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王村新房蓋好後,第二年春我們家就搬進來住。新院子前麵還有一家人的院子,這家人是母女倆,母親60來歲,女兒30多歲,她們母女體格粗壯,說話大嗓門。
她們家的房子也是新蓋好的,她家房子後牆緊挨著我家院子前邊線,房子蓋好後,她們家要打院牆,挖後院牆基地的地方向我家院子延伸了1米。
母親認為她們這樣做多占了我家院子,就跟她們談這樣打院牆不合理,對方聲色俱厲地吵鬧不休。母親便去找村委會主管人員來協調,主管人員來了讓她們把院牆做得跟她家房子後牆一樣齊。
結果惹了她們娘倆,她們經常站在她家房頭對著我家破口大罵。
尤其是那個老婦人,碰到母親就指著亂罵。這種蠻橫無理持續了幾個月。
母親忍氣吞聲地說:“遠親不如近鄰。遇到這樣的鄰居可怎麽辦呢?什麽時候是個頭?”
夏季麥收時的一天上午,我走在院外的路上碰見那個老婦人,她對我怒目而視,我對她說:“以後你再罵我媽小心點!”說罷我走了。
一周後的一天晌午飯時,我割麥下工回來,走出村胡同剛到我家院外的馬路上,房前那家彪悍女子向我衝過來猛撞猛推我,我猝不及防被撞得向後退了幾步倒在地上,我右手還攥著鐮刀。隨即她就跪壓在我腿上撕扯我的衣服,她手疾眼快地撕我的褲子,把我的褲子從褲腳口一把就撕到膝蓋上。她瘋狂的舉動,嚇得我驚慌失措。
她憤怒地喊叫:“就是不小心!就是不小心!”
我才意識到她是在替她老娘“報仇”,我扔掉鐮刀奮力阻擋並站起來。
她爬起來轉身就跑了。
霎時我衣不遮體,我的胸襟扣子被揪掉了兩顆,右褲腿被撕成兩片。
我去了生產隊長家申訴冤屈:“我被房前那個女漢子打成流浪女了!她凶暴地衝過來撞倒我,撕爛我的衣服褲子。我平白無故地挨打,請隊長主持公道。”
隊長吃著飯說:“現在麥收忙得跟什麽似的,過幾天再說!”
離開隊長家,一連多日我心裏憤懣不已。計日以俟地盼望麥收結束。
這個潑婦存心不善,她不懷好意欲讓我在光天化日下**於街頭。
等過了20多天,麥收結束了,我去找隊長:“那天她暴力毆打我之事,請隊長評評理。”
“都過了這麽長時間,算了吧。”隊長不以為然地說。
我無語了。朗朗乾坤,竟有人可以橫行無忌。
人微言輕,理當自爾。
不過從這次暴力襲擊事件之後,那家娘倆沒有再罵過我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