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堯思量了一番並沒有將幕後之人是誰的猜測說出來,他抓著關於骸骨的重點說出了查到叛徒身份一事,並且借機向曹叔打聽那兩名失蹤者的事情。
“馮超,楊大華……”,曹叔把酒杯放在桌上,搓了搓手回憶起來,皺起的眉頭讓時均的心都提了起來。
曹威都死了七年了,這些事都是更早以前的情況了,曹叔和桂芳嬸年紀大了記性也不好,沈君堯的一杯酒見底了曹叔的眉頭才鬆動一下。
“阿威在家也不是什麽都說的,楊大華這名字是沒什麽印象了,但是這個馮超我倒還記得,這人是個刺頭。”
刺頭?
軍隊裏總有些人是難以管教的,他們能力不差但性子難馴,想要他們聽話成為助力是要花上一番功夫的。
而這一類人都有一些共同點,那就是覺得自己與眾不同,一根筋容易衝動,辦事不顧後果,但教好了那就是一員猛將。
時均掏出了紙筆急切等待著曹叔的下文,桂芳嬸推了推曹叔,他連忙往下說。
“當初阿威剛進軍中,第一次回家說起的就是這個馮超。聽說剛開始訓練的第一周就把整個同營房的全打了一遍,誰要是不服就打誰,打到服為止。”
每年征兵隻要求人數卻不要求質量,除了良善的老實人自然也不乏狠厲之徒,從前還有過山匪當不下去主動去投兵的。
新兵蛋子初來報道,誰也不服誰,私下打鬥雖然是明令禁止的行為但也製止不了,一般不是鬧得動靜太大,都尉們都是不管的,權當篩選能力強的日後也好按資質培養。
“除了打架,曹威可還提過關於這兩人的什麽事情?”,這個馮超的作為雖然十分粗暴,但在軍中卻不算什麽新鮮事,沈君堯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進行判斷。
桂芳嬸幫不上忙隻能在旁邊幹著急,伸手拍了曹叔兩巴掌讓他趕緊想。
曹叔摸了摸被打的手臂又回憶了一番,還真讓他想起了別的東西來。
“這個楊大華的事情我想起來了,是跟馮超有關係的。當初楊大華偷摸著去賭錢,回營之後管同營的人借錢借到了馮超身上,後麵沒及時還上,被馮超打了個鼻青臉腫。聽阿威說當時鬧得可厲害了,驚動了都尉,楊大華後麵就被罰去洗了兩個月馬廄。”
國有國法,軍有軍規,除了那十七條違反了必定被斬殺示眾的鐵律之外,還有一部分規條也是要遵守的,隻是處罰相比起掉腦袋要輕一些。
而賭博欠債不還就屬其一,所以楊大華當時的懲罰也是屬於合理的。
在士兵眼裏,先不管你心裏害不害怕上戰場,但你連上戰場的資格都沒有隻能去洗馬廄是非常掉麵子的,楊大華因此懷恨在心也不無可能。
隻是楊大華和馮超既然結下了梁子,這兩人後麵又是怎麽做到一同成了叛徒沒有互相出賣對方出氣,並且成功隱身“消失”的呢?
一旦想起一些苗頭,後麵關聯的記憶就如同流水一般湧現,曹叔知道的不多都是通過曹威當時一兩句吐槽獲得的信息,但也給沈君堯和時均拚湊出了馮超和楊大華當時的情況來。
曹威跟馮超以及楊大華是同一批進軍操練的,雖然不是同一個營帳,但也是同期,所以多有接觸。
楊大華人不壞但是好賭,當初就是賭賬還不上了這才應征當兵的,意思賭坊的人不敢鬧到軍營裏來,而是每個月發的錢可以拿去還賭債省得他家人遭殃。
曹威在家中每次提起楊大華都是因為他借錢,大抵是拆東牆補西牆,好不容易還了上一筆賭債就又拿了錢去賭,結果就是十賭九輸,欠下新債。
士兵的月錢十分微薄也就那麽三十多個銅板,哪裏遭得住楊大華這樣的賭法。
後來最後一筆賭債還不上別人就去滋擾他的妻兒,他沒辦法這才一個一個腆著臉去借錢並且再三保證月錢下來立刻就還,慢慢還清,再也不賭了。
同營的人也都知道他什麽個情況,但看在他平時在軍中人緣不差,幹活也勤快,便也都借了。
最後還差一點,楊大華實在沒辦法才去問馮超,馮超是不情不願借的。
賭債還了,楊大華也確實不賭了,但他也沒給其他人還錢,他把月錢給妻兒了。
本來他要是好好說話其他人也就當他心疼家人緩一兩個月再找他要錢也不是大事,問題是他還了賭債一時高興喝多了,腦子一糊塗他就開始口不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