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的目的,到底是什麽呢?它自身究竟有哪些特點?為什麽它偏偏在這個時候爆發?它最後取得了什麽樣的成就?前文所有的論述,有助於我們了解主題,同時為我們進一步解決上述問題做好準備。
從本質上來說,大革命是一場社會政治革命,而不管其外在的形式如何。在政治製度的範圍內,它隻是想要增加公共權威的力量和權利,而並不是像一些主要的反對者所宣稱的那樣,使無政府狀態常態化,堅持社會的混亂局麵;更不是人們所認為的那樣,是為了摧毀宗教信仰的權威。還有一些人認為,大革命要阻止文明的進步,要改變直到今天文明所具有的特點,甚至連我們西方社會所賴以存在的法律也要改變。
然而實際上,情況並非如此。如果僅僅考察大革命本身,拋開一切偶然事件——在不同曆史時期不同國家所發生的改變大革命麵貌的事情,人們就會清楚地發現,大革命的目的是為了建立一種新的政治秩序。這種新型的政治秩序,與從前相比,更為一致,更為簡單,而且每個人在其中的地位也更為平等。由此可見,大革命要消滅的是幾個世紀以來的舊的政治製度,它們在歐洲地區占據絕對的統治地位,被人們稱之為封建製度。
幾乎歐洲一切的宗教法律和政治法律,都混雜有古老的製度。此外,一整套的思想、感情、習慣和道德,都是這些舊製度的附屬物。因此不難想象,一場巨大的動亂勢必發生,如果想要剔除社會軀體中的某一個部分。就像器官與軀體中的其他器官緊密相連一樣,大革命所要毀滅的東西,與社會中的一切相關,因此,它看上去好像要摧毀一切。這就不難理解,這次大革命的規模會如此巨大,而自身的意義也非同小可。
有一個問題,我會在後文當中詳細論述,那就是,與人們普遍達成的共識相比,大革命真正創新的東西要少得多,而不論它的激烈程度怎樣。換句話說,帶有貴族製和封建製最為細微的印跡,舊社會中貴族製和封建製所產生的一切,以及以任何方式與之關聯的一切,都是大革命已經摧毀或者正在摧毀的事物。有些東西,大革命繼續保留了下來,但是它們要麽與舊製度相互對立,要麽根本在舊製度之外。
大革命是一個突然而又猛烈的終結,是一件長期工作的完成。在這種終結後麵,凝結了人們一個世紀的勞作。大革命的發生,雖然讓全世界感到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但是它並不是一次偶然的事件。如果沒有大革命的發生,古老的舊社會就像一座年代久遠的建築,要麽早一些時候,要麽晚一些時候,慢慢地塌落。古老的舊社會如果以這種方式塌落,一定是一塊一塊地塌落,而不是瞬間徹底倒塌。
然而,大革命卻不是這樣,它在瞬間完成了一項偉大的事業。這項事業需要經曆很長的時間,一點一滴地進行才能完成。值得一提的是,盡管大革命的爆發經過了一番頗為痛苦的掙紮和努力,但是它一經爆發,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毫無猶豫地進行到底。這,就是大革命所取得的成就。
對於大革命,今天在我們看來,一切都很清楚。可是,在那時候的智者看來,大革命顯得極為模糊,甚至是一團紊亂。
就像那位伯克先生對法國人說的話一樣:“對於你們政府的弊端,你們所要做的就是修正,沒有必要創新;對於古老的傳統和特權,你們為什麽不遵循和恢複呢?對於你們祖先的體製,如果你們沒有辦法恢複它的全貌,那麽你們為什麽不看看我們英國呢?在這裏,歐洲共同的古老法律,將會展現在你們的眼前。”
透過伯克的話,我們可以看出,他對發生在眼前的事情,一點兒也沒有察覺。要知道,大革命要摧毀的,恰恰就是歐洲共同的舊法律。這是所有問題的關鍵所在,而他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大革命在歐洲各地都有萌芽,且都產生了一定的威脅,那麽,為什麽它隻在法國爆發,而沒有在其他國家產生呢?在法國,這場大革命表現出某些特點,但是在其他任何地方,卻沒有這些特點,或者隻出現了一部分特點,這又是為什麽呢?對於後麵這個問題,確實值得我們深思。當然,對於這一問題的研究,是下麵幾章的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