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企業和公民的應盡義務,這不假。但這是建立在依法納稅基礎之上的;不但如此,這種依法納稅必須在“公平、便利、確定、經濟”的同時,注重放水養魚、涵養稅源,而不是轉嫁負擔,更不是竭澤而漁。如果把企業看作是“天鵝肉”,誰都想咬一口,結局可想而知。
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認為,我國企業麵臨的各種收費過多、過雜、過亂現象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麵:[1]
一是收費項目太多。例如,僅僅是建造一排廠房,就要涉及到三四十項收費,如圖紙審查費、質檢行政費、白蟻防治費、防雷費、房產測繪費、房屋登記費、竣工測量費、散裝水泥基金、消防檢測費、環保檢測費、建築物正負零驗線費等,令人目不暇接。
二是收費標準太亂,既有物價部門核準的費用,也有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係統內部自行製定的收費政策。而且標準的解釋權在收費部門,這樣就更容易導致多收費,有時收費部門甚至也說不出收費標準。
三是收費與服務不對稱。一些地方政府濫用公權收費,收了費卻不提供相應的服務,常常是收費了就合格、收不了費就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全憑收費說了算,混淆了事物的本質。
除了稅費負擔重之外,企業員工的社保費負擔居高不下,大大壓縮了盈利空間,也是事實。
例如,寧波市一位從事餐飲行業的創業者介紹,他由於承包了一個餐飲窗口,考慮到以後的養老問題,所以特地把自己的社會保險掛靠在另一個公司之下。結果他發現,自己按照每月1310元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的社會保險(個人和公司繳納的部分都由他個人出)居然高達675.34元,超出工資標準的一半。換句話說就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領工資的人,工資中有一半以上要作為社保費用繳出去。
由此可見,為什麽一些企業尤其是經營困難的企業為什麽不願意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了。除了員工流動性大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繳了社保費用後自己能拿到的錢太少了。別的行業他不知道,就他所在的餐飲行業和製造業來看,一般員工是普遍不願意參加或盡量少參加社保的。
這一觀點得到相關數據的支持。2012年4月15日世界銀行發布的報告表明,我國勞動者的平均稅率(個人所得稅和社保費繳納)高達45%,幾乎是全球最高水平,比美國等國家要高出近1倍!
清華大學白重恩教授的研究結果則是,我國“五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計劃生育保險)”繳納的社保費一般要占到工資的40%,高的達到50%,“全世界沒有其他國家(比我國)更高,(我國企業的)社保繳費負擔非常重。”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下屬的中國企業家調查係統2012年開展的“企業經營情況快速問卷調查”同樣表明,認為企業經營最主要的困難是“社保、稅費負擔過重”的比例高達50.3%,比2011年提高7個百分點。[2]值得注意的是,小微企業稅收負擔過重的情形,即使在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出台扶持小微企業的“國9條”之後,也沒有得到多少改觀,企業的普遍反映是“雷聲大、雨點小”。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過重不但依然存在,並且還存在著收“過頭稅”現象。[3]
例如,一些企業破產倒閉了,當然就不可能也不應該繼續向稅務局納稅了;可是稅務部門為了完成征稅任務,便把這些稅款轉嫁到其他企業身上,導致其他企業不堪重負。尤其是隨著一些地方土地財政能力逐步喪失,於是紛紛加大對企業的征稅、罰款力度。
浙商投資研究會副會長蔡驊反映說,現在的企業已經沒利潤了,可是稅務局的辦案、征稅力度卻比以前更強了。所以,企業的稅收負擔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在增加,甚至出現了寅吃卯糧現象,把明年的部分稅收都提前在今年“預收”了。
例如在浙江一家紡織服裝信息商務中心,全年營業收入6000多萬元,可是每年的銀行貸款利息就要支出5000多萬元,實際經營處於虧損狀態。可適當地財政局為了完成稅收任務,不但要求該企業全額上繳當年的960萬元定額稅,就連明年的960萬元也要全部“預收”了。該公司經理為難地說:“財政局的領導親自跑過來對我說‘兄弟幫幫忙’,你說我能怎麽辦?”
而另一家工貿公司反映,該企業剛剛買下一幢寫字樓用於自主經營,該繳的房產稅、契稅都繳了,經營中的各種營業稅也都繳了,可是稅務部門依然要向它們征收房子本身價值12%的營業稅,這種明顯的重複征稅現象讓企業苦不堪言。
在河北滄州、衡水等市縣,許多小微企業被國稅局列入約談名單。一方麵是行業不景氣,企業稅收量比往年減少;另一方麵是,稅務部門要完成的任務則比過去有所增長。於是,稅務部門便對小企業收“過頭稅”、“提前收稅”。麵對企業的訴苦,具體納稅額可“討價還價”。
2012年10月29日,一位加工企業的老板張老板接到國稅稽查局通知,就急急忙忙地趕過去。他到了以後才知道,原來是稽查局長約他們一個個單獨談話。對方說,要他補繳幾萬元稅款,他說,“我又沒欠稅,這繳的是什麽錢?”對方說:“先繳了錢再說。要不你把賬本抱過來?”張老板眼睛一瞄,辦公桌上放著幾張打印紙,上麵記錄著30多家企業2011、2012年的納稅情況。辦公室裏旁邊一名工作人員微笑地看著一位老板說:“5萬不行,3萬行嗎?”“3萬不行,2萬行嗎?”那位老板隻好苦笑著直喊“太多”。張老板一看這勢頭不妙,覺得躲不過去了。因為如果真的把賬本送過來,說不定能查出更多問題來,數額會更大。再說了,同樣是繳錢,繳錢肯定比罰款要好聽嘛。
另一位李老板在鄉稅務所開會後接到任務,要他再繳七八萬元稅,相當於他全年納稅額的五六倍,或大半年盈利。而他拿到的並非稅務局的賬號,這更讓他感到這種做法不合法。他說,“這錢我實在繳不起”。[4]從具體項目看,我國目前針對企業的稅種有19個;除此以外,無論工商部門年檢、技術監督部門監測、環境衛生、派出所聯防等等,都是要對企業收費的,並且收費標準還不低。據統計,共有20多個部門麵向企業收取60多項行政性收費。
正因如此,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才會擔憂“今(2012)年全國一大批小微企業有可能被稅務部門整死。”他說,這“絕非危言聳聽。減稅、清費、發展社區小銀行是關鍵步驟,這方麵不動真格的,小微企業會越來越困難,會破產倒閉一大批。”“如果等到小微企業都倒光了,再來解決問題,恐怕就來不及了。”[5]
順便一提的是,許多地方出台了扶持自主創業的政策,可是在真正落實過程中卻有一係列問題,政策相互打架的不在少數。例如,某市一位失業人員在開發區地下一層租了個門頭,開了家小店。當他聽說開發區戶口的失業人員自己開店可以拿到政府的創業扶持資金時,高興極了。可是當他真正去辦理時,才知道要拿到這筆錢又談何容易?[6]
首先是他按照要求去複印相關材料,複印費就要10多元。後來聽說要提供納稅發票,他就感到困惑了:他做這種小本生意,政府早就給他們免稅了好幾年,這時候他又到哪裏去提供納稅發票呢?另外還有提供房產證,這地下一層根本就沒產權,又哪裏來的房產證?
所以,他覺得這些優惠政策好是好,可最終隻能是可望不可及,辦企業太難了。尤其是小微企業,這方麵的負擔比大企業更重。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大企業多數處於壟斷性行業,利潤相對豐厚;小企業多數處於競爭性領域,利潤比較微薄。所以,即使麵對同樣的稅率,小企業的負擔也要比大企業高得多。二是許多小微企業賬冊體係不健全,稅務部門對它們實行的是核定征收或定額征收。這種稅收負擔在銷售快速增長時對企業是有利的,而在銷售下滑時會加重稅賦負擔。三是小微企業的遵從成本與利潤之比比大企業高。例如,小微企業為了接受各種檢查所付出的人財物力成本,就不一定比大企業少。[7]
所以說,大學生自主創業前先搞清楚有關納稅情況非常有必要。
案例
我國的稅製結構不鼓勵創業
從稅製結構與自主創業的關係看,我國的稅製結構並不鼓勵創業。
從稅收對象看,既可以對企業征稅,也可以對勞動者征稅;既可以對經營征稅,也可以對財產征稅;既可以對實物征稅,也可以對消費資源和環境行為征稅。可是在我國,主要征稅對象是企業及其投資經營活動,稅收負擔主要集中在企業投資經營方麵,這表明這是一種抑製和不鼓勵創業、投資和經營的稅製結構。具體數據表明,2007年我國僅僅對企業所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所得稅這四項達40229億元,占當年全國稅收總收入49452億元的81.35%,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相反,與全球大多數國家相比,我國的房產和遺產等財產稅、土地礦產淡水等資源稅、排汙行為稅、個人所得和勞動保障稅等比例過低,不是沒有開征(如遺產稅)就是象征性的(如房產稅,隻占稅收總收入的1.16%)。象征性地征收資源稅、幾乎不征收汙染稅,實際上是一種鼓勵汙染環境的行為;幾乎不征收房產稅和遺產稅,實際上是一種鼓勵居民有錢不要創業、辦廠和經營,而是去購買住宅、炒房、租房食利的行為,以至於出現了企業家累死累活拚命經營所得不如妻子一年炒幾套房的怪現象,與政府提倡個人自主創業的理念背道而馳。
除此以外,各地稅務部門在實際征稅過程中,無論經濟形勢好壞,強行將財政收入和稅收總額與經濟增長計劃指標相掛鉤、對稅務人員實行超額征稅獎勵措施等,都大大加重了企業負擔。中共中央黨校經濟學教授周天勇說,從他的調查情況看,稅務人員收過頭稅、迫使企業今年將明年的稅收繳上來、用貸款繳稅、不顧企業經營狀況繳稅等等不規範征稅行為,使得大量小微企業陷入了經營困難甚至倒閉關門。
他說,他就調查到這樣一個實際案例:一位國有企業員工1999年失業後,響應地方政府號召“自謀出路”,籌資創辦了一家包裝廠,年產值兩三百萬元。可是他辛辛苦苦經營了7年多,依然沒有收回投資。其中的原因除了市場競爭激烈外,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稅費太重,在增值稅之外還有“保底稅”,讓企業不堪重負。
舉例來說,如果這家包裝廠某個月的銷項是20萬元,進項是18萬元,那麽按照增值稅條例應繳增值稅2萬/1.17×0.17=0.29萬元。可是當地稅務部門有一個不低於銷售額3%的“保底稅”的規定,即這時候該廠至少要繳納增值稅20萬×0.03=0.60萬元。這實際上就是說,你這20萬元銷售額必須實現6000÷0.17×1.17=41294元以上的稅前利潤,否則就活該你虧損,而這相當於稅前利潤率要達到20.97%。可想而知,在現在的經濟環境下,哪裏還找得到有這麽高的盈利率?實際上這就意味著,這企業無論如何經營都注定要虧損,隻是虧多虧少而已!
順便一提的是,隨著企業原材料漲價、人工成本增加、利潤減少的步步深入,這種“保底稅”比例還在逐步攀升;並且,這還不包括政府各部門以及各項行政性事業機構收取的其他費用在內!所以他看到的是,這家企業在稅務機構這樣的征稅方式中已經處於倒閉邊緣!
周天勇據此認為,我國稅負痛苦指數在《福布斯》雜誌排行榜中位於全球第二,這其中還“沒有包括收費和罰款等項目,如果加入這方麵的政府收入,實際中國內地稅負的痛苦指數可能會高居世界首位,是世界上創業、投資、經營稅費負擔最痛苦的區域。”[8]
1 宗慶後:《關於降低稅費、減輕企業負擔的建議》,新華社,2011年2月28日。
2 肖明:《五成企業認為社保稅費負擔過重》,載《21世紀經濟報道》,2012年4月17日。
3 沈錫權、商意盈:《小微企業稅負過重,減免政策雷聲大雨點小》,載《經濟參考報》,2012年10月22日。
4 孟祥超:《河北多地小企業被征“過頭稅”》,載《新京報》,2012年11月28日。
5 王敏:《周天勇:我為何敢說小微企業會因稅而死》,載《中國企業報》,2012年5月29日。
6 《創業扶持金難拿》,青島新聞網,2012年4月28日。
7 田俊榮:《一些中小企業一半的利潤繳了稅費》,載《人民日報》,2011年11月14日。
8 周天勇:《稅收結構抑製創業、投資和經營》,載《中國經濟時報》,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