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鄒

【補】“孟軻,騶人也。”(《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辨孟母三遷之說

《列女傳》雲:“孟軻之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戲為墓間之事,踴躍築埋。孟母曰:‘此非所以居子也!’乃去舍市。其嬉戲為賈。孟母曰:‘此非所以居子也!’乃徒舍學宮之旁。其嬉戲乃設俎豆揖讓進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餘按:孟母教子之善當非無故而雲然者,即三遷之事亦容或有之,然謂孟子雲雲者則必無之事也。孔子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孟子曰:“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人之相遠固由於習,然大聖賢之生必與眾異:必不盡隨流俗為轉移。孟子雖幼,安得遂與市井墟墓之群兒無以異乎!孟子曰:“舜之居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禦也。”然則孟子亦當如是。使孟子幼時絕不知自異於群兒,則孟子壯時亦安能自異於戰國縱橫之徒哉!且孟母既知墓側之不可居,則何不即擇學宮之旁而遷之,乃又卜居於市側乎?《國語》稱文王曰:“在母弗憂,在傅弗勤。”《列女傳》雲:“文王生而明聖,太任教之以一而識百。”後世儒者遂謂文王生有聖德,大王知其必能興周,故舍泰伯而傳國焉。夫同一聖人也,文王則生而即為聖人,孟子則幼時無少異於市井小兒,一何其相去之懸絕乎?蓋凡稱古人者,欲極形容其人之美,遂不複顧其事之乖,其通病然也。故欲明太任之胎教,遂謂文王之聖生而已然;欲明孟母之善教,遂若孟子之初毫無異於庸愚。其實聖人之為聖人亦必由漸而成,聖人幼時雖未即為聖人而亦必不與流俗同也。善讀書者當察其意所在、不必盡以為實然也。故今不載此事。

△辨孟母裂織買豚之說

《韓詩外傳》雲:“孟子少時誦,其母方織。孟子輟然中止,乃複進。其母引刀裂其織,以此誡之。”孟子問其母曰:“東家殺豚何為?”母曰:“欲啖汝。”其母自悔,乃買東家豚肉以食之。餘按:自裂其織以喻學之不可中輟,理固當然;然且誦且思,豈無中止之時,乃責其聲之必無斷續乎!至於“啖汝”雲者,不過一時之戲言耳,其失甚小,因悔此一戲而遂買豚肉以彌縫之,是教之以文過遂非也,孟母何反出於此乎?此皆說者欲極形容孟母之善教而附會之,反失其正者,皆不可為信。故今並不錄。

△辨孟母不許去婦之說

《韓詩外傳》雲:“孟子妻獨居踞。孟子入戶視之,白其母曰:‘婦無禮,請去之。’母曰:‘乃汝無禮也!’”禮不雲乎:“將上堂,聲必揚;將入戶,視必下。”不掩人不備也。“於是孟子自責,不敢去婦。”餘按:獨居而踞,偶然事耳,教之可也,非有大過,豈得輒去!聲揚,視下,亦謂朋友賓客聞耳,房幃之內安得事事責之!此蓋後人之所附會,必非孟子之事。故亦不載。

【備覽】“受業子思之門人。”(同上)

【附論】“孟子曰:‘予未得為孔子徒也,子私淑諸人也。’”(《孟子》)

△孟子無受業子思事

趙岐謂孟子親師子思。王劭謂《史記》“人”字為衍。餘按:孔子之卒下至孟子遊齊,燕人畔時,一百六十有六年矣。伯魚之卒在顏淵前,則孔手卒時子思當不下十歲。而孟子去齊後,居鄒,之宋,之薛,之滕,為文公定井田複遊於魯而後歸老,則孟子在齊時亦不過六十歲耳,即令子思享年八十,距孟子之生,尚三十餘年,孟子何由受業於子思乎!孟子雲:“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若孟子親受業於子思,則當明言其人,以見其傳之有所自,何得但雲“人”而已乎!由是言之,孟子必無受業於子思主事,《史記》之言是也。然孟子之學深遠,恐不僅得之於一人,殆如孔子之無常師者然,故但雲“私淑諸人”耳。

○適梁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宋人疑孟子見諸侯之誤

葉大慶《考古質疑》雲:“墨客王聖美少謁一達官,問聖美曰:‘嚐讀《孟子》否?’曰:‘都不曉其義。’問:‘不曉何義?’曰:‘從頭不曉。孟子不見諸侯,何以見粱惠王?’其人愕然無對。此雖若戲笑之談,匆遽中亦自難對。近見陳氏《新話》雲:‘孟子之書有一言可萬世行者,有言之今日而明日不可用者。孟子不見諸侯而見梁惠王,學者至今疑之。’大慶嚐思而得之。孟子論去就之義,曰:‘迎之致敬以有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卑禮厚幣以招賢者,鄒衍、淳子髡、孟某皆至。’然則孟子之見惠王非以其迎之致敬而有禮乎?”(原文甚繁,今刪而果之如此)餘按:孟子之見梁王無難解者,不知聖美何以不曉,達官何以無對?陳氏何以致疑,葉氏何以待思而後得也?孟子所謂不見諸侯者,謂草莽之士不屈身先容以求見諸侯耳,非謂終古不可與一見也。故曰:“庶人不傳質為臣,不敢見於諸侯。”曰:“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曰:“段幹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閉門而不內,是皆已甚;迫,斯可以見矣。”語意甚明。豈容有不曉其義者!而乃紛紛疑之,議之,真吾所不曉也!若謂終古不可一見諸侯,則禹、皋陶何以兒堯、舜、伊尹何以見湯,太公何以見文王乎?孟子居鄒,季任為任處守,以幣交,受之而不報;他日由鄒之任,見季子;然則孟子之見時君皆當如是,不但於梁然也。即無史記之文,而孟子之為應聘而往亦無可疑者;但記書者止欲明先義後利之旨,不暇於未見之前一一鋪敘,如今演義之文法耳。齊景公問政於孔子,衛靈公問陳於孔子,未問之前亦必有其相見之因,無關於義理,故不必一一而書之策也。今論者乃以是為疑,豈宋人沿唐舊習,喜奔競,怪孟子不見諸侯之言而欲以其矛刺其盾乎?不然,如是讀書,書無不可議者,無性乎陶淵明之“不求甚解”也!

△孟子救舊之旨

按:孟子先義後利之旨深切戰國時人之病,要亦古今之通患也。三代以上,人皆尚義。逮春秋時,人漸重利;然尚有好義者,亦頗有假義者。至於戰國,非惟人不好義,即假義者亦不可得。何者?人皆惟利是圖,無所用於假義者也。人心一專於利,則但知有利而不知有義,且但知有己而不知有人,甚至但知有目前之利而不知有日後之害。以故列國之君惟務戰爭以辟土地,聚斂以充府庫,其臣亦惟務逢君以取富貴,其閭巷之間亦惟事強淩弱,眾暴寡以自利。此無他,皆好利之心驅之使至是也。是以戰國之時生民塗炭,風俗頹敝,死於兵者動至一二十萬,然則孟子此言誠救時之上策,亦千古之炯鑒也。故以此章冠七篇之首,而太史公讀之亦深歎美之也。

△“利”非不可言

聖人何嚐下言利!《易》曰“《乾》,元亨利貞”,曰“坤”,元亨,利牝馬之貞曰“利建侯”,曰“利見大人”,曰“利涉大川”者不一而足,聖人何嚐不教人以趨利而避害乎!但聖人所言,義中之利非義外之利,共有之利非獨得之利,永遠之利非一時之利,此其所以異也。故曰“見利思義”,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曰“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無如世俗之人惟利是圖而不複顧義之是非,不但損人以利己也,為臣者且耗國以肥家,甚至貪一時之利而致釀終身之害者亦往往有之,可不謂大愚哉!孟子此言可謂深切著明,惜乎世人不之察也!

按:孟子與齊、梁、滕君問答之言,文繁不可悉載,而《孟子》乃人所共讀,亦無庸悉載也,故但掇其要旨及有關於時事者次其先後,不備錄也。

“梁惠王曰:‘晉國,天下莫強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東敗於齊,長子死焉,西喪地於秦七百裏,南辱於楚。寡人恥之,願此死者一灑之!如之何則可?’孟子對曰:‘地方百裏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製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同上)

【備覽】“惠王數敗於軍旅,卑禮厚幣以招賢者,鄒衍、淳子髡、孟軻皆至梁。”(《史記魏世家》)

△孟子至粱在惠王後元之末

《史記》此文載於《魏世家》惠王三十五年;以《年表》考之,乃周顯王之三十三年乙酉也。餘按《史記》,惠王在位三十六年而卒;子襄王立,在位十六年卒。襄王元年,乃周顯王三十五年丁亥,“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是丁亥以前梁未稱王也。而孟子之見梁王,乃雲“王何必曰利”,“王好戰,請以戰喻”,“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惠王果未稱王,孟子何由預稱之曰王乎?又按《史記》,粱予秦河兩地在襄王五年,盡入上郡於秦在襄王七年,楚敗魏襄陵在襄王十二年,皆惠王身後事。”而惠王之告孟子乃雲“西喪地於秦七百裏,南辱於楚”,未來之事,惠王何由預知之而預言之乎?按:杜預《左傳後序》雲:“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後王年也,”然則《史記》所稱“會徐州相王”者即惠王,非襄王矣;所稱襄王之元年即惠王之後元年,而予河西,入上郡,敗於襄陵皆惠王時事,非襄王時事矣。蓋惠王本稱魏侯,既僭稱王,則是年乃稱王之始年,故不稱三十七年而稱元年。《史記》不知惠王改元之故,但見其於三十六年之後又書元年,遂誤以為襄王之元年耳。然則孟子之至梁不在惠王三十五年而在後元十二年襄陵既敗之後,則孟子與惠王之所雲者無一語不符矣。孟子與齊宣問答甚多而與梁惠殊少,在梁亦無他事,則孟子居梁蓋不久也。然猶及見襄王而後去,則孟子之至梁當在惠王之卒前一二年,辛醜壬寅兩歲之中,於《年表》,則周慎靚王之元年二年也。《史記》所雲,非是。說並見後《襄王條》下。

“孟子見梁襄王,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卒然問曰:“天下惡平定?”吾對曰:“定於一。”“孰能一之?”對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孟子》)

△《紀年》“今王”即襄王

《史記》,梁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十六年卒,子哀王立。《竹書紀年》,梁惠王立三十六年改元,又十六年而卒;其後稱為“今王”,至二十年而其書止。杜氏《左傳後序》謂:“《史記》誤分惠成(即惠王)之世以為後王之年。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諡,謂之‘今王’。”餘按:杜氏以《史記》襄王之年為惠王後元之年,是已;至謂《竹書》之“今王”為哀王而無襄王,則非也。《孟子》書稱“見梁襄王”,孟子門人記此書者皆當時目睹之人,不容誤哀為襄,則是梁固有襄王也。《世本》稱“惠王生襄王,襄王生昭王”則是梁有襄王,無哀王也。襄、哀二字,其形相似,蓋有誤書襄王為哀王者,《史記》因疑梁有襄、哀兩王;又不知惠王之改元,故誤以惠王後元之十六年為襄王之年,以襄王之二十三年為哀王之年耳。然則《紀年》之所謂今王即《孟子》所記之襄王,不得以為哀王也。說並見前《惠王條》下。

【附錄】“周霄問曰:‘古之君子仕乎?’孟子曰:仕。傳曰:‘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出疆必載質。’公明儀曰:‘古之人三月無君則吊’……‘晉國,亦仕國也,未嚐聞仕如此其急。仕如此其急也,君子之難仕,何也?’曰:‘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钅讚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古之人未嚐不欲仕也,又惡又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與钅讚穴隙之類也。’”

△孟子在梁未仕

按:孟子嚐見梁惠王,惠王自謂“晉國天下莫強”,則當戰國之初猶皆以韓、趙、魏為晉國也。孟子未嚐至韓與趙,則霄此言在孟子居梁之時無疑;所謂“晉國”,即指梁而言也。觀霄以“難仕”疑孟子,則孟子在梁但如賓客然,未嚐受其爵祿,觀孟子“鑽穴,逾牆”之喻,則當時求仕者率有所因緣而得之,孟子則必待人君之自知之而自任之,不肯效當時遊士之所為也。故《史記》於齊稱“遊事齊宣王”,而於梁則但稱“梁”,蓋並客卿亦未嚐受之矣。學者不可不分別觀之也。

○遊齊上

“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曰:‘德何如則可以王矣?曰:‘保民而王,莫之能禦也。……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盒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至齊在至梁之後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雲:“道既通,遊事齊宣王,宣王不能用;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則見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是謂至齊在至梁之前也。餘按:《孟子梁惠王篇》皆以時之先後為序,而至梁在篇首,見襄王後乃次之以齊宣,則是見梁惠在先,見齊宣在後也。即以《史記》之文論之,周顯王三十三年乙酉,孟子至梁,後二十三年齊始取燕,當是時梁惠王卒已久矣,然則孟子去齊以後必無複有粱之事。故今次至齊於至梁之後。

△孟子不拿周室之故

說者謂孔子修《春秋》,尊周室,而孟子勸齊、梁行王政,為有悖於孔子之旨。以餘考之,不然。《史記趙世家》:“成侯七年,與韓攻周;八年,分周以為兩。”以《周本紀》計之,則顯王二年也。蓋周之東遷,晉、鄭焉依,故令雖不行於天下而猶足以立國。烈王元年,韓滅鄭,六年,趙成侯、韓共侯遷晉桓公於屯留,(語本《竹書紀年》,與《史記》文小異)晉、鄭既亡,周孤立無所依,故韓、趙得分之。(自晉亡至此,凡四年)然則顯王之世已失其國,無複尺土一民之為己有矣。是以《戰國策》中所記周事但有西周君、東周君,而無一語及王;且雲“東周與西周爭”,“東周與西周戰”,然則東、西二周亦判然為兩國,而周王特寄食於其間,乃欲於此時責天下以尊周,亦不情之至矣!《史記周本紀》:“顯王五年,賀秦獻公;二十六年,致伯於秦孝公;三十三年,賀秦惠王。”如小國之事大國者然。蓋諸侯惟秦史尚存,故司馬氏得以據而記之。其於三晉、齊、楚,當亦類是。然則周於是時固已降同諸侯,但其名差異耳。至三十五年,諸侯會徐州以相王,則並其名亦無異於列國。故《傳》曰:“成王定鼎於郟辱阝,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孟子曰:“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歲矣。”然則自此以後,已不在卜年之數之內,周禮亦無複有存者,是以孟子欲得王者以安天下,不得以孔子之所為責孟子也。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又曰:“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由斯以觀,使孟子生春秋之世亦必尊周室無疑矣。孟子曰:“禹、稷、顏回同道。”又曰:“禹、稷、顏子易地則皆然.”其於曾子、子思之去與留亦雲。是故,孔子之德非孟子之所及,若尊周與不尊周則聖人所處之時勢不同,非其道之異也。學者考古不詳而妄議聖人,餘甚不敢。故今考其前後而備論之。

△孟子之王政

孟子何為以“王”說齊宣也?古之聖王皆非有心於王天下也,德盛化行,人自歸之;非齊王所及也。顧戰國之時,民困已極,孟子急欲救之,故以王歆動齊王之心,使勉為保民之事耳。何以有“恒產,恒心”之論也?聖人之治天下,非但養之也,亦將以教之。故舜命棄播百穀,即命契敷五教,所以“無饑”之後必繼之以“庠序之教”也。申以孝弟之義,何以言頒白者之不負戴也?古之所謂“弟”者,非惟事兄也,亦將以事老也。故契致以人倫而曰:“長幼有序。”孔子曰:“入則孝,出則弟。”若惟事兄而已,當雲入則弟,不當雲出則弟矣。

△孟子救世苦衷

按:人君撫有一國,當先自正其身心,不溺於私欲;至於**聲,**人心誌,尤所當痛絕者。乃齊王好貨,好色,孟子不匡其失,而但以為“與民同之”即可以王;齊王好世俗之樂,而孟子以為“今之樂由古之樂”,此何說乎?無他,戰國之時生民塗炭,孟子目擊其艱,急欲拯於水火之中,而是時大國之君惟齊宣猶足用為善,齊宣所好又非旦夕所能改者,故不得已而為此言,冀其或能行仁政耳。此孟子救世之苦衷,非正論也。讀《孟子》者當以意逆誌,不可執詞以害其意,亦不得以是輕議孟子也。故今皆不載,並識其說於此。

“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王無親臣矣!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也。’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賢,末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孟子用人之說與齊大夫

按,治國莫要於用人,不得其人則雖善政亦不能行,故周公有《立政》之篇,孔子有“人存政舉”之對。《孟子》此章實治國之要術,故今載於《保民章》之後;至是而王道全矣。雖然,孟子此言特為齊王言之耳。左右之言不可信,固也;諸大夫多矣,何以其言猶皆不可信而必訪諸國人,而又以身察之?人主之勞,何至於是?堯、舜,大聖人也,然其命官也,不過谘於四嶽,訪於廷臣而已,皆得其人,建大功於天下。亦非惟聖帝哲王然也,齊桓公聽鮑叔之薦而相管仲,晉文公聽趙衰之薦而用卻穀、欒枝、先軫,皆能治其國而霸諸侯。而孟子乃為是言者何哉?蓋齊之廷臣不肖者多而賢者少,惟諸大夫之言是聽則必有夤緣權幸以求進身者。觀於王、陳賈,齊之大夫可知矣。觀於《牽牛章》中,肥甘、輕暖、采色、聲音、便嬖,王之諸臣皆足以供之大夫之逢迎其君者不乏人矣。觀於王至公行氏有進而與言者,有就其位而與言者,庶僚之奔走於大夫之前者亦不乏人矣。如是而欲資大夫之薦引,安能得賢士而用之!其必至於蠹國害民者勢也。雖有即墨大夫而無如毀之者之多,雖有阿大夫而無如譽之者之眾,齊之往事概可見矣!故凡人主處休明之世,俊傑盈廷,政事修舉,則不必過為其煩;若不幸值廢弛之後,朝多幸位,阿諛成風,非大振乾綱,廣開耳目,不足以起其衰而革其弊。孟子此言誠撥亂反治之良策也夫!

△以必阝恤之戰證孟子用人之說

吾讀《春秋傳》至晉、楚必阝之戰而知晉政之衰也。必阝之役晉師何以敗也?曰:晉之軍帥不和,既不量力而輒濟河,又不設備,故敗。曰:固也,然猶非其本也。《傳》曰:“晉魏求公族,未得。”又曰:“趙旃求卿,未得。”卿大夫豈可求者乎!蓋有求而得者,與夫不求而遂不能得者,是以人競於求;若得者皆不因於求,則無複有求之者矣。文公之世,趙衰薦為元帥,豈嚐求之乎!胥臣薦缺之賢而文公以為下軍大夫,缺亦未嚐求也。亦非但不求也,文公以趙衰為卿而衰讓於欒枝、先軫,且以己所得者讓之於人矣。無怪乎所用皆賢,一戰而遂霸也。且凡求進用者非逢迎則賄賂。逢迎賄賂而得為卿大夫,其人必不肯以報國安民為事;逢迎賄賂而後得為卿大夫,則賢才必無由而進。雖文、襄之澤未衰,晉卿大夫之中非無賢者,顧賢者少而不肖者多,則賢者亦不得展其用,是以事權不一,在國則無以撫其民,在軍則無以勝厥敵也。若果能如孟子之言,見賢然後用之,豈複有求之者!吾故觀於城濮與必阝之事而益信孟子言之可為世鑒也。

【附錄】“儲子曰:‘王使人瞰夫子,果有以異於人乎。’孟子曰:‘何以異於人哉!堯、舜與人同耳。’”

△齊王悅服孟子

觀此文,則齊王於孟子可謂心慌誠服矣。《梁惠王》、《公孫醜》兩篇敘孟子事,皆以時之先後次之。其見於他篇者,無可考其先後,故皆因事而附錄之。

孟子將朝王,王使人來曰:‘寡人如就見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風。朝將視朝,不識可使寡人得見乎?’對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明日,出吊於東郭氏。公孫醜曰:‘昔者辭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王使人問疾,醫來,孟仲子對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趨造於朝。我不識能至否乎?’使數人要於路,曰:‘請必無歸而造於朝!’不得已而之景醜氏宿焉。景子曰:‘內則父子,外則君臣,人之大倫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醜見王之敬子也,未見所以敬王也。’曰:‘惡,是何言也!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豈以仁義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與言仁義也”雲爾;則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故齊人莫如我敬王也。’景子曰:否,非此之謂也。禮曰:“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固將朝也,聞王命而遂不果,宜與夫禮若不相似然。豈謂是與!曾子曰:“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大豈不義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朝廷莫如爵,鄉黨莫如齒,輔世長民莫如德。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將大有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謀焉則就之;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

△客卿輿居官(一)

天子諸侯之視朝也皆有定期,此何以稱孟子將朝,又何以齊王不知孟子之將朝而使人召之?蓋孟子之在齊乃客卿也,與居官任職者不同。戰國之世,凡客遊於諸侯之國者,朝皆未有定日,欲朝則往朝耳。故《史記》雲“遊事齊宣王”,言遊事,以別於居官任職者也。是以孟子將朝而齊王猶不知而使人召之也,此蓋當時風氣如是,非但孟子然也。但在他人聞王之召則疾趨而赴之,惟孟子不欲因召而往耳。若果居官任職,豈容如是!觀此章之文,及後《氐{圭黽}》、《不受祿》兩章,孟子在齊所處之時勢可知矣。

“孟子之平陸,謂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日而三失伍,則去之否乎?’曰:‘不待三。’‘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饑歲,子之民老羸轉於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求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乎?抑亦立而視其死與?’曰:‘此則距心之罪也!’他日見於王,曰:‘王之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為王誦之。王曰:‘此則寡人之罪也!’”

△《平陸章》見齊君臣之美

此章,孟子責孔距心之罪,宣王亦自引咎,人莫不謂齊大夫之曠職而齊王之大致矣;然吾讀之而猶覺齊君臣之殊不易得也。距心誠為曠職,然其心猶知恤民,其言猶知引咎,初未嚐剝民之膏脂以自奉,盜君之倉庫以自肥,亦未嚐自矜其能而歸咎於歲也。齊王誠為失政,然猶自知其過,未嚐怙終而拂諫也。是其國事尚未大壞。是以宣王雖不能辟土地,朝秦、楚,而猶能保其國;至於閔王,為燕所滅,止守莒、即墨二邑,而其臣民猶知發憤距敵,卒盡複其舊土;直至王建之世,秦滅三晉、燕、楚之後,力不能敵而後國亡。孔子言“觀過知仁”,吾故讀《平陸》一章而知齊之猶能自固也。唐、宋之季,世遠書缺,吾不知其詳矣;若明季之事,則吾鄉前輩之所記載尚可考而知之。崇禎十二三年,大名大荒,不惟轉且散也,甚至於人相食。然上之所免賦稅,道府皆匿不下行,仍使州縣催征而與之均分之,民之饑寒樸責而死者累累。此其視孔距心何如也?民之困至是極矣,然莊烈帝皆不之知,惟知任用奸邪,俾得互相蒙蔽,有直言時事者必致之罪,直至城破之時猶自謂非亡國之君。其視齊宣又何如也?所以自成、獻忠烏合之眾本不難於剿滅,乃至一府則一府歸之,至一縣則一縣歸之,求其如齊而不可得。無他,其人心風俗已壞故也。由是言之,齊之君臣尚有可取,是以孟子謂王“猶足為善”而不忍去齊也。

“孟子謂氐{圭黽}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氐{圭黽}諫於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齊人曰:‘所以為氐{圭黽}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客卿與居官(二)

觀此章,孟子自言無官守,無言責,則孟子在齊乃客卿,非居官受職者明矣。蓋戰國之士遊於鄰國者多,雖不受職,苟為時君所禮,亦畀以爵,《戰國策》所謂“魏王使客將軍辛垣衍行入邯鄲”者是也。說並詳前《將朝王章》及後《不受祿》章。

【附錄】“孟子為卿於齊,出吊於滕。王使蓋大夫王為輔行。王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嚐與之言行事也。”

【附錄】“公行子有子之喪,右師往吊。入門,有進而與有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孟子不與右師言。”

△王敬孟子

按:王,齊王之寵臣,恃寵而驕,常也;然乃朝暮見焉,雖不與言行事而不改,是何其敬孟子乃爾?以宣王之敬孟子故也。然則宣王亦戰國之英主,未嚐不知孟子之賢,但不能用孟子之言耳。故孟子曰“王猶足用為善”也。公行氏之事不知在何時;因與吊滕之事略同,故因類而次之。

“孟子自齊葬於魯。反於齊,止於嬴,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曰:‘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忄交乎!吾聞之也,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以上並《孟子》)

【存參】“或曰:孟子,魯公族孟係之後,故孟子仕於齊,喪母而歸葬於魯也。”(趙岐《孟子題詞》)

○遊齊下

“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曰:‘末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齊人伐燕,勝之。宣王問曰:‘或謂寡人勿取,或謂寡人取之。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五旬而舉之,人力不至於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孟子對曰:‘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悅,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

△《國策》記齊伐燕事失孟子意

《戰國策》雲:“燕人恫怨,百姓離意,孟某謂齊宣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以伐燕。《史記燕世家》采之。餘按:此即《孟子》書中所載沈同之問,而或以為勸齊伐燕之事,孟子固已辨其非矣。至所稱‘文、武’雲者,即《勝燕章》孟子引文王、武王以告宣王之語而失其意者。孟子方以燕民之悅不悅決之,何嚐以為時不可失乎!嗟乎,《孟子》一書幸而猶存,故今得以號而知之,外此若信陵、平原、廉頗、樂毅、虞卿、魯仲連之屬,其人未嚐著書?或其書已亡,無可據以證《史記》之是非者,學者必謂《史記》之得其實,然則古人之受誣於後世者豈可勝道戰!吾願世之文人學士毋據斷簡殘篇傳聞之詞而輕責古人也。”

“齊人伐燕,取之。諸侯將謀救燕。宣王曰:‘諸侯多謀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孟子對曰:‘臣聞七十裏為政於天下者,湯是也;未聞以千裏畏人者也!……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若殺其父兄,係累其子弟,毀其宗廟,遷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齊之強也;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動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謀於燕眾,置君而後去之,則猶叮及止也!’”

“燕人畔。王曰:‘吾甚慚於孟子!’”(以上並《孟子》)

△伐燕為齊宣王事

齊之取燕,《史記六國年表》在周赧王元年,於齊為王之十年。《燕世家》亦以為王,而《齊世家》無之。蘇子由《古史》據《史記年表》文,斷以為齊王。陳氏《新話》從之,而謂《孟子》書為其徒所記,以故致誤。惟葉氏大慶《考古質疑》據《戰國策》之文,謂齊宣用蘇代使於燕,代激燕王厚任子之,燕國大亂;儲子謂齊宣王“因而赴之,破燕必矣。”皆稱宣王,與《孟子》合,是矣。然吾猶惜其論未盡,而疑《史記》之不應有誤之猶未免於過也。按:《孟子》書中與宣王問答有明文者凡一十四章,而絕無與王問答之事。記此書者不過萬章、公孫醜之屬,皆嚐從孟子在齊目睹此事者,必無以王之事無故移之宣王之理。由是言之,《孟子》之不誤無可疑者。《史記魏世家》稱惠王三十五年而孟子至梁,《孟子列傳》又謂孟子先至齊而後梁。自粱惠王三十五年下至齊取燕之歲凡二十有三年。如是,則孟子去齊已久矣,何由得見取燕之事!由是言之,《史記》之有誤亦無可疑者,蓋自陳恒得政以來,凡十二代而滅,故《莊子》雲:“田成子殺齊君,十二代而有齊國。”《鬼穀子》亦雲然。而《史記》止有成子恒、襄子盤、莊子白、太公和、桓公午、威王嬰齊、宣王辟疆、王地、襄王法章,及王建十代;其悼子、田侯剡二代皆遺之;又誤以桓公為在位六年,是以威、宣兩代移前二十二年,而取燕遂當王世耳。《索隱》雲:“《紀年》,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又雲:“《紀年》,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則桓公十九年而卒。”據此,則齊威立於周顯王之十二三年。以《史記》之年遞推而下之,取燕正在齊宣之六七年,非王時事矣。故以《紀年》為據,則《孟子》、《莊子》、《戰國策》、《鬼穀子》之言皆合;若以《史記》為據,則此四書無一合者。而宋人乃欲據《史記》以駁《孟子》,其亦異矣!司馬溫公《通鑒》從《孟子》,以伐燕為宣王時,是矣;然以“取燕”、“燕畔”為一年事,在宣王十九年,數月而王立,亦於事理未合。講章家解《孟子》者又以取燕為宣王事,燕畔為王事,而雲“《燕人畔章》但稱‘王曰’者,王生而未有諡也”,其說尤謬。夫不聽孟子言而取燕者既為宣王矣,燕人之畔,王何慚於孟子乎?此無他,皆由未嚐深考戰國時事,不知《史記》之移威、宣兩代於前二十餘年,是以委曲求全其說而卒不能合也。故今《取燕》、《燕畔》數章,並依《孟子》、《國策》、《紀年》之文載之宣王之世。

【附錄】“齊饑。陳臻曰:‘國人皆以夫子將複為發棠;殆不可複。’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

此事未知何時,然揆其理勢當在將去齊之前,故附錄於此。

“孟子致為臣而歸。王就見孟子,曰:‘前日願見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棄寡人而歸,不識可以繼此而得見乎?’對曰:‘不敢請耳,固所願也!’他日,王謂時子曰:‘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陳子以時子之言告孟子。孟子曰:‘然,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

“孟子去齊,宿於晝。有欲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應,隱幾而臥。”

“孟子去齊。尹士語人曰:‘不識王之不可以為湯、武,則是不明也。識其不可,然且至,則是幹澤也。千裏而見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後出晝,是何濡滯也?士則茲不悅。’高子以告。曰:‘夫尹士惡知予哉!千裏而見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豈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晝,於予心猶以為速,王庶幾改之。王如改諸,則必反予。夫出晝而王不子追也,予然後浩然有歸誌。予雖然,豈舍王哉!王由足用為善。王如用予,則豈徒齊民安,天下之民舉安。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

△孟子去齊之故

按:孟子去齊之故,《致為臣章》不言所以;《宿晝章》雖有“不及子思”一語,而亦未明其所以然;至此章始詳言其故。蓋孟子之至齊,無他,不過欲救民於水火之中耳。而戰國之君多不足與有為,幸而齊宣猶足用為善,是以孟子戀戀而不忍遽去也。“庶幾改之”,必有一事孟子言之而宣王不從者。不從,則不能行仁政。不行仁政,則不能救民於水火之中,孟子雖在齊,何益!且孟子之去齊,齊王何嚐不留孟子。授室中國,養以萬鍾,齊王之意渥矣;然非孟子之所望於王者也。王不能改,雖萬鍾何加焉!王自留之,不可;代王留行,豈有益乎!欲及子思,惟有勸王改過而已。觀此章,然後知孟子之所以去齊與其所以不遽去齊皆非苟然者,學者不可以不察也。然尹士亦當時賢人,其所譏刺皆近於理,非若淳子髡輩漫然而妄議者,但未識孟子救世之苦心耳。觀其聞孟子之言而即自謂為“小人”,則其人亦非易及者矣。

【附論】“孟子去齊,充虞路問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聞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時,此一時也。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歲矣,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吾何為不豫哉!’”

△孟子心事

此章乃孟子自明其心事。前章雖言去齊之故,然特為齊王言之;此乃聖賢平治天下之素誌也。蓋聖賢之生於世,非徒自淑其身而已,必將使天下皆登於衽席也。自周之衰,王者不作,百姓之塗炭極矣,必使唐、虞、三代複見於今日而後足遂聖賢之心。然秦、楚、韓、趙之君未有可以行王政者,惟齊宣猶足用為善而國勢亦足以有為,然竟不能有所遇而卒去之,此孟子之所以不樂也。乃後世說者猶以孟子之勸齊、梁行王政為譏。嗟夫,使孟子不勸齊、梁以行王政;終老於鄒可矣,胡為乎日出入於風塵馬足之間而不憚其煩也!

【附論】“孟子去齊。居休,公孫醜問曰:‘仕而不受祿,古之道乎?’曰:‘非也。於崇吾得見王,退而有去誌,不欲變,故不受也。繼而有師命,不可以請。久於齊,非我誌也。’”

△孟子不受齊采邑

按:前章雲“孟子為卿於齊”,而公孫醜雲“仕而不受祿”。孟子既為卿,何以不受祿?既不受祿,又何以自瞻乎?蓋古者卿大夫之祿皆以邑,若他國之大夫居是邦者則致饋遺餼牽,《春秋傳》所謂“秦钅鹹與楚比齒”者是也;士之遊是邦者則饋以粟帛,《孟子》所謂“君饋之則受之”者是也。孟子既見齊王,知其不能行道,故不受其采邑以為久居之計;齊王雖授以卿之位而初無卿之職,是以朝王無定期,而孟子亦自謂“無官守,無言責”也。合此三章觀之,則孟子所處之時勢了然可見。然則孟子在齊正與孔子“際可之仕”相類,故曰“所就三,所去三”也。

【附論】“孟子曰:‘無惑乎王之不智也!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

△齊宣王勝人三事

按:孟子稱齊王猶足用為善,宣王之勝人者何在乎?蓋有三焉。孟子言“無已則王”。宣王即問“德何如則可以王”。孟子言“保民而王”宣王即問“寡人可以保民乎哉”。是其有誌向善,不囿於世俗之說,勝於人者一也。孟子論交鄰國,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孟子論行王政,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貨,寡人好色”。燕人畔,則王慚於孟子。告以孔距心之事,則王以為己罪。是其有過而能自知,又不自諱,勝於人者二也。儲子曰“王使人瞰夫子,果有以異於人乎”,是其心中深服孟子之賢,以為伊、呂之儔。王,王之寵臣也,吊滕之役,朝暮見焉,非惟不敢恃寵而驕孟子,且欲承奉孟子以冀得其歡心,無他,知王之敬孟子故也。使宣王如魯平公者,何難為臧倉之所為。勝於人者三也。戰國之君,如宣王者蓋不可多得矣,是以孟子以為足用為善,已宿於晝而猶不忍去也。然而卒無成者,何也?在廷之臣罕有賢者,故聞孟子之言則好之,與他人燕處而不見孟子則忘之而不複有遠誌,惟徇己之嗜欲而已。故孟子曰“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孟子蓋深惜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