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三歲看小,七歲看老。”人在兒童時期的教育非常重要,它就如一座大廈的基礎部分,雖然我們平時看不見它的影響,但是它卻決定了大廈的風格和高矮。孩子最早接觸的世界主要是家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對孩子而言家庭教育不僅開始最早,而且時間也最長。父母作為孩子最早的啟蒙終身的教育者對孩子的教育影響也最深遠。父母若想成功地教育自己的子女,必須以身垂範,做孩子的榜樣。
首先,教育好孩子,父母要以身作則。父母不僅是一種權威,而且是孩子言行舉止標準的提供者,家長的表現在很多情況下成為孩子的參照。父母要使孩子的言行有所遵循,切不可言行不一。言行相悖比對孩子放任自流效果更壞。
張元是一個三年級的學生,父親是鐵路工人,母親正下崗待業。張元的父母對其教育是很“嚴格”的。放學後不許下樓玩,作業做不完不許看電視,不許打電子遊戲。如果違反,輕則責罵,重則痛打。可是在這種嚴厲的“教育”下,仍然沒有使張元“惟命是從”。原因何在呢?原來,張元父母整天沉迷於“長牌事業”中,根本沒有重視對孩子的言傳身教。他們以為小孩子隻要“看起來”“打幾頓”就會聽話,可結果恰恰相反。一次,張父在“連續作戰”後,帶著睡意回到家裏,可他發現兒子正和幾個“小哥們”打撲克,而且每個人的臉上都貼了不少紙條,立時火冒三丈,動手就打。張元一邊大哭,一邊喊:“我作業寫完了,為什麽你能玩長牌,我就不能打撲克?”一句話問得張父目瞪口呆。
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既然父母已經製定了“家庭規則”那麽自己首先應帶頭遵守,否則不但不能使孩子聽從命令,更會使自己在孩子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導致父母對孩子的教育影響力衰減甚至走向反麵。古人雲:“以教人者教已”要求在孩子身上形成的品質和良好習慣,父母都應具備。父母榜樣作為一種具體的形象具有強烈的暗示和感染力量。
其次,教育好孩子,父母要以身示教。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經常會對孩子說應該這樣做,不應該那樣做來規範孩子的言行。可是這種空洞的說教所起的作用往往微乎其微。在某些方麵的教育中,說教幾乎起不到什麽作用。比如:早晨起來,父母要有意識的向家裏的長輩問早!向鄰居問早!下班回家,主動問好!帶孩子出門做客時要輕聲叩門,在做客時談吐高雅,舉止文明,主人招待時要說謝謝!臨走時要說謝謝!家裏來了客人,要帶孩子到門口迎接並引導孩子把自己最好吃的東西拿出來招待客人,客人給孩子帶禮物時,讓孩子表示感謝!客人回家時要帶孩子送到門口說“歡迎下次再來”“再見”。你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孩子都會看在眼裏對父母產生崇敬,並以父母為榜樣模仿效法。在日常生活中,謹言慎行,以身示教,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須做到。
再次,教育好孩子,父母要說話算數。父母一旦答應了孩子的事一定要兌現,兌現有困難的事不要輕易許諾。如果您隨便承諾孩子一件事,但由於種種原因給忘記了,對孩子的情緒不僅會是一個較大的打擊,在某種程度上也會對孩子內心帶來傷害。如果父母經常言出不行,說話不算話,就會降低在孩子心目中的可信度,孩子對父母的崇信、敬仰與愛戴,就會由於你的失信次數而遞減。次數過多,可能父母的話就會被孩子完全不當一回事,還談什麽教育孩子呢。再者,如果作為父母經常說話不算話,孩子也會下意識地效仿,對自己說出的話不負責任,便會成為他的一種不良習慣。如果您經常有言出不行這樣的“過錯”,請你在孩子麵前鄭重其事的道歉,並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博得孩子的諒解。當然,這種道歉的次數越少越好。
我還記得小時候讀過的一篇古文,就是講父母在孩子麵前承諾了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趕集,他的兒子哭著鬧著也要跟著去。他的母親對他說:“你先回家呆著,待會兒我回來殺豬給你吃。”她剛從集市上回來,就看見曾子要捉小豬去殺。她就勸止說:“我隻不過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曾子說:“妻子,這可不能開玩笑啊!小孩子沒有思考和判斷能力,要向父母親學習,聽從父母親給予的正確的教導。現在你欺騙他,這就是教孩子騙人啊!母親欺騙兒子,兒子就不再相信自己的母親了,這不是正確教育孩子的方法啊。”於是把豬殺了,煮後吃了。
既然古人都知道不要在孩子麵前隨便說話,既然說到了就一定要做到,那麽作為社會文明發展到今天的我們,就更要注意自己的言傳身教了。以身作則,樹好榜樣,是每個做父母的責任,也是孩子成長的風向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