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考察了黑格爾關於現代個體性與現代社會成員身份的觀念,現在我們將考察他對二者關係的理解。首先,黑格爾認為,現代個體性與現代社會成員身份是相容的。這可以發展成如下觀點,即現代人在原則上既是強意義上的個體,又是現代家庭、市民社會與現代國家的成員。黑格爾關於現代個體性與社會成員身份的觀念使得這種觀點具有明顯的合理性。黑格爾似乎找到了一種方式,據此,我們就可以把一種成熟的個體性形式與一種成熟的社會成員身份的形式結合起來。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說,黑格爾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但是在做出這一結論之前,我們有兩個擔憂需要處理。

第一點擔憂來自黑格爾的如下看法,他認為,這些主要的社會角色對於現代人確定自己的身份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現代人還是能夠拒絕這些主要的社會角色。從表麵上來看,這種觀點很明顯不是內在一致的。如果這些主要的社會角色是可以隨時拒絕的,那麽何以談得上它們對於現代人來說非常重要呢?

讓我們回憶一下,黑格爾在講主要社會角色非常重要的時候,他到底是什麽意思。他並沒有說,無論在形而上學的意義上還是在非形而上學的意義上,這些主要的社會角色都是重要的,所以我們不能拒絕它們。在非形而上學的意義上,它們是極為重要的。但是,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黑格爾認為,無論它們有多麽重要,現代人都可以拒絕它們。在形而上學的意義上,如要現代人為了把自己全麵實現為精神的話,他們就必須踐行這些角色。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現代人不可避免地要踐行這些角色。它的意思隻是說,除非他們踐行了這些角色,否則他們不能把自己全麵實現為精神。而且,黑格爾認為,現代人能夠拒絕任何給定的社會角色,包括那些對於實現他們的本質來說非常必要的社會角色。因此,黑格爾對於主要社會角色很重要這一觀念的解釋包含了以下兩層意思,它既可以把這些角色看成是很重要的,也認為現代人可以拒絕這些角色。

第二個擔憂是,人們是否會把自己既看成是強意義上的個體,又是主要社會製度的成員。黑格爾論證了他們可以這麽做。他認為,把自我看成是個體利益的承擔者(PR,§§189-207)、個體權利的擁有者(PR,§§209-228)與良心的主體(PR,§§136,Z,137,R,Z),這一點內在於市民社會成員這一角色之中。任何人按照這種線索來思考自身,其實也就是在以市民社會成員的方式思考自身。黑格爾進一步認為,市民社會提供了某種恰當的製度領域,以使這些有關自我的觀念能夠得以表達。正是在市民社會中,人們追求著個體利益、堅持個體權利、按照自己的良心而行動。①因此,一方麵把某人看成是個體利益的承擔者、個體權利的擁有者與良心的主體,另一方麵把他看成是市民社會的成員,這二者之間沒有什麽不相容的地方。而且,黑格爾論證了,現代社會世界就是按照如下方式構造起來的,即人們既是市民社會的一員,同時也是家庭和國家中的一員(PR,§145)。因此,他認為,一方麵把某人看成是家庭成員與公民,另一方麵把他看成是個體利益的承擔者、個體權利的擁有者與良心的主體,這二者之間也沒有什麽不相容的地方。

然而,有人可能會疑惑,把某人看成是家庭、市民社會與國家的一員,這一點與某人把自己看成是一個自我是否是相容的呢?這一問題之所以出現,是因為黑格爾認為,把某人看成自我,也就是把他看成是獨立於、不同於他所承擔的角色。一個人何以能夠既以這種方式看待自己,同時又根據他的角色來看待自己呢?

黑格爾的答案依賴於他對“獨立於”與“不同於”的觀念所做的解釋。他是這樣解釋的,某人認為自己獨立於、不同於他的角色,隻要求他認為自己具有某種從任何給定的角色中脫離出來的能力。這種解釋的顯著特征是,它使得人們既能夠根據角色來看待自己,又有可能使自己獨立於、不同於這些角色。例如,我既能夠把自己看成是一個公民,同時又可以認為自己能夠脫離這一角色(例如,能夠放棄我的公民身份)。人們既可以根據某種給定的社會角色來看待自身,也可以認為自己具有從這種給定的社會角色中脫離出來的能力,這兩者之間沒有什麽不相容的地方。

可以肯定的是,就能夠脫離某種社會角色這一點來說,人們可以認為自己“外在於”這一角色。同時,人們也就能夠質疑、評價、接受或拒絕這一角色。同樣可以肯定的是,就能夠脫離某種社會角色這一點來說,人們可以認為這一角色是外在於自身的。它正是人們能夠質疑、評價、接受或拒絕的東西。那麽,它也就證明了,從角色中脫離出來這一行為本身就包含了某種通過反思從而將自我與其角色分離開來的過程(參見PR,§5)。事實上,人們有可能會說:這是一個異化的過程。這反過來又會導致人們產生疑惑,一方麵人們實際上踐行著把自己從社會角色中脫離開來的能力,另一方麵又要根據這些角色來看待自身,那麽這二者之間是否就是根本相容的?

黑格爾可能會做出如下回應,確實存在著某種分離的過程,事實上就是異化的過程,這種過程內在於從角色中脫離出來這一行為之中,但是,這種分離不必是永恒的。當一個人對於某個給定的角色提出如下問題,“這一角色適合我嗎?”或者“我想要承擔這一角色嗎?”時,原則上我們都可以對這些問題做出肯定回答。我認為,當人們在對這些問題做出肯定回答時,他也就是通過反思使自己認同這一角色(參見PR,§7)。

正如黑格爾所認為的,反思認同(reflective identification)是一種認同形式,因為它包含了根據某人的角色來看待自身。例如,一個人可以對自己說:“我是一個姐姐,我承認自己作為姐姐的這一角色”。反思認同之所以是反思性的,是因為人們通過反思行為,使自己從某種社會角色中抽離出來,從而對這種角色進行評價。因此,它與“直接認同”(immediate iden-tification)是極不相同的,黑格爾認為,直接認同這種形式在古希臘得到了具體體現。我們之所以稱它是直接認同,因為它根本不需要自我觀念作為中介。相比之下,對於反思認同來說,它是通過自我觀念作為中介的。某人通過反思,認同自己的社會角色,這也是他作為自我來認同它們的。因此,反思認同提供了某種(黑格爾可能會說是唯一的一種)反思手段,架構起了自我與其角色之間的鴻溝,這一鴻溝本身也是通過反思性的抽離行為而造成的。反思認同不用放棄反思,也能夠克服內在於反思之中的異化過程(參見PR,§147R)。

現代人有能力通過反思從而認同他們的社會角色,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明顯的事實。這意味著,內在於反思之中的異化不必是最終性的①,也意味著,人們既能夠反思他們的社會角色,也能夠認同他們的社會角色。黑格爾之前的哲學家們已經注意到了如下事實,即人們能夠從他們的社會角色中抽離出來(康德的現代主體觀念在關鍵意義上依賴於這一事實)。但是,據我所知,在黑格爾之前,沒有哪一個哲學家注意到了如下事實,至少是以某種比較清楚明確的方式注意到它,即人——現代人或其他人——能夠在反思之後認同他們的社會角色。黑格爾對這種能力的發現是他的一個最偉大的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