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念是教育方法思考的理性前提。教育理念在教育思維結構中處於基礎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教育思維,進而會影響教育實踐。一般來看,教育理念是指人們對教育這一事物以及它與其他事物關係的看法。具體而言,教育理念是人們對教育對象、教育內容、教育方法以及教育者等教育要素及其相互關係的認識,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對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的看法。簡言之,教育理念是關於教育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教育理念是教育的邏輯起點,屬於曆史範疇。從不同的視角對教育特質進行描述,就會產生不同的教育理念。如果把教育理念放進世界曆史的文化長河中去考察,就會發現在傳統至現代的道路上,先後出現了傳統教育理念、現代教育理念和後現代教育理念。在傳統教育理念中,德性的人是教育所關注的核心,教育活動都側重利用知識對個人進行德性培養,如古希臘智者學派的教育,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的教育,以及中國的儒家教育,都是如此。[1]進入現代社會後,傳統教育理念單一的局麵逐漸被多元化的教育理念所打破,行為主義、實用主義、科學主義、人本主義等現代教育理念等蜂擁而出。[2]強調理性和知識的客觀性、教師的權威性是現代教育理念的共同特征。如誇美紐斯“把一切知識教給一切人”的泛智主義、黑格爾的塑造具有普遍心靈的“理性人”、康德的“理性自由人”都是以理性人的價值追求為旨趣。[3]進步主義教育提倡自然教育,主張“教育必須把兒童真正作為兒童,教育必須圍繞這樣的兒童觀建立起來”。其代表人物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杜威提出“生活即教育”、“學校即社會”的觀點,主張“從做中學”。20世紀後期,隨著後工業社會的到來,形成了後現代主義教育理念。這種理念以培養能夠遵循社會發展規律,與自然、與社會、與自我和諧共生、協調進化的社會人為皈依,以提升人的內在素質,完善人格發展為落腳點。代表人物有亨利·吉魯(Henry A. Giroux)、邁克爾·阿普爾(Michael W. Apple)、斯坦利·埃羅諾威茲(Stanley Aronowitz)等。[4]
自2002年國家基礎教育新課程實施以來,吸收了現代與後現代先進教育理念的新課程核心理念——“一切為了每一個學生的發展”,這也逐漸成為教育實踐界的普遍共識和行動指南。沙坪壩區於2012年提出“以學生學習為本、以學生發展為本”為核心內涵的學本教育理念,旨在全麵破解課改深水區的教育發展之道。我們認為,學本教育是遵循現代先進教育理念,尊重學生個體生命,相信學生學習潛能,依靠學生主動學習,實現學生充分發展的一種教育理想和信念。學本教育理念的提出,對於進一步轉變幹部教師教育觀念、推進學校課程整合、加快教學方式變革、促進研修方式轉型、推動教育管理創新、實現學生主動充分發展等,具有重要的導向功能。
學本教育理念主要包括對教育對象、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教育者四個基本要素的基本認識,其他理念可由這些要素有機組合而來。基於此,我重點闡述學本立場下的四點認識:即關於教育對象的基本認識——學本兒童觀、關於教育內容的基本認識——學本課程觀、關於教育方法的基本認識——學本教學觀、關於教育者的基本認識——學本教師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