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四月,一個奇妙的清晨,天氣好極了,空氣潮濕,但卻又充滿了陽光。它像一塊軟糖那樣,好吃得很,香甜、涼爽,濕潤和光亮,過濾了的春天,純淨的臭氧。在斯特拉斯堡林蔭大道的中心,人們驚喜地呼吸著從草原和大海飄來的芬芳。一陣暴雨,那種任性的四月陣雨創造出了這種喜人的奇跡,春天經常是與它們一道以一種極為頑皮的方式宣告它的來臨。
我們的火車在半路上朝著昏暗的地平線駛去,它從天空黑乎乎地直切入曠野;直到摩烏附近——這時城郊的房屋像積木般地散落在四周,塗著令人鬱悶的綠色廣告不斷地躍入眼簾,就在這時,坐在我對麵的那位上了年紀的英國女人開始整理她的有十四件之多的提包、瓶子和旅行用具——那種海綿般的,翻滾著的烏雲終於爆發了,從埃佩納起,那鉛色的和凶暴的彩雲就與我們的火車頭在進行一場競賽。
一道小而蒼白的閃電是一個信號,隨即暴雨好鬥般地帶著擂鼓似的聲音傾瀉而下,用潮濕的機槍的火花掃向我們正在行駛的列車。受到沉重的攻擊,在嘎嘎作響的聲中,窗戶上的玻璃在哭泣,火車頭屈服了,它那灰色的煙旗垂向了地麵。除了撲向鋼鐵和玻璃的劈裏啪啦敲打,再也聽不到什麽,再也看不到什麽,列車就像一隻受折磨的野獸逃避暴風疾雨,在光亮的路軌上行駛。順利地到了車站,我們站在有頂篷的站台上,等候行李搬運工,這時在灰白的雨棚後麵,林蔭大道的景色又突然變得明亮起來;一束尖利的陽光用它的三叉戟刺破了正在消逝的彩雲,隨即照亮了千家萬戶的房頂,像塗上一層黃銅一般,天空在海洋的蔚藍色中閃閃發亮。像阿芙洛迪特從波浪中閃著光澤**而出一樣,這座城市從雨的罩袍中現身出來。一幅神聖的景象。隨即,人們從前後左右躲雨和藏身之地擁向街頭,抖落掉身上的雨滴,歡笑著各奔前程。堵塞的交通緩解了,各式各樣的老式交通工具都活躍起來,車輪在滾動,嘎嘎聲、隆隆聲、嘟嘟聲,都混成一片;萬物都在呼吸著和享受著重現的陽光。就連林蔭大道上深深被桎梏在堅硬的柏油路上發蔫的樹木,經過這場大雨的滋養和濕潤,在清新和碧藍的天空中綻開了細小尖尖的蓓蕾,並試著散發出少許的芬芳,確也是真的做到了。奇跡上的奇跡:有幾分鍾人們明顯地感覺到了在巴黎心髒中,在斯特拉斯堡林蔭大道上,栗子樹開花的微弱而畏葸的呼吸。
值得讚美的四月裏這一天中的第二件賞心樂事:我一到了巴黎,直到下午都沒有約會。在這座擁有四百五十萬人口的巴黎,沒有一個人知道我,沒有一個人在等待我。這就是說,我完完全全的自由,想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我能隨心所欲,去散步,去閑逛,或者坐在一家咖啡館讀讀報紙,或者去就餐,或者去參觀博物館,或者去瀏覽櫥窗,或者去翻閱沿河岸舊書攤上的圖書。我可以給朋友打電話,或者我就呆呆地凝視那溫煦甜蜜的空氣。但幸運的是,我出於博識的本能做了最理性的事:我什麽也不做。我沒有做任何安排,給自己自由。擺脫掉任何接觸的願望和目的,把我的路放到隨意滾動的輪子上,任它滑動到任何地方,這就是說,我隨人擺布,隨路驅使,我在五光十色岸邊的商店徜徉,我疾步地穿過步行道上人的洪流。到最後人群的波浪把我擲到寬大的林蔭道上;我愜意而疲憊地坐在位於豪斯曼林蔭路和德洛斯大街一角一家咖啡館外的座位上。
我舒適地倚在鬆軟的靠背椅上,點上了一支香煙,我在想,我又來到了這裏,這就是你啊,巴黎!有整整兩年之久了,我沒有見到我的這位老朋友了,現在我要仔細地看看你,巴黎,開始吧,展示一下從那以後你學到了什麽,前進,開始吧,讓你的那部出色的有聲電影“巴黎的林蔭大道”,在我眼前映出吧,這是一部光和顏色的活動,連同成千上萬難以數計和不計報酬的道具演員的傑作;還有那不可仿效的,叮叮當當、轟轟隆隆、尖厲呼嘯的馬路音樂!不要吝惜你的速度,展示出來,你的所能,展現出來,你是何人;奏起你那巨型的奧開斯特裏翁琴,與無調性的,泛調性馬路音樂一道。
讓你的汽車開動起來,讓你的攤販吆喝起來,讓那些廣告喊叫起來,讓你的喇叭轟鳴起來,讓你的商店閃閃發光,讓你的人跑動起來——而我則坐在這裏,睜大了眼睛,有時間也有樂趣,去凝視你,去傾聽你,直到我眼花繚亂,直到我的心嘭嘭跳動。繼續下去,繼續下去,你不要吝嗇,你不要停下來,再來,一直這樣,狂放,永遠狂放下去,變出花樣,越來越多,越來越有新的喊叫新的呼喚,新的喇叭聲和擴散開來的聲音,它們不使我疲憊,因為我所有的器官都向你敞開。前進,前進,你把一切都獻給了我,正如我已準備把一切都獻給你一樣,你這座無法仿效的,永遠新奇和迷人的城市!
隨後呢,這個非凡清晨的第三件賞心樂事,因為我業已感覺到神經受到了一種刺激,我又一次產生了好奇心,如通常在一次旅行之後或在一次通宵不眠的夜裏那樣。
在這樣一類的好奇心盛的日子裏,我就像似乎多了另一個我,甚至是多了多個的我;我不滿我被桎梏的生活,它令我感到壓力,從內心感到某種張力,有些像蝴蝶要從蛹中掙脫出來那樣。每一個毛孔都伸張開來,每一束神經都彎曲成一個精致的、灼熱的小鉤,令我變得神奇般的耳聰目明;這種耳聰目明在主宰我,這幾乎是一種不祥的清醒,它使我的瞳仁和鼓膜變得格外的銳敏,凡是我目光能及的一切,對我而言都充滿了神秘。我能夠整小時地觀察一個馬路工人,看他如何用風鎬掘起瀝青,僅從這樣的觀察我就能強烈地感受到他的勞動。他那顫動的雙肩所做出的每一個動作都不由自主傳到我的身上。我可以無休止地站在一扇陌生的窗戶前麵,在設想那個我不認識的人的命運,他也許住在裏麵,我能整小時地注視某一個行人,並出於毫無意義而又吸引人的好奇心跟在他身後,這同時我完全清楚,在別人看來,我的這種舉止完全無法理解,愚蠢之極。
而他不過是我偶爾看到的一個人罷了。可這種幻想和樂趣比任何一部上演的戲劇或一本書的驚險篇章都更令我心醉神迷。很可能,這種超等的刺激,這種神經質般的目明耳聰當然是與突然的環境變化有關,隻是氣壓的改變和因此引起的血液的化學變化的一個後果而已——我從來不想去解釋清楚這種十分神秘的亢奮從何而來,但每當我感覺到,我往常的生活就像一抹蒼白的晚霞,所有平庸無奇的日子百無聊賴空洞乏味時,隻有在這樣的時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到我的存在和生活的多姿多彩。
也就在值得讚美的四月裏的這一天,我坐在扶手椅上,那樣精神貫注地、那樣興趣盎然和焦急不耐地望著河岸邊的人的洪流,我在等待著,可我不知道,我在等待什麽。我懷著垂釣者那種輕微的,透著寒意的顫抖,等待著魚漂的抖動;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會遇到某種事情,我一定會碰上某一個人,因為我是那樣渴求和神往,去交換一下位置,使自己好奇的樂趣變成一種遊戲。但是馬路沒有向我提供任何東西,我身邊熙來攘往的人群半個小時之後就使我的雙眼變得疲憊不堪,沒有任何一樣東西我能看得清楚了,在林蔭道上摩肩接踵的人群,我開始看不見他們的麵孔了,他們成了戴著黃色的、褐色的、黑色的和灰色的禮帽、風帽、鴨舌帽的一般混混沌沌的洪流;那些未施粉黛和濃妝豔抹的蛋形麵孔,一股令人惡心的發亮汙水,在蠕動,它的顏色變得單調和灰白。
我的目光疲倦了,有如看一部模糊不清,抖動不止的拷貝已壞的影片一樣。我想站起來,繼續走動。就在這時,我終於,我終於發現了他。
這個陌生人首先引起我的注意,很簡單,就是因為他一再出現在我的視野。
在這半個小時裏,數以千計的人在我的麵前熙來攘往,匆匆而過,就像被看不見的繩索拽走,他們隻是匆忙地顯露側麵,陰影,輪廓,隨後就被洪流裹挾而去。可這個人卻一再地,總是在同一個地點出現,因此我就注意上他了。猶如激浪以一種不可理喻的執拗把一片髒兮兮的海藻推向岸邊並隨即用濕乎乎的舌頭又把它舔了回去一樣,而這是為了再一次擲去和再一次拽回,這個人就是如此一再地在這個湍流中遊來遊去。
而且每次都在幾乎是有規律的時間間隔裏和總是在同一個地點出現,並且總是同樣地把他的目光垂向地麵和遮掩起來。除此之外,出現的這個人沒有什麽值得注意的了;一個餓得幹瘦的身體,裹在一件草黃色的夏季大衣裏,顯然不合身,因為衣袖過長,雙手完全露不出來,它過於寬鬆,尺寸太大,這件草黃色的小大衣式樣早已過時。一張消瘦的尖尖的老鼠般臉上,兩片幾乎是慘白的嘴唇,上麵的一撮黃色小胡子像受了驚嚇似的在發抖。在這個可憐蟲身上一切都不得體,邋裏遢遢,肩膀傾斜,瘦長的小醜般的雙腿,哭喪的臉。他時左時右從人的漩渦中浮現出來,隨之像似不知所措地停下腳步,像隻小兔子畏怯地從燕麥地爬了出來窺伺、嗅聞,躬起身來,又在人群中消失不見了。除此——這是第二件引起我注意的事情——,這個衣衫襤褸的人使我想起了果戈理小說中的那位小吏,高度的近視或者出奇的拙笨。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注意到,他這個馬路上的小可憐蟲被那些行色匆忙的人群推來搡去,幾乎被撞翻。但他對此毫不在意,他會卑躬地退讓,飛快地躲避到一旁,隨後鑽了出來,他並且一而再,再而三出現在這兒,或在這僅僅半小時就有十次或十二次之多。
是啊,這使我感興趣,或者更應當說,我先是感到惱火,當然這首先是對自己,我今天在這兒雖然好奇心盛,卻不能立刻猜出這個人在這兒要幹什麽。越是白費力氣,我的好奇心就越是惱火活見鬼了,你這個家夥究竟在尋找什麽?你是在這兒等人?你是個乞丐?你並不像,乞丐並不傻裏傻氣地待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們可沒有工夫從口袋掏錢給你。你也不是一個工人,因為他在上午十一點時沒有機會在這兒懶散地逛來逛去。你更不會是在等一個姑娘,我親愛的,哪怕是一個老掉牙的婆娘,一個毫無姿色的女人也不會看上一個窮酸相的可憐蟲。說到底,你在這兒要找什麽呢?也許你是那些黑色導遊中的一個,悄悄地從側麵出現,從衣袖裏掏出一些**的色情圖片,答應外省來的遊人,花上一筆費用就能得到索多姆和葛莫拉中各式各樣的快樂?不,這也不對,因為你不和任何一個人交談,正相反,你麵帶低垂的目光畏葸地規避每一個人。真是見鬼了,你這個膽小鬼,究竟是什麽人?你在我的這塊地段裏在搞什麽?我把他盯得緊緊的,緊緊的,在五分鍾之內,這已變成了我的**,我的樂趣,想探究出這個身穿草黃色大衣的人在林蔭道上要幹什麽。突然間我知道了,他是一個偵探。
一個偵探,一個穿著平民衣服的偵探,我本能地在一個完全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就認出來了;那種對每一個從身邊而過的人疾速掃上一眼斜視的目光,那種一望就看出來的審視眼神,這是警察在受訓的頭一年就必須立刻學會的呀。這種目光不是簡單的,因為第一它必須像一把刀子那樣劃開一條縫迅急地從下到上從頭到腳掃視一番,一方麵用這灼亮的眼睛之火捕捉住此人的音容笑貌,另一方麵在內心裏要與尋常的罪犯表征進行比對。第二點,這也許還是最重要的:這種觀察要完全裝做是漫不經心的,因為跟蹤者不能被他人猜到他是密探。
看吧,我的這個人他學的這門課程可說是出色極了。他像一個夢遊者那樣恍恍惚惚漫不經心地在人的洪流中穿行,被推來推去。
但在這期間他總是陡然間張開遲鈍的目光,像投出一支標槍,有如按動了一部相機的快門一樣。周圍好像沒有一個人觀察到這個在履行公務的人。若是這個值得祝福的四月天不是幸運地成為我好奇心盛地,並且我長時間和惱火地進行窺視的話,那我本人也什麽都觀察不到的。但不管怎麽說,這個秘密警察一定是他的行業裏的一位別具一格的高手,因為他懂得極為精致的化裝技術;舉止、走路、衣著,一身道地的街頭流浪漢的破衣爛衫,這些方麵都模仿得酷似逼真,這對他的跟蹤追捕可是不可缺少的啊。
通常對於那些身著平民服裝的警察,人們從一百步遠的距離就能毫不費力地認了出來,因為這些先生無論裝扮成什麽樣,都無法掩蓋他們職業尊嚴露出的一些破綻;他們永遠不能惟妙惟肖地裝出那種膽怯和惶恐的卑賤猥瑣。人在舉止上的這種猥瑣卑賤那完全是一種本性,是多年來貧窮造成的。但是這個人令人敬佩的是,他這種窮酸相,卻是味道十足,神似亂真,活靈活現,對街頭流浪漢的麵具研究得透透的。那件草黃色的大衣,少許傾斜的那頂帽子,保持某種高貴所做的最大努力,破舊的褲子,磨損的上衣。這一切都顯示出他窮困潦倒。作為一位受到訓練的捕人的獵手,他必然是觀察到了,貧窮——貪食的老鼠一樣——它首先是齧咬每一件衣服的衣邊的。這樣一類的寒酸衣著也十分出色的、形象的與饑餓的外貌相一致:稀疏的小胡子(可能是貼上去的),刮得亂七八糟,有意弄得淩亂不堪的頭發,這使任何一個沒有偏見的人都會發誓賭咒說,這個可憐的家夥昨天夜裏一定是在公園的凳子上或在警察局的拘留所裏度過的。除此還有他那病態性的,用手捂著嘴的咳嗽,冷得龜縮在夏季大衣裏的身體,拖著腳步,蹣跚而行,四肢像是灌了鉛似的;天神作證:這是一位化妝師藝術家創造出的一幅晚期肺癆的完美肖像畫。
我毫不羞愧地承認:我為自己有這樣一個出色的機會,在這兒觀察一官方的警探感到高興;盡管在我情感的另一個層麵上,我同時感到自己的卑劣。在這麽一個值得祝福的蔚藍色的日子,置身在四月的和煦陽光中間,我卻在這兒觀察一個化裝的,有指望得到退休金的國家官吏在窺伺某一個可憐的家夥,以便把他從燦爛的春天陽光中拽入某一個牢房裏;雖說如此,我還是激動地去注視他,越來越緊張地觀察他的一舉一動,並對發現的每一個細節欣喜之極。但驀然間我發現的樂趣就像冰塊在陽光中融化了。因為有些事情不太符合我的判斷,我覺得不太對頭。我又變得沒有把握了。
他真的是一個密探?我越銳利地去觀察這個奇怪的閑逛的人,我的懷疑就越是厲害。他那做給別人看的窮酸相隻是為了化裝成一個警探,這太過於惟妙惟肖了,太過於較真了。而首先我第一個懷疑的是他的襯衣領子。不對,這件從垃圾堆揀出來的髒兮兮的東西決不會用光禿禿的手指把它圍到自己的脖子上的。隻有在真正窮困潦倒走投無路時人才會這樣做的。第二個懷疑的是他的鞋,隻有在萬不得已時,才會把這類肮髒的,已經完全裂口的皮製破爛叫做是鞋。右腳上的那隻鞋用的不是黑鞋帶,而是用粗糙的繩子結上去的;而左腳的那隻開了口,每走一步就翕動起來,就像青蛙嘴那樣,不對,人們不會用這樣一雙鞋來做化妝用的道具。完全可以肯定,不再有任何懷疑了,這個衣衫襤褸,躡手躡腳的家夥決不是一個警察,我的判斷是一個錯誤。但是,如果他不是一個警察,那他是什麽呢?那他老是走來走去,反反複複,是為了什麽?這種從下到上,迅急窺視,四下探望的目光是為了什麽?我感到一種憤怒,我無法看透這個人,我最好是抓住他的肩膀:你這個家夥,你要幹什麽?你這個家夥,你在這兒要搞什麽名堂?
可突然間,猶如一把火沿著神經燃燒起來一樣,我顫抖起來,它徑直準確地擊中我的內心深處,我突然間什麽都知道了,完全肯定,而且是最終的,不可反駁的。不,他不是偵探,我怎麽竟然會那麽愚蠢呢?他是,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他是一個警察的對立麵:是一個掏包的扒手,一個真正的、名副其實的、訓練有素的、職業的、地地道道的小偷。他在這兒的林蔭道上要獵取皮夾、手表、女人的手提包以及其他的物件。當我觀察到他恰恰是哪兒人群擁擠他就往那兒去時,我開始準確地斷定,他幹的是這種營生。
現在我也明白了,他故意裝作的跌跌撞撞,他向陌生人的身上碰來碰去,是為什麽了。我越來越清楚,越來越了解他的用心了。他偏偏在咖啡館門前,完全靠近交叉路口找了個落腳之處,這不是沒有原因的。一個聰明的店主為他的櫥窗獨出心裁想出了花樣;鋪子裏的商品,如椰子、土耳其糖果、各式各樣五顏六色的奶糖,由於缺少吸引力一直不大暢銷。店主於是想出了一個精彩的主意:櫥窗不僅僅隻用假的棕櫚樹和熱帶的景物進行富有東方情調的布置,而且在這種南方的景色中放進了三隻可愛的小猴子。這真是傑出的主意。這三隻猴子在玻璃窗後麵肆意打鬧,翻筋鬥,齜牙咧嘴,相互間捉跳蚤,做鬼臉,出洋相,按著猴子的習性,無拘無束,任性而為。這家精明的老板得其所哉,因為過路人無不擁到窗前駐足觀看。特別是那些女人對這種表演高興得直喊直叫。每當那些好奇的行人密密麻麻麇聚櫥窗前時,我的這位朋友便不聲不響快速出現在那裏。他以溫和而又過分謙卑的方式在密集的人群中擠來擠去。
迄今為止我一直對這種街頭盜竊藝術所知甚少,我也從來沒有對它有什麽研究。可我知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是小偷下手的極好時機,這就如青魚要產卵那樣理所當然,因為隻有在相互擁擠相互碰撞時被偷者才覺察不到那隻危險的手,那隻竊走錢包和懷表的手。但除此之外……我現在才第一次意識到——,很顯然,為了能順利得手,需要某種物件來分散注意力,來短時間麻痹每個人保護自己財物的那種下意識的警覺性。在這種情況下,這三隻猴子做出種種怪相和確也令人開心的表情,以絕妙的方式分散了人們的注意力。說真的,這幾隻醜態百出,怪模怪樣和赤身**的家夥,在不知不覺中就成了我的這位新朋友,這個扒手得力的同謀犯和幫凶。
請原諒我,我恰恰迷戀我的這種發現,因為在我一生中還從來沒有見過一個小偷呢。或者更坦率地說,在倫敦求學時,為了學好我的英語,我經常去旁聽法庭審判,有一次我正遇上兩個警察把一個臉上長著疙瘩的紅頭發的小夥子押到法官麵前。在桌子上放著一個錢袋,這是物證,一兩個證人發過誓,然後作證,隨後法官嘟嘟囔囔了幾句含糊不清的英語,紅頭發小夥子就消失了。如果我聽得不錯的話,他被判了六個月。這個我見過的第一個小偷,但不同的是,我當時根本無法證明這個小夥子真的就是小偷。因為隻是證人證實他有罪,我也隻是旁聽了法庭對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目睹罪行本身。
我僅是看到一個被告和一個被判有罪的人,沒有看到真的盜賊。因為一個盜賊隻有在他進行偷盜的時刻才是一個盜賊,而不是在兩個月之後,因為他為他的罪行站在法官麵前,這就像詩人隻有在他創作時才能真的稱得上是詩人,而不是在一兩年後他在擴音機前朗誦他的詩作時;作案者唯有在他在作案時是作案者,這才是真實的,可靠的。現在我有難得一遇的機會,去窺視一個小偷的最富有特征的時刻,去窺視表現他本性中最最內在的真實,那種稍縱即逝的瞬間,這樣的機遇太稀有了,猶如去觀察女人的受孕和分娩一樣。而就是想到了這種可能性我才激動起來。
我毫不猶豫地決定,不去錯過這樣一次如此精彩的機遇。不放過他進行準備的細節和作案本身。我立刻放棄我咖啡店前的扶手椅,因為我覺得這兒我的視野太受到限製了。現在我需要一個一覽無餘的,一個所謂可以活動的位置,從那能不受妨礙地進行窺探;幾經試驗,我選中了一個商亭,上麵貼滿了巴黎各家劇院五顏六色的廣告。在那兒我能裝做細心看廣告的樣子,不會被人注意,在此期間我卻能在圓形的柱子保護下不無巨細地注視他的一舉一動。我就帶有一種我自己都無法理解的執拗去觀察這個可憐蟲所幹的困難而又危險的營生;我關注他,就我所能記起,這比我在劇院或在一部電影中關注一位藝術家還要緊張呢。因為現實在其最豐富多彩的時刻超越和高出任何一種藝術形式。現實萬歲!
在巴黎的林蔭大道上,從上午十一點到十二點的整整一個鍾頭的時間對我而言真的就是短暫的一瞬,因為它充滿了持續的緊張感,無數的微小的激動人心的決斷和偶發事件;我可以一連幾個小時來描述這一個小時,它充滿了神經的能量,它借助其賭博的危險性而引人入勝。直到今天我還從來沒有,即使在相似的情況下,也沒有想到過,這樣一種非常困難和幾乎難以學到的技藝,不,在寬大的馬路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掏包偷錢是怎樣一種可怕的,緊張得使人恐怖的藝術。直到今天,在我的想象中,小偷隻不過是一種膽大妄為和技藝嫻熟的一種模糊不清的概念罷了,我認為這門手藝實際上僅是手指的工夫而已,與玩雜耍或變小魔術沒有什麽兩樣。
狄更斯在《奧裏弗·特威斯特》曾描寫過一個小偷師傅教一些小孩子怎樣能把一條手帕從上衣裏不被察覺地掏出來。在上衣的口袋上掛著一個小鈴鐺,當這些新手把手帕從口袋裏偷出小鈴鐺響了起來時,那這次扒竊就是失敗,是太笨拙了。但是我現在才覺察到,狄更斯注意的隻是這種營生的粗糙的技術層麵,隻是指法的藝術。或許他從來就沒有觀察過一個實地作案的小偷,或許他從來就沒有機會(如現在我通過一種運氣偶然得到的)發現,一個在光天化日下進行作案的小偷,不隻是需要一隻靈活的手,而且也要有一種深思熟慮的精神力量,要有自我控製的能力,一種訓練有素的、同時是冷靜的和像閃電般迅速的心理素質,尤為重要的是一種異乎尋常的、瘋狂般的膽量。
在經過六十分鍾的實地學習,現在我明白了,一個小偷必須具有一個外科醫生在進行心髒縫合手術時的那種決斷敏捷,任何一秒鍾的遲疑不決都會是致命的;但在進行這樣一種手術時,病人躺在那兒至少是要進行氯仿麻醉,他無法活動,不能反抗;而這兒的情況呢,這種輕微而突然的觸動必須是在一個人完全清醒的身體上進行,而人身上放錢包的部位恰恰格外的敏感。當小偷在進行作案時,當他把他的手閃電般伸出時,恰恰是在作案最最緊張最最激動的瞬間,他必須同時要完全控製他臉上的全部肌肉全部神經,他必須表現得淡定,幾乎近似漠然。他不可以流露出他的不安,不可以像凶手、殺人犯在他用刀子作案的同時,瞳孔裏映射出他捅刀子時的殘暴表情。一個小偷把他的手伸向獵物時,他必須麵帶清澈和善的目光,在相互接觸的當兒,要謙恭的用漫不經心的語調說聲“對不起,先生”。在作案的瞬間僅有聰明、清醒和機敏還是不夠的;之前他要明白,他必須有知識淵博和識人的能力,他必須要以一個心理學家和生理學家對他的獵物進行考察。
因為隻有漫不經心和輕信不疑的人才在考慮之內,而在這樣一些人之中僅有那些上衣沒有結上紐扣的人,那些步履緩慢的人,那些他可以不被察覺就能靠近的人,才是真正的對象。我的這段時間數過,馬路上有成千上萬人,在他們中間也不過一兩個人是真正的獵物,不會更多。隻有在極少的對象身上,一個明智的小偷才敢於作案;而在這類人身上動手少有失敗,即使是有,那還是由於數不清的偶然性影響造成的,且多在最後幾分鍾才放棄作罷。豐富的人生閱曆,警覺性和自我控製對這門營生是十分必要的(我能證明這點),因為也要考慮到,小偷在他用緊張的感官必須選擇和靠近的獵物的期間,同時必須用他那些強力症攣起來感官中的另一個感官去關注,他在作案的同時不被他人看到。
不管是在街角上窺視的一個警察或是一個偵探,或者是那些總是在大街遊來逛去的好奇心盛的路人之一;他必須經常是眼觀六路,看是否他的手在匆忙中會因櫥窗的映射而露出馬腳,是否有人從一個店鋪或在一扇窗戶裏在監視他的行動。他付出的努力是巨大,可這與危險相比幾乎不成比例;因為一次錯誤,一次失手,那就得有三年或四年的時間再見不到巴黎的林蔭大道了;手指的輕輕一次顫抖,匆忙中神經質般的一次觸動,那就要付出自由的代價。光天化日下,在一條林蔭路上行竊,我現在才知道,這是一種最最勇敢的壯舉。從此以後,每當報紙把這一類盜竊行為當做無足輕重的小事,給罪犯很小的版麵和寥寥三行文字時,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在我們這個世界上,在所有被允許從事的和不被允許從事的技藝中,它是最最危險、最最困難的技藝之一:就它的最高的成就而言,幾乎有權稱自己是藝術。我可以這樣說出來,我能夠證明這一點,因為在四月裏的這一天,我曾經親自經曆過,我親自感受過。
感同身受,這決不是誇張,當我這樣說時,那是因為一開始,在最初幾秒鍾我對這個人在幹的這種營生僅是冷靜地純事物性觀察而已;但每一次心懷狂熱的觀察都會不由自主地激發起情感,一再地與情感聯結起來,就這樣我開始逐漸與這個小偷合而為一了;在某種程度上我已進入他的肌膚,進入他的雙手,我從一個旁觀者變成他靈魂上的一個同夥,為什麽會這樣,連我自己也不知道,也不想這樣做。這種轉變的過程一開始,是我在一刻鍾的觀察之後,令我驚異的是,我已在衡量那些路人中間有誰是適合下手,有誰是不適合下手的獵物。他們上衣是扣上的還是敞開的,他們的目光是漫不經心的還是警覺的,他們貼身的錢包是否能輕易到手。一句話:他們是否是我這位新朋友的目標。不久我甚至不得不承認,在這場開始進行的鬥爭中我早不再是中立的了,而是從內心上就已經無條件地渴求他的作案最終能夠得手。是呀,我甚至不得不費力去遏製那種幫他作案的急迫願望。正如賭客身邊一個喜歡饒舌的旁觀者總是熱心地用胳膊輕輕地去觸碰賭客,警告他注意出牌一樣,我現在恰恰就是這樣的猴急。
當我的朋友錯失一個極好的機會時,我便遞眼色給他:別放過那邊的那個人!就是那兒的那個胖子,他抱著一大束鮮花。或者,當我的朋友又一次在擁擠的人群中出現時,意想不到在街拐角出現了一個警察,我覺得我有義務去警告他,因為這時驚恐已深入我的雙膝。好像我已經被抓住了一樣,我感覺到警察的沉重手掌已拍到他的肩膀,已拍到我的肩膀。但是,不用擔心了!這個消瘦的漢子又重新堂而皇之和若無其事地從人群中走了出來,且從危險的崗亭旁走了過去。這一切夠緊張的了,而這還不夠刺激呢,因為我越是深切地與這個人感同身受,越是從他二十次失敗的作案嚐試中開始理解他的這門技藝,我就越是變得焦急萬分。他為什麽還總是不動手,而總隻是在考察在嚐試。我開始對他愚蠢的遲疑不決和一再的規避退縮真的惱火起來,活見鬼了,你倒是動手呀,膽小鬼!鼓起勇氣!就是那邊的那個人,那邊的那個人!你終歸是要出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