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你最近聽說了嗎,那紅衣女鬼又出現啦!是在滄州生意挺大挺紅火的綠水客棧出現的。據客棧老板說,那天下著大雨,來了一個渾身被淋濕的紅衣女子,說要住客房。好的不選,偏偏選了一個比較偏僻,又舊的房間。你說怪不怪,那天夜裏,客棧的客人就說,有女人在哭,哭的那叫一個撕心裂肺啊,都不讓睡覺了都……”

離景歌不遠處的一桌,穿墨綠色衣服的食客一邊吃著肘子,一邊在低聲耳語著。

“是啊!我也聽說了,後來去那間房間一看,發現人已經沒了,隻有一身的紅衣服掛在懸梁上!太驚悚了!但沒鬧出人命,有可能隻是哭聲而已。”另一個食客附和道。

“可是,這陣子僵屍和女鬼鬧出人命的事情還少嗎?我估計這兩種東西啊,其實就是一種東西。反正,就是不滿咱們這些人吃好穿好,所以派了地獄裏的妖魔鬼怪來朝咱們索命呢!”綠衣食客,皺著眉頭,實在是想不出來,這怎麽突然會出這樣邪乎的事情。

“我看還是吃好喝好吧。大半夜的就不要出來了,咱們的宵禁也比之前提前了兩個時辰。你不知道嗎,打夜的官差都不敢出來了。而且啊,這些鬼魅魍魎,還喜歡官銀兩,聽說朝廷賑災的官銀都被偷去了,有傳言說鬼府的陰兵,要現世啦,需要銀兩和經費啊。”

“啊!還有這樣的事情!天哪!我說你小點聲,也不怕被官兵抓去,要你的腦袋!這種話也敢亂說,快吃快吃。”

“好好好,不說了不說了。”

二人的話一字不落的被魏祁和景歌聽得真真切切。看來這滄州鬧僵屍和女鬼的事情是真的婦孺皆知,是茶餘飯後談及色變的,又仿佛司空見慣的事情。

看來這女鬼經常出沒嘍!

嗬,有趣。

“你怎麽看?”魏祁問著。

陳雪兒本就懼怕魏祁,聽他這麽問,頓時一個激靈兒!

“我……我坐著看啊!”可是後知後覺,才反應魏祁是在問景歌。

景歌吃的有些差不多了,喝了口茶:“這那些人的話,免不了人雲亦雲,以訛傳訛,是最不可信的。但又無風不起浪,這件事情恐怕確實是發生過的,但具體怎麽樣,還是需要一探究竟!”

“看來兩件事分不開了,都說這是陰曹地府的牛鬼蛇神所劫走的官銀,我自是不信的,這裏麵肯定有人背後操縱!”

“事不宜遲,我們還是趕緊去歐陽府吧!”景歌提議。

魏祁點頭,然後拿過一個手巾,不顧景歌反對,拉過她的手指,開始細致地擦拭她手上的每一寸皮膚。

他擦得很細致,仿佛對待的不僅僅是普通手指,而是十根玉蔥。冰冰涼涼的水澤貼在皮膚上,與燥熱的空氣形成了一層天然屏障,舒服得讓人生歎。

景歌咽了口唾沫,臉也漲的通紅!

陳雪兒更是如此,目瞪口呆之際,更沒想到一個光用名字就可以讓天下人為之聞風喪膽的男人,居然會有這樣柔情一麵。

太不可思議了!

她連忙喝了口茶水,壓了壓驚。

吃過飯以後,他們就匆匆去了歐陽府。

歐陽府是知縣府。府邸雖不及京城宋府之大,但裝修也頗為講究,每一處集顯主人的精致,愛美之心。

歐陽青年方四十,是從南方的一個小縣城調任到京城腳跟兒的。雖然沒有什麽大的政績,但好在都無風無浪,他所帶過的地方,都很太平。

所以人送外號,歐陽太平!

當然,得除了這陣子發生的事情。

僵屍,女鬼,官銀丟失也是讓歐陽青焦頭爛額,無從下手。更加夜不能寐,每日天不亮就去各地勘察。

所以當魏祁和景歌到達歐陽府時,歐陽青並不在府中,是歐陽夫人接待他們的。

歐陽夫人穿著的很樸素,衣服顏色也不甚鮮亮,除了必要的一些墜飾和發飾之外,並無多餘的裝飾品。

歐陽夫人的麵色有些蒼白,鬢角處幾根白發顯而易見,恐是身體抱恙,說話聲音也是有氣無力的。

聽是西廠大人秘密來辦事,立刻緊張的有些無與倫比,磕磕巴巴。

自己也記不清到底說了多少次的抱歉,並承諾歐陽大人馬上就回來,讓他們在這府中小坐一些時辰,她轉身就去了廚房準備茶水。

府中的規模不是很大,下人也不是很多。很長一段時間裏,才能看到一個小廝匆匆跑過。

“大人,我們今晚上住下?”胡楓問道。

“是,隻是小歌,不知道你習不習慣住在別人家裏?如果不習慣的話,我們就單獨住客棧。”

景歌連連擺手,他們是出來辦案子的。而且這案子原本也就是魏大人的,自己最多不過是輔助。

主動勘察僵屍和女鬼,無非博得皇上歡心,保住亭主之位,哪裏還敢提這種無理要求。

她道:“我皮糙肉厚,睡哪裏都是一樣的,而且這裏的環境也很好,我很知足的。”

“好,若你有什麽不喜歡,一定要和我說,我們隨時調整,千萬不要委屈了自己!”

景歌悻悻的說好。

哪裏是受委屈,感覺自己來滄州就像個大爺一樣。用好的,住好的,吃好的,行好的。哪裏還會提意見,感謝還來不及呢!

遠處,一陣爭吵聲音,打破了他們之間冒出的粉紅色泡泡。

“喂,你為何如此霸道!我是你姐姐,這東西也是我買的,你為何要搶去!難道爹不在你就如此蠻橫無理嗎,還還有沒有歐陽家的規矩了。”一女子俏生生的聲音,帶著委屈傳來。

“哼,不過就是一個破荷包而已,我是歐陽家的男子,而且是唯一的男長子。以後整個歐陽家都是我的。而你一介女流之輩,以後隻會嫁人!你憑什麽和我搶!”這聲音初聽也像個女孩的聲音,不過當他露麵時,才了然,不過是一個十歲左右的小男孩兒。

此時他滿臉戾氣,手中緊緊攥著那個荷包。而那穿著粉色女子,也不甘示弱,也同他搶著那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