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論語·裏仁》

孔子說:“依據利益來做事,會招致很多的怨恨。”在宋仁宗時期,宰相富弼采用了朝士李仲昌的計策,從澶州商湖河開鑿六漯渠,將水引入橫貫隴西的故道。

北京留守的賈昌朝素來憎惡富弼,私下與內侍武繼隆相互勾結,命令司天官二人,等到朝臣聚會的時候,在殿廷提出抗議,就說國家不應該在京城的北方開鑿渠道,這樣就會讓皇上的龍體欠安。在幾天之後,兩個司天官聽從了武繼隆的主意,於是向皇上上書,並且還請皇後與皇上一起出來聽政。

後來,他們的奏章到了宰相文彥博的受中國,他看完之後藏在懷中。他不慌不忙召來兩個司天官:“日月星辰、風雲氣色的變異,這才是你們可以說得事情,因為這是你們的職責。為什麽要胡言亂語幹預國家大事呢?你們所犯的罪有滅族後果。”兩個司天官聽完之後非常恐懼。

文彥博緊接著說:“看你們兩個也是狂妄愚昧之極,今天不忍治你們的罪。”兩個人走之後,文彥博把他們的奏章拿給同僚們看,富弼等人十分憤怒地說:“奴才們膽敢如此胡作非為,為為什麽不斬了他們?”

文彥博說:“如果我們斬了他們,那麽事情就會公開化了,宮中當中也會鬧得不安寧。”

就這樣過了不久,大臣們決定派遣司天官測定六漯渠的方位,文彥博這一次還是派那兩個人去。由於這兩個人怕治他們的前罪,於是就改稱六漯渠在京城的東北,而不在正北。

其實這就是示之以威,之後網開一麵,從而造成威懾的例子。而將這一策略運用得出神入化的,則應該屬於宋朝的趙鼎。

在宋高宗時期,劉豫在山東自立為皇,而且還狂妄地要求天下的人給他這個皇帝進奉藥物,而當時的太監馮益正好派人去山東境內收買飛鴿,結果就在那裏聽到了很多的流言蜚語。於是,泗州知州劉綱就把這一情況上奏給了朝廷,而樞密使張浚得知這一情況之後,奏請皇上斬掉馮益,從而消除流言蜚語。

而趙鼎繼也上奏道:“馮益的事情確實存在很多疑點,非常值得懷疑。而且這件事情關係到國家大體,如果皇上忽略了不加以處罰,那麽外麵的人肯定會認為他是皇上您派去的,這樣就太有損於聖德了。臣以為,不如先暫時解除了他的職務,並且派他到外地去任職,以此來消除大家的疑惑。”

宋高宗聽完趙鼎的意見之後,欣然答應了,結果馮益就被調往了浙東,而這件事並沒有結束,張浚認為趙鼎這是在和他唱對台戲,心中很是不悅。趙鼎知道後說道:“古往今來,任何事情都總是想著處置壞人,那麽把壞人逼急了,壞人與壞人就會進行相互勾結,形成朋黨,這樣反而還更容易招致大禍;如果我們能夠緩一緩,不要把他們逼的太急,他們之間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相互排擠,不攻自破。

而現在,馮益犯了罪,如果殺掉了他,這樣並不能夠叫天下的人拍手稱快。可是一旦殺了他,那麽眾多太監就會因為恐懼皇上殺了一個馮益,而想殺第二個,那麽這樣就必然會竭力為馮益爭取減輕罪責。因此,咱們不如貶謫了他,把他放到遠離京師的地方,這樣不僅無損於皇上的尊嚴,而且馮益自己也看見所受到的處罰很輕,自然也就不會花費心思去求別人了,更不會想著要回原來受寵的位置了。對於她的同黨來說,看見他被貶,那麽肯定會伺機窺求上進,自然也是不希望他再一次進宮的。可是,如果我們還大力排擠他,那麽他的同黨也肯定會因此而畏懼我們,這樣他們之間就會勾結的更加緊密,這樣一來我們就無法攻破他們了。”張浚聽完了趙鼎的分析之後,十分歎服。

孔子強調個人的品德修養,要求人應該做到省己遷善。省己遷善的內容之一就是戒貪。妄取邪求,貪得無厭是貪;吝惜財物,強取橫奪是貪;與他人謀求私利是貪;聚斂財富,唯利是圖是貪;廣求寶物,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要弄到手占為己有,這也是貪。貪心不除,是難以論道的。貪由心起,戒貪當戒心,戒心就是要修心,修心就是煉己之功。

孔子所反對的“放於利而行”,其實就是將追求“利”的程度無限擴大化了,以至於用“利”來衡量人世間的一切事情,因為這恰恰違反了他一直追求的“義”。如果人們都“放於利而行”,由於物質等滿足人的欲望是有限的,這勢必會引起人們之間的衝突,得到滿足的人就會感到高興,可是得不到滿足的人就會有怨恨,發展到最後,就不再是爭奪了,而會變成爭戰。

當人的行為隻是出於賺錢的目的,那麽肯定會招致更多的怨恨,如果行為已經違反了公眾的道德準則,那麽就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和公眾的蔑視;如果行為更進一步,觸犯了國家的法律,等待他的就是法律的嚴懲。

因此,要想成大事,就不能隻顧著賺錢。不管是為了誠信、為了道義,還是為了照顧夥伴,總之,在利益的取舍之間,我們應該好好體會孔子的思想智慧。

我們很多人都明白一個道理:商場雖然存在競爭,但還是要“以和為貴”。做生意,就是在做人。要想把生意做大、做好,首先你要學會做人,學會做孔子所提倡的“仁”人。崇尚仁道,不要斤斤地去計較眼前的得失,這樣就能有所得;如果忽視了仁道,拋棄了仁道,違背了仁道,對個人得失斤斤計較,雖然你能夠暫時得到一點蠅頭小利,但最終還是會“偷雞不成蝕把米”,甚至觸犯國家法律。