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女孩叫廖丹清,隻有十三歲,是高陽中學的一名初一學生。1992年11月,廖丹清因為作業沒有完成而被班主任懲罰打掃班級衛生,回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七點了。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同村五十多歲的賴餘福,廖丹清被喝了酒的賴餘福生拉硬拽扯到自己家中,並對她實施強奸。在賴餘福實施侵犯的過程中,廖丹清因拚命反抗而遭到賴餘福的毒打,事後賴餘福又將廖丹清捆綁起來,一直到第二天天亮。等到賴餘福酒醒之後,發現廖丹清已經沒有了呼吸。法醫推測廖丹清的死因是賴餘福在捆綁時怕廖丹清發出聲響,便拿膠布將她的口給封住了,但當時賴餘福因為喝了酒,神誌不清,將廖丹清的鼻子也用膠布給封住了,導致廖丹清窒息死亡,賴餘福清醒後向當地派出所自首。”

接下來的現場照片要比上兩起案件都慘不忍睹,凶案發生在一家小商店裏麵。

受害人的倒在血泊中,褲子和**一同被人脫到腳踝,上衣被除去,內衣被解開丟棄在血灘中央,小商店的貨架上同樣占滿了血跡。

“受害人葉蓮麗,是這家商店的老板,案發於2001年6月21號晚上十點,案件至今未破。從現場勘察的情況來看,商店大門有明顯的劃痕和損壞,商店內櫃台上的全部錢財都被洗空。模擬案發推測,案發當晚,葉蓮麗有可能是準備關門結束營業時,凶手剛好經過了這裏,見商店內隻有葉蓮麗一個人,便強行入店搶劫。在這個過程中或許凶手見葉蓮麗長相不凡,見色起意,便對葉蓮麗實施了先奸後殺的獸行。”

小雅用激光筆顯示著照片中葉蓮麗的頸部,說道:“從照片中我們也可以看到,死者葉蓮麗被凶手用刃器割破了喉嚨,傷及到頸部大血管,導致了葉蓮麗急性大量失血死亡。這個案件跟杜晴晴奸殺案是最相似的,雖然隻有作案手法是一樣,但這也是唯一的共同點。”

林老師拿起葉蓮麗的案件卷宗,翻開看了看,說道:“這個案件在我來市局之前就已經聽說過了,遺憾的是市局前前後後換了三任局長,這個案件都沒有偵破。凶手作案的時候非常謹慎,應該是搶劫慣犯,現場沒有留下指紋和DNA。強奸葉蓮麗應該是臨時起意的,現場內有被扯亂的購物塑料袋,死者體內同樣發現紅色塑料袋,但卻沒有檢測出精液和前列腺液。”

“是凶手作案的時候因為緊張或者是先天性**障礙導致的未**嗎?”我問道。

林老師搖搖頭,“不是,凶手在實施強奸時用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塑料袋套在**上,**後凶手又將最裏麵的塑料袋,也就是裝在精液的塑料袋帶離了現場。”

“犯罪嫌疑人作案以後,將小商店內的水泥地板用掃把全掃了一遍,現場留下來的腳印被清理得一幹二淨。而且十多年前法醫學和社會設施的建設和發展還沒有現在這麽健全,很多依靠儀器才能檢測出來的痕跡都沒有辦法落實,再加上現場缺少監控,案發經過又缺少目擊證人,這才使得這個案件一直沒有偵破。”小雅補充著說。

“這個案件是近20年來,最讓我們市局刑警隊揪心的一起,前後3任局長一直對這個案件耿耿於懷。上任之前都下過在任期間一定要偵破案件誓言,可到最後都成了不願觸碰的心結。王局也不例外,他是自從這起案件發生後的第四任局長,在他辦公室後麵的書櫃上,放在最顯眼的,也就是這個案件的卷宗了。現如今,咱們氏峰市再次發生駭人聽聞的案件,這對王局來說,確實是個不小的壓力啊!”林老師感歎著。

我又拿起郭秒和杜晴晴兩起奸殺案的卷宗看了看,上麵清晰地顯示著趙德漢的個人信息。

“趙德漢三十來歲,如果按年齡來算,17年前他才剛剛十五歲,應該跟這個案件扯不上關係吧?”

林老師不可置否地笑了笑,“當年的這起奸殺案凶手至少在25歲到35歲之間,到現在算起來也應該有四五十歲了。”

“趙德漢顯然不是當年的凶手,問題是趙德漢會不會跟這個凶手有著某種聯係,又或者說,這三起案件的嫌疑人都是同一個人所為。”

“但犯罪側寫不是說凶手的年齡在二十多歲到三十多歲之間的年齡段嗎?這怎麽會是同一個凶手?”我不解地問。

“不不不!”林老師連忙糾正我說,“犯罪側寫是在分析犯罪和犯罪手法的基礎上識別犯罪,他隻是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破案方向,並不能絕對地認為所有的犯罪側寫都是百分百正確的。在一些西方國家,就是因為某些警局過度的依賴犯罪側寫而導致濫用犯罪側寫,他們某些警局僅僅是因為膚色相同就侵擾甚至是逮捕那些根本就沒有犯罪的公民。”

小雅將幻燈片打到最後的一張,照片的背景是一片青黃色的玉米地,在壓倒的一片莊稼中央,躺著一個肚子微微鼓起的婦女。

“還有一起是06年發生的,死者是一名孕婦,在買菜回家的路上被凶手拖進了玉米地實施了強奸,導致孕婦當場死亡。案件在次年五月已經偵破,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在同年十二月份已經執行。”

小雅將激光筆放下,拿起我送給她的粉紅色保溫瓶,倒了點水,湊到嘴邊,“以上就是市局記錄在案的所有奸殺性質的強奸案,除了2001年的那一起,其他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都已抓捕歸案。孕婦死亡的凶手已經執行死刑,另外兩名都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另外其他的呢?有沒有已經釋放的案犯?”林老師又問。

小雅拿起身邊的另一本卷宗,“另外一起致人死亡的案件發生在05年,死者是氏峰市職業技術學院的一名大一學生。她在參加部門聚會的時候,被同部門一名名叫章偉健的大二師兄用迷奸藥迷倒,帶到學校旁邊的賓館進行強奸。犯罪嫌疑人在侵犯後,通過拍視頻的方式威脅受害人不能報警。事發後的連續三天,章偉健多次利用拍下的視頻威脅受害人與他發生性關係。受害人最終忍受不了,從學校宿舍8樓跳樓自殺。章偉健因犯強奸罪並致人死亡,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後因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減刑提前釋放,於2015年出獄,現在東莞市一家工廠裏麵打工。”

“其他呢,沒有致人死亡的強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