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宣王(公元前350—前301)時,某天齊國老藝術家犢沐子正背著柴走路,突然碰見一公一母兩隻野雞在他麵前秀恩愛。他很憤怒地罵了幾句,仰天長歎:“連鳥都有媳婦,我卻沒有!”援琴而歌以自傷,名為《雉朝飛操》。
其實,像犢沐子這樣的老光棍,在古代絕不是少數。
齊桓公(前?—前643)曾去農村微服私訪,見一老頭,問:“你是不是老光棍啊?”
“不是!我有三個兒子呢。”
“為什麽你家裏沒有別人啊?你的兒子都到哪裏去了啊?”
“出去打工了。”
“那他們都成家了嗎?”
“當然沒有啊!正是因為娶不上媳婦,才出去打工。要不出去打工,就沒有錢,沒有錢,就娶不上媳婦。為了娶媳婦,所以才打工。”
齊桓公聽後很傷心,回去問管仲怎麽辦。
管仲說:“臣聞之,上有積財則民臣必匱乏於下,宮中有怨女則有老而無妻者。”指出這世上若有一部分人妻妾成群,就有另一部分人單身的基本事實。齊桓公頓悟,把部分宮女放了出去,以緩解普通群眾結婚的壓力。
然而,君王後宮裏的宮女,也就幾百、數千人,就算是上萬人,也僅能解決一小部分婚嫁問題。問題的根源在於,社會上永遠都會出現婚姻擠壓現象。
所謂婚姻擠壓是這樣的:女性外嫁,則必然會找物質條件好的地方,逃離很貧苦的地方,即所謂“上流”“上跨”,此之謂“梯度擠壓”,是人之常情;貧窮地方的女性數量較少,男性數量較多,男方需要付出高額彩禮,男方家庭受到女方家庭的“性別擠壓”。本地區富裕者對經濟困難人士,則有“競爭擠壓”。
造成婚姻困境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就是婚姻擠壓及貴男賤女習俗。
明清時期,許多地方的男女比例到了驚人的2∶1。即便不出現擠壓情況,也有至少一半的男性要打光棍。之所以有人說古代男人都有三妻四妾,是錯誤地理解了多數人的身份。無妻者多貧困,並沒有發聲渠道,也就沒有後代,留不下太多曆史痕跡,隨著時間的流逝,就連聲音也消失了。
許多時候,女家嫁女可以向男方索取高額的彩禮,那麽,生女豈不是得利很多?為什麽古人依然不願意要女兒呢?
明萬曆年間,浙江蘭溪知縣莊起元在《上李按台初入境條議》中指出:“縉紳之家,重於嫁女;編氓之室,艱於娶婦。往往不願生女而願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於水。”家庭條件稍好的,嫁女兒非常愛麵子,會花大量金錢在不必要的地方。普通民戶更是喜歡攀比,妝奩花費相當高昂。而男方則要依據對方給出的嫁妝付出更多彩禮。實際上造成了嚴重負擔,總不能說雙方都借貸結婚,是有一方得利的吧?
“詢之,謂嫁奩之捐費,遂至滅命以戕倫。”果不其然,為了置辦妝奩,要更多保障,雙方開始了資產競賽,理論上,被索要的巨額彩禮要進入女方家庭,而女方攜帶的嫁妝應當始終屬於自己,完成財富轉移。
但實際上這整個婚嫁氛圍是不對的,由於這一係列過程是要花錢的,最終還是會落到具體的人身上。普通人根本負擔不起婚嫁的花銷,沒錢就要賒借,就會負債,有人索性不結婚,以至“金衢之門,無妻者半”。
在清代,甘肅的婚嫁費用尤其高昂。“軍貧者多無妻”,巡撫李昆核實各衛,得有數千個大齡光棍,於是資助他們,讓他們娶媳婦。
安徽的光棍也多,徽商程德容發家以後,考慮到“族多鰥,弗克構(媾)”,於是“移橐中裝為婚費,且使授室”。他把賺來的錢拿出來為族人娶妻,避免本族衰落。
與普通人婚姻困境相對的,是“士”這一階層妻妾成群的現象。
古時,官吏、官商、生員,通常都能娶兩到五個妻妾,有些富甲一方的大戶,可以娶十幾、幾十個妻妾。這種差異非常明顯,許多年前,我做某家族明清族譜時,突然看見有個人有五六個老婆,這才注意到旁邊的備注,原來是個監生。
這種人在普通村莊並不常見,大略每三十年會出現一兩個。足以見得,三妻四妾隻不過是少部分人才會有的特權。現如今實行的一夫一妻製,更多的是為普通的男性著想。
民間男多女少,無妻者半,但奇怪的是社會上依然出現了大量守寡的女性。
宋代以前,女性改嫁的現象還是很普遍的。然而南宋以後,人們的貞潔觀已然十分嚴苛。婚嫁過程中的高昂付出被視為“買斷”女人的未來,女人便是沒有自由的。社會對女人的規訓與要求越發嚴格,現在的人看了是有點無法理解的。
許多烈女和孤身養育孩子的寡婦,都會被載入史冊。而長壽寡婦,是獲得貞節牌坊最多的群體。
一般來講,富人婚姻中的男女,年齡是有差距的。有時候男方過世,女方也才二十七八歲。有的則是丈夫在婚前去世,女孩一時糊塗,還沒過門也去守望門寡。青春漫長,這些女孩卻隻能獨守空房,平時的工作就是侍奉別人的父母。
民間有寡婦撿豆子(或銅錢)的故事,這是因為婦女絕經前輕易不能外出拋頭露麵,相當於被房門隔離幾十年。她們平日裏極端苦悶,為了緩解抑鬱,便在夜裏撒一罐豆子,再把豆子一一撿起來。撿完了,精力也就消耗光了,就能睡著了。
寡婦的生活如此淒涼,旁人也不會因此放棄對她們的“嚴格要求”。社會風氣越是保守,人們就越能發揮邪惡的聯想。吃人的禮教,使全民出現了變態的情緒,禮義廉恥,全都拋諸腦後。但現實卻不管那些,很多地方催生出“搶婚”的習俗。如浙江麗水的鬆陽縣,“雖其良族,亦率以搶婚為常事”。哪怕是遵紀守法的良善家族,也開始參與搶婚。明明是別人娶媳婦,有人半路上直接給搶過來,先把事辦了再說。這也是一些地方會在淩晨的時候悄無聲息、熄滅燈火送婚的原因。
為了從根本上整治搶婚的惡習,許多縣官會發布政令,嚴禁搶婚,也不允許民眾淹死女嬰。自然地,縣令們知道光靠嘴說沒用,除了懲辦違法者,還設立了“育嬰堂”。此類育嬰堂在中國有很悠久的曆史,曆朝曆代都有設置,目的是收養大量被遺棄的女嬰,當然其中也有部分男嬰。育嬰堂的經費由官府撥給、士民捐贈,招聘“貧家婦之肥健有子願為乳母者”當乳母。每月發六錢銀子作為基本工資,考核嬰兒的肥瘠來定績效。
三年之內,這些棄嬰聽任士民收養。和乳母產生感情的幼兒,可以讓乳母帶走。如果沒人收養,到五六歲時,就依據小孩資質高下進行考試。聰慧的請蒙師教學,將來讀書、做官,回饋鄉裏。女孩則學女紅針線,也教她們識字。最愚笨的那些,就在育嬰堂從事灑掃工作,長大了的女孩就嫁給平民。育嬰堂所要的聘禮不多,但也不少。錢歸堂中使用,設立會計,“凡男女之出入,銀錢收用以及日用纖悉之事,無不檢點”,保障育嬰堂的正常運轉。
如今社會發展到這個地步,人們也可以較為從容地選擇自己的生活。選擇更多,重要的是不使自己坐困自設的囹圄。畢竟青春一去不複返,人生最好是相見。
願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