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年來,在以西方思想為主導的現代體係中,人們普遍認為:平等和自由是人類最偉大的終極理想,而最早提出它們的當然也是西方人。自愛琴文明、迦太基、邁錫尼,再到古希臘,由商業推進的人類文明天然地形成了“等價交換、自由買賣”的社會契約。於是,平等成了古希臘智者派的詭辯高論,自由也成為了斯賓諾莎的紙上創想。然而,古老的東方世界,在沃野千裏的河洛平原的泥土裏,在男耕女織的農耕文明的歲月中,也曾經有過這樣的一片土地,高聳起這樣的一座王城。那就是商王的土地和商王的王城。
商,商王的子民們以這片沃土的名字作為國號,稱呼自己的國家。它既是商王的封地,又是遙遠又失落的王朝,可是它更是一種根植於東方農耕文明中的別樣經濟業態。相傳,在茶馬古道和絲綢之路崛起之前的數千年,曾經有過這樣一條溝通“東西方”的商路通往商王朝的第一座王城,那便是天下商人的故鄉——南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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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字“商”,本意是交易,但根據“商”字字義的演化,是先有了商方國、商王朝和商人,及其特殊的經濟業態,而後“商”字才被賦予了交易的字義。因此,要了解“商”字真正的本意,必須要回到甲骨文中的“商”字上。
甲骨文的“商”字有許多變體,但其字形基本是由兩個或三個部分組成的,即上部的辛字、中部的丙字和下部的口字。甲骨文的商是一個會意字,它比喻古代計時所使用的漏壺當中有刻度的箭,並由此引申為計算、計量,即《正字通·口部》雲:“商乃漏箭所刻之處。”故《集韻·陽韻》雲:“商,刻也。”
今天河南省的東部,號稱豫東門戶的商丘市打出了一張特別的城市名片——“三商之源”。三商,指的是商人、商品和商業。商丘市是殷商王朝的祖源,史載商部族封地的中心“湯都南亳”——商王朝的第一座王城亳(南亳)也在這裏。在考古發現上,商丘市保存了大量先商文化遺存,這也從側麵證實了曆史記載的可靠性。
以“三商之源”稱今日之商丘,這表明商王朝和商人氏族在曆史中獨特的生活方式與後世的商業經濟業態之間可能存在著較為清晰的承繼關係。簡單說,就是自西周以後到如今,在漢語中,我們之所以將做生意的人稱作“商人”,將被買賣的物品稱作“商品”,將商品買賣的經濟業態稱作“商業”——這一係列的詞匯都被冠以“商”,確實與3000餘年前那個興盛的商王朝、那些神秘的商王和他的臣民們息息相關,與那座被掩埋在今日商丘市土層下麵的商都南亳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
《史記·殷本紀》雲:“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封於商,賜姓子氏。契興於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於百姓,百姓以平。”商部族的始祖契因輔佐禹治水有功,受封於商地,即今河南商丘一代,並被賜姓子氏。至此,開始了商國,即商方國的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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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是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和古代都城。堯、舜、禹時代,商王的始祖契因為輔佐禹治水有功,被虞舜(一說是堯)封為司徒,賜子姓,並分封到了商這個地方。契死後,葬於商地之閼伯台下。閼伯台是契生前所建觀星台,位於山丘丘頂。因此,有人認為,後世所稱之地名“商丘”由此而來。
在殷商王朝定都商丘(南亳)之前,先後有燧人氏(燧明國)、栗陸氏、朱襄氏(炎帝別號)、葛天氏、顓頊、帝嚳(高辛氏)和少康(夏後)等定都於商丘;之後亦有諸侯國宋(周朝)、諸侯國梁(東漢、西漢、西晉、北魏)和兩宋等國(朝)在商丘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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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太康二年(281),汲郡(治所在今河南衛輝市西南)盜墓賊不準盜挖了一個古墓,從古墓中得到了10車竹簡,而書寫在竹簡上的文字全都是先秦小篆。中書監荀勗、中書令和嶠奉命將這10車散亂的竹簡排定次序,並用當時通用的文字考訂釋文,發現這批竹簡上共記載了13篇史料。這些史料按年編次,完整記述了夏、商、周三代至魏襄王二十年的先秦曆史。其中,周平王東遷後,以晉國紀年,三家分晉後,又以魏國紀年。據此,荀勗、和嶠二人認定,盜墓賊不準所盜掘的應是魏襄王的墓葬,而這10車竹簡便是中國古代唯一留存下來、未被秦火焚毀的編年體通史,即由春秋時晉國史官和戰國時魏國史官編寫的《竹書紀年》,亦稱《古文紀年》《汲塚紀年》。
夏立國後,商成為臣服於夏的方國。商方國傳至第7任商王,商王契的六世孫王亥(商王亥,子氏,因為商王,故史稱“王亥”,非姓王)時,發生了一場重要的變故。這場變故無論對於商方國和它之後的殷商王朝,還是對於中國的曆史與商業文明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3000多年之後的今人,依舊能夠通過對一些先秦文獻、史料和出土的甲骨文記載還原當年發生在商方國之外、黃河以北的那場變故。古籍《竹書紀年》保存了關於王亥與商方國那場重要變故的最早記載,雲:“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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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輕重戊》雲:“立皂牢,服牛馬,以為民利。”華夏民族很早就學會了馴化動物,以畜力取代人力,實現馬拉車、人拉車。
商人崇鬼神,視死如生,因此商朝的貴族活著時要駕乘馬車出行,死後也要有車馬陪葬。商王陵遺址中的車馬坑和車馬坑中的馬遺骸、馬車、馬具和車飾等文物證實了“相土作乘馬”的真實性。
在華夏民族的曆史中,關於車、馬等交通工具和畜力的利用,主要依靠以下幾位先公、先王:如發明馬車(雙輪馬車)的人是夏朝時的薛國人(薛方國的人、東夷人)奚仲,即“奚仲造車”;發明馬拉車的人是商王相土(契之孫,第三世商王),即“相土作乘馬”;發明牛拉車的人是商王亥,即“亥作服牛”;還有最後一位發明騎馬和騎兵的人是戰國時的趙武靈王,即“趙武靈王胡服騎射”。也就是說,在戰國中期以前,中原華夏民族雖然懂得馴化馬,利用馬的力量來拉車,但是卻不會騎馬。而馬因為飼養成本極其高昂,所以通常隻為少數貴族使用,就像以車馬坑作為貴族墓葬的象征一樣。因此,在先秦三代,主要被用作人力替代品的畜力是牛。牛拉車的實用性強,成本更低,對社會經濟的拉動也就更大。
殷王子亥客死於有易,有易氏的酋長綿臣殺死了王亥。方國的王被異族殺死,這顯然是震驚方國的大事。《竹書紀年》對這場劇變的記述不夠詳實,但好在通過對另外一些先秦文獻的梳理,我們依舊能夠還原王亥被殺前後發生的事情。先秦古籍《山海經》中也有一些關於王亥、有易氏生平與“有易殺王亥”的相關記載,如《山海經·大荒東經》雲:“有人曰王亥,兩手操鳥,方食其頭。王亥托於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殺王亥,取仆牛。河念有易,有易潛出,為國於獸,方食之,名曰搖民。帝舜生戲,戲生搖民。”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有個人叫王亥,他用兩手抓著一隻鳥,正在吃鳥的頭。王亥把一群肥牛寄養在有易族人、水神河伯那裏。有易族人把王亥殺死,獲得了那群肥牛。河伯哀念有易族人,便幫助有易族人偷偷地逃出來,在野獸出沒的地方建立國家,他們正在吃野獸肉,這個國家叫搖民國。另一種說法認為帝舜生了戲,戲的後代就是搖民。”
而在《山海經·海內北經》中,還有另一段關於“王子夜之屍”的描述,雲:“王子夜之屍,兩手、兩股、胸、首、齒,皆斷異處。”日本學者小川琢治在《穆天子傳地名考》中指出,“夜”即“亥”之形訛。也就是說,《海內北經》中所描述的王子夜的屍體,就是被有易氏的首領綿臣殘殺的商王亥的屍體。他的兩隻手、兩條大腿,還有胸、頭和牙齒,全都被斬斷,可謂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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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車”字在甲骨資料中出現頗多,且包括多種變體。這些變體生動地描繪了商代時各種不同結構的車,如貨車、戰車,等等。在這些甲骨文“車”字中,圓圈或“田”字代表車輪,而連接車輪的結構則表示車的轎廂。因此,通過這些字,我們可以猜想到品種繁多的商車,它們大多是兩輪車,也有個別可能是三輪車。它們有些有封閉的轎廂或遮陽、避雨用的頂棚,有些則是無頂的“敞篷車”。與金文“車”字對比,甲骨文和金文的“車”字字形保持一致,不過代表車輪的兩個或三個字,金文的圓潤,更接近車輪的原貌,而甲骨文的“田”卻橫平豎直,隻在橫豎連接處或有短弧。
這樣的字形體現了甲骨文特殊的書寫方式,即先用筆墨在龜甲、獸骨上書寫,然後再用銅刀刻劃。因為最終呈現所使用的工具是刀,所以甲骨文善於表現平直的直線,不善於表現圓潤的弧線。
屈原所作的《楚辭·天問》中有這樣一段詩,對王亥之死和有易殺王亥的曆史呈現得頗為全麵,雲:“該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終弊於有扈,牧夫牛羊?幹協時舞,何以懷之?平脅曼膚,何以肥之?有扈牧豎,雲何而逢?擊床先出,其命何從?恒秉季德,焉得夫樸牛?何往營班祿,不但還來?昏微循跡,有狄不寧。何繁鳥萃棘,負子肆情?眩弟並**,危害厥兄。何變化以作詐,而後嗣逢長?”這段詩所反映的曆史事件大概是:“王亥秉承其父商王子冥的經濟發展方式,在商方國大力發展畜牧業,飼養牛和羊。他和其弟王恒及隨從駕著牛車,驅趕牛、羊來到有易氏的領地,受到了有易氏首領的熱烈歡迎。席間,王亥載歌載舞,卻因‘**樂’被有易氏殺死。王恒向有易氏首領求情,要回了本已被有易氏搶走的牛羊,返回了商方國。後來,王亥的兒子上甲微得知此事,興兵伐有易,為父報仇,並成為了新的商王。”詩中所說的有扈、有狄,指的都是有易氏,昏微指的是王亥的兒子上甲微。王亥、王恒和上甲微,以及《楚辭·天問》中所記載的曆史,分別有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吳其昌(《卜辭所見殷先公先王三續考》)等前輩學者通過甲骨文卜辭考證其真實性。
不過,商王亥的慘死和上甲微的複仇,這件改變商方國的重大變故的前因後果雖然已經明了,可這一事件之於曆史,其意義卻不止於此。值得關注的是,有易氏殺王亥,其根本原因不在於“**樂”,而在於有易氏見財起意,他們是為了謀奪商方國的牛才殺死了商王。牛才是導致“有易殺王亥”的關鍵。
史書《世本》載“相土作乘馬”“亥作服牛”。商王相土被認為是馴服野馬、發明馬拉車的人,而商王亥則懂得馴牛,還善於以牛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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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至殷商時,馬、牛、羊、雞、犬和豕(豬),這6種動物便已經被中國人馴化並普遍飼養,它們被合稱為“六畜”。不過和今天不同,先秦三代,六畜除了用來“吃”和用來“使用”(如獸皮製衣、獸骨占卜)之外,還有一種重要的用途,即用作祭祀。其中,以牛、羊和豬作為祭品的祭祀稱作“太牢”,即大牢。以羊和豬為祭品的祭祀稱作“少牢”。而一場祭祀活動究竟要使用太牢還是少牢,這要取決於被祭祀者的宗法身份或神職地位。正如《禮記·王製》所雲:“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以牛、羊為祭品的祭祀不僅局限於先公、先王和氏族的祖先,太牢和少牢還普遍用作地方神、自然神的祭祀。在《山海經·山經》中便有很多祭祀山神的相關記載。因此,先秦三代的王朝及其周邊方國對牲畜的需求量很大,但是由於所處不同的文明進程和不同的自然氣候,很多方國在牲畜的需求上無法自給自足,這就為畜牧業和貿易提供了巨大的市場。
王亥和王恒兄弟二人帶著隨從,趕著牛羊和牛車,來到了有易氏的酋盟。《大荒東經》雲“王亥托於有易、河伯”,其所說的河伯是黃河的河神,與洛河的河神並列,是文獻中所載的最早、最原始的水崇拜的地方神。又由有易氏與河伯的並列出現,以及河伯對有易氏的“哀念”,不難推斷,有易氏應是以河伯為自然崇拜的,生活在黃河流域的氏族部落。而商王的封地商,即今商丘市屬淮河流域,距黃河最近處也超過100公裏。可見,王亥驅趕著商方國的牛,不辭勞苦到達了黃河流域的有易氏屬地,並被有易氏謀奪牛群而殘殺。這又印證了《竹書紀年》中“殷王子亥賓於有易”之“賓”字。然而,原本應生活在自己封地淮河流域商方國的王亥,為什麽要趕著牛群前往黃河流域,並闖入有易氏的屬地?
《尚書·酒誥》雲:“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商人驅趕著牛車,去遙遠的地方貿易,用貿易所得的利潤來贍養自己的父母。殷商時,一些以從事商業交易為職業的人開始從社會生活中分離出來,成為了職業的買賣人。商業成了殷商社會和經濟生活領域內一種必要的社會分工。也恰恰是在商亡之後,當越來越多失去封地的殷商中小貴族重新趕起祖先的牛車,奔走在南來北往的商路上,後來的人才以“商人”稱呼這個以買賣為生的階層。因此,以買賣為生的生活方式無論是在商王朝,還是在商王朝之前的商方國,都應該是由來已久的現象,而古籍中紛紛記載的客死他鄉的商王亥,他與他的弟弟王恒驅趕牛車前往有易氏的目的也就不言自明了。他們要帶著商方國的牛羊去黃河以北進行貿易,卻在途經有易氏時被殺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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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卜辭中,出現過不少“大邑商”,如:“……【告】於大邑商,亡,在。”(《合集》36507)“……於茲大邑商,亡,在……引吉。在十月,遵大丁翌。”(《合集》36511)
……
在甲骨學研究論文和著作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標注卜辭出處的詞條,這些被括號括起來的“書名號+編號”的組合表示上述卜辭的出處及其甲骨拓片的編號。前麵的“書名號內容”是拓片集名字的簡稱,如最早的甲骨拓片合集、劉鶚匯編的《鐵雲藏龜》簡稱《鐵》,民國國立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匯編的《殷墟文字甲編》《殷墟文字乙編》和《殷墟文字丙編》分別簡稱《甲》《乙》和《丙》,由郭沫若任主編、胡厚宣任總編輯匯編的《甲骨文合集》簡稱《合集》等。
由此,王亥的另一重身份得以率先揭開,他不隻是商方國的首領,是自始祖契後的第7代商王,他還是一位鞠躬盡瘁的商人,一位從事牛羊出口的貿易商。也恰恰因此,王亥成為了迄今已知的、中國乃至是全世界最早的商人。而牛、羊等牲畜,也就成為了最早的商品。
除了畜牧業之外,夏商之際,還有一大批手工業進入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時期,比如釀酒、繅絲、紡織、製陶、石器和玉器加工、青銅器冶煉和鑄造等等。隨著社會分工的日益加劇,一個人、一個家庭已經不可能再在衣食住行等所有方麵實現全方位的自給自足,家庭生產開始被社會生產所取代,每個人隻能完成一個或少數幾個類型的生產方式,而個人生產出的產品則必須要進入市場當中,實現人與人、行業與行業間的互通有無。於是,方國之中、城邑之內的商業蓬勃發展,在商方國的國度南亳城中,一些專門的交易場所被設立起來。這些交易場所被稱作“市”。市的繁榮直接反映了商方國和商王朝城市商業的空前發展,正如《詩經·商頌·殷武》所雲:“商邑翼翼,四方之極。赫赫厥聲,濯濯厥靈。”從亳、殷、囂到朝歌,商方國、商王朝的每一座王城無一不是當時東方最恢宏的商業性城市。城市為商業提供了空間與市場的保障,而商業也為城市提供了財富與文明的源泉。因此,商人驕傲地稱自己的王城、商王的王畿為“大邑商”。“大商邑”,相對於“小”;“邑”,城邑也,即城市。也就是說,商人認為隻有自己的王城可以稱作“大城市”,而其它方國的國都無非是些“小邑”,也就是小城市、小城鎮。
《易經·鹹卦》曰:“憧憧往來,朋爾從思。”
夏商之際,商方國與夏王朝或其它方國間的貿易日益繁榮,除了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外,貝幣作為一種“國際貨幣”也登上了曆史的舞台。貝幣是中國最早的實物貨幣形式,是古代錢幣的始祖。大約在夏末時,貝成為了商品交易的交換媒介。貝,以“串”“朋”為計量單位,5貝串成一串,兩串則為一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