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荒策一
有天地然後有水火;有水火然後有雨;有雨然後有愆伏;有愆伏然後有水旱;有水旱然後有饑饉;有饑饉然後有死亡。死亡切於民之身而天下治且安者,自古未之有也。是故,聖王之治天下,有雨而無愆伏;其次,有愆伏而無水旱;其次,有水旱而無饑饉;其次,有饑饉而無死亡。
天地者,猶人之一身也。眾人以秦、越視一身,雖其疾痛屙癢有不能自為謀者。聖人以一身視天地,故雖寒暑日月之往來,風雨雷霆之過不及,皆能知之而預為之所。何則?天地之交,水火而已。天地者,陰陽之體也;水火者,陰陽之用也。故火勢升而氣降;水勢降而氣升。火氣盛,水氣伏而不能升,則勝雨;水氣盛,火氣浮而不能降,則雨勝。雨勝者,水之由也;勝雨者,旱之由也。天地之有災也,猶人之有疾也。陰陽不和則災生;血氣不和則疾至。心也者,血氣之主也。故心怒則氣逆,悲則氣結,平則氣和;氣和則血脈流通,康強而無疾。民之在天地之間,猶心也。勇威怯,智欺愚而上不為之禁則憤,憤而無可如何則哀;積憤多則陰陽之氣逆,積哀多則陰陽之氣結。是以古之聖人欲和陰陽之氣,必通民情;鼓以招之,匭以受之,巡行以訪之,溫言以來之,使民之陵於強而告於上者朝訴而夕知,夕知而朝禁,民無留憾,亦無蓄憂;故太和之氣洋溢於兩間,寒暑以時,雨有度。《詩》曰:“綏萬邦,屢豐年。”《易》曰:“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夫豈有他術哉!天地之心平,斯天地之氣和也。”
夫陰陽之氣,可通而不可鬱也,可純而不可雜也,可清而不可穢也。故男女曠而不交,則生鬱疾;交不以正,則毒疽惡疾生焉。其感於陰陽也亦然。男曠於外,女曠於內,其於氣也為火亢,為水鬱。士大夫寵少優,蓄美童,裏巷之間逾垣牆,遊狹邪,其於氣也為怪風;為**雨,為昏霾,為毒霧。是以古之聖人合婚姻,別男女,禁**邪,男而女行;女而偏男者殄滅之無遺育,故其時天地清明,災不作。雖人道之當然,亦所以參讚化育也。
天之雨,人之汗也。汗必自腠理達;雖天地,亦有腠理焉。深山大澤,穀高下,林木蓊鬱,此亦天地之腠理也,是以其土常潤,其氣常蒸蒸然升而為。自生聚日蕃,貧富不均,富者連阡陌而貧者無立錐,其近山者爭覓利於間曠之地,於是懸崖幽壑靡不芟其翳,焚其蕪而辟之以為田;鋤犁之所加,風日之所爍,焦枯燥涸,而之出漸稀矣。是以古者授田有製,度其人地之數,或百畝,或七十畝,五十畝;不得擅增焉;深山大澤與民共之,而有厲禁,斧斤之入必以其時;所以培養天地之力,而常使有餘,宣導天地之氣而常使易泄,之所以時升而雨之所以時降也。
人之氣欲其易泄,又不欲其過泄;過泄則營衛虛,將有當泄而力不能泄者矣。天地之氣亦然。銅鐵之場,地力固已耗矣;然民用不可已也,且其數猶無幾耳。今之所謂煤窟者何眾乎?驢騾之駝,首尾相銜,日日然,處處然,其泄地氣不已甚乎?且窟深則必有水注之,水注之則必以人力涸之。夫此水非他,是即蘊於地中,以升而為,流而為泉者也,奈何以有用者置之於無用乎?是以古者建國必多樹木,《詩》雲:“樹之榛栗椅桐梓漆。”又雲:“瞻彼中林,侯薪侯蒸。”然則古之炊爨皆取之於林麓,不取之深山重泉之下,夫是以天地之氣完而其力厚。氣完力厚故常易達;易達則無久鬱;無久鬱則亦無溢量之達;夫是以時雨時各以其敘。
所謂“有雨陽而無愆伏”者,此也。
○救荒策二
古者耜廣五寸;兩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其名曰畎。夫間有遂,其廣二尺,其深倍畎。十夫有溝,其廣四尺,其深倍遂。百夫有洫,其廣八尺,其深倍溝。千夫有澮,其廣二尋,其深二仞,以達於川。凡此者,皆非以為苟勞而已。夏秋之交,霖雨時作;山中之水必注於川,平地之水必流於潦。川不能容,潦無所宿,其勢必被於田。知其必然而不可幸免,故不如先為之所以待之。今夫裏巷小民,其智非有能過人也,然其營居室也,必於牆下預為水道以待陰雨;水道通則流皆入壑而庭不積焉。雖千裏,雖百裏,亦若是而已矣。溝洫之製今雖未能驟複,要宜仿略古法,相視地形,下者間數裏為一渠;地近川者,首起於川以分川之水勢;地不近川者,多其首以承潦,其尾皆訖於川乃止;則水有所歸,乃不為暴矣。
且夫聖人之製為溝洫也,豈但水可以藉之以為泄,雖旱亦將藉之以為溉也。今東南之田,渠者蓋大半矣;然而中原齊、晉之間仿而行者不及十一。不學妄庸之夫目不習見,遂從而為之說,謂地有可渠,有不可渠,渠之雖勞而無益。不知平地之田,苟近水,未有不可渠者;但水有緩急則渠有難易,田有高卑則溉有勞佚耳。惟其去水遠者,水力所不能至,乃不可渠。然吾嚐見今之為圃者,皆鑿井以溉蔬,亦有因之以種麥者,其收皆什倍於陸田,雖大旱,不害其為小熟,其法豈獨不可通於田乎!今誠如前法渠之,地近川者,於渠左右各為子渠百數以引川水;地不近川者,每夫耕五十畝,量擇近村之田十畝,鑿二井以溉之,則旱不能為大災矣。
蝗也者,亦水旱之所生也。其為物也,不水不卵,不旱不蠕。故凡水所不瀦之地無蝗;水所常瀦之地亦無蝗。必秋有大水,溢入於田,然後蝗得以卵;必冬雪不降,春雨不時,然後蝗得以蠕。水旱絕矣,於蝗複何憂焉!
凡水之決,由於洪曲;凡洪之曲,由於沙停。水之大者,其旁必有停沙;停久不治,其沙遂積。沙積於北則洪曲而南;沙積於南則洪曲而北。沙形圓則洪圓曲;沙形銳則洪方曲。沙勢逼洪,故洪不得不曲也。水之全力皆在洪首,洪直則行水心;洪曲則齧兩岸;洪圓則岸當肩;洪方則岸當首。當肩則刷;當首則決。刷者決之萌;決者刷之極。洪勢齧岸,故岸不得不決也。欲其不決,浚其沙,順其洪,直其曲,圓其方,則沙不逼洪,洪不齧岸矣。
凡水之溢,由於泄之不速;泄之不速,由於下流之梗。水之相合也,其勢必爭,大者疾行則小者見奪;奪則留,留則逆,逆故不決即隘。於其合也浚之,十倍其素之廣,則其勢得直,其行得舒矣。
曰,浚之而塞,奈何?曰,浚而塞者,滯也;通之則不塞矣。
凡渠之器莫若龍尾:江南水車五不當一,河北水鬥十不當一。龍尾之製,有城有郭,如大轆轤而側立之;首出於岸,尾沒於水,如天南北極然。城內屬於軸;軸兩端倚以床。城郭之間虛以容水。有牆環城,右轉如螺絲然:人持軸而左旋則水循牆而右移,──水自以為已下也,而不知其已上也。
凡井之器莫若玉衡:桔槔十不當一,轆轤百不當一。玉衡之製,一腹兩足:足在水中,其圓如筒,管通於腹;腹在水外,其圓如瓜,管通於口;口在井上,其圓如盤,管通於田。足之下,戶之以納水;其上,敞之以受楦。楦之大小可滿足,竿屬於衡;衡之高下可過口,軸屬於床。衡有低昂則楦有升降;楦有升降則戶有開闔。楦升戶開則水入;戶闔則水不得出,楦降則水不得不出──水無可如何,則不得不上入於腹矣。腹之下,兩戶共樞,不能兩開,不能兩闔。左開受水,則右闔之以禁其出;右亦如是──水又無可如何,則不得不上出於口矣。
曰:井之而竭,奈何?曰:井而竭者,淺也;深之則不竭矣。所謂“有愆伏而無水旱”者,此也。
○救荒策三
所謂備荒者吾知之矣:日常平,曰社倉,曰義倉。昔者晉侯伐楚,謀所以息民,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自公以下苟有積者盡出之。齊景公聚朽蠹而凍餒其三老,則晏嬰譏之。然則富民之道在散而不在積也。漢之常平始積於官,然猶不取於民;宋之社倉始取於民,然又不積於官,是以其得猶多於失。今之義倉則取之於民而積之於官矣,其初猶存勸捐之名,其後遂為履畝之稅,民納其十而九入於吏橐,就其一之實於倉者,民亦未嚐得食之也。古之利國者化積以為散,後之利國者斂散以為積;古之愛民者損上以益民,後之愛民者嗇民以豐官:如是,而欲其民之不死於荒歲,有是理乎?無是理乎?
其少知治理者則曰:“積貯之法,當藏富於民,使民三年耕則有一年之蓄,九年耕則有三年之蓄;凡其粟布器畜財賄之數皆周知之而為之製。”夫藏富於民,誠是也;然一縣之戶至數萬,一府之戶至數十萬,人人而察之,石石而量之,日亦不足。就令其能如是,其擾於民也必益甚。且夫積貯也者,豈必其名與形雲爾哉,亦操乎其勢所必然而已。貯其粟於倉而曰“此若幹石”,家喻而戶曉之曰:“畋爾田,積爾粟,以待凶歲。”──此積貯之形與名,庸人之所見而美,而其實皆不足恃也。昔者梁王移民移粟,而孟子以為無益,不若授之以五畝之宅,百畝之田而民自足也。子產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而孟子曰不知為政,不若十一月成徒杠,十二月成輿粱而民自不病涉也。天下事固有斤斤焉求其如是而反不如是者,有不必斤斤焉求其如是而自能如是者,勢為之而已矣。故粟處乎日增之勢,則不待貯之於官、課之於民而其積者自多;粟處乎日減之勢,則亦無賴於貯之於官,課之於民而其積者必少,此不可以不察者也。
今裏巷之間,侈靡征逐日以益甚,優伶之戲街喧巷咽,母呼女,舅招甥,逾數十裏而往觀之;生子、娶妻、喪葬之事,中人之家常不減百餘筵;加以不肖之徒**心**博,廢時失事,傾倉倒篋,蓋十而六七矣;然後以其餘力力田,地利安得而盡!以其餘粟養父母妻子,饔飧安得而給!是以禾未登而麥已盡,麥未至而粟已空。稱貸而益猶且不足,而今乃欲課民積貯以備凶荒,嗚乎,可謂不情之至者矣!欲民之多入則莫若務專其力;欲民之寡出則莫若務嗇其用。且彼民者豈不知侈佚之能貧人而勤儉之可不匱乎哉,彼其習俗皆以此為榮,故強者恥不如人而弱者懼不齒於鄉裏耳。鄉之人入城而見長衣,則相與長之,見短衣,則相與短之,彼豈有所驅迫而然哉!然則欲俗之變亦非難事也,誠能立之標準,樹之風聲,其不染於俗者,禮之以為民望,而懲其尤甚者,並及其容隱之裏長,則弱者有所借口而強者無所競,力專於田,用嗇於家,一歲之粟十入而七出焉求其三之毋積不可得也。
抑其事更有要者焉。治國之智與治家異。入於倉則謂之有,出於倉則謂之無,此匹夫匹婦之所謂智也、治府縣者必合一府一縣而統計之:一歲之獲粟幾石,食粟幾石,則民之貧富無遁情矣;一縣之耕者幾人,食者幾人,則粟之多寡無隱數矣。大抵民之不耕而食者九,而富民、僧、道、盜、丐、遊手之民不與焉;其可以減者六,曰官之親從,曰吏,曰胥,曰工,曰商,曰駔儈;可以去者三,曰優,曰倡,曰博徒。今此九者其數常倍於農夫,並其父母妻子計之,是一人耕之常有數十人食之也,為農夫者安得不凍餒乎!夫河之廣也百步,則其潤也十裏;官貪而護其下,而欲親從吏胥之不多且富,不可得也。農夫博負百錢則終夜不能寐,以其得之難也。親從吏胥博一夜之歡,纏頭至數十金而不以介意,以其得之易也。親從吏胥之攫財也易於拾芥,而欲其不起夏屋,羅珍羞,豐裘馬,耽歌舞**博之樂,以富天下之工商駔儈優倡博徒而多其數,不可得也。然則一府縣之計可知已。
且夫人之不耕,非其生而不能耕也:不耕足以自食則不耕矣,不耕不足以自食則耕矣,使六者之數所獲不能逾農,而三者無所得食,則人將不驅而自耕。耕者日增則食者日減:不必求積也,而粟自苦於無所往。
所謂“有水旱而無饑饉”者,此也。
○救荒策四
此皆救於未荒者也。失此不圖,至於已荒然後救之,晚矣。雖然,不猶勝於立而視其死者與!是故,救於已荒亦有道焉。一日糴,商賈末業主人宜之。二日借,有田者宜之。三曰役,無田而少壯有力者宜之。四曰賑,無田而文弱老幼廢疾者宜之──賑有以粟者,餓未久,病未甚者宜之;有以粥者,餓已久,病已甚者宜之。
救荒之道,必先料民。糴者不籍,其餘皆籍。其籍必於未事,擇近村之耆老若諸生殷實而平善者任之──未事,則欲欺我者計未成而謀未定;平善,則畏法;殷實,則輕賂;其近村也,則知之詳;耆老諸生,則不習於欺罔之術,雖有過而易發。籍分為三等,先應賑者,次應役者,次應借者,役者,以壯者一人養老幼二人為率;壯者少而老幼多者,其餘入賑籍。借者,以田口多寡相較為差:有田而佃於人,與佃人田取其半者,以二當一;田少而口多者,其餘入役籍。籍成登於官,然後稽之以編審之籍,則口之多寡,年之壯老可得而知也。參之以地糧實征之籍,則田之有無可得而知也。凡加損賞罰皆視此。
乃發粟:借者於倉,役者於役所,皆不為廠;惟賑者為廠。廠欲多;多則民近,民近則不弊。粟廠月一發,民遠來者不過十五裏。先期示日,榜次其村與戶於廠前。至期,親臨視之。村為一牌:炮三鳴,立初牌於門外。受粟者持具蟻附牌下;門啟乃入。門闔,乃授粟:左人呼名,右人呼數。受粟畢,門啟乃出;有他道則自他道先後出之。凡初牌入然後次牌立;初牌出然後次牌入;至三以下皆然。辰而始;申而畢。粥廠日一發,民遠來者不過數裏。立一人監之,如料民之任。受粥者皆坐,別以行,行各兩列,背外麵中,麵間隙之以行粥。拆一鳴,行粥。人一器,不得遺;不得複,不得越。畢,柝再鳴,行粥如初;至三乃止。凡坐,內先至者。凡出,先外坐者。凡粟人揚粟於地,粥人注水於粥,皆有罰。
夫官之粟有限而民之貧富不均,以民濟民者其惠廣而遍,則發粟而外,富民大賈皆可捐之以助我也。有勸而捐者,其患在少;有追而捐者,其患在激;有使之八贖罪者,罪輕而贖則所得不多,罪重而贖則壞法──法壞,則天下之害有甚於荒者矣。捐之之道,毋求其能助我賑,求其能助我借與役而已者──賑者,費而不返;借與役者,費焉而未嚐費。度其力之所能,即其居之所近,聚其人而告之數,粟不納官,但八其籍,其借有不償者官為督之。不如是,罰令助粟以賑。吾知其應之也不待辭之畢矣。其有有服姻族入賑格者,責之賑;有收養子女者,人當粟幾何,官書其券,使不得輕去;願助粟以賑者,視粟多募,免其役以勸之,則民之粟出矣,一縣之粟亦有限,而四方之豐歉又不齊,以羨補不足,則舟車馱輦莫非助我糴者,是以富民可捐,外商尤不可不召也。招之之道,先於粟熟之時使人往糴以樹之的,及其來也,強糴者有禁,高價者勿抑,市井駔儈不法之徒不得而侵漁抑勒之,則四方之粟至矣。
雖然,民有荒於歲者,有荒於人者──吏胥是也。凡吏胥之害;吾固已略言之矣。然在豐歲民猶能供其欲;荒歲何以堪之!且夫人而至於為吏與胥,必非有能讀書明理廉潔愛民者亦明矣。其取也不以賢;其養也不以祿。不知禮義,故名不足以勸;朝斥而夕複,故威不足以懲。其所知者,惟賂而已:賂至,則鴟為鸞鳳;賂不至,則夷、齊為蹠、喬。故其職獄訟者,則舞文鬻獄,顛倒是非;其司賦役者,則盜用官錢,征新代舊,關通賂遺,弛富役貧;其奉差遣者,則因事索賄,計畝科錢,每營一票,費嚐至數十緡,苟不十百其利,豈肯為此。至於賑濟,弊尤百出,或偽造戶口,或陰受請囑。偽造戶口,故粟多中飽而惠不及於民;陰受請囑,故富者得粟而貧者無救於死。是以凶荒之歲,賑濟之年,吏未有不增田,胥未有不建屋者。其在不肖有司,同利為朋,互相倚助,猶不足怪;即有一二愛民之吏,亦但以搏擊士類為風烈,而輕視吏胥以為無能為,豈不謬哉!諺雲:“不怕官,止怕管。”舉貢生員雖有秩而政事不與聞,吏胥雖無秩而文簿票示皆出其手,此孰能為民禍,不待智者而知之矣。故宋蘇軾論吏卒之害。謂如二十餘萬虎狼散在民間。夫豈其害未甚而古人之言乃過激如是!或亦今之君子不履田畝,不詢芻蕘而未之知耳。率虎狼以食人肉而曰己未嚐殺人焉,吾不信也。且夫懲吏胥者豈必事事察之雲爾哉,如此者,上且不勝其煩而其弊究亦不能去;要使斯人知吾意之所向而已。吾意以為吏胥不足害民,則受其害者必不敢訴,訴之亦必不察,而吏胥重矣。吾意以為吏胥深足害民,則民無所憚而不訴,訴之而無不杖之革之流之殺之,而吏胥輕矣。
吏胥之害除,然後可以有饑饉而無死亡。不然,則雖悉行救荒之政,吾見其徒為具文而已矣!
曩餘館於大行之麓,五月未雨,往來道塗間,見諸縣祈雨者或焚香插柳以禱神祠,或取水數百裏外,或閉南門,開北門,或缸貯壁虎令童子環擊之,無法不施,迄無一效。南北開閉之說雖出董子,然屋不露日,故南戶向陽,北戶向陰。城門內外均露天日,南北有何分別,正所謂“東家之西即西家之東。”也。陰陽果何屬焉?至貯壁虎於缸,則昏沈冤苦之歌昔人已傳為笑柄,而不學之人尚詫為奇策,亦可悲矣。餘雖布衣,哀民之不聊,傷吏之無術,乃於鞍間枕上殫思研精,略得四策。而館事少閑,不克成稿。會雨,遂姑置之。去年自七月朔逮霜降無雨,大名府縣禱雨者數,皆俟已合後乃禱,略得涓滴,即往謝神。其意欲見禱之有驗以美觀聽。以此事神,宜其不能感格也、餘複感前事,遂卒著之;欲獻當路,亦竟未及繕寫。今夏複旱,始乘間繕之。而連日陰四合,垂垂欲下,時作微雨,竊幸餘言之無用矣。會府屬諸生耆民各以役繁吏蠹訟於縣,上官命縣桎楷而掠之,次日天忽開霽,雲斂日烈,如炎如焚。乃知感應之機其速如此。夫在上之人識慮高遠,豈書生之見所能補其萬一,用是複秘篋中;誌其顛末。乾隆三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記。
餘作此策時,餘鄉風俗尚未甚壤,所患惟在吏胥,故三四兩篇所重亦惟在吏胥。其後不數年間,風氣大變,諸生多與吏胥相結,表裏為奸,以罔厚利;關說詞訟,武斷鄉曲,無所不至,遇荒歲,則與吏胥共分賑濟錢米而貧民不得與焉。偶閱舊文,猶自惜其所言之未盡也。然天下大矣,豈可以一縣概之;故仍其原文不改而附識其說於後。嘉慶甲戌三月又記。
○與楊讚府論漳水情形條議
此篇舊本闕,今據目錄僅補文題。
○氣勢
凡戰,義為上,勢次之,氣又次之,鬥為下。奉天討罪,伐暴救民,是之謂義;義立者王。據山河之險,通饋餉之利,批亢搗虛,以逸侍勞;是之謂勢;勢利者霸。臨陳決機,勇怯並奮,乘驕待敝,使敵自潰,是之謂氣;氣盈者勝。矢鏃劍鍔,撞搪搏刺,力盡而後斃,是之謂鬥;鬥數者傷。《湯》之征也,曰“後我後”,武王之征也,曰“紹我周王”,用義戰者也。亞夫堅壁於昌邑,鄭艾縋師於陰平,用勢戰者也。曹劌以一鼓破齊,項羽以沉舟救趙,用氣戰者也。
勝負之道,無眾寡,無強弱,氣而已。氣之既衰,強弩不足以穿魯縞,賁育不足以抗童子。用兵者用其方銳之氣而外察敵氣之盛衰,盛則避之,衰則乘之。驟勝者其氣驕,新敗者其氣怯,轉鬥不食者其氣餒,久攻不克者其氣弛,聞內有變者其氣搖,倉卒遇敵者其氣亂,乘而擊之,一可以當百,弱可以製強。是故,用鬥不如用氣。
有必取,有不必取,有必勝,有不必勝,勢也。項羽百戰百克而卒為漢王擒者,羽用氣,漢用勢也。漢王守成阜以扼天下之吭,使韓信取河以北而羽之右臂斷矣,南連英布而羽之左臂斷矣,故楚卒滅於漢。汴之於河東也,猶漢之於楚也。克用破黃巢、王行瑜等,所向無敵,然朱溫以輕兵襲晉絳,斷長蛇之腰,而克用坐視河中之亡而不能救,終克用之世不複能南爭中原者,失河中故也。氣也者可以決一日之勝負耳,至於定天下之大計者必以勢。是故,用氣不如用勢。
可以勝天下而不可以取天下者,不知勢故也。可以取天下而不可以安天下者,不知義故也。漢之於楚,汴之於河東,皆製勢以挫其氣,然漢逐滅楚,而汴後反滅於河東者,漢有義,汴無義也。漢雖無湯、武之義,然義於楚者三:漢仁,羽暴;羽弑義帝,漢發喪討之;漢當王關中,羽負約也。克用再造唐室,不失臣節,而溫篡唐;克用救溫,而溫負克用;其見滅焉宜也。
故用兵者曰“逆取順守”,非知兵者也。逆不可勝;逆勝,幸也。義立於素而輔之以氣勢,則無敵於天下。
○輕重
用兵之道可一言而盡乎?曰:可,輕重而已。敵得輕勢,則我以重勢持之;敵得重勢,則我以輕勢掩之。
凡兵之勢,客輕,主重;新起者輕,久立者重;乘勝者輕,持援者重;兵精者輕,兵多者重;騎多於步者輕,步多於騎者重。輕欲速;重欲緩。輕欲行;重欲止。輕欲戰;重欲守。輕欲致死;重欲萬全。輕欲擊虛;重欲阻險。輕欲敵之不測;重欲敵之自困。輕欲乘重之未固;重欲待輕之已衰。是故,平原曠野,輕之地也;山高水深,重之地也。因糧於敵,輕之資也;糧餉有餘,轉輸利便,重之資也。雨雪昏暗,敵不設備,輕之時也;祁寒盛暑,敵勞我逸,重之時也。鼓行而前,遇城不攻,輕之用也;堅壁清野,絕敵糧道,重之用也。
韓信之下趙也,漢勢輕,趙勢重;成安君不守井陘口,故趙敗而漢勝。吳、楚之攻昌邑也,吳、楚勢輕,漢勢重;亞夫堅壁不戰,故漢勝而吳、楚敗。鄧艾縋師於陰平而遂滅漢,得輕勢也。慕容超棄大峴不守而遂亡,失重勢也。李密之距王世充也,魏徵勸之堅壁勿戰,用重也;密不聽而與戰,故敗;世充能用輕而致死以逼之,故勝。竇建德之救鄭也,淩敬勸之西出軹關,用輕也;建德不聽而攻虎牢,故敗;太宗能用重而據虎牢以待之,故勝。徐敬業之討武氏也,倡義新起,其勢輕;不直造東都而還圖潤州,故敗。哥舒翰之距安祿山也,據險自守,其勢重;不固守潼關而與崔乾佑戰,故敗。由此觀之,兵之勝敗無他術也,輕重而已。
《傳》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輕也;“後人有待其衰”,重也。自古以來用兵之勢未有能外乎輕重者也。知乎輕重之術,則百戰而百勝矣。
○釋明
人有明,有不明,生而然乎?曰:非也。用其明則明矣;不用其明則不明矣。曰:何以知其然也?曰:子不見夫目乎!瞽者,千萬人而不一二遇也。上古之時有離朱者,暗室之中能察五色,千萬年而不一二遇也。其他有目者皆相似也:或明,或不明,倍焉而已耳;又其甚者,蓰焉什焉而已耳;烏有相幹百者哉!夫心之明亦若是而已矣。
曰,然則何以相遠?曰:孟子曰:“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興薪之不見,為不用明焉。”吾幼時至人家,歸而問其人之所衣,不知也。此無他,不視之故也。吾嚐自芟樹,不自決其當芟否也;明日行於途,見樹焉則視之,歸而數其所見之樹。之長短,枝之多寡;曆曆猶在吾目中也。此無他,視之之故也。故視則明,不視則不明。自掩其目則雖置泰山於其前而不知也。夫心之明亦若是而已矣。
是故人主日與其大臣接,則宦官宮妾不能欺也;日與其群臣接,則大臣不能欺也;日與其庶民接,則群臣不能欺也。是以先王之世,日有朝,時有省,五截而一巡狩,有大事,朝國人而問之,彼誠用其明也。豈惟人主,雖良吏亦然。其聽訟也勤,其接士大夫也數,則吏胥左右之人不能售其奸矣。
今之為縣者,憚於聽訟而疏於接士大夫。訟者或待至數月焉,或待至一歲焉;不然,則委之於宗族鄉裏之長焉。訟者不得盡其辭,故他人得以抑揚其說,上下其手,而無所忌。流言日入於耳,是以其聽之也愈難。向使其訟之始而即坐而聽之,訟者無遁情,聽者無旁受,數言而立剖矣。有人焉譽之,則以為賢,一縣之中皆以為不肖而彼不知也。有人焉毀之,則以為不肖,一縣之中皆以為賢而彼不知也。事本曲也而或雲直,則疑其果直也。事本直也而或雲曲,則疑其果曲也。為所誣者雖有夷、由之行,具儀、秦之舌,抱陳平、第五倫不情之冤,可以一辨而即明,而無如其不見不問何也!嗚乎,是自掩其耳目而已矣!
如此者,其不明之咎耶?其不用其明之咎耶?夫苟不用其明矣,則雖聖人亦無如之何焉!
○喻偽
磁粉,天下之名藕粉也。自秦、楚、梁、豫來京師者必道磁;道磁,必市磁粉以饋京師士大夫。京師士大夫莫不重磁粉者。然以其名也,故偽多而真少。州中粉肆數十,皆用綠豆若蜀黍粉為之,雖華門廣廈皆然。惟南門杜氏及北門外張氏,粉皆以藕,不偽;然肆殊狹陋。又有某氏,居村中,粉尤美;近人或知之。四方來者倉卒不能辨,苟以磁之名焉而已,見華門廣廈,爭往市之,以故偽者反易售。人競趨於偽,京師士大夫罕有能食真磁粉者;然磁粉尚名京師不少衰。嗚乎,磁粉一口腹之事耳,其藕也必甘而旨,其非藕也必薄而劣,此宜盡人皆能辨之,然受其欺者比比如是,況物之難辨有百倍於磁粉者哉!物之美者往往不辭僻陋,然世之人未有不擇通都大邑華門廣廈而投足者,宜乎其不能得真者而市之也。
有晉中客以識藥知名,過內黃,止藥肆,或以紙裹羊胎示之,紿曰:“鹿也。”客睨之而筆曰:“是乃羊耳,是區區者而能欺我耶!”其人歸過其友,其友裹以帛,囊以錦,貯以篋,複持示之。客兩手捧之,諦視良久,曰:“此真鹿也已!此豈曩羊胎之所能偽者!”故均一羊胎也,徒手而示之則掩口而笑,裹以帛,囊以錦,則見者改容而禮之矣。今天下之不改容於帛與錦者幾人。而雖持真鹿以求知於世,安在其能遇哉!
俗傳有人嗜酒,醉即撻罵其妻。一日,妻置米湯釜上;以為酒而飲之,即往撻妻。妻曰:“曩釜上者米湯,非酒也。”其人豁然頓醒,遂止不撻。世之不辮真偽而強作解事者何以異此!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韓退之曰:“小慚,亦蒙謂之小好;大慚,亦蒙謂之大好。小稱意,人必小怪之;大稱意,人必大怪之。”餘始讀之以為有激而言,今始知為常事。嗚乎,士君子讀書學古,蘄自得乎心而已,勿望世人之必我知也!
○甘苦
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而行人揮應對樽俎之間,沛然有餘。然揮不以所能先裨諶者,才各有短長也。司馬相如善為文而遲;而枚皋為文疾,受詔輒成,上有所感,輒使賦之。然皋乃自詆其其文謂不如相如者,文固有高下也。嗟乎,美惡之故非智者不能知,而難易之形則眾人所共見,無怪乎晉、宋以降遂至以“五官並用”,“擊缽成詩”為美談也!
秦始皇將伐楚,問王翦用兵幾何,翦曰:“須六十萬人。”問李信,信曰:“二十萬足矣。”於是使李信為將,將兵伐楚;大敗而歸。複使王翦,翦曰:“大王必用臣,非六十萬人不可。”始皇曰:“諾。”翦遂滅楚,虜其王。故不考其事之成敗而以兵之多寡較之,則李信賢於王翦遠矣。
隋麥鐵杖在陳為傘戶,常下直,行百餘裏,夜至京口;比旦牙時複往執傘。沈光緣十餘丈幡竿,直至龍頭;係繩畢,陵空而下,人號為肉飛仙。而王韶自並州馳驛入京,竟以勞卒。力之強弱相懸乃至於此。故既為韶則必不能複為鐵杖、光者勢也。
苗之為物也,糞而耕之,種而之,猶有不能生者;又從而耘耨之。至於草,則不種而生,不糞而茂,耘之而猶不能除也。然而農夫不棄苗而取草者,為其為苗也。故以待草之道待苗則無苗矣。
孔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王孫由於曰:“人各有能,有不能。”彼非其人,故無由而知其人之甘苦。世有裨諶、相如其人者,必不以不病病人之病矣。
○讀韓子《諱辨》
諱始於周,諱其名焉耳;文同而異其指,不諱也。周衰,魯始以獻、武廢具、敖。魏、晉至唐,其諱尤嚴;官爵器用之屬音少相似,鹹莫敢近。而韓子獨考經據律以正其失,可謂明於辨而卓於識矣。然當時反謂為紕繆。今之去韓子遠矣、然讀者無賢否未有非之者。豈今之人皆智而唐之人皆愚哉!甚矣風俗之移人也!非韓子,其孰能違俗而不顧者乎!嗚乎,士之執一說,守一義者,惟其是而已,世俗之臧否豈足為定論哉!
○書陳履和《東山詩解》後
細觀所解,分肌擘理,思曲意深,深為嘉歡。但熟玩此篇,隻是室家聚首相樂之詞,非有他也。首章自敘途中情形而結之以“車下”、“獨宿”,次章代寫家中景象而結之以“可畏”、“可懷”,其意了然。三章始言夫婦之聚首,“婦歎於室”,“我征聿至”,兩兩相對,雙承上二章意。此下便當寫聚首之樂矣,卻忽借瓜開;非瓜也,其人也──瓜猶如此,而況人乎!四章又借新婚之樂以形容之,末隻一句打轉,言語之妙,令人想像無已。蓋聚首之樂最難言,言亦不能盡,故前兩章從對麵寫,後兩章為旁敲側擊之詞,不言樂,正深於言樂也。讀此詩,使人動思家之情,增伉儷之重。
鄙意,讀《詩》之法當先求其義。如此詩,三年東征不為不久,而其詞絕無一毫怨意,若《衛》之《擊鼓》,《雅》之《漸石》者,固由周公奉天伐暴,要是文、武遺德在民,周公矜恤有道,是以上下一體如此。即此可見盛世景象。易傳所謂“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者,此也。然與《秦風》之《小戎》、《無衣》又不同。彼是一團霸氣,與此有歡娛之別。此秦之所以並六國而周之所以卜三十也。自說《詩》者以為勞詩,此意索然矣。
次考其事。如此詩,即周公伐奄事,當在《書大誥》之後,《多方》之前。蓋商季諸侯互相吞並,東方奄為最大。武庚,亡國之餘,伐之想不大段費力,而伐奄為最久。故孟子雲“三年討其君”,即此事也。
次玩其文。如此詩,醇厚和平中有樸茂之氣,真盛世之音也。《小雅》、《國風》中,惟《七月》之雄偉深厚在此詩上;若《出車》、《六月》等篇,雖冠冕堂皇,而氣味皆不若此醇古。即此可驗政事盛衰,世次先後。
若詩中語有難解者,不妨姑置之。說皆可通者,不妨兩存之。今人覿麵問答猶不無錯會其意者,況三千年前之言語,世變風移,名殊物異,安能決知其某字何意,某字何意哉!且由古文而隸,而楷書,由竹簡而紙,而印本,豈能絕無缺誤。是以武侯略觀大意,靖節不求甚解。我思古人,實獲我心。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