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輕父母往往是孩子喜歡什麽就買什麽,沒有目的和計劃,錢花了不少卻收效甚微。如果把錢花在孩子的閱讀上,購買適於孩子閱讀的知識智力型報刊、書籍,使其廣泛涉獵新知識,這種投資潛在價值很大,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啟迪孩子智能的好辦法。

閱讀其實是一件孩子與大人共同參與的事情。孩子很小的時候,他們所謂的閱讀,主要是在聽大人們講。大人把書買來,看著書,把故事講給他們聽,他們感動、快樂、也受到教育……

孩子學會閱讀的過程首先是從認識具體事物開始,其次是將聲音與具體事物相聯係,接著是認識圖形,最後才將抽象的文字與具體事物及其聲音、意義聯係起來。

孩子兩三個月大時,視覺發育尚未成熟,隻能看到圖像模糊的影子或外形。到了一歲左右,才能看清圖畫書上的圖像。之後,通過旁邊的人告訴他這是什麽,圖像和聲音便產生聯結,進而判斷圖像是什麽,是貓、狗等。最後,孩子語言發展逐漸成熟後,知道事物的聲音、意義,並且能將詞匯組成句子,進一步懂得字句語法。

經過這樣的發展後,孩子逐漸能懂得文字的含意,能自主閱讀。

孩子3歲以前是讓其建立閱讀興趣、閱讀習慣的關鍵期,專家也建議孩子閱讀要及早開始。如果此階段的孩子有充分閱讀的機會,日後語文及認知能力的發展都會明顯比沒有閱讀習慣的孩子高,且能培養專注力,有助於日後穩定其個性。

雖然孩子閱讀的培養越早開始越好,然而,孩子的理解從具體到抽象,有一定的過程,隻是早晚不同而已。這個過程很重要,父母不要心急,不要逼迫孩子,而應讓他自然發展。

一些父母對孩子讀書寄予過高的期望,期望孩子通過閱讀能迅速提高思想覺悟、提高學習成績、提高修養等。所以,不少父母在讀書的問題上特別容易與孩子發生衝突。比如,孩子總喜歡看輕鬆的卡通用書,而父母則希望他們看有教育意義的書。談到讀書,父母大多關注的是“教育功能”,往往對一本書的作用期望過高,從而排斥其他媒介。現在的孩子生活在一個多元化的信息開放時代,他們麵臨著比我們當年多得多的媒介選擇。除了書,他們可以看電視,玩計算機,聽CD或MP3,可以通過網絡獲得書本上沒有的信息。所以,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理性看待閱讀書本的功用。

讀書是孩子的一種娛樂,或者說,讀書首先具有娛樂功能。娛樂是孩子成長的需要,沒有娛樂活動,孩子就不能得到很好的發展。尤其是現代的孩子,麵臨較大的競爭壓力,特別需要這種娛樂媒介。一項全國城市兒童調查說明,孩子接觸媒介是為了滿足娛樂需要,而不是為了接著“上課”。在大多數情況下,書籍是孩子們的娛樂工具之一,孩子不會單純為了學習而去看書。父母如果硬將其發展為一種單純的教育工具,那麽,孩子對它的態度就會像對待課本一樣了。

書籍中的文學作品是一種藝術,孩子成長需要體驗藝術。所以,當孩子閱讀文學作品時,父母應注重的是藝術方麵的教育。

從媒介中學習是一種伴隨性質的學習,即在滿足娛樂需要的過程中,無意中學到一些東西,即傳統的寓教於樂。雖然無意中學到的東西對孩子很重要,但並不會因為重要就改變了閱讀的性質。孩子閱讀的意義既然是娛樂、是體驗藝術,在這個過程中,當然會發生伴隨性質的學習,即接受思想、知識方麵的教育。

閱讀,除了可以令人快樂、獲得知識與信息外,還可以啟發孩子們的想象力及創造力,培養他們的形象思維能力和文學再創作力。而這種能力對於一個經常看書的人來說,幾乎是必不可少的。

在電視、計算機出現前,人們如果看到一本小說,就會在頭腦中將書中人物的形象和情節,通過自己的想象在小說的基礎上再創作出來。一千個人就有一千種不同的再創作,就像電視劇會有一千個不同的版本一樣。而自從有了電視、計算機一類的媒體後,人們的形象思維就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製。比如,一提到曹操、諸葛亮,頭腦中很可能是電視劇中的形象。

因此,對孩子而言,閱讀不但促進其形象思維和再創作力的發展,更是一種學習的媒介之一,不僅能學習到自己穿衣服、吃飯等生活自理能力,還可以學習關懷周圍的人和事物、擴展生活經驗。比如,童話故事中發揮正義感、善有善報的情節,也有助於孩子培養正確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