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耿昊的社會關係展開排查,重點是要尋找到一名身高在1.80米以上,略微有些駝背,腿部有殘疾,走路跛腳的男性。當然身材特征也可能是一種偽裝,所以對任何疑點都不能放鬆。

凶手從獲取簽名書到“偷窺”行程表,再到郵寄光碟,可謂步步為營,顯然做過周密計劃,也必定對耿昊有相當程度的關注和了解。除去通過網絡和媒介,他有沒有可能對耿昊進行過跟蹤?又或者這個人有沒有可能就來自耿昊身邊?帶著這樣兩個疑問,顧菲菲和艾小美再次找到耿昊,讓他仔細想想案發前後身邊有無可疑人物出現,尤其這幾年有沒有傷害過什麽人或者與人結怨。

這冷不丁的,耿昊還真想不出來,一邊為兩人斟茶,一邊大大咧咧地說:“近幾個月我在外地待的時間比在西州長,沒感覺有被人跟蹤,也沒覺得特別得罪過誰,打交道的人當中也肯定沒有跛腳的!”

顧菲菲莞爾一笑,將茶杯端到唇邊,愣神思索了下,斟酌著用詞說:“我們聽你經紀人田霜說,你前段時間與交往很多年的女友分手了,你覺得她有沒有可能怨恨你?”

“是,領證那天我反悔了,她請了好多朋友和親戚到登記處見證,結果我沒出現,場麵很難堪。”耿昊無聲笑笑,自嘲道,“沒想到我也做了回落跑新郎,這種事人家肯定得生氣,不過後來我們開誠布公地談了幾次,我給了她一些補償,最後還算和平分手,再說她一弱女子,有那殺人陷害我的能耐嗎?就算她雇用別人,有可能做得那麽像嗎?”

“嗯,我們也隻是提出一個調查方向而已。”顧菲菲怕他多想,趕忙解釋一下。

“對了,”耿昊拍拍自己的額頭,“剛剛你提到田姐,我想起一個人。”

“誰?”艾小美問。

“田姐老公,宋平。”耿昊特意強調了一句,似乎話裏有話,“有一次我在他家吃飯,一起議論過那個案子,宋平好像特別感興趣。”

顧菲菲當然能聽出話味,順勢問:“田姐老公人怎麽樣?”

“怎麽說呢,醋壇子一個,心態有問題。”耿昊訕笑一下,說,“宋平在銀行做保衛工作,原先還算是個小領導,後來犯了點錯被貶成普通保衛。田姐作為我的經紀人,要經常跟媒體和客戶打交道,穿著打扮方麵必須特別注重,再加上她也挺會保養的,整個人看起來算是光鮮靚麗。另外,在錢的方麵我也沒虧待過她,就她老公賺的那點死工資跟她根本沒法比。宋平大概也感覺到和她之間差距越來越大,應該是有點自卑,總不放心田姐在外麵應酬,整天胡亂猜疑,偷翻田姐的包,偷看手機短信,淨幹些不入流的事。尤其總懷疑我跟田姐有曖昧,有一次他在田姐包裏翻出一盒避孕藥,之後就鬧開了,非說田姐跟我有事,還要動手打我,差點讓我和田姐解除合作關係。”

“你說下他的工作單位和手機號碼。”艾小美從包裏拿出小記事本,顯然宋平是個值得調查的嫌疑對象。

耿昊拿出手機調出宋平的號碼,又詳細給出他單位的地址,看著艾小美記下之後,做若有所悟狀說:“如果宋平都值得追查,那還有一個人我得跟你倆說說。情況是這樣:我有個忠實讀者,一直以來都很推崇我寫的書,我和他在微博和QQ上不時會有些互動,聽說我轉換創作題材,他也特別支持。在寫作《絞殺者》期間,我們曾有過很多次的探討,他也是特別感興趣。問題出在我曾經向他許諾,新書會以他的名字給男主角命名,不過後來覺得他的名字太俗氣便沒采用。結果書出來了,他滿心歡喜打開書卻未找到他的名字,覺得我是在耍他,便跟我翻臉了。他三番五次給我留言,說了很多難聽的話,我一氣之下就把他放到黑名單裏,從此再沒聯係過。”

“他是本地人嗎?”顧菲菲問。

“是,但我沒見過他人,隻是曾經給他郵寄過簽名書,家庭住址、電話什麽的我都有。”耿昊說著起身跑到書房裏,不大一會兒便舉著一張小卡片出來,交到顧菲菲手中。

如果於作國非“3·19”案凶手,那麽在他整個供詞中最讓人難以琢磨的,便是他怎麽會知道留在犯罪現場那支口紅的。

韓印對此有兩個設想:第一,有可能在審訊當時,審訊人對於作國做了不恰當的引導,懷疑審訊錄像經過剪輯,韓印特意讓艾小美做了鑒定,結果是否定的;如此就隻剩下一種可能,來自“3·19”案第二個犯罪現場的隱蔽性證據,係凶案前期於作國在實施入室盜竊時不經意製造出來的。

從方位上看,該犯罪現場距離於作國家不遠,屬於他實施盜竊犯罪的心理舒適區——雖然於作國在盜竊情節上顯示出一定的規劃,但韓印覺得總體上他還是更偏向於“無組織能力的犯罪人”,這種類型通常都比較喜歡在熟悉的環境下作案。問題是,警方勘查那起案子的現場,並未發現門鎖毀損的痕跡,難道是因為早前被害人發現家中絲襪被偷,不好意思報警,自行換了把鎖?可時隔這麽多年,被害人家屬還能記得有這麽回事嗎?

被害人劉琳,遇害前丈夫已過世,一子一女其時均已成家,有自己的住處。韓印和杜英雄通過卷宗中留注的電話聯係到劉琳的兒子,兒子又聯係了妹妹,兩人均表示沒聽母親提過換鎖的事。不過據兒子回憶,他家住2樓,母親倒是曾跟他念叨過要安防盜窗,他當時覺得住了那麽多年都挺安全的,沒太當回事。時間大致在他母親遇害前的一兩個月內,具體記不清了。

這麽一來,似乎可以假設於作國在命案發生前夕,曾通過窗戶潛進過劉琳住處,實施盜竊絲襪行為。劉琳可能有所察覺,但又不能肯定,所以才有了安防盜窗的念頭。由此,於作國雖掌握隱蔽性證據,但並非命案凶手,在邏輯上就存在可能性。這對排除於作國的命案嫌疑來說,可謂邁進了一小步,不過接下來恐怕要調整偵查重點,因為於作國身上可挖掘的東西太少了,如果繼續以他為中心,案子恐怕就要走進死胡同,還不如幹脆在真凶身上多下點功夫,再說有什麽能比找到真凶更有說服力呢?

當然,即使這樣,也不能完全撇掉於作國這條線,“3·19”係列強奸殺人案總共涉及三起案件,竟然有兩起與於作國的盜竊目標是重合的,不能完全排除這兩個人在現實中沒有別的牽扯,而且以於作國日常在小區裏四處流竄的活動特征,他也許真就撞見過凶手。所以韓印打發杜英雄去找於作國的父親以及他住在精神病院期間的主治醫生仔細問問,要盡可能地記下他跟他們說過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興許於作國曾經在無意間透露過有關真凶的信息。

杜英雄領命離去,韓印獨自踏上剖繪真凶之路。他頗為耐心地逐一走過三個案發現場,這也是凶手曾經走過的路,韓印似乎正在追尋著他的氣息,同時大腦中也逐步勾勒出他的形象:這是一個組織能力極強的凶手,從初始作案便做好保護措施,有效避免了在現場留下指紋、毛發、精液等證據,表明三起案件都不屬於隨機作案,而是經過一定謀劃的;凶手能控製體外**,又在首起作案時故意摻雜了盜竊行徑,以擾亂警方對作案動機的判斷,說明凶手有一定的性成熟度和相對成熟的思維能力,年齡介於成年與成熟男人之間、20歲到40歲之間;但隻帶走現金而忽略了諸多貴重物品,則又表明凶手缺乏真正的反偵查經驗,應該沒有犯罪前科;凶手在三起作案中都是徒手製伏被害人,並且攻擊部位以頭麵部為主,這一方麵表明他對自己的身材和力量都具有相當大的自信,同時也顯現出深深的憤怒。

在被害人的選擇上,凶手顯然有他固定的模式——具有獨立空間的老齡婦女。對於這樣一個群體,凶手在滿懷激憤的情緒下實施了性侵犯,則表明他對她們有著又愛又恨的矛盾心情,而此種畸形心理不會是一朝一夕造就的,或許是因為凶手成長的過程中長期缺乏女性的關愛,有很大可能性是生活在父係單親家庭,對女性有著他自己理解的形象。另外,也可能與他身處的環境有關,比如因學習或者工作的原因,需要長期跟老齡婦女打交道等。當然,無論是哪種可能,這中間必然存在著令他心態扭曲的因素,比如受過虐待或者猥褻等。

實際上,符合凶手選擇目標類型的對象在欣樂社區並不少見,那麽他是如何選定她們的呢?是隨機的,還是經過篩選的?總體來說不是太好判斷,但從某些細節上看,韓印比較偏向於後一種可能。在首起案件中,被害人遇害當時穿的是一件棉睡袍,如果麵對完全陌生的男人,她應該不會穿成這樣把他放進屋。而如果在這一點上韓印的判斷正確的話,便意味著凶手與幾個被害人在生活中是有著某種交集的。

接下來要剖析的是殺人方式和凶手的“簽名”,對犯罪心理側寫來說,它們是最具有價值的兩個犯罪情節:

無論是媒體還是社會大眾,甚至於警方,都以“絲襪殺手”作為“3·19”案凶手的代名詞,似乎所有人都認定凶手對絲襪有著特殊變態的情結,以至於連於作國這個正宗的戀物癖都認為他們是同類人。韓印則並不認為是這樣,如果絲襪對凶手來說真的能最大程度激發欲望和快感,那麽有關絲襪的情結必然要存在於整個係列案件中,可以說是一種近乎強迫症的行為,是無可替代的。但凶手的首起作案並未出現與絲襪有關的因素,這就說明凶手對被害人施以勒死或者說是絞殺的方式,隻是一種“犯罪慣技”,絞索是可以隨著環境和客觀條件變化的,可以是睡衣腰帶,也可以是絲襪,或者別的什麽……隻要凶手覺得稱手、有效就可以,也就是說,實質上根本沒有什麽“絲襪殺手”一說。

而凶手將絞索係成“蝴蝶結”留在被害人脖子上的行為,是一個明顯的“犯罪標記”。對於本案,這種標記行為,從案情特征和痕檢證據上看,是整個犯罪過程中的最後一個環節,那麽“蝴蝶結”顯然不是一個替代象征,而是意在彰顯凶手的身份。

綜上所述,被害人是老齡女性,蝴蝶結代表凶手,也就是說,是蝴蝶結在傷害老齡婦女,那麽兩者之間在現實中會是怎樣一個關係呢?韓印覺得“老齡婦女”和“蝴蝶結”這兩個關鍵詞,一定有某種紐帶能將它們聯係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