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準,可以設立若幹派出機關。而行署則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

行署一般設行署專員一人,副專員若幹人。

行署專員一般由地委副書記兼任,領導和管理行署的全麵工作。

行署副專員分管一個部門或幾個部門的行政工作。

據某省行署領導人員的分工來看,其中一名副專員負責經濟技術協作、旅遊、國土資源(礦業開發)、交通、民航、非公有製經濟、招商引資、支援油田建設、融合發展協調等方麵的工作;聯係工商聯等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第二名副專員負責文化、教育、科技、衛生、計劃生育、體育、廣播電視、知識產權、地震等方麵的工作;聯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科協、文聯、社科聯、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第三名副專員負責農牧業(抗災救災)、扶貧開發、土地管理等方麵的工作;主管處理水土草場糾紛工作。

第四名副專員負責財政(國有資產管理)、計劃、基建、城建、環保、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社保)、安全生產等方麵的工作。

從以上分工可以看出,行署領導一個地區的行政事務工作,工作也是千條萬緒的,但副專員這一職務不可能設得過多。因此,一個副專員所負責的工作是好幾個方麵。因此,這要求行署副專員除了當好行署專員的副手外,還要有多方麵的能力。

一是行政領導能力。

二是業務知識。所負責的工作,很多方麵專業性很強,必須有較強的業務知識。

三是協調能力。能協調好左右上下的關係,把工作做好。

行署副專員一般由縣委和縣政府的領導幹部中選拔任用,或由省的有關部門調來的幹部任職。這些幹部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領導能力。但在在擔任行署副專員這個職務後,還是有許多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是更需要有副手意識,要與行署一把手多溝通,多匯報。假如原來在縣委或縣政府內任職,可能是一把手,獨斷能力較強,並已形成了習慣,而現在作為行署副專員,則環境變了,原來的領導方式和工作方式也應有所改變。

二是領導麵從地域的角度來看,是寬了。從權力的角度看,既大了,又小了。所謂大了,就是你的命令不隻在一個縣內施行了,而是在全地區施行了;所謂小了,就是很多事情原來你能做主,現在很多事情必須向一把手匯報批準後,你才能施行,決策的權力又縮小了。

三是責任更大了,業務更專了。

總之,要當好一名行署副專員,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要善於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麵的關係;

二是要注意調查研究,多了解情況;

三是慎重決策;

四是切勿玩忽職守,避免在自己所主管的工作部門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近幾年來,因造成責任事故受到處分的幹部也不少,應引以為教訓。

據《山西日報》報道 因對全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領導不力,煤礦違法、違章生產未得到有效遏製,連續發生特大煤礦安全事故,呂梁地區行署副專員、行署黨組成員金建中被撤銷黨內外職務。

金建中作為呂梁地區行署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專員、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對全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領導不力,煤礦違法、違章生產未得到有效遏製;沒有認真吸取2002年朱家店煤礦“10·23”事故教訓,2003年1至3月連續發生3起特大事故,對“10·23”和“3·22”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03年12月9日經省委常委會決定給予金建中同誌撤銷呂梁行署黨組成員職務處分。2004年2月4日經省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決定給予金建中撤銷呂梁行署副專員職務處分。

五是切忌貪汙受賄和權錢交易。雲南省思茅地區原行署副專員袁百中因收受賄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這是一個值得吸取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