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朋已離世多日了,他的屍骨躺在厚厚的棺槨裏,將進入永恒的沉眠,而無論是容真真,還是潘二娘,都覺得他好像還在身邊,從未離開。
幾個鋪子門戶緊閉,都還沒開張,高高的院牆將外界的喧囂與院裏的靜謐隔絕開來,潘二娘整日整日的呆在丈夫的牌位前,這幾年好不容易養好了一些的身體也熬得不像樣子,過度的傷心使她憔悴而枯瘦,再加上守孝期間不食油葷,她顯得更單薄了。
明明隻是少了一個人,可家裏卻好像失去了所有的活氣兒,靜悄悄如墳墓一般,葬禮後殘留的白布更讓這兒添了兩分蕭瑟,明明才是春夏交際之時,這院子已早早步入秋冬。
趙太太幾個女眷原本是留在這兒的,然而容真真還沒來得及想法子趕她們走,她們自己就先覺得無趣了,在這兒住著,不便請其他太太們來打牌,也不便叫些外頭的雜耍藝人來唱曲說書,畢竟趙朋才走,她們也還要點臉。
於是她們就都搬回了趙公館,反正不出幾日這地兒也要落到趙誌名下,早不早那麽幾日也無所謂了。
趙太太甚至已經在考慮如何將院子裝修一番,現在院子裏的東西都是趙朋生前用過的,哼,死人用過的東西,真是晦氣,再者那三間鋪麵也要重新開起來,不一定要賣香燭紙錢,或者改成個飯店也是合適的。
趙誌一家上上下下都堅信能夠拿到這筆橫財,對此他們沒有半分猶疑,至於趙朋留下的孤兒寡母?她們能做什麽?
在趙太太和小趙太太假設過無數對即將到手的財產的安排後,趙誌終於同族老們談妥了,趙朋的家產十分中取兩分,捐給族裏,贍養孤寡。
說是贍養孤寡,其實隻是說來好聽,最終這些錢都是族長和族老幾個平分了,不然潘二娘母女也算孤寡,怎麽他們還要來爭奪財產?
族老們大搖大擺的上了門,族長趙畢坐在潘二娘對座兒,他年紀已經很大了,臉有些黃,長著老人斑,須眉皆白,眉很長,向兩邊垂落著,是很典型的壽星眉,象征著長命百歲。
趙族長是很得意自己的這兩撇眉毛的,趙氏合族,都沒有像他一樣的長眉!
因此他格外重視自己的眉毛,那壽星眉的重要性甚至還在瀑布似的長胡須之上,他將眉毛保養得十分精心,家裏的小輩都不敢動他的眉毛,上回他最疼愛的孫子,千頃地裏的獨苗苗扯掉了他一根眉毛,被一向“慈和”的老人捆在條凳上,用拐杖在屁股上狠狠抽了
十下。
不怪他這樣“狠心”,自打他掉了那根眉毛之後,他簡直覺得自己折了十年壽,飯也吃不好,覺也睡不香,夜半三更總夢到小鬼來勾魂,時常從噩夢中驚醒,一醒來就不肯再睡,連聲叫他兒子:“老大,老大。”
每到這時,他兒子趙建就算在與婆娘辦事,也不得不從**爬起來,去給他守夜,因為趙族長要借兒子身上的陽火,攆走上門勾魂的小鬼。
他眼睛很小,藏在吊著的長眉和密密的笑紋中,看起來很和善,細小的眼縫中,那對半藏起來的眼珠特別亮,仿佛蘊含神光,這讓他顯得很有智慧,一看就知道他必是個德高望重的長者。
現在,這位德高望重的長者清咳一聲,將手裏的花椒木拐杖穩穩的拿著,一撩袍子,不急不緩的坐了下來,將另一隻手搭在扶手上,姿態十分端方,舉動間很有規矩。
他那拐杖除了入睡和吃飯,其餘時刻總是握在手裏的,一時半刻都離不得,為什麽這樣看重這把拐杖呢?這裏頭大有講究。
一是自持身份,手裏時刻握著拐杖,顯得他是個重要人物,很有風範,二來花椒木行氣活血,可治手腳麻木,氣血不暢,趙族長簡直把它當個續命的寶貝,若是什麽時候找不著拐杖了,他就覺得命都快沒了。
為顯風範,他一舉一動都慢條斯理,若換個急性子,簡直能憋出火來,潘二娘心內忐忑不安,見他又是咳嗽又是端坐,總是副不急不忙的樣子,終於按捺不住,頗為不安的問道:“堂叔帶了這麽多人來,是有什麽事呢?”
趙族長慢慢呷了一口茶,才端著個持重的模樣道:“我那大堂侄命不好,年紀輕輕的,就這麽去了……”
一提到傷心事,潘二娘就嗚嗚的哭起來,容真真本站在她身後,見狀連忙扶住她的肩,小聲的安慰著,並用手帕擦去她的眼淚。
她這麽一哭,險些讓趙族長把組織好的言語給忘了,老人家記性不大好,他愣了會神,才想起來自己要說什麽。
聽著這惱人的哭聲,趙族長心裏很有些不耐,他眼角餘光打量了一下眾人,見沒人發現自己剛剛忘了詞,才故作正經,打斷潘二娘的哭聲:“咳……雖然堂侄去了,可他這後事咱們也辦得體麵不是?隻是他這份兒家業要如何處置,也該分辨個明白。”
潘二娘含淚道:“堂叔,你看咱們這孤兒寡母的……”
趙族長並未因此生出一絲半毫憐憫,人家是年紀越大心腸越軟,可他作為一族之長,幾十年來不知見過多少汙爛事,一顆心煉得比鋼還硬,哪裏會見潘二娘孤兒寡母就動容。
他麵上還是慈和可親的模樣,說的話卻毫不留情:“孤兒寡母也不能不守禮呐,這人已經去了,身後留下的家財,卻不能沒人接手,福姐兒到底是你前頭男人的,論理這份兒財產該是你小叔子繼承,你看什麽時候做個交接?”
潘二娘哀求道:“堂叔,您總不能叫咱們餓死。”
趙族長卻道:“你呢,到底是趙家的媳婦,自然該得一分贍養,可這也不能太多,但福姐兒不是我趙家的人,大堂侄好心養了她幾年,還送了她去讀書,可如今也沒有叫你小叔子繼續養著她的道理不是?”
容真真見她娘快被忽悠瘸了,不得不開口:“堂叔公,我記得《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裏規定:養子女之繼承順序與婚生子女同。法律都這麽說了,就算您不認我是趙家的人,我也是我爹的女兒,怎麽就不能繼承我爹的財產?”
“胡說,你見過哪家的養子能繼承親兒子一樣的家產?”
縱然被族長嚴厲嗬斥了,可容真真卻沒有退縮:“養子女的確隻能繼承婚生子女的二分之一,可在我爹沒有直係血親的情況下,我的繼承權與婚生子相同。”
坐在一旁喝茶的趙太太這時卻插話了:“你這孩子說的什麽傻話,就算養子能繼承財產,可你是個女娃,已經絕戶了,凡是像你爹這樣絕了後的,財產都應交予父母處置,我是你爹的母親,說來你也該叫我一聲奶奶,你爹的財產可不該由我來安排?”
容真真反駁道:“民法規定的是養子女,女兒也有同兒子一樣的繼承權,另外,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遺產首先由配偶繼承,然後是子女,父母應排在第三位,無論怎麽說,我娘才應該繼承我爹的財產。”
趙誌怒道:“你這丫頭片子胡攪蠻纏,自古以來就沒聽過哪家婦人能繼承丈夫的產業。”
“這是《民法》的規定,裏麵寫的清楚明白,二叔您大得過政府?”
趙誌卻不屑道:“什麽民法,我隻知道《民律》,你快快住嘴,不要生事,我看在你是個小丫頭的份上,不與你計較。”
容真真也怒了,她斬釘截鐵道:“您要是罔顧法律,欺壓寡婦孤女,強占兄長財產,不怕吃官司嗎?”
趙誌沒被她唬住,他帶著嘲諷的口吻道:“行,小丫頭有膽色盡管去告,要是告贏了,二叔給你買糖吃。”
容真真心一沉,她就知道想爭財產沒這麽容易,漫說真打起了官司,她一個小孩沒有平京“小趙爺”的人脈廣,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她費盡心血打一場官司,就算占了理,可結果也多半是她輸得一敗塗地,畢竟人走茶涼,趙朋趙老板的關係網在他離世的那一刻起,就基本作廢了。
退一萬步來講,她贏了這場官司,可她守得住這份產業嗎?她爹還在世時,稅務局的一介小小科員都能上門來賺“外快”,她娘性子軟弱,她自己又是一個無權無勢的孩子,根本不會被人放在眼裏。
到時候趙誌稍微做點手腳,稅務局三天兩頭來刮一層,巡警早晚刮一層,地痞流氓也刮一層……不出三五個月,就得賠個傾家**產!
容真真清楚的知道,她爹的遺產保不住了,潘二娘擔憂的捏了捏她的手,她回過神來,輕輕將手疊在潘二娘手上,安撫性的看了她娘一眼。
她深吸一口氣,雖然這份遺產保不住,可她也不會讓遺產落到趙誌手裏,非但如此,她還要盡可能從中挖出屬於她們娘倆的一份。
想到這兒,她的眼神變得堅定,直麵著趙誌的嘲笑,卻巍然不懼:“既然二叔要說《民律》,咱們就按《民律》來。”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是不是有點寫過了?她才十二歲,我二十歲都不一定能正確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