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們回到現代社會成員身份的個體性維度上來。這一維度中最明顯的組成部分就是市民社會成員的角色。正如我們所見,現代人能夠成為市民社會的成員,在這一過程中,他們才能夠把自己實現為強意義上的個體。按照黑格爾的理解,古代社會世界與現代社會世界之間最顯著的差別就在於,現代社會世界包含了一個領域,人們在這一領域之中不僅能夠而且也應當追求他們的個體利益(PR,§§185R,260Z;VPRG,635;VPRHO,718)。正是通過在市民社會之中追求個體利益,現代人才把自己實現為市民社會的成員,並滿足彼此的個體利益(PR,§§184,Z,199;VPRHO,571)。因此,強意義上的個體性才是市民社會的**(PR,§§185-186)。

但是,市民社會的成員這一角色並不是現代社會成員身份的個體性維度的唯一組成部分。對於黑格爾來說,家庭成員與公民這些現代角色都同樣是這一維度的組成部分。我們可以思考一下現代家庭。在黑格爾看來,父母的目標就是撫育小孩使之成為強意義上的個體(參見PR,§§177,238),小孩的目標則是離開家庭並成為強意義上的個體(PR,§§175,238)。一個現代公民的自我觀念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在於,他能夠理解國家的一個最終目標就是其成員的個體性(PR,§261,Z;VPRHO,719)。盡管黑格爾認為,一個人無需通過反思認同自己的家庭成員或公民的角色,也可以成為一個完美的家庭成員或公民,但是他還是堅持認為,反思認同代表了社會成員身份的最高階段(參見PR,§147,R)。在他看來,一個人為了把自己全麵實現為社會成員,就必須在反思之後認同自己的家庭成員、市民社會成員與公民這些角色。在經過反思後認同這些角色的時候,他就把這些角色吸納進了他的主體性之中,因此通過他的個體性來實現社會成員身份。按照我們剛才所描述的方式,有些人通過他們的社會成員身份來實現他們的個體性,通過他們的個體性來實現他們的社會成員身份,可以說,這些人都是在把自己實現為個體化的社會成員。黑格爾關於個體性與社會成員身份的觀念可以被看成個體化的社會成員身份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