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狼很鬱悶,被拿大砍刀的亞當直接拍飛,毫無還手之力,亞當連殺都懶得殺它們,原本他們在森林裏還有些優越感,現在連活著的尊嚴都沒有了。它們在森林裏鬱悶的轉悠,看到兩隻雌性人類走了過來,對視一眼跳了出來,惡狠狠瞪著她們,想要找這兩個人類撒氣,報一刀之仇。

戈夫看了三狼一眼,繼續追艾菲爾。艾菲爾則完全無視了三狼,這三頭狼體型雖然不小,但還威脅不到她。兩人打打鬧鬧,繼續往前走,這可惱了三狼,惡狠狠的撲了上來。

艾菲爾躍起,落在一頭狼腦袋上,手在野狼頸毛上一撘,一個翻身落到地上,接著手臂一甩,姿勢優美之極。嗷的一聲,野狼翻飛出去,滾落地上,翻身爬起,頭也不回的跑了。

戈夫的做法更簡單,他一個後空翻,腳尖繃直,在兩隻野狼的黑鼻子上一挑。兩隻野狼同時翻飛出去,落在地上,昏了過去。

“狼肉很酸,不好吃,菲兒,你晚上想吃什麽?我做給你吃啊。”戈夫回頭對艾菲爾說。

艾菲爾想了想,“你的湯燉到幾味了?我想喝你做的湯。”

戈夫苦笑,“現在就能做出十二種味道合一的湯,成功率還很低。”

味道的種類並不多,酸甜苦辣鹹,鮮香澀麻昧,這十種裏邊按照程度的不同,又可以分為無數的小類別。戈夫從小學廚,夢想是追求味之極致,創造出一種人類從未體驗過的味道。一種說不清,道不明,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味道,這就是他的夢想,所謂的靈魂之湯。

想是這樣想,但是味道是天然生成,想要創造一種味道,這完全是創古今之無有,行萬世之先,談何容易。雖然不易,卻也不是毫無頭緒。戈夫目前正在進行一種嚐試,利用味道的相克原理,比如苦和甜,鹹和酸,酸和澀這樣的味道反差,相互抵消,創造出一種類似於無的味道。

簡單來說,要把一勺鹽泡成的水通過加料烹製,最後變成白開水一樣的味道,難度之大,可想而知。這對烹飪技巧是個極大的挑戰,放料的時間,用火的大小,味道的領悟,都決定著食物最後的味道。黃小龍曾經喝過戈夫的那鍋湯,那就是他的試驗品,不過那是一鍋失敗品,比惡魔果實還難吃。

而且隻用兩種味道也不行,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純粹的兩種味道單一,可以完全抵消彼此的味道的食材,大部分都是混合味道,所以戈夫的計劃是,必須找到傳說中的匯合之海。沃特星的海洋被紅土大陸和偉大航路分割成四塊,四海的魚不能往來,但是在匯合之海,生長著四海所有的魚類和植物,一切你知道的和不知道的,都能在那裏找到。隻要去到那裏,就能收集百味,熬製夢想中的靈魂之湯。

這是一個不成功,便成仁的夢想。

戈夫想要實現的夢想,比找到拉夫德魯還難,可謂虛無縹緲。他也曾和很多人講述過自己的夢想,聽過的人無一不是嗤笑出聲,然後出言諷刺。

唯一沒有恥笑他的,隻有艾菲爾。

艾菲爾不但沒有恥笑他,反而歡呼雀躍,為他的夢想興奮不已,而且說了許多鼓勵的話。

所以戈夫雖然

行為古怪,性格也亂七八糟,但是對艾菲爾一直心懷感激。兩人從小就很親密,戈夫一直把艾菲爾當成自己唯一的知己,就算為她死了,也是心甘情願的。

戈夫現在能融合十二種味道,做出一種淡淡的酸味的湯,雖然並不純淨,卻也是一個不小的進步,但這並不能讓戈夫滿足,所以說起來還是很沮喪。

艾菲爾卻很開心,由衷的讚歎,“已經可以融合十二種味道了,實在太厲害了。真想嚐一嚐,恭喜你啊,又離夢想進了一步。”

戈夫撓頭,“哎呀,恭喜什麽呀,雖然你這樣說,哥也不會高興的,離哥的目標還遠著呢。既然你想嚐嚐,那哥就搜集一下食材,看看能不能做一鍋出來。”

兩人繼續往前走,山中無路,而且林木阻礙,所以走的並不快。走了一會兒,艾菲爾揉了揉腿,“找兩隻坐騎吧,自己走太累了。”

戈夫點了點頭,“你在這裏等一會兒,我馬上回來。”說完竄進林中,迅速遠去。

過了片刻,戈夫坐在一頭棕熊肩膀上走了回來,還有一頭白熊跟在後麵。兩頭熊都鼻青臉腫,看向戈夫的時候臉上都擠出諂媚的笑,顯然被戈夫欺負得很慘。

戈夫跳到艾菲爾身邊,“這兩頭熊正在偷蜜吃,看到我還以為我是來搶蜜的,衝上來撲我,被我教訓了一頓,然後搶了他們的蜜。你喜歡哪隻,騎上去吧,有他們開路,咱倆就輕鬆多了。”

艾菲爾跳到白熊肩上,摸了摸白熊的腦袋,笑嘻嘻的說,“走吧,你隻要乖乖的,姐姐不欺負你。”白熊吃盡了苦頭,哪敢反抗,用臉頰親熱的蹭了蹭艾菲爾,拖著笨重的身子朝前走去,說是笨重,走起來速度也不慢,至少比他們自己走快多了。

熊身形龐大,又高又壯,坐在肩上就像坐在毛皮沙發上一般,既舒服,視野又好,完全避開了低矮的灌木叢,艾菲爾非常開心,“我看那座山不錯,又高又險,風景應該很好,咱倆上去瞧瞧。”

戈夫自然不會反對,兩人騎著熊登上山頂。抬眼望去,群山連綿,鬱鬱蔥蔥,整個世界盡收眼底,“快看,草原,好壯麗啊,群山環繞著草原,草原上百獸遊**,實在太有趣了,這座島真漂亮,我們去草原上看看好不好?我一直想縱馬草原,如果能找到一匹快馬騎騎,那就更好了。”

戈夫坐在棕熊肩上,拿著一罐蜂蜜研究,蜂蜜他不是沒見過,但是這種蜂蜜非常奇怪,呈青綠色,味道甘甜,微微發澀。普通蜂蜜都是采集百花花粉釀製而成,而眼前這種蜂蜜,似乎並非取自百花,倒像是取自百草,這引起了戈夫的注意。

其實很多時候,戈夫一直把蜜蜂當做偶像,這種昆蟲非常勤勞,早上晨露未退便出巢采蜜,一天要飛行數十公裏,直到夜幕降臨才回巢休息。但這不是戈夫敬佩的地方,因為戈夫夢想能夠采集百味,製作靈魂之湯。

而蜜蜂已經在做這件事了,他們采集百花之精,精心釀製,追求甜味的極致,這種甜裏包含著更多的味道,不隻是甜而已,或者說,無論多少味道,隻是甜而已。這是蜜蜂混若天成的本事,它們簡直是這個世界上最棒的廚師,這才是戈夫最為敬佩

的地方。

戈夫本身就是一個研究蜜蜂的專家,看到島上如此奇怪的蜂蜜,不禁沉迷進去,聽到艾菲爾的叫喊,有些茫然的抬起頭來,“什麽草原?”說著抬頭看去,不禁呆住了,這個島嶼,全是青綠交錯,居然不見一朵紅花,戈夫看了看手中的蜂蜜,若有所思。

“喂,你在想什麽,怎麽心不在焉的?”艾菲爾疑惑,她看戈夫興致不高,以為他不願陪自己去草原,於是出言問道。

戈夫搖了搖頭,“沒事,你說去哪裏就去哪裏,隻要你開心就好,你等等,我給你泡杯茶喝。”說著從挎包裏取出一個杯子,放了點綠茶,倒了點蜂蜜進去,然後取出熱水壺,給艾菲爾衝了一杯,遞了過去。接著給自己倒了一杯。

熊走去很穩,卻也有些顛簸,但是兩人實力都不弱,茶杯抬得穩穩的,沒有一滴水灑出來。艾菲爾喝了一口,仔細回味,“入口香醇,齒留餘香,回味甘甜,就像是……就像清晨的第一縷風,伴隨著香草的味道,好喝!真好喝。”說著悠然吐出一口氣,又喝了一口,閉上了眼睛,仔細回味著。

戈夫一笑,迫不及待喝了一口。驚豔!茶還是一樣的茶,隻不過加了一點蜂蜜,味道和感覺就完全變了,艾菲爾的形容還不夠貼切,戈夫的舌頭更加精細,他能品嚐出更加細膩的味道,這杯茶裏邊,淡化了蜂蜜的甜味,卻激發了蜂蜜裏蘊含的百草精華,人生百年,草木一秋,舌頭一卷,仿佛品盡了一世的繁華,接觸了一秋的草木。戈夫忍不住熱淚盈眶。

兩人心裏都想著事,彼此不再說話,隻是感受著森林的味道,風的味道,時不時喝上一口茶,悠然朝著草原走去。

翻過幾座大山,來到草原邊緣,艾菲爾站在白熊肩上歡呼,她喜歡大海,因為大海是寬廣的,是包容的,是純粹的,而眼前是草的海洋,微風輕**,給她一種心靈上的寧靜,“真美啊,如果能住在這樣的島上,那就太完美了。”

戈夫笑了笑,“的確很美,草波**漾,真有大海的感覺,卻比大海多了一份寧靜之美,你想住這裏也不是不可以啊,就是無聊了些,這個島上什麽人也沒有,很不方便。”

艾菲爾搖了搖頭,她寧可住在沒有人的地方,和這些野獸在一起,因為人類有些時候真的很可怕,那是腐朽到靈魂的惡臭,想起來胃裏就泛酸。想到這些,艾菲爾心裏有些黯然,甩了甩腦袋,“我們放這兩頭熊回去吧,你看,那裏有幾匹野馬,咱倆各挑一匹,來一場馬賽怎麽樣?”

戈夫自然一口答應,回頭對兩頭熊說,“你們在這裏等著,我回頭還要找你們,千萬別跑了,不然被我抓到的話,有你們好看的。”兩熊連連作揖,向戈夫表忠心。

戈夫說著回頭對艾菲爾說,“既然要挑馬,咱倆先比賽跑步過去,誰先到就可以先挑馬。”

艾菲爾嗯嗯兩聲,連忙點頭,“比賽得有個彩頭,這樣吧,輸了的人穿一個月的裙子。”戈夫翻了翻白眼,“贏了的人可以提一個要求,輸了的必須照做。”艾菲爾想了想,“成交,那麽,開始。”突然奔了出去。戈夫連忙追了過去,“你耍賴。”兩人朝著馬群跑了過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