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是萬能的,所以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不能光考慮用錢來解決,在孩子處理問題時也要讓他樹立這樣的觀念。尤其是在給孩子零花錢時,一定要適可而止,絕非多多益善。
按理說,富人家的孩子有著更深厚的財源、更廣泛的人脈,孩子將來在致富道路上會走得更遠,然而事實卻並非一定如此。說到底,這也可能是錢給害的。
富人家錢多,這毫無疑問。可是中國的國情是,經濟條件越好的父母日常事務越忙。或者是自己有多家企業,需要事必躬親;或者是體製內的官員,無論上下班應酬不斷。這樣,也就疏忽了與孩子之間的交流。他們唯一能保證的,就是孩子要什麽就給他買什麽;為了簡單直接,有的幹脆就把孩子全托或寄宿在學校裏,給他們一張借記卡,要用隨便劃。不用說,這對孩子的財商教育不但無益,而且有害。
相反,窮人家的孩子因為沒有過多依靠,父母在忙於生計,所以反而會有更多的時間接觸實踐,花錢需要精打細算,甚至需要通過勤工儉學來貼補家用,成才率反而高。
有鑒於此,父母應當牢記這樣兩句話:“再富不能富孩子”、“窮人的孩子早當家”。
在重慶市某重點高中,有一位女生名叫文文(化名)。她雖然家裏經濟條件不好,可是學習成績卻一直非常優秀。
文文小時候得過急性肺炎,為了給她看病,父母賣掉了外公外婆在攀枝花留下的房產,一家三口隻能租房子住。由於父親在外麵跑供銷,常年在外,所以文文6歲時就在巷口賣報紙,以貼補家用。上初中時,文文的同桌生了白血病,她為了幫助同桌,甚至還賣掉自家的電視機,湊出1000元錢資助對方。
文文填報高考誌願時,父母希望她能報考上海一所名牌大學的經濟係,可是她不同意,她想報考西南師範大學,理由是離家近,費用也可以更節省。而這時候父母告訴她說,如果她能聽父母的話,願意獎勵給她一輛小轎車,外加出國旅遊。
從小家境貧寒的文文對父母的許諾並不相信,這時候父母才告知實情:原來她家裏十分富有,是父母為了不讓她沾染上大手大腳的惡習,才一連裝了17年的窮!
這件事情傳出後,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主流觀點認為,在當今窮人和富人都無力對孩子進行財商教育的背景下,勤儉節約的生活環境要比奢華、優裕環境更容易塑造孩子美好的人格;而且,富人要教好孩子的難度顯然比窮人要大。換句話說,社會輿論對這種裝窮行為是認可的。[1]
事實上,要想父母讓孩子故意受苦是很難做到的。所以接下來,我們看看美國億萬富翁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美國富豪科魯奇2002年位列全球富豪排行榜第9位,擁有個人財富81億美元。可是他在給子女零花錢時卻約法三章:每個未成年人都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賬本,用來記錄每一筆錢的詳細用途,在下次領錢時交給大人審查;如果賬實相符、用途正當,則可以得到更多的零花錢,否則就要相應削減。[2]僅僅通過這一招,就使得科魯奇的子孫們從小就學會了精打細算和當家理財,財商一個個都很高。
相反,看看我們的周圍,無論家庭貧富,父母給孩子錢、孩子從父母那裏拿錢,好像都是理所當然似的。這樣的錢無論給多給少,都無法起到應有作用,甚至會起反作用。
例如,一位16歲的孩子對父親說,“給我100元錢”。父親連問都沒問就給了他100元。孩子把錢揣在口袋裏,轉身就走。父親脫口而出,說:“哎,哎,你怎麽連謝謝也不說就走了?”孩子回答道:“謝你什麽呢?這不是我應該得到的嗎?其他同學可比我多得多。當然,如果你真的要我說聲謝謝,也不是不可以,那我現在就說一聲‘謝謝你’!”
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司空見慣的一幕,也是現在的孩子理財能力普遍差的根源之一。因為他們從小就沒有受到過這方麵的培養和訓練,要怪不能怪孩子,隻能怪父母。
所以,當我們今天看到清朝重臣林則徐(1785—1850)在讀了疏廣的故事後寫下這樣一副對聯:“子孫若如我,留財做什麽?賢而多財,則損其誌;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麽?愚而多財,益增其過”時,實在是應該掩卷思過的。
什麽叫愛孩子,什麽叫害孩子,這不是一清二楚嗎!
[1]嚴行方:《家長不可不知的36個關鍵詞》,成都,四川少年兒童出版社,2006年,第89頁。
[2]石太明:《富翁“吝嗇”留下的思索》,載《新民晚報》,200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