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調訓多為脫產培訓。脫產培訓是指黨員幹部在一段時間內放下業務工作,進入幹部培訓機構接受教育培訓,以加強政治理論修養、改善知識結構、增強適應能力、提高綜合素質為目標,是一種崗位培訓,是當前培訓的主要方式。脫產培訓有任前培訓、任後培訓和晉升培訓。任前培訓,即針對擬任領導幹部或初任領導幹部進行的培訓,其目的在於使之盡快地適應新領導崗位的環境和工作要求。任後培訓,旨在通過培訓,更新知識,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適應社會經濟環境變化和政府職能變化的能力。晉升培訓,對有潛力,有培養前途的領導幹部的培訓,目的在於使之具有更高職位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才幹,為以後擔任更高的職務做準備。脫產培訓,一般是對幹部進行集中培訓,要求幹部要做到“三個轉變”,即幹部轉變為學員,工作轉變為學習,個人生活轉變為集體生活。這種培訓方式有較強的組織性、規範性和周期性,有利於幹部集中時間和精力,靜下心來,較為係統的學習專業知識和專題理論,學習效果比較明顯。

但是,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擔負著繁重的行政領導工作,每天要處理大量繁雜的政務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工作,他們的脫產學習時間畢竟有限,不可能常年脫產學習。因此,要解決工學矛盾,最好的方法是堅持在職自學。

幹部在職自學製度是指在幹部所在單位的指導下,幹部利用業餘時間進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一種學習培訓方式。對幹部在職自學作出規定,對於鼓勵廣大幹部及時更新知識,適應時代發展潮流;養成自覺學習、終身教育的良好習慣,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幹部教育條例》規定:“建立健全幹部在職自學製度。鼓勵幹部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學習培訓。幹部所在單位應當對幹部在職自學提出要求,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幹部本人是在職自學的主體,應充分認識在職自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結合個人發展和履行職責要求;製定學習計劃,並堅持不懈地自學或參加有關培訓。幹部所在單位是幹部在職自學的組織者和推動者。“幹部所在單位應當對幹部在職自學提出要求,並提供必要的條件”,就是要求幹部所在單位要正確引導和幫助幹部搞好在職自學,使幹部學有目標、學有動力、學有效果、學有保障。從一些單位的做法和經驗來看,在對幹部在職自學的引導和管理上,應注意加強三個方麵的工作:一是製定學習規劃。幹部所在單位應把幹部在職自學納入幹部教育培訓的總體規劃,並與崗位培訓、業務學習等各種學習培訓結合起來,領導幹部的在職自學還應與中心組學習結合起來。二是加強督促檢查。可采取抽查讀書筆記、舉辦讀書心得體會、文章專欄或通過述學、評學、考學等辦法,營造良好的促學環境,激發幹部學習的內在動力,增強學習自覺性。三是注意政策引導,提供必要條件。製定相應鼓勵政策,建立激勵機製,積極為幹部在職自學創造條件,並在時間、經費等方麵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