了論據,以便在謀求公共利益的招牌下掩蓋領主反動的行徑。農業生產技術的落後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農村經濟的社會結構直接造成的。任何技術進步、對傳統農業的任何根本改造都會導致封建殘餘被摧毀。如果依照英國的先例,集體權利也將會消滅,因而貧農的命運會更為惡化。重農學者和農業專家們對英國的榜樣印象很深。一直到19世紀後半期,小農都是在這種矛盾環境中掙紮。
在一個農業人口占絕大多數,農業生產占主導地位的國家裏,農民的要求自然有特殊的重要性。它反映在兩個方麵:封建捐稅問題和土地問題。
對於封建捐稅,農民是一致的。他們的陳情書表現了他們在領主和特權者麵前的團結。除了間接稅外,封建捐稅和什一稅引起了眾人的抱怨。這些捐稅是沉重和令人惱火的,農民對它們的來源不得而知,認為它們的征收是不公正的。諾爾省一個教區的陳情書中寫道:封建捐稅“是在一種應該受到指責的、神秘的陰影中產生的”,如果其中一部分屬於合法的所有權就應該加以證明。即便如此,這些權利也應允許贖買。關於驗證封建權利合法來源的要求在實質上是革命性的。各教區陳情書在提出這項要求時(還有許多陳情書沒有提到這個問題,因為它們不是由農民起草的),大都是態度明確的。農民們要求以貨幣而不再以實物繳納什一稅和地租。他們認為,隨著貨幣購買力的下降,這些捐稅最終也會名存實亡。他們還要求把什一稅用於其最初的目的,特權者也要納稅。資產階級人士在這些要求中的許多方麵與農民意見一致。第三等級的團結也因此得到加強。
在土地問題上,農民卻不像在其他問題上那樣團結一致。眾多農民缺少土地,不少人認識到他們應該成為土地的主人。然而,陳情書中極少有敢於要求僧侶出讓財產的。它們一般隻限於提出用僧侶財產的收入還清國家債務,彌補財政虧空。在大多數人看來,私有財產,甚至一個等級的財產是不能觸犯的。農民認為,能夠租用土地已經足夠了。陳情書在土地經營問題上的態度則大膽得多,其中許多提出了分割大農莊的要求。所以,從1789年封建權利被廢除後,農民便在土地問題上出現了分裂。大地產經營者的利益與小農和無產者的利益互不相容。前者力圖創立技術先進的農業,為市場而生產,後者則滿足於生活在幾乎完全封閉的經濟中。在對待舊製度的改革嚐試(圈地、穀物貿易自由)以及農村公社和經營方式問題上,農民也陷於分裂。從1789年起,有地農民開始意識到無地農民對其利益所構成的威脅。諾爾地區的某些陳情書早已要求建立按納稅額決定選舉權的製度,以便把非納稅者和接受救濟者排除於政治生活之外。它們認為這是“防止省議會過分嘈雜紛亂的唯一手段”。固然必須首先廢除封建製度,但有地農民此時已經開始為保持其社會權威而憂慮了。
法國農民之間後來發生的對立是從舊製度末期開始萌生的。他們隻是在反對特權者,仇恨貴族方麵保持一致。大革命廢除了封建捐稅、什一稅和特權以後,有地農民便轉而主張恢複秩序。至於土地,大革命通過出售國有產業使小土地所有者大為增加,同時也保持了大地產和大型經營方式及其一切社會後果。舊製度末期的農民結構本身已預示出大革命在土地成果方麵的溫和性質,用喬治·勒費弗爾的話說,這“像是資產階級與鄉村民主之間的一種妥協”。
4.封建生產方式的結構危機
從1720年起出現的經濟和人口的急劇增長在18世紀70年代開始顯出放慢的跡象。一些省份大型貿易和糧食生產的發展速度減慢,一般毛織品、棉麻織品、小型冶金等大眾產品工業的增長達到了極限。流行病的蔓延與經濟發展放慢的現象競相出現。封建主義的社會組織基礎本身顯然與此有關。的確,以往蓬勃發展的商品經濟現在因國內市場不足而受到阻礙:農民群眾太窮困了。這種狀況本身與各地區之間由物質(盡管修築了道路,交通工具仍然不足)和人為(商品流通稅的負擔)造成的嚴重隔絕也有直接關係。同時,對農民勞動的橫征暴斂也是原因之一:領主的反動加重了領主捐稅,地租的份額與數額隨著不斷增加的租地要求猛漲,此外還有其他各種稅收。然而,同以往一樣,這些征繳的絕大部分並未用於農業投資,而是在奢侈性(豪華用品)或非生產性(官僚機構、軍隊、宮廷)的開支中被揮霍浪費掉了。這樣,農民中潛在的積蓄大部分被吸幹,剩下的少部分也被用於土地投資了。農業的進步得不到任何資助,農業技術停滯不前。
此外,人口增長對於一成不變的社會結構框架也產生影響。瘟疫消失、賦稅放鬆和國內相對和平使人口一度大量增長。這促使一直占統治地位的舊結構變得脆弱了。1760年以後,流浪現象有新的發展。在裏昂地區,遊民中短工和小農的比例很大。這種現象的增加與農民中社會差別的擴大緊密相關,同時也和土地遺產集中與分割的雙重變動分不開。人口增長加劇了這一變動,並且引起地租上漲。由於工業增長緩慢,它不能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這並非是因為缺乏銷售市場,而是因為缺乏資本——可使用的資本。然而,資產階級大搞國家財政交易(這種交易因王家金庫虧空而膨脹),並且模仿貴族階級購置地產。這些活動占用了它相當一部分資金積累。
因此,18世紀末,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生存無任何保障。由於缺少收入轉讓製度,救濟事業仍很不發達;1786年貿易條約引起英國製成品大量流入;1788年的壞收成和1788—1789年的嚴寒冬天。所有這些在當時並不是特別的災難,也許比1709—1710年的程度要輕,但是,此時正值經濟結構的危機,新思想正在四處傳播,國家鎮壓工具也陷於危機。這些情況是路易十四王朝時期,即便是末期也未曾有過的。再者,17世紀以後人們的心態已發生了變化。在一部分人民群眾中,尤其在大城市和貿易活躍的農村地區,1720—1770年間生活條件的改善和初等教育的發展使他們開始不大遵從教會的道德箴言(1760年後避孕開始出現,虔誠讀物減少),並不安於逆來順受了。在許多農村越來越多地出現了農民與領主間的敵對事件(這些事件本身往往是無足輕重的)。農民與僧侶之間的敵對甚至也出現了,隻是較少些。三級會議的谘詢活動開始後,人們感到幸福有可能得到,前途充滿希望,同時也越發不能忍受經濟情勢方麵的危機了。
Ⅲ.資產階級的哲學
社會的經濟基礎正在改變,意識形態同時也在變化。大革命的思想源流應該從17世紀以來資產階級所創立的哲學中去尋找。笛卡兒曾指出用科學駕馭自然的可能性。作為他的繼承者,18世紀的哲學家公開地闡明了一個新秩序的原則。哲學運動與17世紀教會、國家的專橫和禁欲思想背道而馳。它深刻影響了法國思想界,喚醒並激發了批判精神,同時提供了新的觀念。無論在科學、信仰和道德方麵還是在政治與社會組織等各個領域,啟蒙思想都以理性原則取代了官方與傳統的原則。
德·朗貝爾夫人(1647—1733年)說過:“研究哲學就是使理性恢複其全部尊嚴和權利,就是把一切事物與它們本身的原則聯係起來,並擺脫輿論與權威的桎梏。”
狄德羅在《百科全書》中對“兼收並蓄”條目作了這樣的解釋:“兼收並蓄者作為哲學家,他打碎偏見、傳統、古法、普遍認可和權威,即一切束縛群眾精神的東西。他敢於獨立思考,敢於探索最明確的普遍原則。他對任何事物的承認都必須經過感覺和理性的證實。”
伏爾泰在1765年寫道:“真正的哲學家,他們開墾荒地,促進耕犁和居民數量增加,他們使窮人有事做,能致富,他們鼓勵婚姻,安撫孤兒,對必要的捐稅毫無怨言,並力圖使耕作者有條件愉快地繳納,他們對人無所求,而是鞠躬盡瘁,為其謀福。”
1748年後,該世紀中最偉大的著作相繼問世:從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1748年)到盧梭的《愛彌兒》和《社會契約論》(1762年)。在此期間出版的還有比豐的《自然史》(第1卷出版於1749年)、孔迪雅克的《感覺論》(1754年)、盧梭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1755年)、摩萊裏修士的《自然法典》(1755年)、伏爾泰的《論各民族的風俗與精神》(1756年)和愛爾維修的《論精神》(1758年)。在1751年這一年中,出版了狄德羅主持的《百科全書》第1卷、伏爾泰的《路易十四時代》和重農學派的刊物——《經濟雜誌》第1集。伏爾泰、盧梭、狄德羅和百科全書派以及經濟學家,他們都以不同的特色為哲學興盛作出了貢獻。
18世紀上半葉有兩大思潮在發展:一股是具有封建色彩的,以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為代表。各高等法院和特權者們從該書中汲取了反對專製主義的論據。另一股是具有哲學色彩的,它敵視僧侶甚至宗教本身,但在政治上是保守的。這兩股思潮在18世紀後半期固然還存在,但是更為民主和平等的觀念開始出現了。哲學家們此時從涉及政府的政治問題轉向涉及財產製度的社會問題了。盡管重農學派在一種保守思想指導下提出了經濟問題。但是他們畢竟推動了時代思想向這個新方向發展。伏爾泰自1750年至他去世前是哲學運動無可爭議的領袖。如果說他所主張的是在絕對君主製範圍內實行改革,把政府交給富有的資產階級,那麽平民出身的盧梭則表達了小資產階級和手工業者的政治理想。
重農學派認為,國家的組成是為了保障財產權,法律是自然的真理,它獨立於君主並淩駕於君主之上。“立法權隻能是宣布法律而不是創造法律的權力。”(杜邦·德·內穆爾語)“法律對財產的任何侵犯無異於社會本身的顛倒。”重農學派要求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它的力量僅限於保衛財產,國家隻應該行使鎮壓的職能。這樣,重農學派的運動便發展為一種有利於地產主的階級政策。
伏爾泰同樣主張政治權利歸富人所有,但不是隻歸地產主所有。在他看來,土地並不是財富的唯一來源。但是,“在社會中上無片瓦下無寸土的人,他們是否應該享有發言權?”(尊敬的波利卡普神甫信劄)伏爾泰在《哲學辭典》(1764年)的“平等”條目中寫道:“如果不永遠保持成千上萬有用的、同時又一無所有的人,人類便不可能生存下去。”他在這個條目中還寫道:“平等是最自然,又是最虛無縹緲的東西。”伏爾泰企圖把大人物壓低,但絲毫不想把人民提高。
作為平民靈魂的盧梭卻反其道而行之。在第一篇論文《論科學和藝術是否敗壞或增進道德》(1750年)中,他批判當時的文明,為貧苦人申訴:“在城市裏養活100個可憐蟲的奢侈品使得10萬個窮人為之喪生。”在第二篇論文《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1755年)中,他對財產製度予以抨擊。在《社會契約論》(1762年)中,盧梭發展了人民主權的理論。在這方麵,孟德斯鳩主張權力歸貴族;伏爾泰主張權力屬於上層資產階級;盧梭則主張解放卑賤者,把權力賦予整個人民。盧梭為國家規定的職能是懲治對個人財產的濫用,以繼承法和累進稅保持社會的平衡。這種社會和政治領域的平等論點在18世紀是獨步一時的。它使盧梭與伏爾泰及百科全書派之間產生了不可避免的對立。
開始,這些不同思潮幾乎是完全自由地發展的。蓬帕杜爾夫人從1745年起成為寵妃,並得到財界的支持。她由於保護哲學家而遭到由主教團和高等法院支持的王後、王太子親信集團的對抗。他們把哲學家視為敵人。1745—1757年,馬肖·達爾努維爾試圖通過開征念一稅來廢除財政特權,建立納稅平等。他依靠了哲學家的支持,因為這也是他們的要求之一。這樣便結成了開明大臣和哲學家的聯盟。同時,對特權和宗教本身的攻擊也展開了。1750—1763年,政府沒有出麵幹預。馬爾澤爾布主持著圖書編審機關。作為哲學家他並不認為他所領導的書刊檢查部門有何用處。正是由於他,《百科全書》的頭幾卷才沒有夭折。
在中立態度的鼓舞下,哲學運動逐步擴展開來。盡管後來當局改變了態度,但它已經是所向披靡了。1770年後,哲學宣傳已大獲全勝。此時,最偉大的作家已開始沉默並紛紛逝去(盧梭和伏爾泰於1778年去世)。二流的一些作家卻開始把新思想在資產階級的所有階層以至整個法國普遍傳播開來。思想史上的重要成果《百科全書》於1772年完成。它在社會和政治方麵是溫和的,但它強調對科學無限進步的信仰,為理性樹立了宏偉的豐碑。馬布利、雷納爾、孔多塞繼承了前輩的業績。哲學成果在路易十六統治時期雖有所減少,但不同體係的綜合卻開始形成,革命理論便應運而生。雷納爾修士所著的《歐洲人在兩印度定居和貿易活動的哲學與政治史》在1770—1780年間再版不下20次。狄德羅參加了該書很大一部分的編寫。雷納爾在書中把哲學宣傳的所有論題都再次提出來:對專製主義的仇恨與對教會的不信任,主張教會應受世俗國家嚴格控製,以及對經濟和政治自由主義的讚揚。
書籍和小冊子把這些思想傳播到各個社會階層。1775年馬爾澤爾布在當選法蘭西學院法蘭西學院院士的演講中宣稱:“在每個公民都能用印刷品向全民族發表意見的時代,那些對別人具有教育才能和激勵天賦的人們,即那些文人,他們處於分散的人民中間便猶如羅馬和雅典的演說家們處於集合起來的人民中間一樣。”
18世紀的書籍出版量有很大增加。1731年前後,全國每年出版400—500部著作,1789年前後達到1 000—1 200部。舊製度末期的報刊也增加了。在法國北部裏爾的第一份報紙於1749年創刊,瓦朗西安、阿臘斯和亞眠的第一份報紙出版於1788年。
口頭宣傳擴大了印刷品的影響範圍。沙龍、咖啡館數量大增,各種社團也紛紛建立起來,例如:農業學會、慈善協會、各省學院、閱覽室等。討論哲學和社會問題的學術團體成倍增加。1780年以後,在40多個城市建立了上述各類團體,其中有波爾多這樣的大都市,也有像巴耶這樣的小鎮。從1770年起僧侶會議便看到,沒有任何一個城市或鄉鎮能夠“免於這種褻瀆宗教的言行的傳染”。
共濟會助長了哲學思想的傳播。自1715年從英國傳入後,共濟會便無保留地支持哲學宣傳。在身份平等、宗教寬容等許多問題上它們的觀點是一致的。然而這種作用不宜過分誇大。作為貴族階級和富有資產階級相互融合的場所,共濟會不過是眾多傳播哲學思想的團體之一。同時,中等教育的發展,中學和寄宿學校的大量增加,使有條件對新思想感興趣的公眾廣為擴大了。在魯昂(1789年有7萬人口)有兩所男校和兩所女校,較小的勒阿弗爾(2萬人)也有了一所學校。
傳統的權威並非無動於衷。僧侶會議從1770年就開始擔心:隨著信仰的喪失,“對君主本人的愛戴和忠誠感情也會永遠消失”。對教會的攻擊動搖了君權神授的基石,正如對特權的批評動搖了舊製度的社會基礎一樣。1775—1789年,巴黎高等法院查禁了65部著作。對於邦塞1776年出版的《論封建捐稅之弊端》,高等法院宣稱:“作家們開始研究如何反對一切,摧毀一切,推翻一切了。假使這名作者寫作的係統思想不幸惑及民眾,王法將被徹底動搖,臣屬將起而反叛主人,人民就會反抗君王。”
在哲學宣傳的主要論題中,理性至上最為突出:18世紀時,理性主義的影響遍及各個領域,它已所向披靡。其次是對進步的信仰,理性把它的光明傳播得離人們越來越近了。
“終於,一切陰暗都消逝了,大地光芒普照,各類偉人輩出的壯景出現了!人類理性是何等盡善盡美啊!”(杜爾哥《人類精神進步的哲學畫麵》1750年)
各個領域都出現了對自由的要求,從個人自由到經濟自由。18世紀所有偉大著作都把自由作為主題。哲學家們行動的主要表現(尤其是伏爾泰)是為宗教寬容和信仰自由而鬥爭。在平等問題上存在的爭議比較大,大多數哲學家隻要求在法律麵前的身份平等。伏爾泰在《哲學辭典》中認為,不平等是永恒的和命中注定的。狄德羅把特權區分為基於實際服務的正當特權和非正當特權。然而,盧梭把平等的觀念輸入當時的思想中,他要求一切公民的政治平等。他賦予國家的作用是保持某種社會平衡。
這些構成哲學思想共同基礎的觀念在何種程度上影響了資產階級各階層呢?反對貴族階級是所有人聯合的基點。18世紀,貴族越來越企圖保住特權和貴族地位。但是,隨著財富的增長和文化的發展,資產階級的雄心與日俱增。然而此時一切晉升的道路都對它關閉了,使它不能擔任重要的行政職務。資產階級認為自己比貴族成員更適合擔當這些職務,因而它的榮譽感和自尊心時常遭到傷害。在布耶侯爵這位紳士的《回憶錄》中或在羅蘭夫人身上,資產階級的這些不滿淋漓盡致地反映了出來。羅蘭夫人明確認為自己的才能和資產階級尊嚴遠非貴族婦女所及。
資產階級麵前主要有兩個問題: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
政治問題就是分享政權的問題。18世紀中葉以後,尤其是從1770年起,輿論越來越關注政治和社會問題。資產階級宣傳的內容顯然是哲學運動的論題:批評神授君權,仇恨專製政府,抨擊貴族,反對特權,要求身份平等與納稅平等和任人唯賢的人事製度。
資產階級對經濟問題同樣感興趣。上層資產階級意識到,資本主義的發展要求對國家進行改造。什一稅、農奴製、封建捐稅和不公平的稅收製度妨礙農業的發展,影響著一切經濟活動。隻有廢除長子繼承權和永久管業權財產才能得以流通。工商業資產階級還想得到勞動自由和企業自由。多種類型的司法習俗、國內的種種關卡、度量衡的多樣化,這些都影響了貿易活動的發展,阻礙著全國統一市場的建立。資產階級在管理其企業時所奉行的原則,即秩序、精簡、統一,也應該被用於國家治理。最後,資本主義的企業精神還有賴於科學領域的研究自由:資產階級要求科研工作與哲學思辨一樣,都不受教會和國家的審查。
驅使資產階級行動的不隻是自身利益。當然,貴族的排他性以及資產階級經濟和智力方麵上升與身份下降的矛盾加強了它的階級覺悟。然而,意識到自身力量和價值的資產階級從哲學家們那裏汲取了某種世界觀和大公無私的文化。它不僅僅認為改變舊製度符合自身的利益,還相信這樣做是符合正義的。資產階級確信自己的利益與理性是一致的。
當然,我們對這種斷言要具體分析。資產階級包括各種階層,它並不是一個清一色的整體。許多資產者從未受到哲學宣傳的觸及,有的則出自於宗教虔誠和傳統主義,反對進行變革(在恐怖時期的死難者中第三等級的成員占大多數)。我們不應該忘記,宗教書籍雖然在18世紀出版物中的比例大為減少,但仍然為數可觀。多數報刊在概述新書內容時都表現得謹小慎微。學術團體同樣是非常溫和的,因為貴族往往在其中有很大勢力。哲學傳播中遇到的這些限製使得資產階級內部出現了抵製哲學宣傳運動的力量。資產階級固然希望變化和改革,但它並無絲毫革命之意。整個第三等級都敬仰國王,這幾乎是一種宗教性的感情。正如馬爾蒙在他的《回憶錄》中所證明的:國王代表了民族觀念,任何人也不打算推翻王政。資產階級,尤其是上層資產階級更多地是想與貴族融為一體,而不是摧毀它。資產階級對於拉法夷特的迷戀很能說明這個問題。總之,資產階級遠不主張民主,它主要是想保留社會差別,使自己區別於下層階級。庫爾諾在《回憶錄》中講道:“在這個資產階級的社會中,沒有任何東西比身份的從屬關係更引起注意的了。代理人或公證人的妻子被稱為‘太太’,而參事的妻子則毫無爭議地被稱作‘夫人’”。
貴族鄙視平民,資產階級鄙視人民階層。資產階級號召人民各階層反對貴族。但當它看到人民在共和二年覬覦政權時便既憤怒又恐懼。這便是這種階級成見的最好說明。
貴族與資產階級關係的危機
18世紀,貴族與資產階級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具有競爭性質。的確,貴族已陷入不可克服的矛盾之中。在不斷進步的生產力和知識的推動下,社會勞動變得多樣化了,促使富裕和有知識的資產階級壯大起來。與此同時,第二等級為保住自己的舊有優勢,拒絕相應地滿足不斷壯大的資產階級成為貴族的要求。總的看來,18世紀加封的貴族比以前減少了,因為從路易十四以後取消了擁有采邑便自封是貴族的做法。這種做法雖不合法但在此之前一直較普遍。1728年後,有爵位的官職不再開設,貴族證書的頒發也不輕易進行了,隻是在1770年前後出現過一陣**。
貴族在社會和文化方麵的支配權遠不如17世紀了。新設的經濟或軍事職務及主要的機構開始有一部分擺脫了它的控製。因為掌握這些職位必須有技術能力,這使官員的招募超出了貴族範圍。對此,貴族的反動也無濟於事。王家要塞建築師團體已稍向平民開放,這是因為梅齊埃爾工程學校的招生範圍較廣,專業培養所需的數學水平很高,因而錄取不能在社會方麵過分限製。中央行政部門辦公處的成倍增加引起“辦事員”數量的上升,這些人多數是非貴族。
在文化方麵,那些學院、學術團體和報刊,盡管受到貴族和國家的控製,盡管它們大多數並無顛覆思想,但還是對舊製度的社會起了潛移默化的作用。它們促進了思想世俗化和“功利”情趣等資產階級準則的傳播。這些準則與陳舊的宗教感情和古老貴族的榮譽感是背道而馳的。一直是貴族階級社會主要思想支柱的教會在18世紀末越來越不能滿足新的社會要求。私人寄宿學校和市政教育設施增加後,教育便不再是教士們的一統天下了。救濟事業同樣也開始世俗化。監察官或地方當局建立了乞丐收容所和慈善堂。方興未艾的非基督教化運動最終對貴族政權是個打擊。對普羅旺斯省遺囑的研究表明:外省的大批貴族對於傳統宗教的篤信程度比人們以前所想象的要高。這一點很說明問題。此外,同樣意味深長的是,1789年以後的反革命流亡成了宗教思想意識的強烈複發中心。
[1] 10世紀法國編年史作家,修道士。著有882—995年間的《曆史》。——譯者
[2] 法國輔幣名,相當於1鋰的1/20。——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