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二哥家生了一個女孩,1973年二哥離婚了,女孩歸女方。
那年我回到上王村,每天就跟著村裏的婦女下地幹活,村裏的婦女每天出工的有十一二個,大多是30歲左右的青壯年婦女。
春季出牛羊圈擔糞,夏季收割麥、揚場、翻土地,秋季收玉米穀子、播種小麥,冬季搞農田基本建設、壘田堤壩修橋補路。
這樣風吹日曬霜打雨淋,在村裏幹繁重的農活,沒有一天休息日,還要經受心理折磨。
二哥的前妻,她鬧的離婚卻懷恨在心,每天在地裏見我就叫罵:“你這個短命羅成!你他媽的不得好死!……”
還有表哥的媳婦,一臉妒忌恨,她見我從來不打招呼不說話,醋海翻波,時不時地指桑罵槐和村裏的三兩個媳婦嘀嘀咕咕說我的壞話。
在這生產隊勞動,環境好壓抑,我討厭這樣的氣氛,不想和這些婦女在一起幹活。我就去牽馬犁地播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