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具有現代意識的家庭,至少都承認家庭成員間的平等是幸福家庭的標誌。
家長式的專製、粗暴和自私,正在家庭成員經濟地位的平等中逐漸瓦解。
相互之間在生活中的幫助與照料體現出物質的平等,安慰與寬容體現著情感的平等,而信任與自尊則體現了精神的平等。
雖然有大家庭“平等”得過了分的人人不吃虧的平均主義,有夫妻間“平等”得互不幹涉的自由主義,有父女、母子間“平等”得小皇帝小太陽至高無上,但我卻要說,家人對平等的追求與實現,仍是個很難尋的夢。
我們已習慣給予孩子以關切和愛護,甚至節衣縮食、苛待自己而給他(她)們以滿足;我們也習慣於嗬斥、責怪他(她)們,為他們沒有達成我們的意願而失望和沮喪;我們常常為他(她)所犯的小小的過失而對他們撻伐不休,為了得到一個檢討一個保證而使雙方都精疲力盡。
如果我們細心一些,或者不那麽“鴕鳥”一些,我們會發現:常常是當孩子打破了一隻碗,或是丟失了一件東西的,同時,我們也因為粗心而在工作中出過某個差錯;常常是我們批評孩子懶惰或是某個難改的惡習時,我們也在悄悄地原諒著自己——電視、麻將、吸煙、酗酒……
沒有人監督我們糾正我們。當我們成人之後,我們就從此自以為是;我們為人父母之後,更是為所欲為了。嚴格地說,在家庭中有一種關係其實是難以平等的,在我們,以及我們父母的父母的父母的潛意識裏,這個陣地決不能放棄,那就是:大人的缺點。
關於大人們的缺點是一個秘密。所以家庭的平等也是有條件的——實際上我們都在自覺或不自覺地創造和執行著家庭中的雙重標準——對孩子,對自己。
為什麽人們在外麵冠冕堂皇地說夠了違心的話,回到家裏時,卻要痛責孩子塗改了期中考試的成績單?孩子撒謊固然需要教育,可畢竟還屬蒙昧無知,但家長迫於種種利益的需要而明知故犯,是否就可以原諒呢?
所以我心裏便有一種酸楚的不平等之感,為孩子也為家長。無論這種不平等是因為外界的**還是威脅,都蘊含了人性普遍的弱點。畢竟平等不是一種形式或裝飾,如果一個家庭中始終是以雙重標準維持著和睦與安寧,有一天孩子是否會有更為痛心的醒悟和反抗?
但願我的憂慮多餘,真愛孩子的父母想必不會愛自己的缺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