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自主創業難,與這些學生不知道企業的負擔究竟有多重有關。有些學生甚至還停留在“售價”扣除“進價”後就是“賺頭”的錯誤認識上。不用說,創業者如果對企業經營核算尤其是其中的會計知識缺乏起碼了解,對取得創業成功非常不利。

從大的方麵看,企業的利潤應該是收入扣除成本費用、稅金後的餘額。容易看出,在收入、成本、費用既定的情況下,稅金的多少就直接決定著給你的利潤還有多少,創業者是非常看重這種扣除的。

例如,全球最大的電子產業製造商富士康,從過去偏安深圳到現在散布全國,國內生產基地超過31個,其根本原因正是沿海勞動力成本普遍上漲、加工利潤不斷下降,急需要通過前往中西部地區來贏得地方政府在稅收、土地、開廠流程等方麵給予的特殊關照,從而達到攤低成本、增加利潤的目的。雖然這是無奈之舉,但能抵消部分稅金負擔。

這種稅金負擔有多重?按照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的說法是,如果一個企業的毛利率不到10%,卻要它去繳納17%的增值稅,就隻能逼著它去逃稅,例如盡可能少報產值、企業之間業務往來不開發票等。並且他斷言,如果不偷稅漏稅,90%的企業會倒閉;進一步地,如果企業普遍地偷稅漏稅,這個稅也許就真的有毛病了。[1]

2012年5月,北京大學聯合阿裏巴巴集團發布的調查表明,調查樣本中的1400多家小微企業中90%在逃稅;其他調查數據也基本上是這個比例,甚至更大。擁有40多名員工、年銷售1000多萬元的老板邵林說,“有幾個公司會給客戶開發票,又有幾個公司會向供應商要發票?!大部分小企業報稅的營業額也就在實際數量的1/3左右,否則你根本活不下去。”

邵林原來在一家部級單位工作,20世紀90年代初下海創業,搞中韓貿易。當時中韓兩國建交不久,幾乎無論做什麽貿易都賺錢。自從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韓國企業紛紛湧入,現在的稅前利潤率隻有10%

至15%,如果足額交納各種稅費肯定要虧,於是,逃稅就成了這些企業生存下去的唯一選擇。

邵林說,我國小微企業的稅負太高,比稅更可怕的是“費”。他舉例說,除了25%的企業所得稅和17%的增值稅外,還有城建說、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各種各樣的“費”有教育費附加、水資源費、社會保險費、地方教育費、殘疾人就業金、工會經費,以及工商、環保、衛生、質檢、公安等部門征收的行政性收費,合計有六七十種,這還不包括各種違規的罰款和滯納金,無論是否盈利都得繳。

可是相比而言,韓國小企業的所得稅隻有10%,相當於大中型企業的一半(分別是22%和20%);而我國是一般企業25%,小微企業20%。韓國的增值稅率10%,我國是17%。台灣地區的小微企業一般隻交17%的企業所得稅和5%的營業稅(相當於增值稅)。除此以外,無論韓國還是台灣地區的其他雜稅很少,卻有一大堆減稅、退稅、抵稅規定。除非是特殊行業,一般行業的小企業幾乎沒有任何“費”。

邵林說,比“費”更可怕的是“彈性征管”。小微企業不可能像大企業那樣會計製度健全,而稅費征收過程中稅務部門的“彈性征管空間”讓他感到無奈甚至絕望。隻要看看有那麽多稅務代理公司,就知道權力尋租之普遍了。他說,有時候真不想去“求爺爺告奶奶”,太難了;要不是為那些跟了自己10多年的員工們著想,真想金盆洗手了。[2]

全國政協委員、聯想集團董事長楊元慶對此也有同感。他說:現在已經不隻是高檔消費品國外比國內便宜了,耐克鞋這些大眾消費品也是如此,“我們的聯想電腦在國內沒有辦法賣得不貴,有17%的增值稅必須加到價格裏麵,但產品毛利率隻有15%。”[3]

稅率高了怎麽辦?對於企業來說無非是兩條路:一是通過提高價格把稅費負擔轉嫁給消費者,這樣就侵犯了消費者利益;二是降低員工工資或取消股東分紅,這實際上是把稅費負擔轉嫁給了企業員工。兩條途徑的最終結果都一樣,那就是壓縮實體企業的利潤空間,鼓勵全社會的投機行為。可是,如果大家都不去搞實業了,國家還能有什麽希望?

所以看到,在政府高層,減稅已經成為共識,並且增值稅擴大範圍替代營業稅的試點也正在全國各地進行。這項改革的目的無非是兩點:一是實行結構性減稅,重點支持第三產業發展;二是消除營業稅中的重複征稅,進一步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至於最終能否達到這樣的效果,那就不好說了。

因為與此相似的已經有許多改革措施,但都沒有起到應有效果,如熱鬧了好幾年的房產稅改革。房產稅改革的目的據說主要是為了調節貧富差距,用征稅的經濟手段來代替房地產市場限購的行政手段。但是國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房產稅“最重要的任務不是增加財政收入,而是調節經濟和社會生活,其成為地方財源支柱的屬性將逐漸顯現。”什麽叫“成為地方財源支柱”?說穿了就是,在地方政府“賣地財政”不靈了的時候,讓房產稅頂上去,維護原有的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格局。[4]

所以看,稅收改革的真正目的如果不是放在降低企業稅負、壓縮不正常的財政開支上,企業負擔就減不了。一方麵是稅費負擔過重,一方麵企業又要生存,怎麽辦?隻能是逼良為娼,逼迫企業去偷稅漏稅。而一部分企業競相偷稅漏稅,最終破壞的必然是全社會的經濟秩序和法製秩序。企業家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生產、經營上,而是放在如何規避稅收上了,這種做法還會正常嗎?

從這個角度看,今後的改革方向應該是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嚴格控製政府非財政性支出,尤其是“三公”消費,通過這些措施來取信於民、讓利於企業。二是在此基礎上切實降低企業稅賦負擔,讓全社會樹立一個共識,覺得辦實業是最有前途的。三是要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徹底去除稅收政策的彈性空間,消除腐敗行為。就是說,該收的錢一定要收足,不該收的錢一分也不能收。隻有這樣,才能讓不同類型的企業感到心服口服,鼓勵大家把心思全都用在實實在在的生產經營上。

這就好比在一個家庭中,隻有大家齊心協力、省吃儉用,才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夫妻恩愛、家庭和睦。

試想,如果夫妻雙方有一個整天在外麵鬼混、花天酒地、用錢無度,而另一個整天在廠裏加班、忙得要命,這樣的家庭會和睦嗎,恐怕早晚得散夥。又如果夫妻兩人都在認真工作,什麽也舍不得吃、什麽也舍不得買,可是孩子要什麽就給什麽,並且還要買最貴的,這樣的家庭正常嗎,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會有出息嗎,這樣的家庭教育會算是成功的嗎?從具體稅收數額看,2011年3月國家財政部向全國人大所作的報告中,提出的全年財政預算收入指標是比上年增長8%,也就是8.964萬億元;實際情況是2011年財政收入達到10.374萬億元,同比增長24.8%。這樣就帶來兩個問題:一是當年財政收入一下子多出近2萬億元,為什麽?原因當然是經濟形勢好和稅率負擔重啦;二是這多出近2萬億元正常嗎,如果不正常該怎麽辦,這方麵就好像沒人回答了。

可是在香港,卻早就有這樣的處理先例。2007年2月,香港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表示,香港政府在2006、2007年度“幹得太出色”了,“錄得超額綜合盈餘551億元”,大大高於此前市場預期的300億至400億元。接下來就必然要問:錢太多了怎麽辦,政府當然不能把它據為己有,而是應當用之於民,因為它本來就是取之於民的。所以,香港政府在其中拿出203億元,推出了多項稅務豁免及一次性回饋措施,範圍涉及到薪俸稅、差餉、綜援[5]等,目的就是要還富於民。

這也從一個角度證明,財政收入的大大超收,包括過多的財政盈餘,本質上是對全體企業的一種超額剝奪。企業稅費形成了財政收入,可是對企業來說卻是一種無情剝奪。財政出色了,企業也就扛不住了。例如北京有家中小型文化企業,2010年的銷售額是3000萬元,稅前利潤約13%即390萬元,扣除所得稅100萬元,淨利潤為10%即290萬元。可是增值稅、營業稅等稅費的全年應繳額卻高達355萬元,扣除增值稅退稅45萬元,實際稅負310萬元,仍然高於淨利潤,賺的比繳的少。[6]

案例

“稅費高”超過“融資難”

過去總以為創業者遇到的最大困難是融資難,而2012年下半年國內某媒體對全國100家小微企業管理層進行的調查表明,雖然稅費高、生產成本高、融資難依然是壓在小微企業頭上的“三座大山”,但“稅費高”已經取代“融資難”成為2012年困擾企業的最大難題。

一位小微企業老板孫老板說,稅務機關對他們這樣的企業通常采取的是定期、定額的納稅方式,過去是每月固定稅額5000元,現在聽說又要重新核定,他就緊張起來;因為這樣一核定,稅額肯定要比原來高出很多。而即使原來的每月納稅5000元,他就已經沒錢賺了。

他是這樣算賬的:他生產的掛麵是按不含稅銷售額繳納增值稅,稅率是3%。如果一車掛麵的標價是1030元,那麽不含稅的銷售額就是1000元,應該繳納的增值稅是30元;除此以外,還要按照增值稅額的7%繳納城建稅,按照增值稅額的3%繳納教育費附加。

這樣,銷售收入扣除進貨成本、人工、水電、租金、辦公等各種費用後,差不多就是5000元,納稅後能保本就不錯了。

怎麽辦?俗話說“天無絕人之路”。這位孫老板打聽到有位親戚和稅務機關的人很熟,於是就通過親戚給人送“紅包”,然後一起吃了頓價格不菲的飯,才把每月的稅額從5000元下降到3000元。

這裏麵有什麽“竅門”呢?說穿了就是,根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關於起征點的規定,個人銷售額如果未達到規定起征點可以免征增值稅,其中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000元到5000元。所以,你如果能千方百計提供足以說明生產、經營情況的證據,來證明你的銷售額“未能達到”起征點,這樣就能“鑽空子”。

這還沒完,因為在核定稅額中包括個人所得稅,即要用全年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損失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5%至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納稅。至於究竟要繳多少,裏麵還有不少竅門。

這位孫老板說,其實有相當一部分個體戶和他一樣在千方百計“偷稅漏稅”,因為“如果規規矩矩把所有該上的稅都上完,那麽結果將是近乎白幹。從我的廠子和一些朋友的情況看,這一點都不誇張。”

另一位2003年創辦企業、一直在物流行業中打拚的閆老板說,他目前的公司總部和三家分公司合計的年營業額有4000多萬元、員工100多人。近年來他最大的感受就是,“利潤越來越薄,稅費負擔越來越重,生意越來越不好做。”

他介紹說,物流企業主要是繳納4種稅:營業稅,稅率3%;城建稅,營業稅的7%;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3%;企業所得稅,25%。他的公司總部年營業額約為3000萬元,需要繳納營業稅3000×3%=90萬元,城建稅90×7%=6.3萬元,教育費附加90×3%=2.7萬元,印花稅3000×0.05%=1.5萬元。企業稅前利潤約為350萬元,需要繳納所得稅350×25%=87.5萬元,上述稅費合計188萬元,再加上公司有20多輛跑運輸的汽車每年需要繳納車船稅0.84萬元,一共是189萬元。他說,如果公司把這些稅都實打實地繳足了,不要說賺錢了,恐怕早就關門了。所以,唯一的辦法是“必須千方百計少繳稅”。

他透露說,少繳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開營業稅發票,這個比例大約占該公司營業額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也就是1500萬元左右。當然,不開發票的好處並不能自己獨享,而是要與對方共享。說穿了就是,這些不需要發票的企業也多是小微企業,他們以不開發票的條件換取較低的運費。僅此一項,閆老板大約每年可以從中擠出50萬元利潤。然後通過會計做賬,賬上基本上看不到利潤,這樣也就沒有所得稅可繳了。如此這般,一般可以降低稅負約40%,即全年少繳50萬元左右的稅。

閆老板說,他當然知道這樣做有法律風險,稅務局如果要真查的話,一查一個準,所以唯一的辦法是“和稅務局的人搞好關係”。為此,他每年都要花成千上萬的錢請稅務稽查員吃飯、聯絡感情,這點錢與省下來的稅相比“還是非常劃算的”。

閆老板不無慶幸地說,由於自己主要從事高附加值的電子產品運輸,所以多少還能賺一點錢;那些主要運輸服裝、鞋帽等傳統製造業產品的同行,即使再怎麽逃稅、避稅,都難以扭轉沒錢可賺的困境。[7]

1 周天勇:《90%的企業不偷稅漏稅就可能倒閉》,載《中國青年報》,2012年1月11日。

2 孫冰:《一個小企業的逃稅式生存》,載《中國經濟周刊》,2012年6月12日。

3 楊元慶:《國內增值稅過高,聯想電腦沒有辦法賣得不貴》,載《財經》,2012年3月5日。

4 周天勇:《90%的企業不偷稅漏稅就可能倒閉》,載《中國青年報》,2012年1月11日。

5 指對香港居民中經濟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相當於我國國內的“低保”(居民生活最低保障)。

6 周天勇:《90%的企業不偷稅漏稅就可能倒閉》,載《中國青年報》,2012年1月11日。

7 江寒秋:《稅費凶猛到何時》,載《齊魯周刊》,201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