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實驗發現: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夢,從中獲取必要的教益,這樣做有益於精神衛生,如運用得當,能使心理及行為更趨於和諧。這些都說明夢能調節心理平衡。在日常生活中,夢在某種程度上緩解思想憂慮的現象也是不乏其例的。例如,沈鈞儒老人在《二月五日夜之夢》一詩中說:“昨夜夢我母,今夜夢吾婦。瑣屑道家常,未與生前異。忘乎其在夢,縱夢亦堪喜!”陶鑄的親人在思念陶鑄時曾說:“我聽人說,在夜深人靜時,九泉之下的人會聽到親人的絮語和思念,這時,他們就會化做夢來與家人相會。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我卻常常希望它是真的,那樣,我就可以和您在夢中見麵了。”

毫無疑問,這樣的夢對心理平衡的調節是有益的。

在對夢的研究過程中,有些實驗也證實了夢調節心理平衡的作用。例如,有人用一些規定的圖畫,並附有故事的開頭,讓受試者運用想象編造故事的結局。實驗結果發現,受試者在清醒狀態下,多數人編造的故事都有愉快的結局,而經過有夢睡眠後,多數人編造的結局都不圓滿。說明人經過有夢睡眠後常能從不利的方麵看問題,使自己的心理適合複雜的環境。

還有人做過這樣的實驗:讓兩組受試者在臨睡前看一部非常恐怖的電影。然後讓一組像往常一樣,不受幹擾地進入夢鄉,而對另一組卻不讓他們做夢。第二天,再讓兩組受試者看同樣恐怖的電影,結果,兩組反應大不一樣:做夢的那一組反應不太強烈,而被剝奪了做夢權利的那一組則反應非常強烈。

夢的心理調節作用在宏觀方麵,主要是維護精神係統本身一張一弛的節律。在微觀方麵,夢對精神生活的調節,主要是促進精神係統各種心理因素的平衡。也就是說,夢在兩個方麵對心理活動進行著調節,一方麵是清醒時緊張的心理活動,經過夢中的鬆弛,可以使其在夢中得到恢複,保證了第二天重新開始的緊張心理活動。如果這種緊張的心理活動不經過夢的修複,持續進行下去,堅持不了多久,就會導致崩潰。另一方麵是清醒時的某些欲望不能得到滿足,人們會因此而苦悶、煩惱,夢有時能使這些欲望在夢中實現,也就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些欲望的要求程度,促進了心理的平衡。

所以尼采說:“夢是白天失卻的快樂與美感的補償。”這種補償也就是一種調節。詩人歌德曾以自己的親身體會說明了這一問題,他說:“人性擁有最佳的能力,隨時可在失望時獲得支持。在我的一生裏,有好幾次悲痛含淚上床後,夢竟能用各種方式安慰我,使我從悲痛中超脫而出,而得以換來隔天清晨的輕鬆愉快。”

由於夢的這種調節作用,使得刺激因素得到了消除,保證了睡眠的繼續進行,所以弗洛伊德認為,夢是睡眠的“看守人”、“監護人”,夢能保護睡眠。在實際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是屢見不鮮的。做了美夢,不但感到睡得舒服,而且醒來以後精神愉快,這也是不少人的實際感受。

《列子·周穆王篇》中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姓尹的富翁,他有一個老役夫,終日辛苦,疲憊不堪。可是一上床他就夢見自己做了國王,高高在上,處理國家大事,來往於豐盛的宴席、華麗的宮院之中,為所欲為,快樂無比。在他醒了之後,他感到很滿足,便更勤勞地幹活。

類似這樣的夢,對於心理調節、睡眠保護無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這也是夢的一種功能。但並不是全部的夢都能起這樣的作用,有些夢不但不能使夢者愉快,反而使其悲傷、恐懼;不但不能保護睡眠,反而破壞睡眠、幹擾睡眠。因此,夢的功能與夢型、夢的內容等有關,需加以區別對待。調節自己的心理與情緒,關鍵要靠自己的主觀的努力和精神的支撐。因為夢畢竟是夢,人無法總在夢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